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了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重大决策。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反复强调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这些都为我们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创造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概括地说,当前我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职业的不专业、专业的不职业”,如何统筹抓好以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是当前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关键。
一、当前我国社会工作人才现状
根据民政部、人事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第2条的规定,社会工作者是指“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助理社会工作师(Junior Social Worker)、社会工作师(SocialWorker)和高级社会工作师,其职业领域应该包括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服务领域。目前,我国的专业社工队伍正在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的进步不断发展壮大,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喜人态势。
首先,我国的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已经初具规模,但尚不能充分满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在一些经济社会比较发达地区,已经建立了一支初步具有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正在向职业化和专业化方向迈进的社会工作人员队伍。上海前几年的统计发现,全市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总数约有4万人。其中,民政系统的社区建设、社会福利、流浪救助等领域约2.2万人,政法系统的司法矫治等领域约1400多人,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的就业服务等领域约8000人,人口计生系统6500多人,残联1000多人,妇联系统200多人,在教育、卫生领域也出现了少量社工人员。据北京市2007年的抽样统计,仅在民政、司法、红十字会、妇联和工会五个系统,就有社会工作者8万多人。全国民政系统直接、间接从事社会工作的人估计有40多万。这个数量从绝对值上看不小,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充分的发展空间。美国专业社工占总人口的比例为2‰,日本为5‰,加拿大为2.2‰,我国香港地区仅注册的社会工作者就占总人口1.7‰。按照这一标准,即使按照美国的标准,我们还需要260万左右的社会工作人才。此外,目前我国现有1.4亿老年人,6000万残疾人,5000万城乡贫困人口,这些特定群体都需要社会工作者提供服务。
其次,专业社会工作者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但行业整体待遇和社会地位有待提高。
近年来,尤其是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推行以来,各地在加强社会工作者专业队伍建设的同时,不断提高专业社工待遇。总体上看,专业社工的工作在社会上相比相对偏低,工作繁杂,社会认同度低,严重影响了社会工作专业的吸引力。目前,北京、上海等发达地区专业的社区社会工作者的工资收入不到2000元,许多二线城市的社区社会工作者甚至不到1000元。在生活成本不断提高的大中城市,这份工资即使是维持个人生活也很难,很难吸引高层次人才。在西方国家,社会工作作为一项专门的职业,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受人尊重。而我国社会工作的社会认知度还比较低,社会上有许多人将“社会工作者”等同于居委会干部和志愿者,容易挫伤广大志愿者的工作热情,降低他们的自我认同度和职业成就感。
再次,管理体制没有完全理顺,社会工作者合理的激励晋升机制没有建立。
目前从全国来看,社会工作者建设分散在社会管理的各个部门和领域,例如民政、劳动、司法、工、青、妇等,还缺少牵头抓总的部门来统筹协调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管理工作。上海市尽管在全国率先成立了负责全市社会工作的行政管理职能部门——职业社会工作处,但该部门隶属于上海市民政局,缺乏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推进社会工作的协调权威,力量也十分有限。社会工作者的晋升渠道还不明朗,难以持续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二、如何加强社会工作人才的专业化建设
从事社会工作必须经过社会工作专业系统训练,这已经成为国际惯例。当前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中,普遍存在着“职业的不专业、专业的不职业”现象。一方面,在现有的从事社会工作和社会管理的人员中,大都缺乏社会工作相关专业背景,经验型、实战型的社会工作人才居多,从业人员大都缺乏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知识与技能,学历层次从整体上看还有待提高。如上海浦东区为2006年司法社工试点区,其社工多由司法系统转岗或社会招聘而来,真正社会专业出身的所占比重不到1%。另一方面,在全国开设社会工作专业的200多所高校中,每年培养的社工人才约为10000人,尽管这个数量对满足社会的实际需求远远不够。但实际上每年仅有10%~30%的学生选择了对口的社会工作,其他相当部分则进了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由于我国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多从国外直接借鉴而来,与中国国情尚有距离,加之我国各地地区差异巨大,社会工作本土化程度有限,即使是科班出身的社会工作人才,也很难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系统化的专业服务。
要加强社会工作人才的专业化建设,首先要从推进社会工作教育的本土化入手。尽管社会工作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有了上百年的发展历史,但作为专业传入我国的时间并不长。1994年,我国成立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在团结社工群体、促进社工专业操守、促进社工专业研修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00年左右,上海在某些学校和医院中开始推行社会工作;2004年,上海成立了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等社工服务机构;2006年底,中国第一个社会工作学院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成立。目前,我国有近200所大学开设了社工专业,已经形成了从本科到硕士、博士的完整培养梯队。当前,我国高校所使用的社会工作专业教材一般都是照搬西方成熟的社会工作理论体系和实务方法,从事社会工作教育的老师也一般都有海外学习背景或是从其他学科半路出家。真正将国际经验与我国当代社会实际相结合,提炼出本土化的中国社会工作理论体系和工作方法,还需要付出艰巨的努力。
