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后,在日伪军空前残酷的“扫荡”和“清乡”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敌后抗日根据地军民伤亡惨重,部队减员较多。到1942年,八路军、新四军由50万人减为约40万人。抗日根据地面积缩小,总人口由1亿人减少到5000万人以下。期间,国民党政府不仅继续停发八路军的薪饷、弹药、被服等物资,而且用几十万军队对陕甘宁边区实行军事包围和经济封锁,断绝外界对边区的援助。
在这种情况下,陕甘宁边区和其他敌后抗日根据地的联系日益困难,保持与其毗邻的晋西北根据地的联系就显得尤为重要。1942年5月13日,中央军委根据中共中央的决定,向前总、新四军、各师、各旅、各纵队、联防司令部发出通报:(一)为了统一晋西北与陕甘宁两个区域的军事指挥,决定在延安设立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司令部,以统一两个地区的作战行动与建军工作。(二)决定以贺龙为联防军司令员,徐向前为副司令员兼参谋长,关向应为政治委员,林枫为副政委。(三)联防司令部直辖下列各兵团:一二〇师、留守兵团、晋西北新军、三五九旅、陕甘宁边区保安部队、炮兵团等。(四)凡直属联防司令部指挥的各兵团,从五月二十一日起,即与联防司令部直接发生关系并接受其命令。(五)华中华北各战略区,望与联防司令部相互通报,确保联络。[1]
1942年5月13日,中央军委公布命令,委任贺龙为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司令员,徐向前为副司令员兼参谋长,关向应为政治委员,高岗为代理政治委员,林枫为副政治委员,张令彬为后勤部长。5月19日,中央军委又公布命令,委任李力果为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司令部秘书长,黄鹄显为参谋主任。6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正式作出成立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司令部的决定。6月8日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司令部正式成立。6月10日,中央军委发出通令,授予联防军司令部三项职权:(一)统一晋西北与陕甘宁两个区域的军事指挥及军事建设;(二)统一两个区域的财政经济建设;(三)统一两个区域的党政军民关系。为了执行第二项职权,并成立财政经济委员会,以林伯渠、贺龙、李鼎铭、高岗、林枫等19人组成,以林伯渠和贺龙分别任正副主任,下设财政经济办事处,以贺龙为主任。财经办事处于10月正式开始工作。
9月15日,为了贯彻精兵简政,统一军事指挥,中央军委命令将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司令部与八路军后方留守兵团司令部合并,除指挥晋西北部队外,直接指挥陕甘宁边区各部队,但保留八路军后方留守处及留守兵团司令部名义,联防军司令部名义对外停用。同时,任命萧劲光为联防军副司令员,张经武为参谋长;任命方强为留守兵团政治部主任,管理司令部直属队原有留守兵团、保安部队、三五九旅、新一旅的政治工作。林枫由联防军副政委改任一二〇师及晋西北军区副政委。1942年12月,联防军计辖8个旅(含第一二〇师4个旅)、6个军分区(其中2个军分区由旅兼)、1个河防司令部、1个抗大分校、2个独立团、3个保安团,共75307人。
为了统一陕甘宁与晋西北两个边区的军事指挥,1943年1月16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成立陕甘宁及晋西北联防军政治部的决定》。决定指出,由于延安与华北华中的联系更加困难,保持陕甘宁及晋西北两个边区的联系更加重要,特决定成立联防军政治部,直接管辖上述两个边区的部队的政治工作。“委总政治部副主任谭政同志兼任联防军副政委及联防军政治部主任,委总政治部副主任傅钟同志兼联防军政治部副主任,委一二〇师政治部主任甘泗淇同志兼联防军政治部第二副主任。留守兵团政治部撤销,并入联防军政治部,委方强同志为三八五旅及三分区政治部主任;委张平化同志为一二〇师及晋西北军区政治部副主任,在甘泗淇同志不在晋西北时代理一二〇师及军区政治部主任。另以总政治部一部搬至杨家岭王稼祥同志附近,组织很精小的总政治部,统管全军政治工作”[2]。
1943年2月20日,正式成立联防军政治部,谭政兼任政治部主任,傅钟、甘泗淇任副主任。联防军政治部下设组织部(部长傅钟兼)、宣传部(部长萧向荣)、锄奸部(部长先后为丁荣昌、欧阳毅)、秘书处(处长先后为王东光、袁光、杜平)、总务处(处长刘向三、熊有刚)、军法处(处长甘泗淇兼)、直属政治部(主任邓飞)。1943年至1944年,为迎击国民党顽军对陕甘宁边区的进攻,中共中央军委先后从晋绥、晋冀鲁豫、晋察冀抽调第三五八旅、新编第四旅、教导第一、第二旅驻防陕甘宁边区,归联防军建制。1944年11月,以第三五九旅为基础组成八路军第一游击支队(统称南下支队),向湖北、湖南、广东3省挺进。1945年3月,骑兵旅开赴绥远敌后进行抗日游击战争。8月,成立晋绥野战军,由联防军司令员贺龙指挥,向日伪军展开全面反攻。此时,陕甘晋绥联防军由王世泰任代司令员,高岗任代政治委员(后习仲勋任代政治委员),辖教导第一、第二旅,新编第四旅、警备第一旅兼关中军分区,警备第三旅兼三边军分区,第三八五旅兼陇东军分区,绥德军分区和延属军分区,继续担任保卫陕甘宁边区的任务。
