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k href="/Uploads/book/15773246915898/OEBPS/Styles/Style0001.css"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head> <body> <h1>第八章 在困境中巩固发展抗日民主阵地</h1> <p class="bodytext">抗日战争进入战略相持阶段后,随着日本对华政策及国民党政策的变化,抗日民主根据地面临着日伪军的残酷扫荡和国民党军的包围封锁,处于极端困难的境地。为了坚持持久抗战,巩固抗日根据地,中共中央领导陕甘宁边区和抗日民主根据地建立“三三制”政权,开展减租减息和生产运动,实行精兵简政、整风等战胜困难的“十大政策”,同敌人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最终渡过难关,为争取抗日战争的胜利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物质基础。</p> <h2 id="sigil_toc_id_160">第一节 皖南事变和抗日根据地的严重困难局面</h2> <h3 id="sigil_toc_id_161">一、皖南事变与中共的应对方针</h3> <p class="bodytext">1940年春,国民党顽固派发动第一次反共高潮失败后,便将其反共中心由华北地区转向华中地区,由八路军转向新四军,一方面在华中不断制造军事磨擦,企图用武力消灭新四军;一方面又限制抗日力量的发展,压迫八路军、新四军撤到黄河以北。在通过谈判来削弱或消灭新四军的企图没有得逞后,蒋介石便决定以军事手段来达到目的。</p> <p class="bodytext">1940年7月16日,蒋介石命令国民党中央拟定了《中央提示案》,并于21日送交中共代表周恩来。主要内容是:取消陕甘宁边区政府,代以“陕北行政公署”,归陕西省政府领导,范围为18个县;八路军准扩3个军6个师5个补充团,新四军准编两个师;要求把活动在江南和整个华中的八路军、新四军集中到黄河以北冀察两省。这个提示案为中共中央所拒绝。</p> <p class="bodytext">10月19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正副参谋总长何应钦、白崇禧致电(即“皓电”)八路军总司令朱德、副总司令彭德怀和新四军军长叶挺等,断然拒绝中共对国民党“中央提示案”提出的调整作战区域及游击部队的办法,限令八路军、新四军在一个月内全部开赴黄河以北的指定地区,并从已有的50万人合并缩编到10万人。11月9日,中共中央以朱德、彭德怀、叶挺、项英名义复电(即“佳电”)何应钦、白崇禧,据实驳斥“皓电”的反共诬蔑和无理要求;同时表示,为顾全大局,坚持团结抗战,新四军驻皖南部队将开赴长江以北。</p> <p class="bodytext">12月8日,何应钦、白崇禧再电(即“齐电”)朱德、彭德怀、叶挺、项英,要求迅即将黄河以南八路军、新四军全部调赴黄河以北。12月9日,蒋介石发布命令:限长江以南的新四军于12月31日前开到长江以北地区;黄河以南的八路军、新四军于1941年1月30日前开到黄河以北地区。12月10日,他又秘密下达《剿灭黄河以南匪军作战计划》和《解决江南新四军方案》,并密令第三战区司令长官顾祝同:“该战区对江南匪部,应按照前定计划,妥为部署,并准备如发现江北匪伪竟敢进攻兴化或至期限(本年十二月卅一日止)该军们不遵命北渡,应立即将其解决,勿再宽容。”<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1" id="noteBack_1">[1]</a></span>随后,第三战区开始部署围剿新四军北移部队的军事准备,一场新的反共高潮有如箭在弦上,不可避免。</p> <p class="bodytext">1941年1月4日,新四军军部及其直属部队9000余人奉命北移,离开军部所在地皖南泾县云岭,准备经苏南前往江北。6日,在泾县茂林地区突遭在此设伏的由第三战区第三十二集团军总司令上官云相率领的国民党军7个师8万余人的包围袭击。新四军部队奋战7昼夜,终因寡不敌众,弹尽粮绝,除约2000余人突出重围外,一部被打散,大部壮烈牺牲和被俘。军长叶挺在同国民党谈判时被扣押,政治部主任袁国平牺牲,副军长项英、副参谋长周子昆在突围中被叛徒杀害。1月17日,蒋介石反诬新四军“叛变”,宣布取消新四军番号,声称将把叶挺交付“军法审判”。这就是震惊中外的皖南事变,亦即国民党顽固派发动的第二次反共高潮。</p> <p class="bodytext">皖南事变发生后,中共中央于1月18日发出《关于皖南事变的指示》,指出:皖南事变“是抗战以来国共两党间,也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内部空前的严重事变”,1月17日的反动命令表明国民党“已在准备着与我党破裂,这是‘七七’抗战以来国民党第一次重大政治变化的表现”<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2" id="noteBack_2">[2]</a></span>。中共中央决定在各抗日根据地内经过刊物、报纸、会议、群众大会,对于国民党亲日派、顽固派同谋歼灭皖南新四军的行动,提出严重抗议,八路军、新四军在政治上、军事上应充分提高警觉性和作战的充分准备。</p> <p class="bodytext">1月20日,毛泽东以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发言人的名义,对新华社记者发表关于皖南事变的谈话,抗议其武装袭击新四军的行径,并代表中共中央向国民党提出十二条解决时局的根本办法:第一,悬崖勒马,停止挑衅;第二,取消一月十七日的反动命令,并宣布自己是完全错了;第三,惩办皖南事变的祸首何应钦、顾祝同、上官云相三人;第四,恢复叶挺自由,继续充当新四军军长;第五,交还皖南新四军全部人枪;第六,抚恤皖南新四军全部伤亡将士;第七,撤退华中的“剿共”军;第八,平毁西北的封锁线;第九,释放全国一切被捕的爱国政治犯;第十,废止一党专政,实行民主政治;第十一,实行三民主义,服从《总理遗嘱》;第十二,逮捕各亲日派首领,交付国法审判。最后忠告国民党顽固派“亡羊补牢,犹未为晚”。<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3" id="noteBack_3">[3]</a></span>华北、华中各抗日根据地军民也纷纷强烈声讨国民党顽固派的反共行径。八路军、新四军各部也做好反击国民党顽固派武装进攻的准备。同日,中共中央军委发布重建新四军军部的命令,任命陈毅为代理军长,刘少奇为政治委员,张云逸为副军长,赖传珠为参谋长,邓子恢为政治部主任。1月25日,新四军新军部在苏北盐城成立,随即将全军整编为7个师和1个独立旅,全军共9万余人,继续坚持长江南北的抗日斗争。</p> <p class="bodytext">面对如此严酷而复杂的形势,中共中央审时度势,总揽全局,提出在政治上取攻势、在军事上取守势的方针。周恩来领导南方局在重庆同国民党顽固派展开了坚决斗争,从政治上、宣传上进行了猛烈反击。1月17日,周恩来为皖南事变向国民党谈判代表张冲提出质问和抗议,并打电话怒斥何应钦。当重庆《新华日报》关于揭露事变真相的报道和社论被国民党当局扣压后,周恩来立即题写“为江南死国难者志哀!”“千古奇冤,江南一叶,同室操戈,相煎何急”的题词,登在被扣稿件的位置上,对国民党顽固派的反动行径进行了有力的声讨。周恩来还领导南方局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散发传单等方式,向各界人士公布皖南事变的真相,揭露国民党顽固派的反共面目。</p> <p class="bodytext">皖南事变发生后,国民党爱国民主人士宋庆龄、柳亚子、何香凝、陈友仁、彭泽民等,先后致电国民党中央和蒋介石等,谴责国民党制造皖南事件的行径,要求“慎守总理遗训”,“撤销剿共部署,解决联共方案,发展各种抗日实力,保障各种抗日党派”<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4" id="noteBack_4">[4]</a></span>。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中央发表《时局宣言》,提出:“集中全国意见,共商国是”,“确立民主的领导抗战方针”,“应切实保障抗日人民一切应得的合法的自由”,“正式承认各党派的合法存在。重新建立各党派间平等合作的正常关系,并具体的解决党派间的纠纷磨擦”等主张。<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5" id="noteBack_5">[5]</a></span>作为中间派政治代表的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后改名为中国民主同盟),也在皖南事变发生后在重庆正式成立。</p> <p class="bodytext">在国际上也普遍谴责蒋介石的反共行径,苏联《真理报》撰文指出:皖南事变“此举将酿成中国内战而削弱中国”<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6" id="noteBack_6">[6]</a></span>。英、美害怕由此引起中国国内大规模内战,不利于他们以中国牵制日本的目的。