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一国两制”构想的伟大实践

四、“一国两制”构想的伟大实践

“一国两制”的战略决策,符合中华民族的共同利益,反映了海峡两岸人民及广大侨胞实现祖国统一的共同愿望,满足了中华民族的感情需要,符合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正如邓小平在论到祖国统一时所指出的:“中国的统一是全中国人民的愿望,是一百几十年的愿望,是整个民族的愿望。解决这个问题,海峡两岸的人都会认为是一件大好事,为我们国家、民族的统一作出了贡献。”

(一)“我们将把香港作为一个特殊地区来处理”

邓小平在强调解决香港问题时明确了的一个基本方针,那就是:一定要在1997年收回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不能再晚;在恢复行使主权的前提下,保持香港社会的繁荣和稳定。

为了实现这一方针,邓小平经过深思熟虑提出:“我们多次讲过,我国政府在一九九七年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后,香港现行的社会、经济制度不变,法律基本不变,生活方式不变,香港自由港的地位和国际贸易、金融中心的地位也不变,香港可以继续同其他国家和地区保持和发展经济关系。我们还多次讲过。北京除了派军队以外,不向香港特区政府派出干部,这也是不会改变的。我们派军队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安全,而不是去干预香港的内部事务。我们对香港的政策五十年不变。我们说这个话是算数的。”

邓小平还深刻阐述了解决香港问题的具体办法:我们解决问题的办法要使三方面都能接受,中国人民能够接受,英国人民能够接受,香港人民能够接受。“如果用社会主义来统一,就做不到三方面都接受。勉强接受了,也会造成混乱局面。即使不发生武力冲突,香港也将成为一个萧条的香港,后遗症很多的香港,不是我们所希望的香港。所以,就香港问题而言,三方面都能接受的只能是‘一国两制’,允许香港继续实行资本主义,保留自由港和金融中心的地位,除此以外没有其他办法”。

收回对香港的主权,很关键的一点就是取决于同英国政府的谈判结果。所以,邓小平按照“一国两制”构想所确定的解决香港问题的基本方针及采取的一系列特殊政策,直接参与和具体指导了与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及其政府的充满艰辛曲折的谈判。中英谈判,是由1982年9月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访华、同邓小平等中国领导人的会谈而拉开序幕的。

撒切尔夫人访华前,于7月28日在唐宁街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访华时英方关于香港问题应坚持的立场。会议着重研究了4月邓小平会见希思时表明的中方解决香港问题的构想。即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港人治港,社会经济制度不变,保持自由港和金融中心地位等。弄清了中国政府的立场后,与会者就开始讨论并确定对策。

撒切尔夫人在会上首先强调,关于香港的三个历史条约按照国际法都是有效的,其中只有关于“新界”的条约是租借性的,另两个条约把香港岛和九龙永远割让给英国。如不续约,则1997年“新界”应还给中国。但是,中国要想收回港岛和九龙,就必须与英国磋商、修改条约。

这时港督尤德告诉首相:以“新界”与九龙之间的界限街,这些都是整个香港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他的结论是,“新界”与九龙和港岛不可能分离,只能结成一个整体考虑。

既然香港三个部分只能作为一个整体对待,撒切尔夫人又考虑英国是否可以抗拒中国关于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的要求呢?有人认为,不可以在主权问题上同中国对抗,因为中国政府会强行收回香港。这样一来,英国从中国那里得到的让步就会更少。为此建议撒切尔夫人访华时对中国作出某种妥协,承诺英国正式放弃对香港的主权,但要求修改条约,换取英国继续管理香港的权利。

撒切尔夫人却反对承诺让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但她又提不出自己的可行战略。有人提出了一个纯粹策略性的谈判目标。鉴于中英两国早已声明共同维护香港的“稳定和繁荣”,也许这是两国唯一的主要共同立场,其他方面均属未知数。因此,首相访问北京时,可以首先同中国领导人发表一个声明,说两国政府将在维护香港“稳定和繁荣”的目的基础上,开始正式谈判。这样一来首相访问北京时就不必作出其他如主权等方面的承诺了。等正式谈判开始后,下一步该怎么办就会更清楚一些了。

9月22日,撒切尔夫人来到中国。尽管她知道邓小平对收回香港的态度和立场,但她还是要固执地试一试。她在来华前就事先声明:“有关香港的三个条约仍然有效”,在国际上大造舆论。

按照访问日程安排,9月24日,撒切尔夫人要同“一国两制”的创造者邓小平会谈了。历史注定他们的谈话不会轻松,一开始就进入了唇枪舌战。会谈正式开始,撒切尔夫人露出自己“铁娘子”的风格,摆出一副强硬姿态,开门见山就直奔主题。首先打出“三个条约有效”和“维护香港繁荣稳定离不开英国”两张牌。

