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都将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我们最大的国情,也是我们开展社会建设的基本环境。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的主要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最终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这就要求我们在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时,一定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方面要大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迅速增加全社会的物质财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高涨的物质文化需求;另一方面要高度重视社会建设,重建社会公平与正义,以此来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和促进社会和谐。这两项任务相互联系、相互促进,是和谐统一的有机整体。我们只有在追求效率的同时兼顾社会公平,才可以为经济社会的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目标。所以,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开展社会建设,一定要从世情、国情出发,从我们的社会实际出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建设目标,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为主要内容,以统筹协调为基本方法,以社会公平为核心价值。有的专家形象地将其概括为按照“眼高手低”的基本原则来开展社会建设。所谓“眼高”,是指谋划社会建设必须高起点、广借鉴,不能囿于社会一隅,必须和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生态建设通盘考虑,不能局限于一时一地的建设,而要具备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学习世界各国先进经验,提出有前瞻性的战略思路;所谓“手低”,是指开展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时,不能好高骛远,不求一蹴而就,而要对社会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从打牢基础做起,从身边点滴做起,从自我做起,步步推进,逐步积小胜为大胜。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
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不谋万世者,不足于谋一时。新时期指导我们开展社会建设的指导思想就是科学发展观。对内,科学发展观是“以人为本”的新发展观。不仅重视经济增长的数量,更加注重经济增长的质量;不仅注重经济的发展,更加关注发展成果的共享,注重社会和谐。对外,科学发展观是在对当今全球发展趋势进行科学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的以互利共赢为基本特征的大国和平崛起之路,使中国的发展与世界的和谐稳定更加紧密相连。所以,党中央指出,“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分析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丰富实践,深化对经济社会发展一般规律认识的成果,从而成为我们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根本指导方针。”胡锦涛: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6年12月5日),《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08年版,第4页。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指导,要求我们各级党委、政府在开展社会建设时,首先要牢固树立科学政绩观。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于社会建设重视不够、投入不足、思考不深,大都是因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成效是隐性的多、柔性的多、长期的多,不如经济建设的成果更容易看见和衡量。这种错误思想的根源,说到底是我们领导干部的政绩观有问题,没有将群众的利益需求放在首位,没有以群众拥护不拥护、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对评价政绩的主要标准。按照科学政绩观的要求,我们要眼睛向下,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以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为本,以改善弱势群体的民生急需为本,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中锻炼才干、增长本领,提升自己为人民服务的水平。这也要求我们的各级组织部门不断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真正用科学的政绩考量体系推动和吸引广大党员干部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踏踏实实,真抓实干,来创造人民群众满意的政绩。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破除对“政府万能论”和“市场万能论”的迷信,这是当前阻碍我们转变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模式的重要思想障碍。建国之后长期奉行的高度集中的社会管理体制,模糊了行政管理与社会管理的边界,政府成为实际上的“全能型政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的今天,政府管理的发展模式应该是“小政府、大社会”,政府不能面面俱到、事必躬亲,而是有所为、有所不为,不是直接包办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全部实务,而是更多地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综合手段,依靠各类社会组织和社会群体,共同维护社会秩序,推进社会进步。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提高党和政府进行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能力。