纽约《先驱论坛报》发表评论称:“当日本正准备向‘南海’推进时,中国为本身及其友邦之利益计,急应牵制多数在华之日军,是故此刻竟发生此种内讧,实为极大不幸。”<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7" id="noteBack_7">[7]</a></span>美国总统罗斯福的代表居里来华访问,对蒋介石说:“美国在国共纠纷未解决前,无法大量援助中国。中间之经济财政等问题不可能有任何进展。”<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8" id="noteBack_8">[8]</a></span></p> <p class="bodytext">在国内外舆论谴责的压力下,蒋介石深知自己陷入了内外交困,空前孤立的境地,先是命国民党代表张冲与周恩来谈判解决皖南事变。接着又加紧筹备将于3月1日召开的国民参政会第二届第一次会议,蒋介石既要中共参政员出席会议,又不肯答应中共提出的十二条,中共参政员拒绝出席这次会议。为了打破僵局,中共中央又提出临时解决办法的“新十二条”:(一)立即停止全国向我军事进攻;(二)立即停止全国的政治压迫,承认中共及各党派之合法地位,释放西安、重庆、贵阳及各地之被捕人员;(三)启封各地被封书店,解除扣寄各地抗战书报之禁令;(四)立即停止对《新华日报》之一切压迫;(五)承认陕甘宁边区之合法地位;(六)承认敌后之抗日民主政权;(七)华北、华中及西北防地均维持现状;(八)于十八集团军之外,再成立一个集团军,共应辖有六个军;(九)释放所有皖南被捕干部,拨款抚恤死难家属;(十)发还皖南所有被捕人枪;(十一)成立各党派联合委员会,每党派出席代表一人,国民党代表为主席,中共代表副之;(十二)中共代表加入国民参政会主席团。<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9" id="noteBack_9">[9]</a></span>以此作为出席会议的条件,蒋介石仍不肯接受。但是,中共的坚决态度,迫使国民党当局不得不重新考虑对中共的政策。3月6日,蒋介石在国民参政会二届一次大会的演讲中,虽然继续攻击中共,但不得不宣称:“以后亦决无‘剿共’的军事,这是本人可负责声明而向贵会保证的。”3月14日,蒋介石约周恩来面谈,表示一些具体问题可以提前解决(如释放被扣人员、继续发饷及减轻对《新华日报》压迫等)。经过一系列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蒋介石发动的第二次反共高潮终于被击退。此后,国共关系又逐渐走向一定程度的缓和。</p> <p class="bodytext">皖南事变是国民党在政治上的一个失败,也表明中共应对危局的能力更加成熟和有力,正如3月18日中共中央的党内指示中指出的:“这次斗争表现了国民党地位的降低和共产党地位的提高,形成了国共力量对比发生某种变化的关键。”“我党在这次反共高潮开始时采取顾全大局委曲求全的退让政策(去年十一月九日的电报),取得了广大人民的同情,在皖南事变后转入猛烈的反攻(两个十二条,拒绝出席参政会和全国的抗议运动),也为全国人民所赞助。我们这种有理、有利、有节的政策,对于打退这次反共高潮,是完全必要的,且已收得成效。”<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10" id="noteBack_10">[10]</a></span>5月8日,毛泽东在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关于打退第二次反共高潮的总结》中进一步指出:这次反共高潮已经过去了,“继之而来的是在国际国内的新环境中继续抗战的局面”。蒋介石“在反共方面,既要反共,甚至反到皖南事变和一月十七日的命令那种地步,又不愿最后破裂,依然是一打一拉的政策”,“其对我党既然还在一打一拉,则我党的方针便是‘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以打对打,以拉对拉,这就是革命的两面政策。只要大地主大资产阶级一天没有完全叛变,我们的这个政策总是不会改变的。”<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11" id="noteBack_11">[11]</a></span></p> <p class="bodytext">皖南事变后,为了对付顽固派对陕甘宁边区的武装进攻,中共中央军委命令八路军第三五九旅主力进驻延安以东和以南的金盆湾、南泥湾、九龙泉和甘泉、富县等地,又命令警备第一旅全部进入关中分区。警备第一旅抵达关中分区后,旅长文年生、政治委员阎红彦即率警备第三团、第八团和部分县的保安大队,首先在彬县以北的义石村、夙王山一带与胡宗南部激战,将其赶回夙王山以南。接着攻打柳林,收复柳林后,转战土桥镇和正宁县,均把来犯者赶回原地。为了对付国民党军何文鼎部对边区北线的进攻,确保三边分区安全,中共中央军委命令第三五九旅的七一七团和第四支队、留守兵团的警备第一团、保安司令部的保安第二团和骑兵团组建野战兵团,王震为司令员,贺晋年为副司令员,率部急进前线,迎击南下的何部,挫败了顽固派对陕甘宁边区的武装进攻。</p> <h3 id="sigil_toc_id_162">二、国民党顽固派对陕甘宁边区的封锁</h3> <p class="bodytext">自第一次反共高潮被打退以后,国民党顽固派便对陕甘宁边区采取长期封锁围困,相机发动军事进攻的方针,自1940年9月起,国民党军在边区周围北起府谷、横山,西起宁夏、甘肃,南沿泾水,东到黄河,构筑了五道封锁线。这些封锁线之间相距数十里,纵深达百里以上,由相连的碉堡群组成,每个碉堡群有1至2个母堡和若干个子堡,之间有战沟相通,纵横交错,密如蛛网。整个封锁沟堡绵延数省,关卡哨站比比皆是,便衣侦探到处巡逻,检查扣押过往商旅。1941年,包围陕甘宁边区的部队有胡宗南、马鸿逵、邓宝珊部,约40万之众,另外有3个保安旅、10个保安队。其中胡宗南部分驻在同心、固原、镇原、西峰镇、宁县、正宁、旬邑、淳化、三原、耀县、宜君、中部(今黄陵)、洛川等地;马鸿逵部包围灵武、惠安、豫旺;邓宝珊部守榆林、三边一线。他们的部署是:首先夺取关中囊形地带,再次进攻陕北,进而夺取三边和陇东地区。当时,国民党军在边区关中分区赤水第三区、姚渠,三边分区张家畔,绥德分区米脂吉征店,陇东分区李望堡等地,多次制造磨擦事件,并占据边区部分地区。1942年,国民党军包围边区的总兵力达到50万之众,其具体态势是:第一线12个师5个旅7个保安团,约15万人;第二线18个师2个保安团,约19万人;第三线16个师1个旅,约16万人。为配合军事进攻,国民党军还在边区周边扩大和新修了西安、三原、洛川、华阴、中卫、宝鸡、彬县、天水、平凉、固原、西峰、陇西、兰州、银川、榆林、东胜等20多个飞机场。</p> <p class="bodytext">“国民党在一九三七、一九三八、一九三九年还给我们发饷,从一九四〇年开始就实行封锁。”<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12" id="noteBack_12">[12]</a></span>1940年11月19日,国民政府军政部通告八路军驻陕办事处:奉何应钦部长之命,自即日起停发八路军的经费,10月份欠发之20万元亦行停止。此后,国民政府即停发了八路军每月60万元的军饷,再“即无颗弹、片药、文钱、粒米之接济”陕甘宁边区。<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13" id="noteBack_13">[13]</a></span>加之国民政府对边区货物的运输与贩卖实行了严格的统制。既不准边区的农副产品向外输出,也严令禁止国民党统治区的货物输入边区。在临近边区的彬县、西峰、平凉等地建立了百货登记管理局,专管棉花、布匹、洋纱、火柴等运销的登记和管理。凡是运销这些货物必须持有该局核发的运销证,如不按规定运销者,以“走私”论罪,物资没收,货主法办。西峰、彬县、宜川、耀县、三原、榆林、洛川等地规定,购货要持购货证,运销要持运销证,棉花、布匹等则不准运销。</p> <p class="bodytext">国民党政府还秘密制定了全面封锁陕甘宁边区的计划,颁布了封锁边区的条例。禁止必需品如棉花、布匹等运入边区。抢劫、没收进出边区的各种货物,扣押、处罚运货商民,抢杀行商及放贷的官兵;经常搜查临近边区的国统区村庄,如查出有货存放,即予没收。</p> <p class="bodytext">对于边区的食盐,根据其需要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办法。在开放一个口岸时,即关闭其他口岸,使边区的食盐销不出去。商民运销食盐须有驮盐票,驮回食盐又必须卖给其专卖机关。专卖机关利用其特权操纵食盐价格,需盐时提高盐价,强迫老百姓到边区运盐;不需要时实行压价,剥削运盐的客商脚户,限制贩运边区食盐。国民党政府还在边区附近组织边币与法币兑换的黑市,利用兑换差价影响边区的物价,引诱走私,扰乱金融市场,破坏边区的财政和贸易。</p> <p class="bodytext">对来往边区的人员,国民党顽固派一方面在沿边区各县实行乡民连环保结;另一方面设立许多盘查哨岗,对进入边区的人,特别是青年学生进行扣留。据不完全统计,从1939年到1942年间,仅在交口、碑亭、中部(今黄陵)、耀县、三原、永乐店、咸阳等地盘查截扣赴延安的男女青年就有2100多人。