“英国是根据历史上的三个条约管治香港的,这三个条约至今仍然有效,不能单方面废除。虽然条约是写在纸上,但任何手段都不可能消除它存在的事实。”撒切尔夫人对邓小平说。她甚至还说,如果中国收回香港,就会给香港带来灾难性的影响。要想继续维持香港的繁荣,就必须由英国来管治它。所以,任何关于香港前途问题的解决方案,必须以继续维持英国对它的管治为前提。如果中英两国政府能够对香港的未来达成一个协议,而这个协议能得到她的满意,能为香港人接受,而且能使她说服英国议会,这样她可以考虑香港的主权问题。

这次谈话,是用卫星进行现场直播的,也就是说,谈话的每一个用词、每一个细节都会适时展现在世人的面前,并将载入史册。所以,双方的讲话都是绝对慎重和严肃的。

邓小平对此毫不含糊,针锋相对,他庄重严正地说:“我们对香港问题的基本立场是明确的,这里主要有三个问题:一个是主权问题;再一个问题是1997年后中国采取什么方式来管理香港,继续保持香港繁荣;第三个问题,是中国和英国两国政府要妥善商谈如何使香港从现在到1997年的15年中不出现大的波动。”

邓小平运筹帷幄,高屋建瓴,这三点意见,一下子打乱了对方的思路,牢牢掌握了主动权。

邓小平继续说:关于主权问题,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回旋的余地。坦率地讲,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现在时机已经成熟了,应该明确肯定:1997年中国将收回香港。就是说,中国要收回的不仅是新界,而且包括香港岛、九龙。中国和英国就是在这个前提下进行谈判,商讨解决香港问题的方式和办法。如果中国在1997年,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48年后还不把香港收回,任何一个中国领导人和政府都不能向中国人民交代,甚至也不能向世界人民交代。如果不收回,就意味着中国政府是晚清政府,中国领导人是李鸿章!我们等待了33年,再加上15年,就是48年,我们是在人民充分信赖的基础上才能如此长期等待的。如果15年后还不收回,人民就没有理由信任我们,任何中国政府都应该下野,自动退出政治舞台,没有别的选择。所以,现在,当然不是今天,但也不迟于一、二年的时间,中国就要正式宣布收回香港这个决策。我们可以再等一、二年宣布,但肯定不能延长更长的时间了。话说至此,邓小平显然很激动,他的态度和口气也异常坚定,不容置疑。

他稍作停顿,看了看“铁娘子”的表情,继续说:中国政府宣布这个决策,从大的方面来讲,对英国也是有利的,因为这意味着届时英国将彻底地结束殖民统治时代,在世界公论面前会得到好评。所以英国应该赞成中国的这个决策。中英两国应该合作,共同处理好香港问题。

从电视中,我们可以看到,78岁的邓小平一口气讲完了这番话,神情十分激动。这铿锵有力的谈话,表达的不仅仅是中国领导人恢复行使香港主权的坚定信念和义无反顾的决心,更是中国人民的心声。

“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

“1997年中国将收回香港!”

邓小平的话大气磅礴、旗帜鲜明、态度坚定,没有丝毫商量的余地。

本打算用谈主权问题来迫使中国最终同意以主权换治权的“铁娘子”,面对斩钉截铁的邓小平,只好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这位被人称为“铁娘子”的女首相在其回忆录《唐宁街的岁月》中是这样记叙这次谈判的:

“1982年9月22日早晨,我在从东京飞赴北京时,一再考虑一个问题,那就是中国根本不承认英国与清政府1842年就香港岛签订的《南京条约》,这是中国领导人提出的先决条件。我们事先也商量过了,决定把谈判立场建立在英国至少对一部分香港领土拥有主权的基础上,如果中国承认了这一点,我们就可以在此立下脚,然后把主权让出,以换取对香港继续管治的权利。我曾经多次与政界和商界人士讨论过,觉得这是一个大家比较满意的解决办法。但往谈判桌上一坐,我才发现,那不过是我们的一厢情愿。”

“和邓小平的谈判进行得相当艰难,我连最初的基本目标都没有能够达到,但也不能算彻底失败。我毕竟说服邓小平发表了一个简短的声明,宣布两国正在共同本着维持香港繁荣稳定的目标展开谈判。”

在主权问题不能谈的情况下,不肯善罢甘休的“铁娘子”只好退而求其次,和邓小平谈起治权的问题。

撒切尔夫人话锋一转,发表了她对保持香港繁荣问题的观点。她直截了当地说:“香港的繁荣有赖于信心,而信心除了有赖于英中双方的良好关系外,还有赖于稳定的货币以及目前香港所实行的金融和税收制度、法律制度、政治和经济制度等等,而这一切又都有赖于英国的管理。”意思非常明白,香港今天的繁荣是英国人带来的,而且也只有英国人才能保持下去。