另一种容易把我们引入歧途的错误思潮是“市场万能论”。改革开放以来,西方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影响甚嚣尘上,对市场经济体制无条件的拜物教式的崇拜,认为市场经济体制可以自行进行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这既不切合实际,也是极不负责任的。国内外的实践证明,正像政府权力不是万能的一样,市场机制本身也不是万能的。市场经济体制作用的充分发挥有赖于法制环境、社会文化、民族心理、政治体制等多方面因素的配合,简单引入市场体制而缺乏制度环境和相应监管很容易导致单一的牟利导向,这与以公益性为主的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是背道而驰的。无论在哪个国家,提供和保障全体国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社会运行的安定有序是政府义不容辞的基本职责,这一职责是绝不能轻轻松松地通过外包转移出去的,能够外包的只是提供公共服务的手段。那种“一卖就灵”、“一包就灵”的简单市场化方式,是无法承担社会转型期复杂多变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我们前些年教育产业化、医疗市场化等诸多效果不甚理想的“改革”也清楚地证明了这一点。
二、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建设目标
社会和谐是人类千百年来不懈追求的美好理想。中国古代就有对“大同社会”的美好向往,《礼记·大同》有云: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陶渊明在《桃花源记》中描写的“阡陌交通,鸡犬相闻。黄发垂髫,怡然自乐”的世外桃源,也成为千百年来人们心目中和谐社会的理想范本。西方先哲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提出的,“哲学王”领导下的,各主要社会阶级“各守本分、各司其职”的城邦社会,也是西方人心目中和谐社会的理想雏形。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党在三大改造完成之后,曾于上世纪50年代提出,通过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并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这也可以看成是社会主义制度下追求社会和谐的初步探索。2005年,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将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概括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六个基本特征,体现了民主与法治的统一、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活力与秩序的统一、科学与人文的统一、人与自然的统一。从中我们可以看到,社会建设虽然不是和谐社会的全部,但却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组成部分,而和谐社会正是我们开展社会建设的最终目标。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深刻领会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精髓,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深刻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标志着我们党对于社会主义建设目标的认识上升到了新的水平。
怎样才算是实现了和谐社会呢?我们借助社会学的基本理论,可以把和谐社会通俗地理解为具有合理的社会结构和合理的社会流动机制的社会。社会结构实际上就是社会阶层结构,世界公认的比较合理的社会结构是“两头小、中间粗”的橄榄球形。因为中产阶级数量较多,比较容易维护社会稳定。而当前我国的社会结构却是中低层比重过大,中上层有所发育但还没有壮大,最上层和底层的社会阶层都比较小,离合理、开放的现代社会阶层结构尚有一定距离。
除了静态的社会结构合理之外,从动态的角度衡量,和谐社会还应该是社会流动机制健全、充满机遇的社会。流水不腐,户枢不蠹。社会只有流动起来才有活力。真正的和谐社会不应该是各类社会阶层一成不变的社会,而应该是允许和鼓励社会成员通过自身的努力获得改变命运的机会,使整个社会保持适度运动的动态和谐社会。在这个社会中,机会对每个社会成员都是开放的,竞争是公开公平的。通俗地说,就是“上层永不松懈,中层永不满足,下层永不绝望”的社会。无论是当前的世界发达国家,还是中国历史上的汉唐盛世,都是社会流动性强、人才辈出的社会。改革开放带来的对传统社会管理体制的打破,也在很大程度上突破了城乡二元体制,使中国重新焕发了生机与活力。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和改革开放之初相比,当前我们的社会流动性却有所减弱。2009年1月初,新华社播发了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署名文章,“过去我们上大学的时候,班里农村的孩子几乎占到80%,甚至还要高,现在不同了,农村学生的比重下降了。这是我常想的一件事情。”温家宝:在国家科技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光明日报》2008年1月5日,第2版。总理敏锐地通过学生来源的变化,发现了当前社会升迁和流动机遇降低这一社会问题,这是需要我们进一步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的深层次社会问题。
三、以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为主要内容
现代政府改革关键就是两句话,不缺位、不越位。前者是指在社会建设领域,后者是指在经济建设领域。多年来,各级政府在履行经济管理职能时常常“越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对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施加了过多的干预;而在社会建设职能上却常常“缺位”,应该负担的基本公共服务长期欠账,应该担负的社会管理职能往往采取“运动式”的行政命令来应付。今后,政府应当更加注重宏观调控的艺术性,同时切实担负起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来,否则,建设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就只能是一句空话。