<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14" id="noteBack_14">[14]</a></span></p> <p class="bodytext">在国民党顽固派的重重包围和封锁下,陕甘宁边区一度“弄到几乎没有衣穿,没有油吃,没有纸,没有菜,战士没有鞋袜,工作人员在冬天没有被盖”<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15" id="noteBack_15">[15]</a></span>的困难境地。</p> <h3 id="sigil_toc_id_163">三、日伪军对华北抗日根据地的“扫荡”</h3> <p class="bodytext">从1941年起,日本帝国主义为使中国成为其进行“大东亚战争”的兵站基地,对华北敌后抗日根据地实施所谓“三分军事、七分政治”的“治安强化运动”,达到确切使匪民分离、掌握民心,确保华北占领的目的。同年夏,日军华北方面军将华北划分为“治安区”(沦陷区)、“准治安区”(游击区)和“未治安区”(抗日根据地)。并提出三年内让“治安区”达到华北总面积的70%,“准治安区”占20%,“未治安区”占10%。从1941年春到1942年秋,日军在华北发动五次“治安强化运动”。</p> <p class="bodytext">在“治安区”进行严密的“清乡”,通过清查户口、颁发“良民证”、推行连坐法、扩大伪军伪警、加强特务活动、进行奴化宣传教育等办法,企图肃清沦陷区内的抗日分子和抗日组织,巩固敌伪政权。</p> <p class="bodytext">在“准治安区”,日军先使用武力进行“扫荡”,然后普遍修筑封锁沟墙和碉堡据点,强迫“集家并村”、制造“无人区”,建立封锁圈,妄图通过这种“绝缘政策”,断绝游击区与敌后抗日根据地的联系。</p> <p class="bodytext">在“非治安区”,日军则进行经常性的“扫荡”,实行极其野蛮残暴的“三光政策”,疯狂抢夺群众的粮食、牲畜,烧毁房屋,制造无人区,以此打击敌后抗日有生力量,扼杀敌后根据地军民的生存条件。</p> <p class="bodytext">与华北推行“治安强化运动”的同时,江南地区的日军和汪伪政权也发动“清乡运动”。1941年5月,汪伪政权成立“清乡委员会”,汪精卫任委员长,陈公博、周佛海为副委员长,李士群任秘书长,负责清乡工作,并在苏州设立清乡委员会办事处,作为现地执行机关。日军在“清乡地区”四周沿河流、沟渠及其他险要地方设置竹篱、木栅、铁丝网、电网等障碍,在重要地点构筑碉堡、据点,在公路、运河的重要出入口设置检查站(所),派兵驻守,将“清乡地区”封锁起来,割断这些地区同其他地区新四军及游击队的联系。此外,日伪军在“清乡地区”内反复进行大规模的“肃清战”,摧毁抗日武装和组织。</p> <p class="bodytext">日军为达到摧毁抗日根据地的目的,挖空心思采取“分进合击”、“铁壁合围”、“纵横扫荡”、“反转电击”、“辗转抉剔”、“捕捉奇袭”、“梳篦式清剿”等“扫荡”办法。日军所到之处,先派出封锁兵团抢占道路、关隘,构筑据点,形成封锁圈,然后由攻击兵团在封锁圈内机动作战,派出放火队、搜索队、捕捉队、杀人队等,纵火烧毁村舍,搜索、挖掘坚壁的物资,搜山、清乡、捕捉抗日分子。另有“挺进杀人队”,专门袭击八路军指挥机关和其他重要目标。在每一个“扫荡”区域内,日军对根据地的后方建设如兵工厂、被服厂、医院、学校、机关等,对群众的房屋、粮食、耕畜、生产工具乃至水井、水源等全部进行抢劫、破坏;对被捕的群众,或强迫去做苦役,或残酷杀害,实行极其野蛮残暴的“三光政策”。1941年1月下旬,日军“扫荡”冀东丰润的潘家峪,屠杀群众1230余人,烧毁房屋千余间,制造了骇人听闻的潘家峪惨案。同年8月,日军“扫荡”晋察冀北岳区,烧毁房屋15万余间,残杀群众4500余人,抓走1.7万余人到东北当苦力,抢走粮食5800万斤,牲畜1万余头。1942年5月,日军在对冀中区的大“扫荡”中,残杀伤害和抓走群众5万多人,还灭绝人性施放毒气,毒死定县北疃村地道里的抗日军民800多人,制造骇人听闻的“北疃惨案”。</p> <p class="bodytext">在对“扫荡”地区进行血腥洗劫之后,日军又强迫民众修筑大量的封锁沟(墙)、遮断壕、碉堡、据点、公路等,对这些地区实行“囚笼政策”,实行彻底封锁,使之难以再获得生存条件。对一些重点地区,则将区内居民赶尽杀绝、村庄扫平、资财掠净、树木砍光、水源破坏,使之成为“无人区”和“真空地带”。以达到彻底清剿,逐区摧毁敌后抗日根据地之目的。1941年下半年,日军“扫荡”北岳区时,在晋东北起五台县的石咀,经门限石、耿镇、东峪口、柏兰、上社,南迄盂县的上社一带,制造了一条南北长50公里,东西宽30余公里的“无人带”。</p> <p class="bodytext">1942年春,日军在东起山海关、西至古北口的长城沿线,制造了东西长350余公里,南北宽40余公里的无人区,实行“集家并村”,拆毁房屋、烧毁村庄,将群众赶进“人圈”即“集团部落”,凡拒绝者一律抓捕或杀害。“人圈”内,实行恐怖统治,“人圈”周围挖有又宽又深的壕沟,围墙高约3至5米,村民住在茅草搭成的窝棚里,吃糠咽菜,衣不蔽体,许多人死于饥寒和瘟疫。“人圈”外,大片田园荒芜。同年9月至11月,日军“扫荡”冀东根据地,“为了隔断与满洲国的出入,在长城两侧由马兰峪到建昌附近,使宽约4公里、长约100公里的带状地区成为无人区,将原有的村庄迁并到别处。”“无人区包括76个村、1235户、6454人;暂时无人村28个、2342户、12036人”。<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16" id="noteBack_16">[16]</a></span>为达封锁目的,在这次“扫荡”中,日军还强迫民众60万人以上,用52天时间,作业人员总计达195.7万人次,修筑总长319公里的隔断壕等封锁线工事、155个碉堡、棚舍等建筑物,新建、修补475公里的公路。在冀中,1942年日伪军“扫荡”期间,在8000多个村庄、6万多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共修建1700多个据点,修筑7500多条公路,挖掘4000多公里的封锁沟壕。<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17" id="noteBack_17">[17]</a></span>密如蛛网的据点、碉堡、公路、深沟,把冀中根据地分割成2000多块。经过日军的分区逐块“清剿”、“抉剔”,冀中平原变成“抬头见岗楼、迈步登公路,无村不戴孝,到处是狼烟”的人间地狱。</p> <p class="bodytext">在日伪军的残酷进攻和包围封锁下,加上华北连年的自然灾害,各抗日根据地出现严重的困难局面:军事上战斗频繁,伤亡重,部队减员多,干部牺牲很大。1942年八路军、新四军由50万减为约40万人。华北平原地区(主要产粮区)相继由根据地变成游击区。一些抗日民主政权被摧毁,根据地面积缩小,总人口由1亿减少到5000万以下。然而,敌后抗日军民并没有被困难吓倒,他们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通过开展根据地建设和全面对敌斗争,最终度过困难时期。</p> <h2 id="sigil_toc_id_164">第二节 巩固发展抗日民主阵地的基本政策</h2> <h3 id="sigil_toc_id_165">一、精兵简政</h3> <p class="bodytext">“精兵简政”是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时期的十大政策之一,毛泽东曾称其为“一项极其重要的政策”。这项政策首先在陕甘宁边区提出和实行,随后在各敌后抗日根据地普遍推广。</p> <p class="bodytext">1941年,陕甘宁边区及各敌后抗日根据地进入困难时期,为减轻人民负担、爱护和节省战争资源,米脂县参议会议长、边区参议员、开明绅士李鼎铭等11人,在1941年11月陕甘宁边区第二届参议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了《政府应彻底计划经济,实行精兵简政主义,避免入不敷出的经济紊乱之现象案》,认为在目前人民困苦、资源薄弱的情况下,“欲求不因经济枯竭而限制军政发展,亦不因军政发展而伤害经济命脉”,“对于军事应实行精兵主义加强战斗力……对于政府应实行简政主义,充实政府机构,以人少事精、胜任职责为原则”。<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18" id="noteBack_18">[18]</a></span>提案还提出了具体实施办法:(一)政府应根据客观物质条件及主观经济需要而提出计划经济,以求全面提高生产力,改善经济条件,加强经济基础;(二)在现有的经济基础上,政府应有量入为出的统一经济计划;(三)在财政经济力量范围内和在不妨碍抗战力量条件下,对于军事应实行精兵主义,加强战斗力,以兵皆能战,战必能胜为原则,避免老弱残废滥竽充数等现象,对于政府应实行简政主义,充实政府机构,以人少事精,胜任职责为原则,避免机关庞大,冗员充塞,浪费人力、财力等现象;(四)规定供给条例,避免不必要的供给与消耗;(五)提倡节约、廉洁作风,避免不必要的浪费现象。</p> <p class="bodytext">李鼎铭等人的提案在参议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有的赞成,有的反对。毛泽东看到这个提案,非常重视。他用红笔把其中的重要段落圈起来,又把它抄在自己的笔记本上,旁边还加了一段批语:“这个办法很好,恰恰是改造我们的机关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对症药。”