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在强调加强陕甘宁边区正规军队建设的同时,也非常注重建立地方性民众抗日军事组织。1941年11月7日,中共中央军委发出《关于抗日根据地军事建设的指示》,提出抗日根据地的军事建设必须适合新的客观环境,军事建设的重点应放在地方部队和人民武装的扩大与巩固上。指示还强调:“每个根据地的军事机构均应包含三部分:(甲)主力军,(乙)地方军,(丙)人民武装(即不脱离生产的自卫队及民兵)。”[3]主力军也称主力兵团或正规军,是不限于某一地区、担任较大的战斗任务的精干的正规部队;地方军是限于一定地区、担任分散游击任务、游击性极大的地方部队;民兵、自卫队由各级(由边区到县)人民武装委员会统一领导,是广大民众保卫家乡、保卫抗日根据地、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性的武装自卫组织。按照中共中央军委的指示,陕甘宁边区在加强正规化部队——边区留守兵团建设的同时,也加强地方人民武装的建设。
边区保安队的建设 1937年8月15日,陕甘宁边区保安司令部成立,以高岗为司令员,周兴为副司令员,谭希林任参谋长,吕振球任政治部主任。下辖10个保安大队和若干保安队、警卫队,基本做到每个县都有1个保安队,总兵力为4000人。1939年上半年,为提高保安队战斗力,并促使其逐步向正规部队过渡,又将保安队改编为独立营。边区保安队在边区党政领导和边区群众的大力支持下,不仅完成了保卫边区、维持地方社会治安秩序的任务,而且积极配合正规部队作战,成为巩固边区的一支重要武装力量。
边区抗日自卫军的建设 抗日战争初期边区就建立了抗日自卫军。1937年10月1日,边区政府、边区保安司令部颁布《陕甘宁边区抗日自卫军组织条例》,对自卫军的性质、任务、队员、编制、武器、干部任选、纪律及领导、指挥、训练等做了明确规定,提出:“凡边区的劳动公民,自愿执行抗日自卫军的任务与遵守抗日自卫军的纪律,年龄在18岁以上45岁以下,身体强健者,均有加入抗日自卫军的光荣权利。”[4]
1938年3月28日,边区党委作出《关于整理地方武装力量的新决定》,要求各级党组织把保安队、自卫军、少先队工作更加充实活跃起来。据统计,1937年至1938年,自卫军直接配合八路军留守兵团和保安部队进行剿匪作战数十次,消灭大小武装土匪40余股,毙伤俘千余人,缴获各种机械1700余支、弹药20余万发。从1939年到1940年间,自卫军多次参与边区锄奸反特、伪钞等罪案的破获工作。还检举了一些豪绅地主及捣乱分子的破坏活动,没收烟土7000多两。到1940年底,边区抗日自卫军已发展到14.5万多人,其中女自卫军有4万多人,基干自卫军达到21803人。[5]
1942年4月1日,陕甘宁边区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军委《关于抗日根据地军事建设的指示》,作出《重新整理边区自卫军工作的决定》,4月22日又颁布《陕甘宁边区抗日自卫军组织条例》,规定抗日自卫军是边区政府领导之下的人民自卫武装,是保卫家乡、保卫边区的不脱离生产的半军事性群众武装组织。军事指挥属于各级保安司令部。凡边区军民年满18岁以上,50岁以下者,不分民族、阶级、性别、宗派、信仰、职业,一律参加抗日自卫军。就自卫军、少先队中选择一部精壮勇健年在40岁以下之男丁,组成为基干自卫军,其余均为普通自卫军。[6]并对自卫军的基本任务、武器装备、政治教育等做了明确规定。5月10日,中共中央西北局发出《关于加强地方武装工作的决定》,对自卫军(队)、模范少先队人员的条件、组织编制、领导关系、武器装备、武器制造、经费筹措和军事、政治训练等都做了原则规定。5月下旬,各分区、各县根据上述《决定》和《条例》的精神,对自卫军进行整顿,健全各级人民武装委员会、大队部、营部和连部,促进抗日自卫军组织的发展壮大。
边区自卫军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组织编制不统一,政治质量不高,政治教育落实不够,军事训练存在形式主义等问题。为此,中共中央西北局于1943年11月发出《关于整训自卫军的指示》,提出在全边区训练好2.5万个能够作战的地方自卫武装,并对边区抗日自卫军进行组织整顿。第一,健全自卫军领导机关。联防司令部和分区司令部专设管理自卫军的人民武装科,县设大队部,设脱离生产的副大队长1人,县长兼大队长,县委书记兼政委。区设脱离生产的自卫军副营长1人,区长兼营长,区委书记兼政委。第二,统一自卫军组织。除边界地区之游击队和游击小组继续存在外,其他各地自卫军一律改编为基干、普通两种。基干自卫军每区组织1个连,120至150人。凡抗日公民16岁以上、45岁以下之男子,则全部参加普通自卫军,担负单架运输和后方勤务。第三,加强教育训练,开展以学会使用手中武器装备为中心内容的基础技能训练,特别注重教会基干自卫军制造地雷和开展地雷战的技术战术动作。到1945年,边区基干自卫军发展到3万多人,普通自卫军有15万多人,占边区总人口的12%。