从总体上看,社会建设的主要内容可以分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两大领域。
公共服务又称社会事业,是社会建设的主要内容。社会事业是指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或其他社会组织提供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就业、医疗、卫生等领域的社会公共服务。党中央提出“加快社会事业”的奋斗目标,主要包括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分配、医疗等方面。按照国际上较流行的理解,社会事业应该至少包括“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安全、环保”等七个方面。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不仅直接影响到广大群众的实际生活,更是党和政府“以人为本”价值观念的集中体现。当然,我们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国情和不同社会群体对公共服务需求差异化分布的实际,要求我们在提供公共服务时,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有求必应,而是要从实际出发,从满足广大群众最基本的公共服务需求入手,从关照社会弱势群体入手,循序渐进,逐步提高。过高地提出公共服务的建设目标,很容易抬高群众的心理预期,给政府造成巨大的压力,也会降低人们的幸福感。
社会管理的作用在于更好地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构建社会发展的良好秩序,确保社会的良性运行。政府社会管理的重点是对那些家庭、社会团体与社会自治所不能解决的社会事务的管理,这些社会事务涉及社会整体的公共利益,需要依靠国家权力与政府权威加以解决。政府社会管理的主要内容涉及面很广,比如保障公民权利、协调社会利益、实施社会政策、管理社会组织、维护社会秩序以及解决社会危机等。社会管理的主体以往是单一的政府,未来的发展趋势是包括政府、社区、社会组织和公民等在内的多元治理主体。管理的途径除了传统的行政手段,也将越来越多地运用经济手段和社会化方式。社会管理的重点在于提高社会运行效率,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搞好社会管理,一方面要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加强社会流动机制、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建设、社会动员机制、社会安全机制和社会管理机制建设。另一方面,有赖于政治、经济、文化等相关领域重要制度配套改革的深入,如城乡管理制度、劳动就业制度、工资和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社会福利制度等,只有各方形成合力,才能整体推动。
党中央反复强调“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奋斗目标,把以各项公共服务为主的民生改善作为当前我们社会建设的重点,这完全符合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特定阶段,广大人民群众对获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的迫切需求。但民生改善并不能仅仅依靠提供公共服务,还需要一系列的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来保障。从这个意义上讲,解决民生问题只是社会建设的第一步,远不是社会建设的全部内容,社会建设的内涵比民生建设要宽泛和复杂得多。有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投入,民生问题的解决相对比较容易,而形成合理的社会结构、培育优良的社会环境、建立科学高效的社会管理体制则需要我们付出长期的艰辛努力。目前,对各级党委政府来说,对于传统的政府管理方式挑战最多、压力最大、需要改变最多的往往是社会管理。从这个意义上看,当前社会建设的重心有两个:一是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水平,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二是真正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社会管理体制新格局。这些都需要我们付出艰辛的努力。
四、以统筹兼顾为根本方法
统筹兼顾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也是我们开展社会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胡锦涛同志指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做到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是我国二十多年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经验的总结,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胡锦涛:在全党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2004年1月12日),《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730页。
之所以要以统筹兼顾为根本方法,是由社会建设的自身特点和转型期的社会特点共同决定的。社会本身就是一个极其复杂精妙的复合体,这就使得社会建设成为一项涉及诸多方面的系统工程。所以,社会建设的推进,绝不能仅仅依靠某个领导和某些部门的单兵突进,而要依靠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和积极协作。这其实也是我们党多年来开展社会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组成最广泛的统一战线,充分调动一切力量,广泛动员团结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以最大限度地扩充自己、孤立敌人,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从毛泽东的《论十大关系》到邓小平的“两个大局”、“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都体现了这一基本经验。