<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19" id="noteBack_19">[19]</a></span>毛泽东对一些不正确的意见进行说服工作,还亲自为陕甘宁边区的精兵简政工作制定出具体原则和办法。</p> <p class="bodytext">11月18日,边区参议会大会以165票(出席大会的参议员209名)的多数通过这个提案,并决议“交政府速办”。决议指出:“希望政府本开源节流之原则,实行精兵简政主张,加强生产,发展经济,厉行节约,避免浪费,推广土产出口,争取出入口的平衡,平抑物价,调剂市场,提高边币,巩固金融,并须经常检讨工作,确实执行计划,以期达到收支平衡,不超出预算。”参议会还决议由常驻议员组织小组委员会,负责设计并监督政府此项方案之彻底实行。</p> <p class="bodytext">边区第二届参议会闭幕后,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主持召开会议,讨论贯彻精兵简政决议精神,并决定成立边区编整委员会,刘景范为主任,周兴、周文、高自立、南汉宸为委员,负责拟定人员编制和编整计划,精减、裁并各级行政机构。</p> <p class="bodytext">12月3日,边区政府发出训令,确定边区各级机关减去人员(包括干部和杂务人员)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各厅、处、院重新确定编制。凡调整出来的人员,由编整委员会计划安置,务必使每个人都各得其所。12月上旬,边区政府讨论了编整实施方案,规定:边区政府一级各厅、处、院原有1000余人,缩减三分之一;各处附属机构约7000人,缩编后不超过6300人;各专署、县、区由4021人缩编为3396人;警卫部队缩减500人;原属脱产人员的自卫军官兵1000余人,改为不脱产人员;各群众团体由1100人缩编为600余人。八路军留守兵团3000人适当地转到生产战线上(不脱离部队),又积极提高部队质量,以贯彻精兵原则。这次精兵简政,历时4个多月,到1942年初基本完成。边区政府系统共精简人员1598名,占原有人数的24%,其中300余人下移到县、区机构工作,其余送去学习或转入生产领域。同时,裁并了一些机构,更改了部分单位的名称,取得了初步的成绩。<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20" id="noteBack_20">[20]</a></span></p> <p class="bodytext">1941年12月17日,中共中央向各根据地发出指示,指出:为进行长期斗争,准备将来反攻,必须普遍地实行“精兵简政”。敌后抗战能否长期坚持的最重要条件,就是这些根据地居民是否能养活我们,能维持居民的抗日积极性。因此“精兵简政”、节省民力是目前迫切的重要的任务,要求各地整顿各级党政机关及民众团体,紧缩机构人员编制,使党、政机关和民众团体的全部脱产人数不超过居民总数的3%。<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21" id="noteBack_21">[21]</a></span></p> <p class="bodytext">1942年4月,中共中央再次发出关于“精兵简政”的通知,指出“精兵简政”包括两方面的问题:一是要求从长期坚持根据地着想,注意节省与积蓄民力;二是要求从战争与农村环境着想,注意组织精干,分工合理,使政策能贯彻下去,使工作效率能大大提高,使军事行动能灵活便利。为了总结与研究“精兵简政”的问题,要求各地深入调查、收集资料,并将执行“精兵简政”的经验教训及时电告中央。在此方针指导下,陕甘宁边区政府开始第二次精兵简政,并成立以林伯渠为主任的总编整委员会,李鼎铭、李富春、叶剑英、谢觉哉、陈正人、萧劲光为委员,以加强领导。6月30日,陕甘宁边区政府政务会议通过了《陕甘宁边区政府系统第二次精兵简政方案》,决定在紧缩机构和人员的同时,着重建立边区政府的工作制度,提高干部素质和适当充实下级,特别是县级政府。根据上述原则,边区政府各单位,进行内部的整编工作,采取“紧缩上级,加强下级,政、事分开,合署办公”等办法,缩减了一些机关和人员,充实了区乡政府组织。8月15日,中共中央西北局作出《关于精兵简政的决定》,要求党政系统通过第二次整编,做到精简上层,加强下层;军队力求减少非战斗人员以充实连队;学校团体亦求精干有力。到秋季,第二次整编基本完成,缩减了区一级机关和人员,逐步实行合署办公制度,县级政府权力得到加强,区、乡级政府组织逐步健全。</p> <p class="bodytext">1942年八九月间,延安《解放日报》连续发表社论,要求各根据地要把精兵简政当做“当前工作的中心环节”。8月19日,毛泽东写信给边区参议会副议长谢觉哉和西北局组织部部长陈正人,指出边区参议会二届二次会议“应以准备精兵简政为中心,在开会以前应实行精简,在开会以后应检查精简”<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22" id="noteBack_22">[22]</a></span>。9月,毛泽东根据10个月来推行精兵简政的情况,为延安《解放日报》撰写了《一个极其重要的政策》的社论,要求各根据地都要把精兵简政“当作一个极其重要的政策来看待”。10月,毛泽东在西北局高级干部会议上作了《经济问题和财政问题》的报告,指出:“这一次精兵简政,必须是严格的、彻底的、普遍的,而不是敷衍的、不痛不痒的、局部的。在这次精兵简政中,必须达到精简、统一、效能、节约和反对官僚主义五项目的。”<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23" id="noteBack_23">[23]</a></span></p> <p class="bodytext">为了加强陕甘宁边区的领导,毛泽东特地派原中共西北工作委员会秘书长李维汉到边区政府工作,希望他到任后,团结内部,在执行党的政策中带个头,自觉承担起试验、推广、完善政策的任务。12月上旬,边区政务委员会通过了《陕甘宁边区简政实施纲要》及与之相应的条例《陕甘宁边区政纪总则》《县政府组织暂行条例》《区以上政务人员公约》《简编方案》等。</p> <p class="bodytext">在中共中央政策的指导下,陕甘宁边区精兵简政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从精简机构情况来看,边区政府的内部机构裁并了四分之一,直属机关从35个减至22个,分区专署及县政府的内部机构减掉一半。从精简人员情况来看,边区政府的办公厅、民政厅、财政厅、建设厅、教育厅、物资局等6个单位,原有469人,减为279人,减少40%。到1944年初,边区的精兵简政基本结束,大致完成了《陕甘宁边区简政实施纲要》规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1944年1月7日,边区政府副主席李鼎铭在边区政府委员会会议上作了《边区政府简政总结》的报告,分别从精简、统一领导、反对官僚主义、提高效能、节约五个方面,对这次精兵简政作了高度评价,认为“一年来实行的结果,可以确定地说,已经相当达到了上述五个目的”<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24" id="noteBack_24">[24]</a></span>。</p> <p class="bodytext">与此同时,各根据地也进行了精兵简政。如晋冀鲁豫边区,当时太行区驻有边区党、政、军的最高领导机关,中共中央北方局、八路军前方指挥部及直属部队,人民负担比较沉重。边区政府进行了大规模的简政,调整合并行政机构。对一些县区进行合并,各村也采取联合村的形式,以减少工作人员。八路军第一二九师直属机构由29个单位减为12个单位,人员由2627人减少到1163人。太行区内的八路军,包括第一二九师师直、各旅、各军分区机构,共裁减151个单位,减少6650人。<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25" id="noteBack_25">[25]</a></span>1943年边区再度进行精兵简政,太行全区军政人员减少6万。兼太行行署的晋冀鲁豫边区政府的减幅尤巨,由548人减少到100人<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26" id="noteBack_26">[26]</a></span>,八路军前方总部机关则和第一二九师师部合并办公。最终该区党政军脱产人员被压缩到边区人口的3%以下。</p> <p class="bodytext">陕甘宁边区和各抗日根据地的精兵简政政策取得重大成效。主要表现在:第一,通过精简正规军,加强地方武装建设,部队战斗力和整体素质得到提高。以陕甘宁边区政府为例,根据边区政府对军队的精简要求,正规军暂停发展,加强地方武装和不脱产民兵建设,使部队人数不超过边区居民总人数2%。在部队内部,精简、裁并一些分支机构。一部分人员充实到战斗岗位,主要加强战斗部队;一部分人员到学校去学习与深造;一些老弱残疾人员转到生产战线及地方机关去工作,或由地方作适当的分配与安置。与此同时,在部队内部又加强军事政治训练,提高部队的军事政治素质。这样的精兵结果,不但没有因为部队人员减少而削弱力量,相反却使部队更加机动灵活与精干,易于适应战争环境的变化,从而加强部队的战斗力。