对付“铁娘子”这种强权政治的论调,邓小平是富有经验的。当年他和苏联的赫鲁晓夫舌战莫斯科,竟然让这个苏联人心虚地在中央政治局的大会上说出了真心话:“这个邓小平厉害,不好对付。”“柔中有刚,绵里藏针”,这是邓小平外交的风度和境界。对“铁娘子”,他依然十分平静地说:“保持香港的繁荣,我们希望取得英国的合作,但这不是说,香港继续保持繁荣必须在英国的管辖之下才能实现。香港继续保持繁荣,根本上取决于中国收回香港后,在中国的管辖之下,实行适合于香港的政策。……现在人们议论最多的是,如果香港不能继续保持繁荣就会影响中国的‘四化’建设。我认为,影响不能说没有,但说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中国的建设,这个估计不正确。如果中国把‘四化’建设能否实现放在香港是否繁荣上,那么这个决策本身就是不正确的。”

听了邓小平不愠不火的回答,“铁娘子”的态度突然变得强硬起来。她用威胁的口吻说:“如果现在对英国的管理实行或宣布重大改革,对香港的信心所产生的影响将是灾难性的,将导致大批资金外流,金融中心崩溃,多年来所建立起来的东西将毁于一旦。”

邓小平回答:小波动不可避免,“如果中英两国抱着合作的态度来解决这个问题,就能避免大的波动。”他还告诉英国首相,中国政府在做出这个决策时,各种可能都估计到了,“还考虑了我们不愿意考虑的一个问题,就是如果在十五年的过渡时期内香港发生严重的波动,怎么办?那时,中国政府将被迫不得不对收回的时间和方式另作考虑。如果说宣布要收回香港就会像夫人说的‘带来灾难性的影响’,那我们要勇敢地面对这个灾难,做出决策。”邓小平说,他所担心的就是今后15年如何过渡好,担心在这个时期中会出现很大的混乱,而且这些混乱是人为的。制造混乱的有中国人,也有外国人。他希望从撒切尔夫人这次访问开始,两国官员就要讨论如何避免这种混乱。

在这次会谈中,邓小平义正词严地驳斥了有关收回香港问题的一系列错误言论。一是驳斥了“中国四化离不开香港”的论调。

二是驳斥了“香港回归后外资会撤走”的论调。邓小平强调,只要我们的政策适当,走了还会回来的。所以,我们在宣布一九九七年收回香港的同时,还要宣布一九九七年后香港所实行的制度和政策。

三是针对一部分人对“收回香港”是全体中国人的“共同愿望”持怀疑态度,邓小平强调,采用和平方式解决香港问题,就必须既考虑到香港的实际情况,也考虑到中国的实际情况和英国的实际情况。就是说,我们解决问题的办法要使三方面都能接受。如果用社会主义来统一,就做不到三方面都能接受。勉强接受了,也会造成混乱局面。即使不发生武力冲突,香港也将成为一个萧条的香港、后遗症很多的香港,这不是我们所希望的香港。所以,就香港问题而言,三方面都能接受的只能是“一国两制”,允许香港继续实行资本主义,保留自由港和金融中心的地位,除此以外没有其他办法。

这三点意见极其重要,也具有相当的分量。听着邓小平这不容置疑的阐述,撒切尔无言以对,无可奈何。外电评述:撒切尔是锋芒毕露,邓小平是绵中寓针。

这场激烈交锋过后,两位领导人开始商量起会谈公报问题。此时,中国外交部副部长章文晋和英国驻华大使柯利达走到旁边准备起草这份公报。

邓小平建议这次与英国首相的会谈能达成这样一个协议,“即双方同意通过外交途径开始进行香港问题的磋商。前提是1997年中国收回香港,在这个基础上磋商解决今后十五年怎样过渡得好以及十五年以后香港怎么办的问题”。

但是,撒切尔夫人坚决不同意邓小平的这个建议,特别是拒绝以1997年中国收回香港为前提。

经过一阵争执,双方同意发表一个不做任何实质性承诺的会谈公报。

会谈结束后,撒切尔夫人还有点紧张。她没有料到中国态度那么坚定,在主权问题上连一点调和余地也没有,而且限定了时间。她没有这种思想准备。她私下里对驻华大使柯利达说:“哎唷,邓小平真残酷啊!”

第二天,她告诉英国广播公司记者说:我同邓小平等中国领导人的“会谈是友好的,我们承认有分歧,但是我们共同的目的大于分歧”。同日,全世界都获悉:中英双方本着维护香港的繁荣和稳定的共同目的,同意在这次会晤后两国通过外交途径继续进行商谈。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第一阶段会谈到此结束。

从1982年9月下旬,中英双方围绕香港主权问题继续进行了一系列针锋相对的斗争,从媒体上的论战一直延续到谈判桌上。10月19日,按照撒切尔夫人访华时双方形成的意见,中国外交部副部长章文晋与英国驻华大使柯利达开始进行正式谈判。因为主权问题,双方“顶牛”而相持不下,最后磋商陷入僵局,不欢而散。

