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像中国那样,在海外拥有分布如此之广、人数如此之多的同胞。中共执政后不久便发现,许多国家特别是东南亚国家对客居在本国的华人忧心忡忡,担心中国会利用他们的双重国籍进行颠覆活动,而自发组织起来的华人社团与当地其他氏族的矛盾,也使这些国家的政治生活和社会安定受到影响。还有,华人如同聪明的犹太人一样,特别擅长于创造和积累财富,有的国家的华人在没有与客居社会融合的情况下,便很快就主宰了当地的经济。显然,新中国如果不妥善解决“海外华人问题”,不仅不利于中国与这些国家关系的发展,而且也不能保障华侨在所在国的安全和正当利益。
1955年4月万隆会议上,周恩来首先声明“海外华人问题”是旧中国遗留下来的,新中国愿意与有关国家协定解决大约一千二百万华裔的地位问题,中国决无利用华侨进行颠覆活动之意,“我们反对外来干涉,为什么我们会去干涉别人的内政呢?”他特别援引了中国的一句古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那时新中国欣欣向荣,许多华侨以身为中国人而自豪,生怕因加入了外国国籍而背上“忘掉祖国”的骂名。1955年4月27日,周恩来在印度尼西亚雅加达会见当地华侨时说:“如果在我们国内,有几百万外国侨民,他们也是双重国籍,我们政府好不好办事呢?凡事都要推己及人。”为打消华侨们的顾虑,周恩来强调:“选择了别的国籍,朋友仍然是朋友,兄弟仍然是兄弟。”周恩来解决“海外华人问题”的办法有三个,一是放弃儿童国籍决定于父母国籍的惯例这一原则,从根本上避免“双重国籍”的产生;二是劝说华侨遵守所在国的法律、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学习当地语言并与当地人通婚,加速华侨与客居社会的融合;三是承诺中国不在华侨中发展共产党组织和其他党派,华侨要参加政治活动,要么他们取得当地国籍,要么回到中国去,那里有大量政治活动可以参加。如果既要保留中国国籍又不愿回到中国,则不应该参与当地政治活动,也不应该参加政党或投票选举。
万隆会议上,周恩来代表中国签订了关于印度尼西亚的华人地位的协定,这是史无前例的。依照这个协定的基本精神,周恩来随后与其他国家也签署了类似的协定。这样就使“海外华侨问题”在短时期内得到了比较妥善的解决,极大地促进了中国对外关系的发展和华侨与客居社会的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