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产阶级政党取得民主革命战争胜利后,不仅要在政治上建立和巩固自己的政权组织,在新的国家政权中占据统治地位,还要从思想上除旧布新,在意识形态领域占据主导地位。党和政府在恢复经济、大力发展生产力的同时,也极力确立新的社会主义国家意识形态。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意识形态的建设是一个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的历史嬗变过程。自新文化运动以来,马克思主义成为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但并未上升到国家意识形态的高度。随着新中国的建立,马克思主义被理所当然地确立为国家意识形态,马克思主义用实践向国人证明了自己理论的科学性和意识形态的正确性。中国共产党在探索性地进行意识形态建设方面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沉痛的教训,最终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意识形态。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意识形态理论除了要凝聚工人阶级外,还要能凝聚其他的阶层、阶级,共同去实现民族国家的独立。毛泽东提出的“最低和最高纲领之分”“统一战线理论”,以及在《新民主主义论》《论人民民主专政》等文章中提出的“新民主主义文化”等概念就是探析国家意识形态理论的雏形。新中国成立之初,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在领导全国人民迅速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国民经济后,科学地分析了新中国成立后经济、政治和社会发生的深刻变化及发展趋势,及时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在大力推进国家工业化建设的同时,胜利开展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中国这样一个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从而为当代中国的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的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在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时候,毛泽东又向全党提出了探索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的“第二次结合”,走出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任务,并取得了重要的理论成果,提出了许多很有启发性的论断。这些都标志着毛泽东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发展,也标志着中国社会主义国家意识形态的进一步发展。
由于毛泽东对经济建设与意识形态关系理论的正确运用,建国初期的国家意识形态很好的发挥功能。一方面,毛泽东注重新时期的意识形态功能与作用,利用各种场合宣传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主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反对资本主义的任何挑衅,对外关系上也极力维护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制度。如针对波匈事件和西方掀起的反社会主义高潮,毛泽东大力支持苏联,帮助苏联回应西方的攻击。另一方面,毛泽东适时地把发展经济、发展生产力放在第一位。由于社会的主要矛盾和中心工作从推翻三座大山向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转移,毛泽东认识到要战胜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应抓住时机发展经济。只有经济发展上去了,才能使西方国家“和平演变”的战略最终破产。建国初期毛泽东一直重视发展变化生产力,直到1957年发表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他还是认为“我们的根本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面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党的八大也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已基本建立,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不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而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
由于党在建国初期把发展生产力放在第一位,实现国家工业化,使国民经济迅速恢复,逐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和当时社会各阶层的利益需求,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从总体上符合大多数人民利益和普遍愿望,毛泽东思想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理论宗旨在实践中得到很好的体现,从而获得了广大人民的拥护与支持。巨大的成就和理论与实践的一致性使中国人民信服社会主义能使人民从贫穷转向富裕,从而信服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主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再加上毛泽东的个人威望和广泛的意识形态宣传,使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日益深入人心,马克思主义国家意识形态对社会主义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从客观上维护了新生的社会主义制度,共产党领导的政权合法性也得到了巩固和认同,国家意识形态发挥了巨大的功能与作用,国家意识形态的有效性得到了很好体现。