1982年底,在邓小平的建议下,第三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宪法》中增添了一条:国家在必要时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而此前,邓小平通过廖承志,披露了关于解决香港问题的16字方针:收回香港、港人治港、制度不变、保持繁荣。到了1983年3月,在邓小平亲自过问下,中方形成了一个成熟的方案。尤其是将“收回主权”改为“中国政府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明确了香港的主权归属中国,避免在100多年来香港主权归属问题概念上的混乱和不确定。这是一个全新的12条方案,严谨科学、完善具体、清晰丰富,并且确定中国共产党已经决定要将“一国两制”的理论首先应用于解决香港问题的实践。这12条基本政策和规定是:(一)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并考虑到香港的历史和现实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决定在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除外交和国防事务属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三)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现行法律基本不变。(四)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由当地人组成。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主要官员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原在香港各政府部门任职的中外籍公务、警务人员可以留用。香港特别行政区各政府部门可以聘请英籍人士或其他外籍人士担任顾问或某些公职。(五)香港的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保障人身、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迁徙、通信罢工、选择职业和学术研究以及宗教信仰等各项权利和自由。私人财产、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以及外来投资者均受法律保护。(六)香港特别行政区将保持自由港和独立关税地区的地位。(七)香港特别行政区将保持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继续开放外汇、黄金、证券、期货等市场,资金进出自由。港币继续流通、自由兑换。(八)香港特别行政区将保持财政独立,财政收入全部用于自身需要,不上缴中央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不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征税。(九)香港特别行政区还可同英国和其他国家建立互利的经济关系。英国和其他国家在香港的经济利益将得到照顾。(十)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单独地同各国、各地区及有关国际组织保持和发展经济、文化关系,并签订有关协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可自行签发出入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旅行证件。(十一)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社会治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维持。中央人民政府派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防备的军队不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内部事务,驻军军费由中央人民政府负担。(十二)上述基本方针政策,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之,并在50年内保持不变。

邓小平认为,这12条方针政策是中英谈判的基本依据。为打破僵局,邓小平还发出了一个信号,如果中英谈判谈不好,中国政府迟至明年9月将单方面宣布于1997年收回香港。

拉锯式的谈判一直到1983年的2月9日,双方共进行了四轮谈判,均告失败。在这前四轮的谈判中,由于英方仍然坚持1997年英国继续管治香港的立场,致使会谈毫无进展。

谈判中,英方名义上同意交还主权,但却坚持治权不放,并制造种种舆论,说什么香港的繁荣离不开英国的管理,主张“以主权换治权”。同时“铁娘子”再次打出三张“牌”:一是“信心牌”,说香港人对中国政府接管没有信心;二是“民意牌”,说香港人不愿意这么干,对内地政府顾虑很多,并发动所谓征集“民意”运动;三是“经济牌”,即抽走资金等。1983年9月英资财团首先在伦敦大量抛售港币,引起港币暴跌,造成了抢购、挤兑的风潮。香港出现的波动,把谈判推到了关键时刻。而谈判桌上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先是发生了英方“企图以港英当局的名义直接或间接参与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谈判,以形成三方会谈,并实际上造成英港联手对付中国政府的局面”的“三脚凳”计划,玩弄“港人牌”,图谋节外生枝。

由于中英谈判再次面临危机,英国前首相希思深感忧虑。他急忙飞到北京,会见中国领导人,打算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再次做沟通两国领导人的工作,为打破谈判僵局贡献自己的力量。这是他自1974年以来的第六次访华。他每次访华都要会一会邓小平。这一次就更有必要见一见老朋友了。

9月10日,邓小平会见希思。两位老朋友亲切地寒暄了一番。他们畅谈国际问题。在这方面,两人的共识颇多。接着,他们谈起了中国的经济建设。希思目睹了“文化大革命”末期和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的不同景象。他对邓小平的杰出治国才能和人格非常钦佩,对中国正在加速进行的现代化建设由衷地感到高兴。

当话题转到香港问题时.气氛一下子变得格外沉重。邓小平对英国政府在当时谈判中的做法极为不满。他斩钉截铁地宣布:想用主权来换治权是行不通的。22日要会谈(指第四轮会谈),我希望不要再纠缠在治权问题上。我的意思是说,不要搞成中国单方面发表声明收回香港,而是要中英联合发表声明。联合声明的方式对两家都好,不是说对哪一家更好,特别是涉及到中英长期的关系。

谈到过渡期问题时,邓小平指出,从现在到1997年的14年要过渡得好,关键在于1997年收回香港能顺利进行,而不会引起动荡。比较顺当地接收对各方都有好处。英国利益不会受到损害,美国、西欧的利益也不会受到损害。他又强调,过渡期有个香港人参与管理的问题。无论政治、经济、商业和金融方面,不知道怎么办,一下子拿过来怎么行!