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我们都将处于社会发展的转型期。这一时期的一个基本特点是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尽管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一致,但在现实生活中,个人与集体、部门与国家、眼前和长远利益之间还存在着许多差异,这就要求我们,“要坚持在全国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妥善协调各种具体的利益关系和内部矛盾,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2005年2月19日),《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712页。社会建设难在统筹,社会建设也贵在统筹,只有坚持统筹兼顾,才能真正把全体人民和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出来,真正把各行各业、各类社会群体的利益凝聚起来,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之间的辩证关系,为推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形成合力。
要做好统筹兼顾,首先要统筹政府与社会,激发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党中央提出了社会管理三个“最大限度”的奋斗目标:即要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充分体现了中央运用多种手段调动和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建设的战略导向。在经济全球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人民群众公共服务需求的层次性、个体性差异日益增多,而我们的行政机关又处于从“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的过程中,精简机构、精简职能是政府的发展方向。这样,在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供需双方中间就形成了巨大的缺口,仅仅依靠政府部门自己提供,往往是事倍功半。此外,各个不同社会群体对于改革的日益取向都有差异,政府在进行社会管理时,必须要兼顾各方面利益,在各个利益群体之间达成某种程度的妥协。所以,这就要求我们的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的表现形式、运行机制也应该多样化、多元化。必须激发和引导公民的参与精神,适当引导和激发各个利益群体的广泛参与,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来共建共享和谐社会。
要做好统筹兼顾,还要注意统筹好政府各部门的力量。长期以来,我们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诸多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各个部门都是自己关起门来搞改革,容易出现“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部门分割管理模式,不可避免地会形成利益部门化趋势,不利于从整体上完善社会管理体制。实际上,社会领域的建设和管理牵涉面极为复杂,彼此关联性很强,很难通过仅仅一个部门的努力就可以完全解决。社会发展是一个整体,所以,推进社会建设,必须改变以往部门改革、单兵突进的传统模式,应该建立一个超脱于各部门利益之上的改革领导和协调机制,来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北京、上海、大庆、嘉兴等地成立的社会工委和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就是这方面的有益尝试。还有的专家提出,在适当的时候可以考虑把发改委的社会发展司剥离出来,主抓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也是不错的思路。当然,推进社会建设需要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作为社会建设的主管部门,主要工作方式应该是统筹而不包办、协调而不代替,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加强统筹力、协调力、执行力建设。所以,今后一段时期,要结合社会建设综合管理部门的设置,大力探讨建立完善的社会发展综合决策机制,认真研究政府职能、部门合作、部门设置、公众参与、财政支持、社会影响评价、技术支持等问题,真正改变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职责不明、领域不清的管理瓶颈。
五、以社会公平为核心价值
任何社会的发展,都是在公平与效率之间取一个动态的平衡。建国之后,我们相对比较注重社会公平,忽视发展效率。“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全民一起吃“大锅饭”,就是这种价值取向的真实写照。事实证明,在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的条件下片面追求社会公平,只能带来共同贫困,使中国与世界发达国家的差距越来越大。改革开放之后,我们逐步认识到了加速发展的极端重要性,提出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建设思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成为时代的选择。但正像邓小平晚年指出的那样,原先以为不发展问题很多,现在发现发展起来之后问题更多。“发展之后”的问题就是分配的问题,是重建社会公平的问题。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我们越来越认识到社会公平建设对于推动发展、促进和谐、凝聚力量的极端重要性。党的十五大时,提出了“一次分配讲效率、二次分配讲公平”的新思路。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则进一步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问题”,即不论是一次分配还是二次分配,都要注意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在二次分配中则要更加注重公平。“十二五”建议强调,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从中可以看出,我们党和政府对于社会公平重要性的认识在不断深入。
为什么社会公平是我们开展社会建设时的首要价值目标呢?