要加强社会工作人才的专业化建设,还要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社会工作者的实践能力。归根到底,社会工作者要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必须能够提供具有及时有效的针对性专业服务。在汶川地震等突发的公共危机事故中,可以发现,尽管我们的广大社会工作者热情可嘉,但是大多数还停留在志愿服务的层次,专业服务能力亟待加强。这就反映出我们日常的社会工作教育中,理论与实践之间还存在着相当的脱节现象。所以,教师要注意引导学生在校期间多参与社会工作实践,在社区等各个社会工作领域实践检验自己所学到的技术和概念,培养动手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等。教学中也应该增加案例教学、体验式教学、教学实践等内容。尤其是在实际工作中,可以通过学校和社会工作单位互相建立实习基地和教学基地的方法,让学生和实际工作者互相学习借鉴,共同推进社会工作的本土化进程。
要加强社会工作人才的专业化建设,还要重视做好社会工作队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等配套政策的建设。在欧美等发达国家以及我国香港地区,社会工作者同医生、律师一样,必须获得社会工作的执业资格。2003年上海市率先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2008年举行了全国首届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每年有两万多人通过这一考试。对于这支宝贵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我们要注意做好考试结束后的登记注册工作,尽快出台登记管理办法、职业水平评价实施办法、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岗位设置办法等系列配套文件,尽快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队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等配套政策框架。尤其要大力推进社会工作者协会建设,加强对社会工作者的专业管理。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告诉我们,对于社会工作者队伍的管理,可以在政府的相关部门建立登记注册机构的基础上,在各地组建社会工作者联合会或协会,加强行业自律。1969年,英国社会工作员协会(BASW)正式成立,1970年,成立社会工作教育训练中央委员会(CCE TSW),正式奠定英国社会工作人员的专业地位。各地的行业协会可以担当起行业自律、教育培训、专业督导和维护社会工作者权益等行业协会的基本职能。通过在高校、政府和实务工作者之间架设沟通桥梁,加快推进技术合作与经验交流,制订伦理守则,建立专业服务标准和督导制度,不断提升社会工作的服务品质。通过宣传和树立社会工作者的形象,保障社会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社会政策的规划和推行,有力地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化建设。
三、如何加强社会工作人才职业化建设
从国际经验来看,社会工作的职业化和专业化进程是相伴而生、相辅相成的。专业化是职业化的基础,解决的是培养人才的问题;而职业化则为专业化建设提供出口与保障,解决的是培养出来的人才如何发挥作用的问题。从现实来看,长期以来,社会工作一直处于“冷门”状态,社会上还没有完全认为社会工作是一个独立的职业,有的人把社会工作误以为成简单的“居委会工作”,有的人认为社会工作就是志愿工作或者义务工作。现有的社会工作者集中在社区和司法、助残等有限的服务领域,相关的岗位开发还很有限,晋升缺乏渠道,流动缺少出口,富有活力和吸引力的社会工作的职业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据统计,目前全国有200所大学开设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有10万左右,毕业后真正从事社工行业的只占10%,90%的毕业生都无奈选择改行。
所以,岗位开发和职业规划是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战略基础。从总体上看,社会工作岗位可以大致分为管理岗位和服务岗位两大类。两者在推动社会建设的过程中都有各自的重要职责,管理岗位更为宏观,对于各类社工服务工作可以起到更好的规划、统筹、督导、评估等作用;而服务岗位十分具体,集中了大量人员在一线直接为社会公众服务,直接代表了社工人才的整体形象。当前,我们可以采取划转和设置两种手段,逐步推进社工人才的职业化建设。
首先,要在政府相应的社会管理部门和事业单位中,直接明确一批社工岗位,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社会工作主要存在于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领域。具体包括:一是政府相关管理领域,如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司法、城管、公安等职能部门中从事社会政策制定、执行等有关工作的岗位;二是事业单位中与社会保障或社会福利相关的管理与服务领域,如各类福利院、救助站、收养服务机构、各类学校、医院、社区等机构开展社会服务的岗位;三是社会团体中与社会保障或社会福利相关的领域,如工、青、妇、残联等为特殊或困难群体提供专业社会服务的岗位。因此,在我国,社会工作涉及的部门包括政府职能部门、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和社会团体等。在上述机构中,目前从事社会工作相关工作的岗位大多是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岗位,这类岗位多是通过行政管理的手段履行社会工作职能,专业化程度不高。因此,我们首先要对这些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的工作岗位进行认真甄别,究竟是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还是行政事业工作岗位,要加以明确。要在不增加编制和岗位的情况下,对社会工作岗位进行重新认定,按照专业技术岗位进行设置和管理。可以对通过行政手段,在履行社会管理和社会工作职能的民政、司法、劳动、扶贫、工会、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划出一定的社会工作岗位,按照专业技术岗位进行设置和管理。对于从事教育心理咨询工作、法律维权工作的部分事业单位,要对岗位性质进行调整,按照社会工作岗位进行管理和考核。对于一些专业性强的岗位,可以考虑采用政府雇员的形式,依托相关部门聘请一批专门人才从事社会工作,推动社会工作岗位公开化,变单位所有为社会所用,不断拓展服务职能和范围。