邓小平告诫说:在香港问题上,我希望撒切尔首相和她的政府采取明智的态度,不要把路走绝了。他最后再次强调,他希望英方在9月22-23日的第四轮会谈时,不要再纠缠主权换治权问题,要扎扎实实地商量香港以后怎么办,过渡时期怎么办。这对彼此最有益处。如果英方不改变态度,中国就不得不在1984年9月单方面公布解决香港问题的方针政策。

希思向邓小平表示,他将把这番话转告撒切尔夫人。回国后,希思向英国政府传递了邓小平的谈话内容,并劝首相应该改变以主权换治权的做法。

从1984年4月起,中英谈判转入拟定关于过渡期的主权移交问题。也就是从这个月开始到7月的3个月时间里,邓小平频繁地接见了英国外交大臣杰弗里·豪,双方就《中英联合声明》的文本基本达成了一致意见。7月31日,邓小平在会见杰弗里·豪时,他又一次阐述了“一国两制”的构想,保证香港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变”,并对过渡期的香港的未来真诚地提出了“五点希望”。邓小平强调:我们希望香港在过渡期内,不要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希望不要出现动摇港币地位的情况。港币发行量究竟多少?港币信誉好是因为储备金雄厚,多于发行量,不能改变这种状态。

第二,我们同意可以批出一九九七年后五十年内的土地契约,而且同意港英政府可以动用这笔卖地收入,但希望用于香港的基本建设和土地开发,而不是用作行政开支。

第三,希望港英政府不要随意增加人员和薪金、退休金金额,那将会增加将来特别行政区政府的负担。

第四,希望港英政府不要在过渡时期中自搞一套班子,将来强加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第五,希望港英政府劝说有关方面的人不要让英资带头转走资金。

邓小平还表示:“我们希望过渡时期不出现问题,但必须准备可能会出现一些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的问题。”

随后,邓小平对中英谈判应采取的策略又做了具体指示,其中最重要的有两点:一是谈判开始不先谈主权问题,先谈1997年以后如何管治的问题;此问题解决后,主权问题自然迎刃而解。这是中方的一条主要策略。二是谈判日期要设限,以1984年9月为最后期限,不能任由英国人无限期拖下去。要让英方知道,届时如仍未谈成,中国会单方面宣布收回香港的方案。

在6月召开的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两个会议期间,邓小平会见参加两会的港澳人士。他在谈到中方在主权问题上的灵活策略时说:我们考虑到若要英方在承认中国对香港主权的先决条件下进行谈判,英国方面会认为“有失面子”,因此,“要给英国人下台阶”。他还指出,如果先谈“1997年后怎么办”的问题,就可避开主权问题的障碍。而“1997年后”的问题谈好了,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问题也就没什么可谈了。

邓小平是善于把原则的坚定性与策略的灵活性相统一的大师。他在任何时候都能把二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这时当然也不例外。他对港澳两会代表谈完灵活策略后,又讲了谈判的一些原则。他强调,中英谈判时间不能拖得太久,拖久了对信心不利。此外,“新界”租约不予延长。我们决不步清廷后尘,决不做李鸿章第二!

邓小平的这些策略,成为中英谈判过程中中方的主要策略。中英两国的谈判进程基本上依此设计展开的。

中英双方经过前后22轮谈判,终于达成协议,中英双方同意用《联合声明》的形式,采用如下表达方式:中国政府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决定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英国政府声明:“联合王国政府于1997年7月1日将香港交还中华人民共和国。”

9月26日草签了中英《联合声明》和三个附件,至此,为时两年的中英两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谈判圆满结束。

1984年12月19日,中英两国政府首脑在北京正式签署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于12月18日在外交大臣杰弗里·豪的陪同下再度来到北京,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并签署联合声明。

12月19日,邓小平再次会见撒切尔夫人。

此次的会见已不同于上次,气氛显得热烈而友好。邓小平在人民大会堂笑容满面地与撒切尔夫人握手,并高兴地说:“我们两国领导人就香港问题达成协议,为各自的国家和人民做了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香港问题已经有近一个半世纪的历史。这个问题不解决,在我们两国和两国人民之间总存在着阴影。现在这个阴影消除了,我们两国之间的合作和两国人民之间的友好前景光明。”

撒切尔夫人对邓小平的这一评价表示完全赞同。她说,回顾我两年多以前初次在这里同您见面以来,我们已经取得了多么大的成就,双方的了解也加深了。撒切尔夫人还特别说到:从历史的观点看,“一国两制”是最富天才的创造,这个构想看起来是个简单的想法,但却是充满想象力的构想,是解决香港问题的关键,是我们达成协议的关键。

邓小平接着说:如果“一国两制”的构想是一个对国际上有意义的想法的话,那要归功于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用毛泽东主席的话来说就是实事求是。这个构想是在中国的实际情况下提出来的。

香港问题的最终解决,再一次证明了邓小平外交战略的谋深计远。他通过妥善处理香港问题,为用和平方式解决某些国际争端提供了一个光辉的范例。“一国两制”的政策及其在香港问题上的成功运用,也获得了世界各国的一致好评,大大地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声望。邓小平通过成功地解决香港问题,既收回了香港,又考虑到了英国的利益,使之成为中英关系进一步发展的强大动力。同时,在处理香港问题时也充分照顾了其他国家在香港投资和贸易的利益,这又为发展与这些国家的良好关系创造了新的共同点。