边区少年先锋队建设 从1937年11月起,边区陆续开展了整理少先队,创造模范少先队的活动,经常组织队员学习防空、防毒、队列、拼刺、射击、野外演习等知识。两年中建立少先队2478个,发展队员4.8万人,给自卫军输送队员2.38万名。1939年5月,少先队边区总部成立,进一步加强了对少先队的组织领导。1939年底,边区少先队扩大到28万人。
陕甘宁边区的军事统一战线工作,是在中共中央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总策略方针指导下进行的,主要是团结友军的工作和反磨擦斗争。许多重大问题都由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和毛泽东的亲自指导和决策,毛泽东指示八路军留守兵团和萧劲光等,对国民党军,包括围困边区的几十万国民党军要作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对来延安和边区的国民党高级将领,毛泽东亲自接见交谈。因此,边区的军事统一战线工作不仅正确处理好与周边地区地方实力派之间的关系,巩固和维护了边区的安全,而且形成了边区处理周边关系的基本政策和经验。主要有:
睦邻友好,相互信赖 陕甘宁边区与驻防榆林的邓宝珊将军的友好相处,就是成功的一例。邓宝珊早年曾和中共保持友好关系,1938年他率部驻防榆林后,每次途经延安到西安、重庆等地开会时,八路军留守兵团司令员萧劲光都会出面迎送。1938年5月,邓宝珊一行数人第一次路过延安,毛泽东在边区交际处为他举行宴会,并挽留其到各处转转,给边区建设提些宝贵意见。邓宝珊很受感动,欣然改变原定计划,在延安逗留近一周。1939年4月,邓宝珊由国民党军第二十一军团长改任晋陕绥边区总司令。萧劲光立即致电祝贺。同年5月6日,邓宝珊路过延安,下榻边区交际处。他在边区政府和留守兵团为他举行的欢迎晚会上就国共两党团结抗日讲话称:“要团结则大家都要说实话,彼此有不好的地方,要坦白的进行批评,要尽量设法消灭一切不必要的磨擦,这才是加强抗战力量的办法!”[7]博得了全场的热烈鼓掌。六七月间,萧劲光到绥德、米脂一带检查河防部队备战工作时,也专程到榆林去拜会邓宝珊。在交谈中,双方都同意团结对敌,遇事协商,互相体谅,友好相处。同时还拜会了国民党第二十二军军长高双成。由于有这样友好的关系,陕甘宁边区北部地区的磨擦事件,相对来说就少得多。1940年初,在国民党顽固派发动的第一次反共高潮中,胡宗南从南边进攻陕甘宁边区,要邓宝珊从北边封锁陕甘宁边区,并实行军事进攻。邓宝珊借故离开榆林,实行抵制,胡宗南连电催促,邓宝珊仍不返榆,从而使北边相安无事。对于邓宝珊在保护边区北线安全中的作用,毛泽东曾有很高的评价:“八年抗战,先生支撑北线,保护边区,为德之大,更不敢忘。”[8]为了沟通联络,协防抗日,邓宝珊还在边区绥米佳吴清警备司令部的驻地绥德设立了办事处,并指示所属部队要“维护边区到榆林的交通安全,保护来往人员和物资的顺利出入”。边区和榆林方面的睦邻友好关系,对于支持北线抗日,维护边区的安全,打破国民党对陕甘宁边区的包围和封锁,作出了重要贡献。
维护团结,和平相处 这是边区处理与阎锡山部关系的基本原则。在抗战爆发前,中共就同阎锡山建立了合作抗日的关系,共同建立牺盟会和抗日决死队。但阎锡山在抗日和对待共产党的态度上具有明显的二重性,既有联共抗日的一面,又有反共、对日妥协的一面。晋西事变后,为了争取阎锡山部继续抗日,1940年2月25日,萧劲光、王若飞持毛泽东给阎锡山的亲笔信到陕西宜川秋林镇与阎锡山谈判,双方初步达成协议,并派代表具体协商联合抗日细节问题。此后,双方在山西划界而治,继续保持间接的合作关系。1940年5月9日,周恩来致函阎锡山:“举国抗战,瞬达三载。华北苦撑,赖先生维护其间,得有今日。不幸晋中新旧之争,竟造成骑虎之势。……痛定思痛,度先生必有同感。此间同志,对山西之团结,夙所关怀。苟先生对团结有进一步办法,来等无不愿尽绵薄,以挽危局,以利抗战。”[9]此后,中共通过各种途径与阎锡山保持联系,使阎锡山在国民党顽固派发动大规模军事磨擦中保持中立,确保了陕甘宁边区东线的安全。
维持现状,各守防地 这是边区在与宁夏马鸿逵部处理关系时的基本政策。抗战时期,宁夏成为大西北在政治形势上十分敏感的地区和军事攻防上非常要害的部位,对陕甘宁边区的安危和全国战局都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随着日军侵占绥远,宁夏更成为保卫大西北的第一道防线和前哨阵地。宁夏与陕甘宁边区毗连,地处边区的侧后方位置,在面对民族共同敌人入侵时,存在着唇亡齿寒的关系。中共非常关注宁夏政治和军事态势的发展变化,尤其对于马鸿逵的个人态度格外关心。中共曾通过民主人士黄炎培表达了“共产党与马之间宜为调解”[10]的积极和解态度。为了坚定马鸿逵集团的抗日决心,中共中央统战部联络局副局长张子华以八路军总部代表的身份,到宁夏开展统战工作,与马鸿逵进行多次谈判,但马鸿逵害怕共产党在宁夏发展力量,加之自认为与共产党之间,因为红军西路军的问题“结怨太深”,心存顾虑,故对中共的统战工作没有作出积极回应。但随着国民党政府对共产党政策的转变,马鸿逵也适时调整了方针,与边区政府的对立情绪较之抗战前明显缓和,这一时期双方基本是维持现状,处于休战的状态,没有发生大规模或正面的军事冲突。