随着新中国的成立,建构马克思主义的国家意识形态成为中国共产党人紧迫的实践课题。毛泽东在全国解放前夕就曾明确地指出:“我们熟习的东西有些快要闲起来了,我们不熟习的东西正在强迫我们做。这就是困难。”的确,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革命的重大历史性转变,即从革命向建设的转变、从推翻旧制度向建立和巩固新制度的转变就此开始。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对于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而言,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如何从党的指导思想上升为正在形成中的社会主义制度的理论基础,成为指导国家行为和社会关系的思想准则,成为社会主义新中国的国家意识形态。毛泽东解决这一历史性课题的基本思路,就是在不断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大众化的过程中,通过立法、学习和批判等方法,以制度化的形式确立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新中国马克思主义国家意识形态的确立是通过“破旧”和“立新”两方面进行的,换言之,就是对当时意识形态领域进行轰轰烈烈地解构与建构。
破除和清理旧的观念上层建筑与政治上层建筑,其主要内容为进行思想改造、文化批判,以及清除旧国家在意识形态方面的设施、规范和准则,包括肃清旧的新闻宣传、教育文化等方面的制度。
新闻宣传是意识形态领域的前沿阵地,时刻都在影响着人们的思想情绪和政治态度,是意识形态工作中最敏感、最有影响力的部门之一。新中国成立后,新政权接管了原国民党政府所控制的舆论工具、文化阵地,对西方国家在中国办的报纸、学校、通讯社等分步骤地明令停止或取消。一些由私人所创办或经营的新闻、报刊、广播事业,其运行也要经过申请登记核准后方可营业。经过几年的努力,党对私营文化教育、新闻出版等行业基本完成了社会主义的改造,把它们逐步纳入了国家计划的轨道,完全置于党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之下。一些民间的、同人性质的报刊被完全关闭。甚至黑板报、标语乃至民间文艺等民间传播的媒介,也转入对主流传媒的简单“转述”。
教育是向公民提供意识形态和政治认同感的强有力的政治工具。为此,相关部门进行了强有力的组织清理工作,1951年,中共中央《关于在学校中进行思想改造和组织清理工作的指示》规定:取缔国民党在各级学校及教育机关中的党团组织,取消旧学校的训导制度,废除国民党的政治课程,改造旧的思想教育体系,确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教育体系。1952年,中共中央《关于在高等学校中进行批判资产阶级思想运动和准备进行清理中层工作的指示》要求在所有大中小学校的教职员和高中以上的学生中开展“思想改造工作”,并以此为基础,在这些人当中组织“忠诚老实交清历史”的运动,清理其中的“反革命分子”,从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清除学校中的“反动遗迹”。
在改造过程中,大学的地位和内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成为“人民民主专政的一种斗争工具”,被置于统一的行政管理体制之下。1949年底,全国教育工作会召开,并以此为起点,采取开设马列主义的政治课,建立共产党、青年团的组织和对师生的政治工作制度,学制的改革,以苏联模式作为教育改革和全局设计的样板,以及用苏联的大学模式进行院系的调整等四个重大的步骤,使大学的意识形态色彩彻底改变。当时,接受美援的教会大学成为批判“文化侵略”的重点,1950年12月29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出《关于处理接受美国津贴的文化教育救济机关及宗教团体的方针的报告》,要求解决将这一类文化教育机关和宗教团体转为各地人民政府或中国人民团体接办的问题。
“思想改造运动”“在党内主要是批判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在党外,则主要是肃清一切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思想影响,即配合彻底消灭三大敌人残余势力,改造帝国主义、封建法西斯主义等在旧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
在“肃清封建主义”方面,新中国配合土地改革、婚姻制度改革、开展禁毒运动,进行“改造封建遗毒”和“扫除封建宗法思想意识”的教育。特别是在土改运动中,党派出大批工作队深入农村领导土改,举办农民积极分子短期训练班,召开各种会议,宣传党的政策。在此基础上,再通过贫苦农民“吐苦水”“挖穷根”“算剥削账”等方式,进行“谁养活谁”的教育。
1950年为配合抗美援朝运动,党进行了全国性的宣传与动员,在思想界、文化界和教育界掀起了一场批判帝国主义文化侵略的热潮,造成了爱国主义的空前高涨。为了批判“教育救国”“工业兴国”“知识救国”“科学救国”“卫生救国”等资产阶级改良主义思想,1951年全国开展了批判电影《武训传》的运动。1951年9月高校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学习运动全面铺开。10月23日,毛泽东强调指出:“思想改造,首先是各种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是我国在各方面彻底实现民主改革和逐步实行工业化的重要条件之一。”11月30日,中共中央又发出内部文件《关于在学校中进行思想改造和组织清理工作的指示》,从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清除学校中的“反动遗迹”,使全国学校完全被新国家所掌控。12月23日和24日,毛泽东还两次指示中共各中央局,要求在各地学校开展大规模的“思想改造工作”。