</p> <p class="bodytext">第二,精简政府机构和干部数量,政府工作效率提高,工作作风得以转变。以陕甘宁边区政府为例,边府各厅、处、院内部机构合并了四分之一,边区政府直属机关从35个减少至22个,专署及县府内部机构从原来的八九个减至四五个,这就避免了头重脚轻的积弊,达到了政简民便的目的。1942年第二次精简后,边区政权系统(除地方武装外)减少了1.3万多人的经费与粮食预算,到1943年,按《简政纲要》规定,边区政府系统人数总额减至7500人,边区各厅、处、院及直属机关人员都已如数精简。特别是边区建立合署办公制度后,不仅加强了统一领导和各部门之间的联系,而且减少了干部。各专署、县市机关也都按规定实现了精简编整的目标。此外,在简政过程中还加强各项制度的建立,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从而做到事权统一,职责分明,避免以党代政、以上代下等情况,有力地促进机关工作效率的提高。</p> <p class="bodytext">第三,减轻人民负担,促进生产发展。由于实行精兵简政,大大减少人力、物力、财力的支出与浪费,收到明显的节约与减轻民负的效果。拿民力的动员来说,延安在1941年动员民力6万余人,1942年只动员2.8万余人,减少了52.4%;绥德在1941年动员民力7.5万余人,1942年只动员900人,减少了98.8%。精简节约也大大减轻了群众的公粮负担,1941年陕甘宁边区征收公粮总计20万石,以后做到了逐年减少,1943年为18万石,1944年为16万石,1945年减少到12万石。<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27" id="noteBack_27">[27]</a></span>再以太行区为例,1943年后太行区由于精简而节约经费占全部预算的46%,全太行区每月可节约公粮7000石,节约经费60万元。农民的负担由此大为减轻。该区1943年征收的公粮比1941年减少近三分之一。<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28" id="noteBack_28">[28]</a></span></p> <p class="bodytext">第四,促进各根据地政权的稳定与社会和谐。首先,精兵简政促进政府与群众关系的和谐,党与群众的关系更加密切,人民群众普遍称赞党和政府的好政策。其次,精兵简政促进政府机构内部的和谐。通过政府机构和人员的精简,大量的工作人员落实到生产一线,许多干部被充实到基层单位。干部的思想觉悟也得到提高,树立能上能下的观念,真正做到各尽所能,人尽其才。政府的工作效率较前大有提高,政府机构及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更加和谐。</p> <h3 id="sigil_toc_id_166">二、减租减息</h3> <p class="bodytext">在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推行“耕者有其田”的政策,没收地主的土地,分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抗战爆发后,为团结更多的人参加抗日,中共调整了土地政策,停止实行没收和重新分配土地的政策。1937年8月25日,中国共产党公布《抗日救国十大纲领》,将“减租减息”作为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解决农村问题的基本政策。</p> <p class="bodytext">晋察冀边区较早开展减租减息斗争。1937年10月,八路军便在晋东北地区提出“二五减租”(即把原租额减25%)、“一分利息”(即年利率不超过10%)的口号。在1938年1月晋察冀边区军政民代表大会通过的“经济问题决议案”中,即规定要“普遍实行减租减息办法,规定公平的最高地租额,整理农民债务”<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29" id="noteBack_29">[29]</a></span>。当年2月9日,晋察冀边区政府制定了《晋察冀边区减租减息单行条例》,将此作为边区政府施政的一个主要内容。其中规定:地主之土地收入,不论租佃半种,一律照原租额减收25%;地主之利息收入,不论新债旧欠,年利率一律不准超过1分(即10%);地租一律下缴;太粮、杂粮、小租、送公等额外附加,一律禁止;出门利(即现扣利)、剥皮利、臭虫利、印子钱等高利贷,一律禁止,等等。<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30" id="noteBack_30">[30]</a></span>但其他根据地并未全部展开,也未能制定出相关的政策和方法。1939年1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指示,要求各根据地立即实行减租减息,已经实行的地区,必须检查实行情况。此后,各根据地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具体政策,减租减息运动在各根据地全面展开。</p> <p class="bodytext">1940年2月,晋察冀边区修正并公布《晋察冀边区减租减息单行条例》,除重申前一单行条例的基本精神外,主要是细化了各项原则规定,比如:“出租人对于佃户耕作上必须之农具,种籽,肥料,牲畜完全供给,佃户只出劳力者,二五减租后地主所得不得超过耕地正产物收获总额二分之一……”“因敌人烧杀抢掠及水旱虫灾而减少者……按耕地正产物实有总额,出租人与承租人分配,其正产物全部被毁者,地租停付”。该条例特别规定:“出租人未得租户、佃户、半种户之同意不得将耕地收回转租转佃转半耕他人。”<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31" id="noteBack_31">[31]</a></span>晋西北行署在1940年4月20日颁布《减租减息条例》,规定全区普遍减租25%,取消一切附加;新欠、旧债年利一律不准超过1%;严禁现扣租、现扣利;严禁剥皮利、印子钱、高利贷。<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32" id="noteBack_32">[32]</a></span>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成立后,1941年9月公布了《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施政纲领》,规定:“切实实行减租减息,减租一般以二五为原则,减息减至一分半为标准”,“减租减息后,佃户应如数交租,债户应如数交息,一般不得再行拖延或减免。”<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33" id="noteBack_33">[33]</a></span>其他根据地如山东、淮南、苏北、皖中、淮北等亦实施了减租减息。</p> <p class="bodytext">但是,各地减租减息工作的开展极不平衡,开展不充分,群众未能充分发动起来,出现了明减暗不减的现象。如晋察冀北岳区有些农民畏首畏尾,“欲减而又有所顾虑”,“偷偷又把已经减掉的租息如数送还地主债主”;有些地区的地租额超过千分之三百七十五,地主、佃农四六分粮或对半分粮的情况仍存在。<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34" id="noteBack_34">[34]</a></span>在淮北,地主威胁农民说:“新四军站不长,像鬼火一样,一晃就没有了。”由此引起农民的忧虑,“减租好倒好,就怕不得长,现在好,将来受罪。”“几辈子东佃,能够一下子翻脸吗?”1941、1942两年,各地普遍存在明减暗不减的现象。<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35" id="noteBack_35">[35]</a></span></p> <p class="bodytext">另外,有的地区则出现了“左”的偏向,农民完全不交租,不交息,甚至发展成没收地主土地和废除债务。陕甘宁边区发生不看具体对象,一律退回三四年长收的租子,对地主罚款较多等现象,甚至要求没收地主土地。<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36" id="noteBack_36">[36]</a></span>淮北有的地方采取强制方式,工作队与保甲长强制分场过斗。北岳区部分农民不仅不交租给息,还以保障永佃权为由,拒绝地主收回、转佃,变相没收地主土地。<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37" id="noteBack_37">[37]</a></span>淮南某些地方对个别地主采取没收土地政策,致使其他地主主动要求将土地充公。有的用“评租委员会”代替群众的三七分租斗争,使地主产生憎恨情绪。<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38" id="noteBack_38">[38]</a></span></p> <p class="bodytext">为了纠正各种“左”的和右的偏向,调动社会各阶层的抗日和生产的积极性,中共中央对各根据地的减租减息工作进行了总结分析,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942年1月28日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以下称《决定》)及其3个附件。