总之,善于胸怀全局、掌控大势的邓小平,早已把香港问题摆在了一个精妙的位置,使这颗“东方明珠”成为内联祖国现代化建设,外接国际经贸市场,打破祖国统一航道上坚冰的一着活棋。

(二)“澳门的解决,当然也是澳人治澳、‘一国两制’”

在按照邓小平提出的“一国两制”伟大构想来实现国家统一的进程中,继圆满解决了香港问题之后,取得的又一个重大成果就是:中国政府同葡萄牙政府通过谈判而圆满地解决了澳门问题。这不仅标志着我国人民在实现祖国统一大业方面迈出了坚实的第二步,而且也表明,澳门亦进入了“一国两制”的初步实践。

1979年2月中国政府与葡萄牙政府正式建立了外交关系,双方在澳门问题上一直认为:澳门是中国领土,目前由葡萄牙政府管理,澳门是历史遗留问题,在适当的时候,中葡两国应通过协商友好解决。这就为澳门问题的解决创造了有利条件。

但邓小平却认为,就澳门问题来说,解决的条件已经成熟,我们拖了一下,主要是当时对用什么方式解决澳门问题还没有考虑成熟。因为解决了澳门问题,香港、台湾问题怎么办?很明显,在邓小平的心中,澳门问题与实现祖国统一大业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

1984年9月,中英两国政府发表了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标志着香港问题的圆满解决。由于像香港这样复杂的历史遗留问题都能由中英两国政府通过谈判得以解决,这就为澳门问题的解决了树立了实践性参照,积累了科学性经验,提供了可行性范例。可以说,中葡两国解决澳门问题的条件也完全成熟了。

解决香港问题的成功实践,在澳门同胞中引起了极大的反响。澳门怎么办,一时成为澳人关注的焦点。

就在中英关于香港问题达成协议10天后,邓小平在人民大会堂西大厅接见了港澳同胞国庆观礼团全体人员。当澳门代表问到解决澳门问题的时间和方式时,邓小平说:“澳门问题的解决,想用香港的方式,在同一个时间解决。我们以前不讲,是不要因为澳门影响其他。澳门的解决当然也是澳人治澳,‘一国两制’。但它比香港早一点解决好,还是同香港同时解决,我们还想听听大家的意见。”

同年10月6日,邓小平在接见澳门知名人士马万祺时进一步阐述了解决澳门问题的原则:“澳门问题也将按照解决香港问题那样的原则来进行,‘一国两制’,澳人治澳,50年不变等等。澳门收回后,赌业可以继续存在下去。”

1985年5月,葡萄牙总统埃亚内斯访问中国时提到,现在我们关心的事情只有一件:即现在需要在公开场合确认在移交澳门管辖权时不会影响投资,不会影响政治和经济的发展,不会影响当地的正常生活。邓小平当即表示,“双方友好商量,这些问题不难解决。”邓小平的这些谈话,让整个澳门人都吃了一颗“定心丸”。同时也说明,解决澳门问题已经是水到渠成的事了。

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是民族的愿望、历史的托付。邓小平这样说过,我们是要完成前人没有完成的统一事业。实现和平统一需要一定时间。如果说不急,那是假话,我们上了年纪的人,总希望早日实现。不做这件事,后人写历史要责备我们。邓小平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民族自豪感执着地追求实现祖国统一的目标。他反复强调,如果不在本世纪内解决香港、澳门问题,任何一个中国领导人和政府都不能向中国人民交代,甚至也不能向世界人民交代。人民就没有理由信任我们,任何中国政府都应该自动下野,自动退出历史舞台。

香港问题解决了,澳门问题也必须在本世纪内解决,这是历史赋予中国共产党人的神圣使命。

1986年6月30日,中葡双方在北京开始了关于解决澳门问题的谈判。和中英香港谈判不一样的是,中葡双方在澳门主权问题上的分歧不大,不像中英关于香港问题谈判初期那样剑拔弩张。由此使解决澳门问题的谈判进行得比较顺利。

首轮会谈是1986年6月30日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开始的。对古诗有爱好的中国代表团团长周南在开场白中就引用唐人刘禹锡的诗:“潮落江平未有风,同舟共济与君同”,隐喻中葡谈判将会在风平浪静的气氛中进行;并把中葡两国会谈比喻为同舟共济的伙伴之间的会谈,而非对手关系的谈判。事实上,中葡谈判确是在友好融洽的情况下进行的,因为葡方早已宣布澳门的领土主权属于中国,故在首轮谈判中就接触了实质问题,并商定了会谈的全部议程。

在第二轮谈判中,周南又借用晋代画家顾消之喜欢从尾到头吃甘蔗的典故,形容会谈“渐入佳境”。在1986年10月中旬举行的第三轮会谈时,周南再度以刘禹锡“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的诗句,暗喻会谈会有突破。而葡方代表同样显得愉快、轻松,会谈之后表示“进展得相当顺利”。