“思想改造运动”迅速从大专院校延及文艺、科技、宗教、民主党派和工商界,以及各级政府部门中的知识分子。思想改造还需要接触实际。为此,按中央的要求,各有关部门专门安排知识分子到农村去参加土地改革的实践,以便在现实感受的基础上增强对社会变迁的认识,实现立场和态度的转变。1951年毛泽东为指导土改先后起草了十多份电报,一再要求《人民日报》转载教授们实地考察回来后所写的感想文章,并多次致电各地负责干部,强调应放手让民主人士、大学教授去看土改。通过这一系列教育与批判活动,许多知识分子“重新确认自己的认同”,他们纷纷进行自我批判、自我否定。
其一,建立健全意识形态管理机构。新中国意识形态管理体制的基本格局主要分为两套系统:在政府方面,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下设了文化教育委员会,负责指导文化部、教育部、科学院、新闻总署、出版总署等部门的工作;地方一级,则一般文化与教育合设文教厅、文教局或文教所,作为文化部、教育部的隶属机关;设新闻出版局或处,作为新闻出版两总署的隶属机关。在党的系统中,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及地方各级党委宣传部负责意识形态方面的管理,拟定党在意识形态管理方面的具体政策,并通过政府文教系统及所属部门党组,贯彻实行党关于思想文化教育的方针、政策。随着中共各级宣传机构基本建立和健全,以及宣传干部队伍的迅速扩大,在“反分散主义斗争”中,国家意识形态管理的领导权越来越集中和统一到了中共中央和中央宣传部,地方上的意识形态管理的领导权也相应集中到地方党委和地方的党委宣传部。
其二,确立新闻传媒制度。建国时,党把传媒的性质界定为“党的喉舌”“阶级斗争的工具”“为政治服务”等,突出了共产党领导下新闻传媒的政治宣传功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设立新闻总署,负责管理报纸广播等新闻宣传事业。新闻总署成立后,出版了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作为全国的新闻舆论中心之一,并要求所有报纸担负起指导中心工作的职能,这相当于把一般报纸“党报化”。各省市自治区的党委都按照《人民日报》的办报宗旨,陆续办起了自己的机关报。民主党派所创办或主管的报纸,也不例外地要求为“宣传共产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引导民主党派人士和广大知识分子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1950年3月,新华通讯社改为全国统一的国家通讯社,作为全国新闻业务中心,由中共中央书记处直接领导和由中宣部负责具体指导工作,新华社国内各分支机构直接受新华分社领导。这样,执政党和政府通过接管、整顿、改造等措施掌握了绝大多数新闻媒体的资产、设备、人员等控制权,充分利用这些“喉舌”“工具”或“武器”,对重大政治事件,统一由中央引导,从而形成了全国范围的社会舆论。
其三,对书刊杂志出版系统进行管理。对书籍杂志的出版、发行、印刷,也被党认为是“进行思想斗争的重要工具,是教育人民的重要工具”。“为宣传马克思主义而斗争”是书刊杂志出版系统“极关重要的政治工作”和“严重的政治任务”
。为此,新政权在建国初期创办了大量以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主要任务的出版机构、期刊杂志。1949年9月,中宣部主办的《学习》杂志创刊;1949年9月8日,《新建设》杂志(双周刊)创刊;1949年11月15日,《新华月报》在北京创刊;1950年12月,人民出版社成立……
其四,建立群众宣传网。1951年1月1日,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建立对人民群众的宣传网的决定》指出:共产党员的天职之一,就是随时随地向人民群众进行宣传,以革命精神不疲倦地去教育人民群众,向一切反动的和错误的思想与主张进行不调和的斗争,启发和提高人民群众的觉悟。《决定》要求,在每个党支部设立宣传员,在党的各级领导机关设立报告员,并建立宣传员、报告员工作的相关制度。
此外,为解决知识分子“漂浮”“游离”的体制外状态,新政权一方面逐步取缔民间报刊、民间学校和一切具有民间形态的科学文化机构,使作为“自由职业者”的知识分子完全没有生存空间,另一方面开始建立“单位”制度的进程,把“自高自大”的知识分子由体制外变成体制内,进入各“单位”,成为国家雇员,成为国家体制的一部分。
由此,新中国意识形态管理体制的基本格局初步形成。宣传阵地的开拓,切实保证了新意识形态传播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并使之在整个社会的观念形态上占有统治地位。
建国伊始,中共中央就指出:全党必须明确,向人民群众宣传马克思主义以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是党的一项最基本的经常的任务。1951年5月,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宣传工作会议形成的决议也要求:“各级党委必须把向党内外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宣传教育工作,当作头等重要的任务,并把这一任务和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结合起来。”按照中央的决定,为了适应对全党和全国人民进行系统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宣传教育的需要,全国出版系统有计划地出版和再版了大量的马列著作和毛泽东著作。广泛的社会舆论宣传,尤其是学习书刊的大量出版发行等,为学习和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运动,创造了极好的社会环境。这一学习与启蒙运动从1949年全国各大城市的相继解放开始,不断深入发展,逐渐形成了全国性的学习与启蒙高潮。当时主要是大力倡导学习社会发展史,学习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观、历史观、哲学观和文艺观。于是“猴子变人”“劳动创造世界”成为学习运动中使用非常频繁的通俗概念。在广大工人和农民中间,新政权结合劳资关系调整、土地改革与宣传贯彻婚姻法等民主改革运动,举办各种文化识字班、扫盲夜校,积极分子培训班等,开展政治启蒙和文化扫盲工作。为推动这次政治学习与启蒙运动,政府文教部门还组织了文学艺术、新闻广播、书刊出版等方面的配合活动。