《决定》明确规定根据地的土地政策“就是一方面减租减息一方面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39" id="noteBack_39">[39]</a></span>。《决定》指出:凡在比较普遍比较认真比较彻底的实行了减租减息,同时又保障交租交息的地方,当地群众参加抗日斗争与民主建设的积极性就比较高,根据地就比较巩固;反之,群众的积极性不能发扬,抗日根据地就经不起敌人的“扫荡”,成为软弱无力的地区。</p> <p class="bodytext">《决定》确定了以下三大原则:(一)承认农民(雇农包括在内)是抗日与生产的基本力量。故党的政策是扶助农民,减轻地主的封建剥削,实行减租减息,保证农民的人权、政权、地权、财权,借以改善农民的生活,提高农民抗日的与生产的积极性。(二)承认地主的大多数是有抗日要求的,一部分开明绅士也是赞成民主改革的。故党的政策仅是扶助农民减轻封建剥削,而不是消灭封建剥削,更不是打击赞成民主改革的开明绅士。故于实行减租减息之后,又须实行交租交息,于保障农民的人权、政权、地权、财权之后,又须保障地主的人权、政权、地权、财权,借以联合地主阶级一致抗日。只是对于绝对坚决不愿改悔的汉奸分子,才采取消灭其封建剥削的政策。(三)承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中国现时比较进步的生产方式,而资产阶级、特别是小资产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是中国现时比较进步的社会成分与政治力量。富农的生产方式是带有资本主义性质的,富农是农村中的资产阶级,是抗日与生产的一个不可缺少的力量。故党的政策,不是削弱资本主义与资产阶级,不是削弱富农阶级与富农生产,而是在适当的改善工人生活条件之下,同时奖励资本主义生产与联合资产阶级,奖励富农生产与联合富农。但富农有其一部分封建性质的剥削,为中农贫农所不满,故在农村中实行减租减息时,对富农的租息也须照减。在对富农减租减息后,同时须实行交租交息,并保障富农的人权、政权、地权、财权。《决定》将这三条基本原则确定为中国共产党“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及其土地政策的出发点”<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40" id="noteBack_40">[40]</a></span>。《决定》还分析了有些地方未认真减租减息的原因“不是地主抗不实行,就是党与政府的工作人员采取漠不关心与官僚主义的态度”,而发生过“左”情况的原因,“不是农民不了解我党的土地政策,就是党与政府的工作人员也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我党的政策”<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41" id="noteBack_41">[41]</a></span>。在这次会议上,毛泽东指出:现在解决土地问题必须保存一部分封建性,不使地主跑到敌人方面去。实行这个政策,是破坏敌人统一战线的最好办法。土地政策,研究了好几个月了,是我党以前未曾有过的决定。<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42" id="noteBack_42">[42]</a></span></p> <p class="bodytext">在该《决定》的附件中,中共中央对地租、债务等问题提出了一些具体办法,以供各地采用,并提出:各地倘认为该办法符合当地情况,须坚决执行;倘认为情况不合须变通办理时,则须将变通之点报告中央,取得批准。关于地租及佃权问题,文件要求:一切尚未实行减租的地区,其租额照抗战前租额减低25%,以此为原则。在游击区及敌占点线附近,可比二五减租还少一点,只减二成、一成五或一成,以能相当发动农民抗日的积极性及团结各阶层抗战为目标。该办法注意保护农民利益,规定地租一律于产物收获后交纳,不得预收地租,不得索取额外报酬;如因天灾人祸,收成全部或大部被毁时,得停付或减付地租;多年的欠租,应予免交;在租佃契约上及习惯上有永佃权者,应保留之,无永佃权者,不应强迫规定,但可奖励双方订立较长期的契约,使农民得以安心发展生产。该办法还规定:评租委员会须有农民、地主、政府三方代表参加,但政府有最后决定权。关于债务问题,则规定应以一分半为计息标准。如付息超过原本一倍者,停利还本;超过原本二倍者,本利停付。该办法同时规定:债权人不得因减息而解除借贷契约,债务人亦不得在减息后拒不交息,债权人有依法诉追债务之权。<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43" id="noteBack_43">[43]</a></span></p> <p class="bodytext">此后,各根据地根据中央指示精神,制定或修正了相关条令,在各地普遍掀起了减租减息运动。</p> <p class="bodytext">在陕甘宁边区,中共中央西北局于1942年10月发出《关于彻底实行减租的指示》和《关于减租实施的补充办法》,指出:“在一切未经分配土地的区域,减租应当成为今年秋季的中心工作。党应抓住减租之彻底实行,去提高群众的积极性,加强党与群众的关系。”“在实行减租中,党的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要掌握统一战线政策。一方面保证地主能按法令减租,一方面又保证农民在减租后按照法定额交租,以调节农村各阶层关系,并团结他们共同支持抗战。为达到这点,党必须反对过于迁就地主而使减租不能贯彻的右的倾向(这在目前是主要的),但完全迁就农民而使交租不能贯彻的左的倾向,也是不对的,应当防止。”<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44" id="noteBack_44">[44]</a></span>12月,边区政府又公布了《陕甘宁边区土地租佃条例草案》,对各种不同的租佃形式规定了不同的减租率。由于此前边区各地已经实行了较高的减租率(如陇东地区的“三七五减租”,关中地区的“对半减租”),《条例草案》规定各地仍可维持已颁布的减租率,并规定减租率不得低于二五。<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45" id="noteBack_45">[45]</a></span></p> <p class="bodytext">中共中央和陕甘宁边区关于减租减息的方针政策规定,为陕甘宁边区和各根据地彻底实行减租减息指明了方向。从1943年开始,陕甘宁边区的减租减息斗争进入到普遍的群众运动阶段。9月边区政府公布了《陕甘宁边区土地登记试行办法》及《陕甘宁边区土地典当纠纷处理原则及旧债纠纷处理原则》。10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总结了一年多的减租减息工作,发出《开展根据地的减租、生产和拥政爱民运动》的指示,指出:“秋收已到,各根据地的领导机关必须责成各级党政机关检查减租政策的实行情况。凡未认真实行减租的,必须于今年一律减租。减而不彻底的,必须于今年彻底减租。”<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46" id="noteBack_46">[46]</a></span>10月10日,中共中央西北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彻底实行减租斗争的决定》,进一步强调在未实行减租或减租不彻底的地方,党应加强发动、组织、领导农民群众的减租运动。此后,边区的减租斗争又形成新的高潮,各地党政组织广泛发动农民,召开租户会议,成立农会、减租会、租户会、减租保地会等群众组织,团结农民推动减租减息运动全面开展。1943年秋,减租减息斗争有了显著进步,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许多地区都实行了清算旧账,退免陈租,减租减息政策得到全面贯彻。1943年10月至12月,仅据绥德6个区、米脂3个区、子洲5个区、清涧3个半乡,佳县个别村的统计材料,除按条例减租外,勾欠31732.82石,退租1842.73石,并抽约换约,同时进行土地回赎,广大农民以廉价把典给地主的土地抽回。陇东分区的庆阳、合水共减退和勾欠10213.22石。1944年春,淳耀勾欠退租1535石,换约953户,赤水勾欠退租1280.23石。<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47" id="noteBack_47">[47]</a></span></p> <p class="bodytext">在其他抗日根据地,晋察冀边区于1942年3月制定了《农民土地斗争纲领》,重申贯彻“四一减租”(即二五减租),过去减租不彻底者,一律重减;争取订立5年以上的新租约,以保护佃农的佃权等。1943年2月,边区政府公布根据中央决定再作修正的《晋察冀边区租佃债息条例》及其《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在减租减息之后必须交租交息。