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能力是指一个人(或群体)通过创新活动、创新行为而获得创新成果的能力,是一个人在创新活动中所具有的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等能力的总和。
创新能力是人们革旧布新和创造新事物的能力,包括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矛盾、提出假设、论证假设、解决问题以及在解决问题过程中进一步发现新问题从而不断推动新事物发展变化等。创新能力最基本的构成要素是创新激情、创新思维、科技素质。创新激情决定了创新的产生,创新思维决定了创新的成果和水平,科技素质是创新的基础。
事实上,创新能力人皆有之。对一切正常人来说,尽管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地位、文化程度、家庭背景、个人经历各不相同,但都有创新能力,只是需要科学认识和积极发掘。在解决日常工作、生活和学习所遇到的各种问题中都存有创新的因素。正常人的大脑结构与功能基本相同,虽有差异,但不是数量级别的区别。所以,创新能力决非少数“天才”独有的能力。可是,为什么在现实生活中,却是普通人多、有建树的人少呢?这是因为创新能力只是人的一种潜力,只有加以开发,才能得到有效利用。
人的创新潜能之大是惊人的。研究结果表明:人的大脑可以储存5亿本书的知识,相当于一台有100万亿个开关的计算机。这还仅从储存功能的潜力来讲,远没有揭示人脑与电脑的最大差别。一般人的大脑潜力只利用了4%~5%,少数人利用了10%左右。20世纪杰出的科学家爱因斯坦去世后,人们对他的大脑进行研究后发现最多也只利用了30%的水平。所以不论是什么人,大脑都有很大的潜力可以开发和挖掘,关键是要正确认识自我。如果一个人不能认识自身的创新能力,那么,他的创新能力就永远得不到利用,只能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随着躯体的消亡而消亡,不会在世间留下什么痕迹,更不要说建立什么丰功伟绩了。
创新能力是一种心理现象,是一种心智能力,是创造新颖的、独创性的思想和事物的能力,是一种有深度结合性的综合性的能力。创新能力不仅具有综合性,而且还与其他相关的理论、知识及人的其他能力有很深的结合,具体表现在特殊性和内核功能这两方面。
第一,创新能力作为核心能力的一种有其特殊性。在国际上对人才综合素质评价的八种核心能力测评的标准中,创新能力具有极为特殊的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因为创新能力在人们终身发展能力的三个层次中居于核心地位;二是因为创新能力是八大核心能力的核心,与其他七种能力都具有紧密结合的特性。那么,什么是我们一再提到的符合国际惯例的八种核心能力呢?它们分别是:交流表达能力;数字运算能力;自我提高能力;与人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信息技术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
第二,创新能力在生产力中具有内核的功能。人是各种生产力要素中最为活跃的因素,在生产过程中居于决定性的主体地位。因此,为了提高生产力,就需要采取大量的措施和办法提高广大从业者的素质,尤其是核心的创新能力和素质,因为,最终被物化在我们日常生活的各类产品和服务中的,只能是人的素质和人的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