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索集

简论生产关系范畴在唯物史观形成中的作用

每一个理论体系的形成,除了其它主客观条件之外,在它的诸理论要素中,总有一个起主导作用的要素,它的产生和发展制约着这一体系的产生和发展。唯物史观作为一种理论体系,当然也不例外。我认为,生产关系范畴是唯物史观形成过程中的主导要素或核心范畴,在唯物史观的形成过程中起了关键作用。

如果我们对比地考察一下生产关系范畴的提出过程与唯物史观的形成过程,我们就会发现这样一个史实:这两个过程是大致平行的,它们的发展具有同步性。也就是说,每当马克思的思想向生产关系范畴接近一步时,也就同时向整个唯物史观的形成前进了一步。

让我们先看看马克思唯物史观形成过程的开端性著作。

马克思试图用唯物主义观点研究社会历史问题的第一部著作是写于1843年夏天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在这里,马克思重点考察了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值得我们注意的是,马克思分析了私有财产问题,认为私有财产决定了国家的本质。那么马克思是怎样看待这个私有财产呢?他写道:“我们透过私有财产听到了人心的跳动,这就是人对人的依赖。”(《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372页)显然,马克思从人对财产的私人占有这种特定的人与物的关系中看到了人与人的关系,而且这种人与物的关系规定着人与人的关系。可以说,这是马克思关于生产关系思想的第一个萌芽。马克思进而得出结论:“‘独立的私有财产’或‘真正的私有财产’不仅是‘国家制度的支柱’,而且还是‘国家制度本身’。”(同上,第379页)这就是说,市民社会决定国家。马克思在得出市民社会或私有财产决定国家这样一个特殊结论的同时,形成了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观点:在社会生活中,有决定性因素,也有被决定性因素;那决定性因素即是现实的、物质的、作为经济关系的市民社会或财产关系,而那被决定性因素则是政治国家。这是对于社会中两种具有不同作用的因素的第一次划分(尽管这种划分还是很笼统的),但它标志着唯物史观的一个光辉开端。应当说,生产关系范畴与唯物史观的发展是在这里同时起步的。

再让我们来看看以后的两部著作。

1844年4月至8月,马克思写了《经济学--哲学手稿》,从异化劳动入手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马克思从人与物的异化关系中看到了人与人的异化关系,认为“整个的人类奴役制就包含在劳动者同生产的关系中,而一切奴役性的关系不过是这种关系的各种变形和结果罢了。”(《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1979年人民出版社出版,第55页)可以说,这里的“劳动者同生产的关系”,已经蕴含了生产关系范畴的某些含义和词素,并且已被视为其他关系的基础。与此同时,马克思得出了一个更带有概括性的思想,即生产规律支配其他规律。“宗教、家庭、国家、法、道德、科学、艺术等等,都不过是生产的一些特殊的形态,并且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同上,第74页)显然,这是向唯物史观的重大迈进。

1844年秋,马克思恩格斯合写了《神圣家族》。在这部著作中,马克思明确指出,物中有人的关系。他说:“实物是为人的存在,是人的实物存在,同时也就是人为他人的定在,是他对他人的人的关系,是人对人的社会关系。”(《马恩全集》第2卷,第52页)用列宁的话说,这已经接近了生产关系的范畴。伴随着对于生产关系范畴的这种接近,马克思关于唯物史观的思想也大大丰富起来了。在这部著作中,关于生产方式的概念提出来了,关于物质生产是历史发源地的思想提出来了,关于市民社会不仅决定国家而且也决定意识形态的思想也提出来了,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思想更是得到了较为详尽的阐发。

最后,再让我们看看作为唯物史观理论体系形成标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

1845年下半年至1846年马克思恩格斯写了《德意志意识形态》。在这里,第一次出现了“生产关系”范畴,-与它的同义语“交往关系”并用。他们指出:“……资产阶级的这些理论思想是以物质利益和由物质生产关系所决定的意志为基础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13页)他们还说:“继承法最清楚地说明了法对于生产关系的依存性。”(同上,第420页)与此同时,随着生产关系范畴的第一次出现,唯物史观的理论体系也正式诞生了。在这部著作中,唯物史观与唯心史观的根本对立,唯物史观的前提、唯物史观的要点、唯物史观的结论、唯物史观的实质都得到了科学的说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生产力决定交往关系(即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等唯物史观的主要原理都得到了明确的规定,初步构成了理论观点的有机体系。

上述史实说明,生产关系范畴的提出过程与唯物史观的形成过程是互相平行的,或具有同步性。这种同步性意味着什么呢?我认为这至少可以说明,对于生产关系范畴的科学认识是达到对整个社会历史领域科学认识的关键,是达到唯物史观体系的主导因素,是关系到整个唯物史观全局的、具有决定意义的。因此,对生产关系这个“特殊”问题的每一次认识的提高,都会使“一般”唯物史观理论升华一步。这也印证了个体发育史与系统发育史相一致的原则。