上述一系列国家意识形态领域的解构和建构,为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以及执政党各项主张,提供了十分广泛而极其有效的途径。以毛泽东思想为核心的新意识形态在新政权的思想、教育、文化等领域的指导地位进一步确立和强化,其基本内容得到进一步的传播和普及;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逐渐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正是由于新国家意识形态的确立,使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国家政权前所未有地深入到中国社会之中。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奠立了新中国国家意识形态建设的基本原则,即:必须从国家根本制度上确立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必须从社会基本矛盾出发正确把握主流意识形态建设的整体定位;必须把学习和世界观改造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根本任务;必须正确开展反对错误倾向的思想斗争,注意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
从国家根本制度上确立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即通过国家的根本制度来确立和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在法定权威维护上(政治制度)、思想政治教育上(教育制度)、理论工程建设上(学科制度)、主观世界改造上(学习制度)、核心价值宣传上(宣传制度)都使马克思主义始终处于中心地位,使马克思主义成为制度化的思想体系,成为党的指导思想,成为国家意识形态,成为社会核心价值,成为思想武器、精神支柱和行动指南,旗帜鲜明地体现出马克思主义的思想领导权和话语权。
毛泽东的意识形态理论,可以说核心是“两破两立”:即不断打破那种以为近代以来的中国可以成为独立自主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幻想,只有社会主义能够救中国;不断打破资本主义文明就是当代最高人类文明的幻觉,只有社会主义文明才是当代人类文明的真正出路。因此,我们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建设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不是别的什么国家。而建设社会主义,就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关于这点,必须作为国家根本制度加以确立。在1954年9月15日召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毛泽东发表了《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的开幕词,提出了“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著名论断。它不仅为这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而且成为60多年来历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所通过的宪法的根本精神,堪称立国之本。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不仅以根本大法的形式把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作为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确定下来,规定了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道路、形式和方法,基本确立了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而且也为社会主义政治上层建筑的完善,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
在我国基本实现了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转变以后,毛泽东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之初,就从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着眼进行意识形态建设的定位。他指出,我国在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以后,“除了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的这种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以外,还有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和法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这些上层建筑对于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和社会主义劳动组织的建立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它是和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即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相适应的;但是,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存在,国家机构中某些官僚主义作风的存在,国家制度中某些环节上缺陷的存在,又是和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相矛盾的。我们今后必须按照具体的情况,继续解决上述的各种矛盾”。在这一定位上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非常正确,完全必要。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最根本的就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头脑,指导行动。