双方代表不仅在会外处处表现得合拍、投契;三次会谈所发表的新闻公报,都强调会谈“友好融洽”,双方“对会谈的结果表示满意”。在第三轮会谈公报上就赫然写道:双方“就各项议程的实质性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并取得了广泛一致”。可见,双方代表乐观态度、言词,绝非空穴来风,而是言之实情。

但是,同年11月周南应邀访葡,事情起了变化。周南访葡尽管葡外交部一再强调属礼节性,但由于周南本身是中葡有关澳门前途问题谈判的中方代表团团长,所以颇为外界所重视。而葡方亦给予很高的礼遇及热烈的欢迎,还连续同葡总统、总理和外长会见。但在会见苏亚雷斯总统之后,周南即急急离开,没有回答记者的询问;翌日,周南又以疲倦为由取消了已安排好的参观活动。这些反常情况自然引起新闻界诸多揣测。中葡在澳门归还日期问题上出现了分歧。中国希望在2000年以前收回澳门,而葡萄牙对此难以接受。葡方强调,澳门与香港不同,中方应给葡方更多的过渡时间,至少不能少于给予香港的12年过渡期。葡萄牙国内甚至有人公开宣称,葡萄牙难以接受中国在2000年前收回澳门的管治权,这个时间应为2017年。一时间,在葡萄牙和澳门,不能在本世纪内归还澳门的言论甚嚣尘上,为中葡会谈蒙上了一层淡淡的阴影。

邓小平是一贯主张以和平手段解决国际间纠纷的政治家,也是善于纵横捭阖的外交家。但是,在关系到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关键时刻,邓小平则是个坚定不移的民族利益和民族精神的捍卫者。中国一贯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路线和政策,可它决不是俯仰由人,而应按符合中国国家利益、全中华民族利益的原则办事。针对葡方的意见,邓小平斩钉截铁地说:“澳门问题必须在本世纪内解决,不能把殖民主义尾巴拖到下一世纪。”根据邓小平的要求,1986年12月31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声明:“在2000年以前收回澳门是包括澳门同胞在内的10亿中国人民不可动摇的坚定立场和热烈愿望,任何关于2000年以后交还澳门的主张都是不能接受的。”

中国政府单方面宣布要“在2000年以前收回澳门”的决定,使葡萄牙朝野大为震惊。于1987年1月,葡萄牙政府召开了最高国务会议,经过4个半小时的激烈争论,最终达成共识:一定要保持和发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友好合作关系,对于维护澳门的稳定和繁荣、维护葡萄牙在澳门及远东的利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会议同意接受中国政府的决定,于1999年12月20日将澳门主权交回中国。

但是,在1987年3月18日至23日,中葡双方在第四轮会谈中,发生了澳门出生的葡籍人国籍的争议。葡萄牙共和国政府是承认双重国籍的,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中国认为,在中国收回澳门主权之后,所有在澳门居住的中国同胞,不论其是否持有葡萄牙旅行证或身份证明,都是中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视同仁,一律平等,毫无歧视。他们当然有选择葡萄牙国籍的自由,但必须放弃中国国籍。考虑到澳门的历史背景和现实情况,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后,可以允许上述持有葡萄牙旅行证件的澳门中国公民,除按规定可领取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外,还可在自愿基础上使用葡萄牙旅行证件去其他国家和地区旅行,但他们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其他地方不得享受葡萄牙的领事保护。他们也不能将葡萄牙旅行证件传给第二代。采取这样的处理办法,不损害我国主权的原则,也有利于实际问题的解决。在事实面前,葡萄牙政府又一次让步了,致使双方对各项协议文本内容最后取得一致意见。3月26日,中葡两国政府代表团团长草签了两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及附件,同时决定在正式签署协议时,就部分澳门居民旅行证件问题互致备忘录。