首先,我国有追求社会公平的深厚历史传统,人民群众对于实现社会公平有较高的心理预期。作为一个小农经济发达的国家,我国在历史上的社会生产力并不高,维持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就是通过促进社会公平抑制贫富悬殊,解决底层群众的生存危机。“不患寡而患不均”,中国古代历次农民起义大都是由于统治阶级横征暴敛造成强烈的社会不公引发的。而在长期艰难困苦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党也是以社会公平为旗帜,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
其次,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实现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城乡、区域、社会群体之间收入差距也有所扩大,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社会矛盾有所增加。面对“文革”之后宏观经济到了即将崩溃边缘的实际,为了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我们强调效率优先,提出“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非均衡发展战略,这是完全正确的。问题在于,这一发展战略在推动中国经济以两位数的速度迅速增长的同时,也使得社会分化加剧。以国际公认的基尼系数为例,当前世界上除美国之外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基尼系数都低于0.3,欧洲很多国家只有0.2甚至0.1,实现了社会和谐与发展活力的动态平衡。而根据联合国发布的《人类发展报告》,2002年中国的基尼系数就达到了0.45。过大的收入差距,缺位的社会保障,使低收入阶层、尤其是困难群体的社会心理容易出现失衡,容易产生仇富心理和报复社会心理,引发各类社会矛盾和冲突。无论是2008年上海杨佳袭警案,2009年的大兴灭门惨案,还是2010年福建南平杀害学龄儿童惨案,都从同一个角度折射了部分社会人群心理的严重失衡。
再次,只有重建社会公平,才可以重塑社会凝聚力,为推进改革提供强大的动力。目前,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不少重点领域的改革举步维艰,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改革开放之初围绕推进改革形成的社会共识不再,改革的社会动力不足。随着社会的发展,不同社会群体在承担改革成本、获得改革收益方面差异极大,主要社会阶层对于改革的公正性产生疑问,不同社会群体之间愿意协商妥协的空间有限,这就使得推进改革十分艰难。所以,邓小平同志在改革之初就旗帜鲜明地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共同富裕,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所在。
人类发展指数人类发展指数(Human Development Index,简称HDI)是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1990年人文发展报告》中提出的,用以衡量联合国各成员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指标,对传统单向的GDP指标构成了严峻的挑战。
人类发展指数的指标筛选原则是以下几点:能测量人类发展的基本内涵、只包括有限的变量以便于计算并易于管理、是一个综合指数而不是过多的独立指标、既包括经济又包括社会选择、保持指数范围和理论的灵活性、有充分可信的数据来源保证。经过反复研究,最终人类发展指数由三个指标构成:健康寿命、教育获得和生活水平,分别反映了人的健康水平、知识水平和生活水平。健康寿命,用出生时预期寿命来衡量;教育获得,用成人识字率(2/3权重)及小学、中学、大学综合入学率(1/3权重)来共同衡量;生活水平,用实际人均GDP(购买力平价美元)来衡量。为构建该指数,每个指标都分别设定了最小值和最大值:
出生时预期寿命:25岁和85岁;
成人识字率:0%和100%;为15岁以上识字者占15岁以上人口比率。
综合入学率:0%和100%;指学生人数占6至21岁人口比率(依各国教育系统的差异而有所不同)。
实际人均GDP(购买力平价美元):100美元和40000美元;
对于HDI的任何组成部分,该指数都可以用以下公式来计算:指数值=(实际值-最小值)/(最大值-最小值)
自公布以来,HDI在构建及各变量最大、最小值的选择上,还在不断完善之中。
总之,任何社会的发展都离不开两个核心理念——公平与效率,每个社会的政治、经济、社会等管理政策都是在这两个价值理念之间做不同程度的“钟摆式”运动选择。不同国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这两个核心价值取向有所偏好,但从长远来看,必须保持两者之间的动态平衡。只有这样,才能推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一旦长期忽视其中任何一项,社会发展就容易发生停滞甚至动乱。自上世纪60年代以来,世界主要发达国家政府都开始摒弃以往自由主义经济学派信奉的“守夜人”式政府模式,转而建设“小而强”的责任政府,掀起了轰轰烈烈的“新公共管理”运动。这一运动的前提就是承认“政府是为弱势群体而设的”,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建设社会公平是政府的基本责任。正如彼德·德鲁克所观察到的:“政府不再扮演制定规矩、在旁协助、提供保障及支付代理的角色,而是成为施行者及管理者。到了1960年,西方所有的已开发国家都接纳了这种学说:政府是所有社会问题和社会任务的适当代理人。”【美】彼得·德鲁克:《卓有成效的社会管理》,东方出版社2009年1月版。之所以这样选择,是因为市场经济的发展会天然地产生贫者愈贫、富者愈富的“马太效应”。市场可以不相信眼泪,但政府却不能袖手旁观。有效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可以为社会织就“安全网”,弥补单纯依靠市场竞争造成和扩大的贫富差距和社会不平等,保障社会的长期稳定与繁荣。这一点在这次发达经济体爆发的金融危机中就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期,社会公平的实现程度将直接成为衡量我国社会建设成效的试金石。当然,在市场经济体制的大背景下,我们所追求的社会公平,绝不是简单的结果公平,它应该是包括机会公平、程序公平和结果公平在内的有机辩证统一体。我们追求社会公平而不是平均主义,完全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是不科学、不合理的,会扼杀人们从事创造和生产的积极性。从这个意义上说,绝对的公平只能存在于理想之中,我们在实践中能求得的只是大致公平、相对公平、动态公平,其中,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的认可程度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