因此,要把马克思主义的学习从党内、革命队伍内推向全社会,这是发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功能的根本方式。学习马克思主义,主要是解决世界观方法论问题,因此,“在知识分子当中提倡学习马克思主义是很有必要的,要提倡大家学他十年八年,马克思主义学得多了,就会把旧思想推了出去。但是学习马克思主义也要形成风气,没有风气是不会学得好的”。同时,“为了做好我们的工作,各级党委应当大大提倡学习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使之群众化,为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所掌握,让哲学从哲学家的课堂上和书本里解放出来,变为群众手里的尖锐武器”。大量新参加工作的国家干部和从事教育、科研、文艺、卫生等工作的知识分子成为最重要的学习主体。与此同时,毛泽东著作的出版发行,为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和掌握毛泽东思想及其立场、观点和方法,学习和改造世界观提供了丰富的资料,而毛泽东思想本身也日益成为指导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强大思想武器。在高校开设公共政治课,对青年知识分子群体进行理论灌输,也是政治社会化的重要途径和有效举措。此外,毛泽东还提出要“组成一支强大的理论队伍”的任务:“我们要作出计划,组成这么一支强大的理论队伍,有几百万人读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基础,即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反对各种唯心论和机械唯物论。我们现在有许多做理论工作的干部,但还没有组成理论队伍,尤其是还没有强大的理论队伍。而没有这支队伍,对我们全党的事业,对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社会主义改造、现代化国防、原子能的研究,是不行的,是不能解决问题的。”
针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和教育中的教条主义倾向,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再次强调了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问题,“我们的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党内一些人有一个时期搞过教条主义,那时我们批评了这个东西。但是现在也还是有。学术界也好,经济界也好,都还有教条主义。”随后,中共中央发出通知,要求全党重新学习毛泽东《改造我们的学习》《整顿党的作风》《反对党八股》和《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等文件,“克服实际工作中的主观主义即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特别是克服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和外国经验中的教条主义倾向,克服学术研究、报刊宣传、教学工作中的教条主义、宗派主义和党八股。”强调要坚持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正确方向,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中的指导地位焕发出更加蓬勃的生命力和战斗力。
毛泽东有关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思想是在新中国刚刚成立、新生的人民政权急需巩固的前提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巩固社会主义革命成果就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和历史与时代的必然选择。其中,在防止资本主义“和平演变”这条主线的牵引之下,毛泽东主要强调了三点:
一是重视阶级与阶级斗争,抵制资产阶级思想侵蚀。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初期,毛泽东极为重视国内的阶级斗争,实质是将其作为防止帝国主义“和平演变”的有力措施。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毛泽东在考察了国际国内阶级斗争状况之后,认为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着阶级和阶级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道路与资本主义道路的斗争,存在着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他指出,社会主义社会里阶级斗争并没有熄灭,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同时,毛泽东认为,世界范围的阶级斗争也是客观存在的,国际国内阶级斗争相互交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阶级斗争的基本特点,帝国主义推行的“和平演变”策略是国际阶级斗争的一个重要部分。二是防止在中国出现修正主义,保证社会主义永不变色。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考虑的一个中心问题就是如何使党和国家不改变颜色,特别提出要警惕和防止党的高层领导出现修正主义的思想倾向。对此,在20世纪60年代初期,毛泽东曾经多次提出中央如果出了修正主义应该怎么办的问题。他认为,社会主义国家被“和平演变”的主要危险还是在于执政党的高层领导。历史经验表明,敌对势力要从外部搞垮我们这个党,并不是那么容易,但如果党内出现了修正主义和腐败变质分子而不加以制止的话,就有可能对党构成直接威胁。因此,西方国家“和平演变”的阴谋是否能得逞,最终还是取决于社会主义国家的内部因素,而其中具有决定作用的是党的领导层特别是中央能否坚持马克思主义。三是加强党的建设,使之成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领导核心。