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思维对象的运行状态不同,对其所进行的思维方式可分为静态思维方式与动态思维方式。
静态思维是一种从固定的概念出发,循着固定的程序,以达到固定的思维成果的思维过程,是客观事物相对静止和稳定状态在思维中的反映。静态思维的特点在于思维的程序化和重复性—整个思维过程可以被程序化、模拟和设计,可以重复、再现,可以周而复始。相对的静态思维是对观察事物运动过程中“相对静止”、“稳定”的反映。它要求寻找思维过程中的稳定因素、稳定程序,是一种“照章办事”、“被设计了”的思维活动。
静态思维本身所具有的一般属性,决定了它的基本特征,主要表现在:
(1)固定性。静态思维的固定性是思维方式静止僵化的一种表现,是指确定事物的不变性,它依赖于概念、范畴的固定化,习惯于用演绎化的推理,将已经认定的观点、原则、规范作为考虑问题的前提条件。
(2)重复性。重复性是指思维过程可以在下一阶段又周而复始地进行。重复性是客观事物本身的“种”、“族”、“类”的延续性、过程的统一性的反映。比如,一个决策的制定要经历收集信息、进行比较筛选、确定目标、拟订方案、进行预测到最后出台这一完整过程,下一个决策制定的过程也是如此。
(3)单一性。静态思维的单一性表现为墨守成规,它只从一个角度、一个侧面、一个起点、沿着一条直线去认识事物,认为现在仅仅是过去的延伸,只知时间是纵向流逝,不知空间的横向展开。这样,往往在实际思维中只是以古论今,单纯做垂直的古今比较。
(4)排他性。对事物的考虑,是从已有的程序和过程出发,相容的就予以吸引,不相容的就加以排斥,围绕着传统的固有的模式运转。
动态思维概括地说就是追踪事物变化的思维。它是主体以动态的客观环境为基点,通过改变思维程序和方向达到控制、调整和优化思维目标的思维活动方式。动态思维是一种运动着的、调整性的、不断择优的思维活动。它要求思维根据不断变化的环境、条件来改变自己的思维程序、思维方向,对事物进行调整、控制,从而达到理想的目标。
动态思维方式的一般思维过程必须具备信息要素、反馈要素、控制要素和变动要素等四个要素。动态思维的基本特征如下:
(1)流动性。动态思维属于流动的、转化的思维方式。一切事物及其内部要素都处在运动之中,思维的目标、方向和程序只具有相对的意义,主体必须紧随客观事物的变化作出相应的反应。它强调的是“变”,在运动中协调,在变化中前进。
(2)广泛性。动态思维的整体的广泛性特征,要求在思维过程中,使信息、反馈、控制、变动这些要素互相协调,采取系统的思维方式,即在整个思维过程中从多个思维起点、指向、角度和层次出发,寻求多个思维效果。
(3)择优性。择优的基础就是坚持从实际出发,提出多种方案,进行多方预测,从中选出最佳方案。它的具体操作是,依据变动的情况不断作出自己的分析,多角度地考虑问题,对每种可能性都留有余地,然后对各种方案、计划、措施等进行可行性分析,比较各自的优劣,在此基础上作出选择。
(4)开放性。动态思维必须在与周围环境的交流中,在信息不断输入、输出的过程中,在反馈机制的作用下,才能运行起来。
静态思维与动态思维作为人类思维的一种形式,有其自身特有的规律,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那么,在整个思维过程中如何将其有机地结合起来,坚持二者的辩证统一呢?
第一,理顺静态思维与动态思维的关系。要想在思维过程中做到静态思维与动态思维的有机统一,首要的问题,是要认清静态思维与动态思维二者之间的关系。它们是思维过程的两个方面,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就动态思维而言,它是以静态思维为前提和基础的。如果我们把动态思维绝对化,就会使思维失去稳定性,引起思维的震荡,造成思维活动和思维体系的混乱。同样,静态思维也不能脱离动态思维。如果把静态思维固定化、单一化,思维必然是僵化的。因而要把动态思维和静态思维结合起来,以严格化、程序化的静态思维作为自己进行思维活动的基础,并以静态思维提供的大量规律性的可靠数据为依据,进行动态调整,使动态思维不偏离正确的轨道。
第二,运用思维的一般规律,做到静态思维与动态思维的有机结合。静态思维与动态思维总是对立统一的,并相互促进、相互转化。动态思维若脱离了静态思维,就会使思维成为具有盲目性甚至是冒险的思维;反之,静态思维若脱离了动态思维,就会变成形而上学的单一的思维。因此,在实践中展开思维时,就应遵循静中有动、动中有静,以动促静、以静制动,恰当地把握静与动的转换契机,使思维沿着科学的轨道运行。
第三,以科学原则为指导,准确运用现代思维方式。科学的思维原则作为一个总体,是由许多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具体方法组成的。要想避免思维中的错误,使概念明确、判断合理、推理合乎逻辑,不论用哪种思维方式,都必须以科学的思维原则作指导。根据静态思维与动态思维的性质及特征,除运用辩证科学思维外,还应注意运用好系统、层次、控制、信息等现代思维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