重视军队的政治工作,是中国共产党创建革命军队以来的优良传统,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区别于其他军队的一个显著标志。1942年1月23日,为了对古田会议尤其是全国抗战以来军队的政治工作进行系统的理论总结,毛泽东致信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副主任谭政、八路军留守兵团政治部主任莫文骅,要求“将四军九次大会决议多印数千份,发至留守部队及晋西北部队,发至连长为止,每人一本,并发一通知,叫他们当做课材加以熟读(各级干部均须熟读)”。[11]4月6日,谭政、莫文骅以留守兵团政治部名义发出《关于学习红四军九次党代表大会决议的训令》,指出红四军九次大会决议不仅对当时红军的建军有着很大的意义与决定作用,对今天八路军、新四军的建设仍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并规定从4月15日至7月1日为教育期,要求上至高级指挥员、政治人员,下至科员、干事、排长,都要当做课材,熟读牢记,把它的条文作为检查过去与现在工作中优缺点的提纲和指南;学习中要联系实际,反对照本宣科和夸夸其谈。《训令》发出后,留守兵团各部队迅速掀起学习古田会议决议的高潮,政治机关和政治干部的工作作风也有了改进。
西北局高干会议期间,毛泽东针对边区军队内部存在的问题,在《关于斯大林论布尔什维克十二条》的讲演中,批评了在军党、军政、军民关系方面存在的闹独立性、不执行中央命令,以及军阀主义倾向等严重问题。接着,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司令员贺龙在会上作了《关于整军问题》的报告,对军队工作存在的严重缺点、弱点进行批评,对整军的目的、要求作了阐述。中共中央秘书长任弼时也在会上作了《肃清军队中军阀主义的倾向》的报告,指出:军阀主义倾向正在腐蚀和摧毁着军队的优良传统,必须保持警惕,认真开展反对军阀主义的思想斗争。这些讲话引发了对部队工作的全面检讨。
1942年12月6日,为了检查军队方面的问题,陕甘宁晋绥联防军专门召开军政干部会议,谭政作了《肃清军阀主义倾向》的报告。报告联系陕甘宁边区部队的实际情况,比较尖锐地指出和批评了在军队内部、军党、军民关系等方面存在的军阀主义倾向,并对这种军阀主义倾向产生的原因、表现及造成的后果作了具体分析。同时,报告也肯定了部队工作的成绩,号召广大干部认真开展反对军阀主义倾向的思想斗争。
其后,从1943年到1944年春的一年多时间里,陕甘宁边区部队把开展反对军阀主义倾向的斗争与整风有机地结合起来,使部队建设和政治工作都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在此期间,毛泽东作了深入的调查研究,与陕甘宁晋绥联防军负责人贺龙、徐向前、萧劲光、谭政等探讨了军队的政治工作问题。
在此基础上,中共中央军委总政治部作出全面检查军队政治工作的决定,并于1944年2月5日通告山东和其他战略区:“现在总政正在准备彻底检查我们部队中的政治工作,不仅是抗战时期的,内战时期的也要检查,从整个政治工作方向、制度、作风来一个全面检讨,使我们的政治工作更适合于今后党的任务。”[12]
根据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及总政治部的指示,八路军各部队先后对自己的情况尤其是整风以来取得的进步和经验,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整理出一大批很有价值的材料,上报中央军委。1944年4月11日,谭政受毛泽东委托,在西北局高干会议上作了题为《关于军队政治工作问题》的报告(以下称《报告》)。《报告》经毛泽东等修改并经中央书记处扩大会议讨论通过。主要内容有:
第一,阐述了军队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政治工作是革命军队的生命线”的命题。《报告》指出:中国共产党“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以民族民主革命的纲领教育军队,是以人民革命的精神教育军队,使革命军队内部趋于一致,使革命军队与革命人民、革命政府趋于一致,使革命军队完全服从革命政党的政治领导,提高军队的战斗力,并进行瓦解敌军、协和友军的工作,达到团结自己,战胜敌人,解放民族,解放人民的目的。这就是我们的军队和其他军队的原则区别”[13]。军事工作离开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政治工作的保证就会迷失方向,政治工作脱离了军事工作也就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只有两者紧密结合才能完成党赋予军队的任务。《报告》认为:“八路军新四军在抗日战争中之所以能够如此英勇坚持,艰苦奋斗,再接再厉,百折不回,其根本原因就在这里。”[14]“政治工作在任何一部分革命军队中,都应有其适当的地位,都应适当地强调它的作用,否则这个部队的工作就要受到损失。”[15]