毛泽东历来十分重视党的自身建设,在党的建设和发展的不同时期、不同阶段,提出了不同的建设重点,采取了不同的形式,对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防止各种错误思想对党的侵蚀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之初,毛泽东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从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着眼进行意识形态建设的定位。他指出,我国在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以后,“除了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的这种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以外,还有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和法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这些上层建筑对于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和社会主义劳动组织的建立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它是和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即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相适应的;但是,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存在,国家机构中某些官僚主义作风的存在,国家制度中某些环节上缺陷的存在,又是和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相矛盾的。我们今后必须按照具体的情况,继续解决上述的各种矛盾。”在这一定位上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完全必要。
但是由于社会主义运动的历史不长,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更短,人们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并没有完全搞清楚,还有待于在实践中继续探索。同时,由于我们党长期处于战争和激烈的阶级斗争的环境中,对于迅速到来的新生的社会主义社会和全国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缺乏充分的思想准备和科学研究,对于我们这个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规律性还缺乏深刻认识,存在着很大的盲目性。因此,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仍然沿用过去革命战争时期的经验和做法,以为通过大规模的群众运动和群众热情,就可以很快实现人民群众迫切要求改变贫穷落后面貌的愿望,因而在经济建设上忽视客观规律,急躁冒进、急于求成,出现了“大跃进”的错误;在生产关系的变革上脱离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盲目追求“一大、二公、三纯”的单一公有制,出现了“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的人民公社化运动;在观察和处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进程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时,往往把不属于阶级斗争的问题仍然看作阶级斗争;在党内生活中,往往把工作中的不同意见看作“路线斗争”、阶级斗争,导致党在指导思想上逐渐发生了“左”的偏差,提出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基本路线,形成了“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出现了“文化大革命”的严重错误。“文化大革命”期间,马克思主义被教条化、误读甚至曲解,不是马克思主义的东西被当作马克思主义加以大肆宣扬;个人迷信被发展到了顶点,人们的思想自由受到很大限制;意识形态工作被庸俗化和工具化,实用主义泛滥。这些都对社会主义国家意识形态造成了巨大伤害,遭受了严重挫折。这种意识形态已经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脱节甚至抵牾,潜藏着巨大的危机。
毛泽东由于将其两个富有创新性的观点推向了极端,致使其在意识形态的把握上出现了重大的偏差:一是他正确地看到舆论是革命的先导,取得政权是新生产关系大规模发展从而推动生产力大发展的条件,但是,当他把这一观点无条件地推向整个社会主义社会时,就无疑地背离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脱离了社会的现实和历史的真实。二是他正确地看到,在社会主义制度基本建立后,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主要表现在意识形态领域,因此必须牢牢把握思想领域斗争的主动权。意识形态领域“谁胜谁负”的问题没有真正解决,可能会成为资本主义复辟的前哨阵地,从而危及革命成果的全局。然而如果着眼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具体实际,就会看到阶级斗争毕竟已经是局部的、次要的社会矛盾,意识形态的斗争必须服从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大局。说到底,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最终解决,也有赖于创造出高于资本主义的生产力和社会全面发展,孤立地抓意识形态的斗争是没有出路的。毛泽东正是没有从阶级斗争思维中转变,因而在其晚年片面夸大阶级斗争的同时,也必然片面夸大了意识形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