其次,根据社会需求,在一些重要岗位和关键领域,可以考虑公开设置一批。对于社会工作需求迫切的社区、学校、医院等,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考虑增设相应的社会工作岗位,较大的企业、事业单位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专职社会工作岗位,以缓解社会矛盾、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当然,不同的领域服务的人群和要求不同,配置的社工数量也有差异。例如,婚姻、家庭服务领域,青少年服务领域,社工可能占到所有人力资源80%~90%的比重;在老人服务、残障康复领域,社会工作者则可能按照一定标准如1:100或者1:80的比例来设置;而在学校,可能就只是一校一社工的配置标准。在一些政府机关或者人民团体,基本上还是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
再次,还要加强监管。对可以进行有偿服务的职业介绍、就业指导、婚介服务等社会工作,要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出台收费标准,确保其服务质量,避免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的赚钱工具,保证社会工作机构的正常运行。
四、大力发挥政府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中的主导作用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有力支撑,这是摆在党和政府面前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由于目前我国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资源还主要集中在政府手中,社会公众对于社会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还较为有限,缺乏稳定可期的社会资源投入机制,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扎实做好制度设计、法制建设、财政支持、监督管理等工作,有效发挥政府部门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主导作用。
加强职业化建设,首先需要政府以法律的形式明确社会工作者的工作领域。尤其是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事业单位,通过岗位调整、增设专门的社会工作岗位,配备专业社会工作人员。1970年英国实施的地方政府社会服务法规定,要在地方政府中构建各种社会服务机构。此后,为个人提供各类社会公共服务的公共财政支出增长了400%。社会服务机构开始全面确立,为包括儿童、老人以及心理疾病和精神病患者在内的社会大众提供服务。我国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主要分布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保障、社区建设、司法矫正、教育卫生等领域,从事困难救助、矛盾调处、权益维护、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但现在许多工作人员是公务员身份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并没有明确社会工作者身份。今后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由人事、组织、民政等部门牵头,进一步明确在以下三个领域首先建立社会工作岗位、培养专业队伍:一是在各级党政领导岗位,配备一批负责社会建设并熟悉社会建设的领导干部;二是在政府的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教育、医疗、民政、人口、环境等专业社会管理部门,设置一批相应的社会管理岗位;三是在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和各种类型的社会组织中,开发出一批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从长远来看,社会工作职业化的推进需要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只有这样才能给社工人才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空间,让他们有可以充分施展才华的用武之地。
加强职业化建设,还要注意积极培育民间社工组织,降低登记门槛,减少限制,鼓励其发展。要积极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成立民间社会工作组织。如出台相应的税费标准和激励保障机制,让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到社会工作中来。对迫切需要的社会工作岗位,甚至可以采取先“官办”后“转民”的形式进行运营,积极探索社会工作岗位的设置方式。上海浦东1997年开始引入社工,2003年上海市人事局、民政局颁布《上海市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认证暂行办法》,开内地社工专业化、职业化之先河,培育了新航、自强、阳光、乐群等多家社工服务组织,浦东还在10个医院、38所学校建立了医务社工站、学校社工站,并在计生、民族、宗教等多领域全面推进社会工作,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北京市率先在城区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校地共建的方式,建立了一批社会工作服务站,为高校丰富的社会工作学生专业资源与街道社区对接建立了良好的平台。同时,受大学生“村官”制度启发,从2008年开始用三年时间,招聘5000名大学生到城市社区,主要从事社区服务站和社区党建工作。河南省注重引导社工人才到一线开展服务,重点对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庭、流浪儿童、老年人实施社会救助。
加强职业化建设的基础,还需要参照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的标准,保障专业社会工作者的基本待遇。收入是衡量社会地位和影响社会评价的一个重要指标,要想吸引高素质的人才,就必须设计出科学的薪酬体系,包括基本收入和绩效奖励两部分。1999年在香港各类非政府社会工作机构从业的工作人员有22300多人,其中专业社会工作者4200多人,全为接受过社会工作高等教育的专业人士。注册的专业社会工作者在机构中一般担任专业和管理工作,有规范的职级评定和晋升制度,工薪待遇大体与公务员相当,高于同等资历的一般从业人员。较高的收入加上很强的社会公益性,使得香港的社会工作者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我们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职业团队,也要考虑给予其收入的基本保障,并对其中确实学有专长、实践能力强、社会公信力强的专家型人才给予奖励,以产生良好的导向作用,吸引更多优秀人才的加盟。优秀的社会工作者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服务能力和个人精力,在一个或多个服务项目中承担任务、贡献才智。逐步树立能者多得、勤者多得的激励机制,形成良性竞争的内部发展机制。
总之,只有制定完善扶持政策,不断拓宽岗位设置,大力发展公益性社会团体和民办社会服务机构,加大财政资金向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力度,才能不断拓展社会工作人才施展才能的空间和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