第二,提出了“整个军队的方向就是政治工作的方向”的思想。《报告》指出:“政治工作就是以革命精神教育军队,从思想上、政治上与组织上去保证这些任务的完成。如果在这方面强调政治工作的独立性、特殊性,把政治工作任务与整个军队任务分离起来,那便是不对的,那便会是产生政治工作与军事工作目标不一致,使政治工作脱离实际、显得空虚的原因。”[16]因此,政治工作要结合军队的基本任务与当前任务去做。“如果我们不从中国革命实际与中国革命军队的具体任务出发,如果我们犯了主观主义教条主义的毛病,正当就会无力以高度的革命精神去教育军队,就会无力巩固正当的军党关系、军政关系、军民关系与官兵关系,就会无力克服军队上下级之间,军队政治工作与军事工作之间,各部分军队之间以及军队与地方之间的不正常关系,也就会无力克服军阀主义、本位主义、山头主义的恶劣倾向。反之,如果我们真正懂得了马列主义的方法论,如果我们善于从中国革命实际与中国军队的具体任务出发,善于调查研究,善于联系群众,那末,政治工作(与军事工作、后勤工作)的全般任务就能完成,团结自己、战胜敌人的目的就能达到。”[17]
第三,论述了军队政治工作的总方针和正确处理军内外各种关系的基本原则。《报告》指出:“革命军队的内部,必须是团结的方针,必须是合作互助的方针,不能是分门别户、各自为政的方针,不能是互相轻视、互相妨碍的方针。”[18]因此,在军内外各种关系中,最核心的是军队和党的关系。在军党关系上,军队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共产党中央及其代表机关的政治领导,才能使军队不走偏向”[19]。不仅要在组织上服从党中央及其代表机关的统一领导,而且要在政策思想上、行动步骤上,同党趋于一致。在军政、军民关系上,军队要在拥政爱民和拥军运动中,坚决实行自我批评,把一切不良现象都讲出来,并彻底改正,同时要从事生产自给运动,减轻民众负担,并帮助民众发展生产。在军队内部关系上,无论官兵关系、上下级关系、军事工作与政治工作之间的关系、各部分军队之间的关系,凡是存在缺点的,都要通过民主检查加以揭露,以纠正不良现象,增进军队内部亲切友好的团结空气。在工农干部与知识分子干部、老干部与新干部、原有军队干部与新来地方干部的关系上,要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坚决反对和纠正宗派主义的倾向。
第四,强调发扬实事求是和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报告》认为,军队政治工作虽然取得很大成绩,但也存在着形式主义、平均主义、空喊、孤立主义等不良作风,这是小资产阶级的作风,都是主观主义、教条主义的作风,这样的作风会削弱政治工作的革命性,也将无力完成政治工作的任务。必须根据“首长负责,自己动手,领导骨干与广大群众相结合,一般号召与具体指导相结合”[20]的原则,运用典型推动工作的方法;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方法;开展革命竞赛、表彰英雄模范的方法;不但要注意事件的形式,尤其要注意事件的内容;不但要照顾少数,尤其要照顾多数;进行教育时,要采取启发诱导与检讨反省的方法;要从中间分子甚至落后分子的水平出发,选择为中间分子与落后分子也能够接受的组织形式与工作方法,从而达到团结积极分子,吸引中间分子,鼓励落后分子的目的,等等。《报告》认为,只要继续发扬联系群众与实事求是的优良作风,不断改进和加强政治工作,团结自己,战胜敌人,解放民族,解放人民的神圣任务,就一定能够完成。
《关于军队政治工作问题》是人民军队政治工作理论走向成熟的主要标志。1944年4月20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将《关于军队政治工作问题》批发全党全军,要求“八路军新四军连级以上一切政治工作、军事工作、后勤工作干部,应一律将此文件作为整风文件与固定教材,加以研究讨论,并须联系实际,改造自己的思想与工作。对于文化程度低的干部与全军战士,则应根据《报告》的精神与各部队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编为通俗教材,进行普遍的教育与检讨”[21]。根据中央宣传部和总政治部的通知,各部队纷纷召开政工会,举办政工干部训练班和有军事、供给卫生干部参加的整训班等多种形式,组织各类人员进行学习,并联系本单位实际,整顿和改进部队政治工作。在此基础上,总政治部从十多个方面,对政治工作领域的宝贵经验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总结,并编印了《连队工作》《军民关系》《官兵关系》《领导方法与领导作风》等各种经验专辑,向全军交流推广。经过全军的学习研究与总结推广,到中共七大召开前,人民军队建设和政治工作建设,在改进领导作风、实行群众路线、打通干部思想,改善官兵关系和军民关系,改造落后分子,开展文化教育,密切党与群众的联系,以及开展群众性练兵运动、生产运动和改进连队政治工作等方面,取得丰硕的成果和丰富经验,对保证军队建设和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的胜利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19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280页。
[2]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4辑,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年版,第12页。
[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18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681页。
[4]陕西省档案馆、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合编:《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1辑,档案出版社1987年版,第16—17页。
[5]房成祥、黄兆安主编:《陕甘宁边区革命史》,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27页。
[6]陕西省档案馆、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合编:《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6辑,档案出版社1988年版,第115页。
[7]《萧劲光回忆录》,解放军出版社1987年版,第260页。
[8]《毛泽东书信选集》,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50页。
[9]《周恩来书信选集》,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182—183页。
[10]陈育宁:《宁夏通史·近现代卷》,宁夏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88页。
[1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893—1949)》(修订本)中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355—356页。
[1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2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41页。
[1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2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214页。
[1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2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215页。
[15]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2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219页。
[16]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2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219页。
[17]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2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220—221页。
[18]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2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222页。
[19]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2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222页。
[20]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2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230页。
[2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2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20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