对此,一位法国记者评论说:“西方分析家认为,23日在北京宣布的1999年12月澳门归还给中国的协议是邓小平的一次胜利。邓小平的强硬态度迫使葡萄牙接受了一些让步。”又说:“82岁的邓先生曾是1984年12月签署的1997年香港归还中国的中英协议的倡导者。那是他的第一次胜利。”香港《中报》更是评论说:“曾几何时,收回澳门的时间一度扑朔迷离。有说2005年,更有说2007年或2009年。总之,殖民主义者的希望是在其他殖民地多呆些年,以保全自己的面子。但说到体面问题,中国政府和中华民族当然更有自己的尊严——不允许殖民地遗留到下个世纪。于是,北京终于在一片下世纪前10年内收回澳门的‘舆论’声中发出了声音:中国一定要在本世纪以内收回澳门。这一声音,若发自80年前的满清王朝之口,说不定会引起‘列强’们的一番干涉,再演出一场‘八国联军’血洗津、京的惨剧;若这一声音发自半个世纪前的国民党南京政府之口,殖民地宗主国也完全可能一笑置之,或者出现一场外交危机。甚至,这一声音出现于五六十年代的中国之口,都可能引起一场不愉快的纠纷。但是今日,在一片逆流的声浪中北京发出主权的声音,嘈杂的声浪立即消弥,葡国政府也只得顺应了潮流,首先考虑中国和中华民族的尊严,而非顾全自己的体面了。或许他们也明白,一味要自己的体面而不顾中国政府、中华民族的尊严,到头来连自己的体面都保不住。这一不平凡的现象,足以说明中国的强大,以致任何一个国家,都不能不注意到他的声音和他的意见。自然,在强大的同时,中国政府又表现出允许的体谅和现实的态度,将‘本世纪以内收回澳门主权治权’的具体时间,放到了本世纪最后一年的最后一个月,表现出一个大国的风度。中国在1997年甚至更早些时间收回澳门也完全办得到。但考虑到澳门的现状,以及考虑到澳门当局向未来的特区政府过渡,中国政府和葡萄牙政府协商后,将时间在不超过本世纪的范围内向后移,是更有利各方面的。”

1987年4月13日,中葡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西大厅举行正式签署仪式。声明宣布:澳门地区是中国领土,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

邓小平高兴地对前来参加签字仪式的葡萄牙总理席尔瓦说:“中国在不长的时间内解决了香港问题、澳门问题,为处理国际上有争议的问题树立了一个范例。”“澳门问题的解决,开辟了两国间的新关系。结束过去,走向未来。”

澳门问题能够顺利解决,归功于“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正如邓小平所说,我们考虑用何种方式解决香港、澳门和台湾问题的立足点是:解决澳门问题不仅要符合中国的利益,还要符合葡萄牙的利益和澳门的利益。解决香港问题不仅要符合中国的利益,还要符合英国的利益和香港的利益。而解决台湾问题,则既要符合大陆的利益,也要符合台湾的利益。我们经过较长时间的考虑,从解决台湾问题着手,提出了“一国两制”的构想。受台湾问题的启发,我们考虑是否可以利用同样的方式解决香港、澳门问题。在澳门问题上,我们双方没有争执,而在香港问题上,是有争执的。看来,用“一国两制”方式解决这类问题是成功的,为解决国际争端、消除热点提供了经验。

由于中葡关于澳门问题的圆满解决,使澳门的前景明朗,也使所有居住在澳门的人都安心下来,整个澳门更加繁荣平稳。邓小平的“一国两制”伟大构想也已写进了中葡联合声明,使它成为国际性公认的文件。这个文件,使全世界人们对未来的澳门充满信心。澳门基础设施环境的进一步改善,招引着国际投资者们到那里一展宏图。

为了确保澳门顺利回归,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决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专门负责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起草工作。经过4年多的紧张工作,起草委员会先后召开了9次全体会议,1993年3月,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提交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3月31日获得通过。江泽民当天颁布主席令,颁布了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包括三个附件以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图案,批准自1999年12月20日起实施。

澳门基本法体现了中葡联合声明的精神,是“一国两制”方针的具体化。它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澳门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变;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除外交和国防事务属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以及负责维持本地区内的社会治安。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的官员、立法会的议员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组成;行政长官、行政会成员、立法会主席、检察院检察长和终审法院院长均须由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原有的法律、法令、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除同基本法相抵触或经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构或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法定程序作修改外,予以保留。澳门特别行政区财政保持独立,并可自行制定经济、贸易、文化、教育等政策。澳门特别行政区根据中央人民政府的授权可自行处理某些涉外事务,可以“中国澳门”的名义单独同各国、各地及有关国际组织保持和发展经济、文化关系。澳门现行的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私人财产受法律保护,居民可以像过去一样生活,享有澳门现在的法律所规定的各种权利和自由、除带有殖民主义色彩的法律必须删除或修改,以及一些法律由于情况变化不再适用外,澳门现行的法律基本不变。葡萄牙共和国和葡萄牙人及其后裔在澳门的利益将受到照顾,等等。

我国政府对澳门的各项政策,是从澳门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充分研究了澳门的历史和现状的基础上制定的。这些基本政策既充分体现了我国对澳门的主权原则,也有利于长期保持澳门的发展和稳定,既考虑到澳门与香港状况的一致和近似的方面,也充分照顾到两者之间的某些差异。

澳门基本法既维护了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又从澳门的实际情况出发,反映了澳门的特点,照顾了澳门社会各阶层的利益,保证了澳门的经济发展和稳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澳门基本法把“一国两制”的方针政策用宪法性法律的形式明确地规定了下来,为“一国两制”构想在澳门的实践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继承邓小平“一国两制”构想,殚精竭虑,制定一系列正确的方针政策,妥善解决了澳门回归中的一些复杂问题。1999年12月20日,中国政府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澳门回到了祖国大家庭的怀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