晋察冀边区的减租减息运动进一步深入发展。山东根据地于1942年5月颁布《山东省租佃暂行条例》《山东省借贷暂行条例》和《山东省改善雇工待遇暂行办法》,规定实行二五减租和分半减息。据不完全统计,1942年山东根据地实行减租的有18294户、393482.7亩,减粮6207283斤。<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48" id="noteBack_48">[48]</a></span>中共中央华中局于1942年5月发出《关于减租问题的指示》,华中各地区的减租减息运动也全面展开,并根据中心区、边缘区和游击区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减租减息的办法。在盐阜区的中心区,到1943年已有85%的农户减了租,边缘区和游击区的减租农户也达到了40%—50%不等。盐阜地区佃农共有5.6万户,减粮2200多万斤,平均每户减租达360多斤。<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49" id="noteBack_49">[49]</a></span></p> <p class="bodytext">经过减租减息,陕甘宁边区和各根据地的土地占有状况由集中走向分散,原来无地或少地的农民相应地增加了土地。据对北岳区35个村庄的调查,1937年到1942年,地主由占全部土地的16.42%,下降为10.17%;富农由占土地21.92%,下降为19.35%,同时,贫农由占土地17.92%,上升为19.37%;中农由占土地的41.69%,上升为49.14%。与此同时,农村的社会阶级关系也发生了变化。大多数的雇农、贫农上升为贫农、中农;大多数的贫农、中农则上升为中农、富农。农村中出现了中农化的趋势,而地主和旧式的富农却削弱了。如山东根据地,1937年地主占总户数的7.5%。富农占5.79%;中农占27%,贫农占41.7%,雇农占9.36%。而到1945年,地主占0.14%,富农占4.32%,中农占37.52%,贫农占44.81%,雇农占2.15%。<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50" id="noteBack_50">[50]</a></span>雇农的户数减少了,多上升为贫农或中农。</p> <p class="bodytext">减租减息政策的实行,地主和高利贷者对农民的盘剥得以削弱,农民的生活得到改善。减租减息政策,把地租剥削限制在37.5%以下,利息限制在一分到一分半以下,而且废除了苛捐杂税,农民的负担减轻了。开展减租减息较早的陕甘宁边区更为显著,“三分之二的农民有了耕牛,衣服已经不是从前那样的破烂”<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51" id="noteBack_51">[51]</a></span>。据晋绥区19个县的不完全统计,1943年后减租减息的农民有56175户,减租粮50977石,清理旧债户10590户,获粮共185515石,法币250081元,白洋152020元,赎地406828垧,买地165259亩,并得到很多实物。王稼祥在谈到晋察冀减租减息时说:“这种政策可以说是边区农村经济发展的最基本的原动力。凡是减了租的地方,广大人民的抗战与生产积极性都大大增加了。”<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52" id="noteBack_52">[52]</a></span></p> <p class="bodytext">减租减息政策的实行,照顾各阶层的利益,得到各界人士的拥护和赞扬,因而团结了各阶层共同抗日,加强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减租减息政策团结了地主阶级的大多数一起抗日,不仅根据地内的绝大多数地主能够站在民主政府的一边,愿为抗战出力,而且逃亡地主,在共产党的正确政策的争取下,也纷纷返回家园。“山东省滨海区垦利县,从1942年到1944年两年内,逃亡地主归来者84户。”<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53" id="noteBack_53">[53]</a></span></p> <p class="bodytext">1944年和1945年间,在前期减租减息的基础上,各根据地又普遍开展“查减运动”,对不法地主进行减租减息和保佃的斗争,同时也纠正农民不交租不定息的偏向。许多地区还结合“查减运动”进行了雇工增资,清查黑田,反恶霸,反贪污和反对地主富农把持政权的斗争。农民大部分农户参加了互助组,有的地方开展了秋收和捕捉敌兵的竞赛,有的地方还保证做到随收随翻地,秋收秋翻两不误,为下一步开展生产准备了条件。</p> <h3 id="sigil_toc_id_167">三、拥政爱民和拥军优属</h3> <p class="bodytext">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运动,也称“双拥”运动,是延安时期中共加强军队建设的重要措施。中共中央和中央红军到达陕北后,对密切军政关系、军民关系尤为重视,毛泽东明确提出官兵一致、军民一致、瓦解敌军和宽待俘虏的政治工作三大原则,在军民一致的原则中强调指出:“这就是秋毫无犯的民众纪律,宣传、组织和武装民众,减轻民众的经济负担,打击危害军民的汉奸卖国贼,因此军民团结一致,到处得到人民的欢迎。”<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54" id="noteBack_54">[54]</a></span></p> <p class="bodytext">但是,由于财政与物资的困难,军队和地方存在的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和本位主义倾向开始显露,造成了军政军民关系的一些不融洽和不协调的现象。“在部队中,存在着与生长着忽视拥政爱民的观念,忘记了过去红军的优良传统,把军队与政府、人民有时对立起来。某些人员存在着军阀主义的残余思想,把军队看成为高于政府和人民,丧失了革命军队的品质,于是违犯政府法令,自高自大,不尊重政府,侵犯群众利益,违犯群众纪律等行为,时有发生。”<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55" id="noteBack_55">[55]</a></span>而“在一部分人民和政府人员中间,存在着与滋长着忽视拥军的观念,忘记了一切服从革命战争的原则,甚至把爱护人民利益与爱护军队对立起来”<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56" id="noteBack_56">[56]</a></span>。</p> <p class="bodytext">毛泽东对延安和陕甘宁边区军政、军民关系上存在的问题早有察觉,并亲自出面做军队和地方领导人的工作。1940年,毛泽东在杨家岭召见边区留守兵团萧劲光、阎红彦、贺晋年、文年生、莫文骅等10多位领导同志,座谈军政军民关系问题,有人对地方政府和群众怨气很大,说老百姓越来越凶了,不给部队房子住,大冷的天让部队住在露天里,区政府也不管一管。有人为老百姓睡在炕上,而让部队睡在地上鸣不平。有人说老百姓动不动就要拉我们见毛泽东,等等。毛泽东听完大家的发言后,谆谆地告诫:“开天辟地以来,老百姓见军队像老鼠见猫就跑,只有兵欺民,哪有民告兵?现在老百姓敢批评军队,这是件大好事,这说明我们边区的民主深入到群众中去了。”在座者经过毛泽东循循善诱的开导和说服,都心悦诚服地说:“我们对部队教育太差了,证明我们的脑子里还有军阀主义思想残余存在。”<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57" id="noteBack_57">[57]</a></span>大家渐渐消除了怨气,提高了对加强军政军民团结重要性的认识,加深了对人民军队本质的理解。1940年8月13日,毛泽东为中央军委起草对野战政工会议的意见中指出:“应当与军队中破坏对居民纪律的行为,不爱护根据地,浪费人力物力,不尊重政府及地方党,以及一切脱离党的政策的行为,作严格的斗争。”<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58" id="noteBack_58">[58]</a></span></p> <p class="bodytext">为了进一步改善军政军民关系,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在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和毛泽东的领导与推动下,从1942年底开始,陕甘宁边区发动了拥政爱民和拥军优抗运动。1942年10月,中共中央西北局决定在1943年春节期间,由边区政府和留守兵团同时开展“拥军拥政运动月”。1943年1月15日,边区政府发布了《关于拥护军队的决定》,指出:“八路军不仅坚持了华北抗战,在全国抗战中起了支柱作用,而陕甘宁边区的保卫,人民民主、民生利益的保护,亦全赖有八路军之镇守。……八路军是值得政府和人民拥护的军队;拥护军队,是各级政府与全体人民应有的责任与义务。”