生产关系范畴的提出史与唯物史观形成史之相一致、相平行绝非偶然的巧合。历史的发展进程自有其内在的逻辑依据,即生产关系范畴在唯物史观的理论体系中占有核心的地位。

这里我们主要考察一下《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有关论述。这部著作对唯物史观的论述涉及相互关联的两个根本问题,一是社会结构,二是历史分期,即对社会有机体进行的横向研究与纵向研究。可以说,搞不清楚这两个问题,建立新的历史观就是一句空话。而离开生产关系范畴,也就无法科学地认识和解决这两个问题。

首先,关于社会结构。马克思恩格斯说:“这种历史观就在于: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来考察现实的生产过程,并把与该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然后必须在国家生活的范围内描述市民社会的活动,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来阐明各种不同的理论产物和意识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并在这个基础上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马恩选集》第1卷,第43页)在这里,马克思恩格斯把社会划分为生产力、生产关系(又称交往关系,市民社会等)、上层建筑(包括政治的和观念的)三大基本层次,确立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作为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样一个基本构架。这种崭新的社会结构学说使复杂的社会现象第一次得到了科学的说明。很明显,生产关系是中间环节,没有它,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辩证关系以及整个社会的基本矛盾就得不到说明。

其次,关于历史分期。马克思恩格斯以生产力的发展为出发点,考察了社会分工、私有制、交换的产生和发展,考察了与此相关的阶级、国家和革命问题,得出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是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发展状况是历史发展的根本规律的结论。马克思恩格斯说:“一切历史冲突都根源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同上书,第81页)生产力的发展会使现存的生产关系成为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桎梏,进而被新的生产关系所代替。不同的生产关系使“整个历史发展过程中构成一个有联系的交往形式的序列”。(同上)这样,马克思恩格斯就找到了历史分期的客观标准,并依据这个标准--适应不同生产力水平而产生的不同生产关系(其主要内容是所有制)--把资本主义以前的人类历史划分为以部落所有制、古代公社或国家所有制、封建所有制为主要特征的三个历史阶段。显然,如果没有生产关系这样一个范畴,历史冲突的根源就无从揭示,历史分期的标准就无从确立,也就谈不上科学的历史分期。

上述足以说明,从理论体系的逻辑结构上讲,生产关系范畴是居于唯物史观理论体系的核心地位的范畴,这就可以使我们更深刻地理解唯物史观与生产关系范畴在形成史上何以会有那种惊人的同步性了。

我们说生产关系范畴在唯物史观形成过程中占有核心地位,起着主导作用,不仅有上述历史和逻辑上的依据,而且还有唯物史观形成的方法论上的依据。

最先阐释唯物史观形成的方法论问题的是列宁。列宁在谈到马克思的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这一唯物史观的重要原理时曾指出:“马克思究竟怎样得出这个基本思想呢?他所用的方法就是从社会生活的各种领域中划分出经济领域来,从一切社会关系中划分出生产关系来,并把它当做决定其余一切关系的基本的原始的关系”。(《列宁选集》第1卷,第6页)就是说,列宁认为,马克思得出唯物史观科学理论的基本方法,就是把生产关系从各种社会关系中划分出来的方法。这可从上面提及的马克思恩格斯的几部著作中得到启示。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已经开始认识到有两种起不同作用的社会因素,并初步把它们划分为决定性因素和非决定性因素。显然,这种划分成了迈向唯物史观的开端。但当时还没有具体指明这种决定性因素即为物质生产关系。同样,在《手稿》中,在《神圣家族》中虽然已把这种决定性因素明确为“劳动者同生产的关系”、“实物”中“人对人的关系”,但也还没有确立起生产关系的明晰概念。所以当时唯物史观确立的内在理论条件还没有成熟。但是,在撰写《德意志意识形态》著作时,马克思恩格斯就把生产关系从一切社会关系中划分出来,从而标志着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确立。列宁把生产关系从一切社会关系中划分出来的方法,称之为唯物史观形成的根本方法正是精辟地说明了生产关系范畴在唯物史观的形成过程中所起的主导作用。在列宁看来,只有区分出生产关系这种由客观的生产力水平而不是由人们的主观意识所决定的物质的社会关系,才有可能在纷繁的社会历史现象中看出“重复性和常规性”,从而发现历史运动的规律;也只有通过这种区分,才有可能达到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于生产力的高度,才能有可靠的根据把社会形态的发展看做自然历史过程。没有这种划分,就没有唯物史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