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不断巩固和加强同第三世界国家的团结与合作

二、不断巩固和加强同第三世界国家的团结与合作

加强同第三世界国家的团结合作始终是中国对外政策的一个基本立足点。还在1984年时,邓小平就深刻指出:“中国的对外政策,主要是两句话。一句话是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另一句话是中国永远属于第三世界。中国现在属于第三世界,将来发展富强起来,仍然属于第三世界。中国和所有第三世界国家的命运是共同的。中国永远不会称霸,永远不会欺负别人,永远站在第三世界一边。”

邓小平一向认为,向第三世界友好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是我们应尽的国际主义义务,中国提供的援助不附加任何条件,而且认为援助是相互的。我国还从实际需要和可能出发,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大力发展同第三世界各国的经济、技术合作。双方的贸易迅速增长,投资逐渐增加,合作领域拓宽,方式趋于多样化。冷战结束以后,随着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速度的加快,其在世界经济和国际格局中的地位不断上升。但总体上看,第三世界国家的不利地位在未来相当一段时间里不会有重大变化,发达国家在政治经济上施加压力将第三世界国家纳入到对其有利的国际体系的图谋不会改变,而第三世界国家内部的一些矛盾又削弱了自主发展的力量;随着以经济科技为主的综合国力的竞争愈益激烈,以及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而产生的国际秩序约束的增加,第三世界面临的竞争压力也将更大,在这种形势下,中国加强与第三世界国家的团结合作有着尤为重要的意义。

中国是第三世界中人口最多和国土最大的国家,虽然同大多数第三世界国家的社会政治制度不同,但经历相似,都面临着经济发展的繁重任务。长期以来,中国在处理与第三世界国家关系中,始终奉行团结合作,真诚援助,相互支持的友好政策,不断发展相互间的政治、经济、文化联系,同第三世界国家形成了密切的友好合作关系。由于中国综合国力的进一步加强,广大第三世界国家也更加重视中国,更加重视中国的国际影响,对中国寄予期望,并希望扩大同中国在国际政治和经济贸易、技术等方面的合作。因此,中国加强同第三世界国家的关系,有着坚实的基础和巨大的潜力。在国际斗争中,完全可以争取到它们的理解、同情和支持。在当前和今后时期里,中国与第三世界国家的团结合作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为建立国际新秩序而共同努力。在谈到中国与第三世界国家团结合作的原则时,邓小平一方面强调中国永远不称霸,中国也永远不当头。同时又强调,中国在国际问题上不可能无所作为,“还是要有所作为”。而这个“有所作为”,就是“要积极推动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这是因为,包括中国在内的第三世界国家,迄今仍然是“国际旧秩序”的受害者,受到“强权政治”和“强权经济”的巨大压力。不平等的国际分工、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体系构成的国际经济旧秩序依然严重制约第三世界国家的经济发展,使第三世界国家在国际竞争与合作中处于一种极为不利的境地。同时,建立国际新秩序也是一场艰巨、持久的斗争,少数发达国家绝不会轻易放弃国际旧秩序。在这个过程中,矛盾和斗争是不可避免的,有时甚至是很尖锐和激烈的。单靠任何一个或几个第三世界国家是不可能成功的。需要广大第三世界国家团结合作。为此,邓小平主张:支持第三世界国家发展本国经济,增强自身实力;积极促进南南合作和发展中国家的地区经济一体化的努力,走联合自强道路;坚决反对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建立国际新秩序;积极推动南北对话,在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机构与第三世界国家协调立场,团结一致,争取对第三世界国家更为有利的政策和平等地位,推动建立国际新秩序斗争的发展。二是在维护和促进人权活动方面相互支持。冷战结束以后,西方发达国家与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第三世界国家在人权问题上的分歧和斗争十分尖锐。少数西方国家以人权为借口,肆意干涉第三世界国家内部事务。他们割裂人权概念,奉行双重标准,在人权问题上美化自己,攻击别人;并将经贸、投资和技术转让与人权挂钩,强行要第三世界国家接受它们的社会制度和价值观念。“促进人权和民主也要求政府与政府之间加强联系,所以,将毫不后悔地在亚洲和全世界推动这些权利和价值”。人权领域中的这种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不但违背了“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而且严重损害了人权领域中正常的国际合作,阻碍了全人类人权和基本自由的普遍实现。在维护和促进人权问题上,中国与第三世界国家有着相同的立场。我国认为,人权概念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同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条件,同一个国家特定的历史、文化和观念密切相关。在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有不同的人权要求;处于不同发展阶段或具有不同历史传统或文化背景的国家,对人权的理解和实践也会有所差别。因此,不能也不应将某些国家的人权标准和模式绝对化,要世界所有国家遵照实行。如果把它们作为提供国际经济援助,以至进行国际经济合作的条件,既不符合实际,也是根本行不通的。衡量和检验发展中国家人权状况的主要标准,应该是看其政策和行动是否有利于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是否有利于解决人民温饱,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福利。近年来,中国与第三世界国家在人权问题上相互支持和配合,坚决抵制以人权为借口,借势整人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做法。今后,西方对中国和发展中国家人权的攻击和干涉不会停止,中国仍然要同广大发展中国家团结合作,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维护国家主权和人权。三是加强和发展同第三世界国家的经贸合作。与第三世界国家发展经贸合作,将有助于巩固中国同第三世界国家关系的物质基础。鉴于中国与第三世界国家经济发展中都面临资金不足问题,相互之间经济合作不能只限于资金合作,而要寻求多种的经济技术合作,在坚持对外援助的八条原则基础上,还要坚持“平等互利、讲求实效,形式多样、共同发展”四条原则,使这些原则成为中国同第三世界国家进行经济技术合作的指导方针。邓小平还强调,根据自身能力对外提供援助仍然是中国同第三世界国家进行经济合作的重要形式之一。中国自上个世纪50年代初开始对外援助以来,向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和南太平洋地区岛国提供了各类援助新形势下,中国向第三世界国家提供的援助更加注重对外援助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