<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59" id="noteBack_59">[59]</a></span>《决定》检查了过去在拥军工作中存在的严重缺点,要求各级政府必须积极改善和加强拥军工作。同日,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为《解放日报》写了题为《造成拥军热潮,增强拥军工作》的社论,要求“各级政府务于拥军运动月内对今后拥军工作的改进和转变,在思想和组织上打定新的基础”,强调指出“这是边区人民的一件大事,同时也是巩固边区的一个重要步骤”<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60" id="noteBack_60">[60]</a></span>。边区政府决定,从1月25日至2月25日为全边区“拥军运动月”,并规定今后每年春节前后要隆重地慰问驻军。此后,在《解放日报》上又公布了《陕甘宁边区拥军公约》。</p> <p class="bodytext">与此同时,八路军留守兵团政治部亦于1943年1月25日发布了《关于拥护政府爱护人民的决定》和《拥政爱民运动月的指示》,指出边区政府“是边区人民和边区部队自己选举出来的政府。它的一切措施,均是为了人民、为了抗战利益的,所以,它是一个模范的民主政府。”“边区政府是革命的政府,边区人民是很好的人民,这样的政府与人民,我们军队应该拥护它、保卫它、爱护它。拥护政府、拥护人民,是我们革命军队的责任,是响应党的领导一元化的具体表现。”<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61" id="noteBack_61">[61]</a></span>同时,明确规定从2月5日至3月5日为全边区部队“拥政爱民运动月”。2月1日,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司令员贺龙为《解放日报》写了题为《开展拥政爱民运动》的文章,要求“各地驻扎部队本着整风精神,彻底检查与地方政民的关系,作出深刻、具体的自我批评,使军队与政府与人民的关系,经过这次拥政爱民运动之后,有一个新的转变,将过去一些不正确的态度,完全转变过来”<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62" id="noteBack_62">[62]</a></span>。同日,留守兵团在《解放日报》上公布了《拥政爱民公约》。这样,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的政策基本形成,活动的基本方式也已确定。</p> <p class="bodytext">从1943年春节前后开始,陕甘宁边区的党政组织同人民群众和军队分别以“运动月”的形式开展了热烈的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运动。</p> <p class="bodytext">边区各级政府领导人民普遍开展拥军优属运动,从分区到县、区、乡政府,都举行扩大的政务会议,邀请部队派人参加,认真开展自我批评,检讨过去对军队认识不够、爱护不够、尊重不够的错误,并提出今后改正的措施。在群众中举行各种座谈会、拥军大会、军民同乐晚会等,进行普遍深入的拥军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向群众详细介绍军队在保卫边区、参加生产、爱护人民方面的功绩和事实,启发群众爱护军队的自觉性和真挚感情。在拥军运动月中,每个乡政府和各机关学校,都募集了慰劳品,组织慰问团、秧歌队等,热烈慰劳驻军、抗属、医院、休养所和退伍军人等。边区政府还拨慰劳专款6万余元,由主席林伯渠等亲率慰问团慰劳延安附近的驻军和抗属。边区的其他地方,许多县长还逐户访问抗属,了解他们的生产和生活情况,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其他各抗日根据地也都进行了类似的拥军运动。</p> <p class="bodytext">边区各部队也开展了广泛的拥政爱民运动,普遍采用召开各种干部会议、党员和军人大会以及编写教材等形式,向广大指战员进行拥政爱民的教育。有的部队在拥政爱民大会上举行贯彻“十大公约”的宣誓活动;有的部队进行军民关系的调查研究,征询地方政府与人民群众对军队的意见,以便及时改进工作;广大干部、战士普遍进行了自我检讨与反省。在春节前后,部队在各地召开拥政爱民大会,举行军民联欢会、闹秧歌、演戏,给群众代写春联、送贺年片、年画,请驻地老乡和政府人员会餐,开座谈会,走访居民等。尤其是南泥湾的驻军,部队首长到农家拜年、送贺年片,请群众吃饭,并组织访问团、调查队到各村,虚心征求老乡们对驻军的意见。这种实际行动,深受群众的称赞,他们每到一地,群众都以盛餐美酒热情招待,军民之间充满了融洽和谐的气氛。留守兵团政治部直属队还分别给中共中央西北局、边区政府、延安市政府等赠送匾额,充分肯定地方党政在拥军工作中所作的成绩。同时,部队在年关前后还特别加强警戒,防范敌特的破坏,维护好社会治安,确保群众安全欢乐过好春节。</p> <p class="bodytext">陕甘宁边区的“双拥”活动,是中国共产党“双拥”运动史上的开端。1943年5月8日,延安《解放日报》发表《拥军运动和拥政爱民运动的经验》的社论,充分肯定了陕甘宁边区军民开展拥政爱民运动、拥军运动的重大成绩和成功经验,号召敌后各抗日根据地加以学习和借鉴,以使这个运动日后成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并能真正解决一些军政、军民关系中出现的问题。1943年10月1日,毛泽东在为中央政治局起草的《关于减租生产拥政爱民及宣传十大政策的指示》中明确指出:各根据地要仿照陕甘宁边区,“应准备于明年阴历正月普遍地、无例外地举行一次拥政爱民与拥军优抗的广大规模的群众运动”<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63" id="noteBack_63">[63]</a></span>。1943年12月10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发出《关于规定旧历正月为拥政爱民月和拥军月的指示》,指出:“明年军队的拥政爱民运动及民众的拥军运动,应规定于旧历正月举行,不应在阳历一月举行,以便利用群众过旧历新年的习惯。应规定明年旧历正月全月为拥政爱民月及拥军月,以便各地、各部在这一个月内选择一周或两周举行这个运动。”<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64" id="noteBack_64">[64]</a></span>1944年2月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检查拥政爱民及拥军优抗工作的指示》,明确指出:各级党委及政治部仍须继续深入开展拥政爱民与拥军优抗工作,以期彻底改善军民关系与军队内部关系。<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65" id="noteBack_65">[65]</a></span>后来,毛泽东在为中共中央起草的《一九四五年的任务》和《一九四六年的工作方针》的指示中,都把拥政爱民和拥军优抗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号召各解放区、各部队都要普遍坚持开展拥政爱民和拥军优属运动。</p> <p class="bodytext">1945年5月,总政治部在关于《发扬我军拥政爱民优良传统》的专题报告中,总结了拥政爱民活动的主要经验:(一)军队必须严要求,认真作自我批评。(二)要进行拥政爱民的思想教育,使每个军人懂得拥政爱民不单纯是纪律要求,而是革命军队的政治要求,是区别革命军队与其他军队的分界线。(三)事事关心人民,处处爱护人民。要站在为人民服务的立场上,完全彻底为人民,诚恳地从经济上帮助人民,文化上提高人民,政治上关心人民,军事上保护人民。(四)必须把经常性和突击性的工作结合起来。<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66" id="noteBack_66">[66]</a></span>从此,不仅军政军民关系越来越密切,而且“双拥”运动也成为中共领导的政府和人民军队的光荣传统延续下来。</p> <h3 id="sigil_toc_id_168">四、锄奸反特</h3> <p class="bodytext">延安和陕甘宁边区作为中共中央所在地,也是汉奸、特务等敌对势力重点破坏和进攻的地区。1937年1月,中共中央进驻延安后,国民党“中统”“军统”特务机关在西安和太原训练了大批特工人员,化装成进步人士、学生、商人等,不断派往延安,进行各种破坏活动。随着第二次国共合作的形成,国民党肤施县(延安县)党部、县政府、慰问团、防疫队、飞机队、摄影队、经济委员会等20多个单位以抗战名义公开进驻延安。特务组织收集共产党重要情报,企图暗杀中共重要领导人,阴谋颠覆人民政权。抗日战争相持阶段到来后,这种活动更加严重,他们有的利用亲朋或哥老会的关系,暗中拉拢腐蚀红军干部、战士,煽动他们武装暴乱或带枪叛变;有的化装成医生、商贩到偏僻山区进行反共宣传,制造群众和共产党对立;有的勾结土匪冒充红军、八路军战士奸淫抢夺,杀人放火,嫁祸于人,破坏人民军队的声誉。据统计,从1941年到1944年,陕甘宁边区周围有国民党特务机关53个,特务据点57个,特务训练班2个,边区内有特务据点14个,共计126个,潜入边区的职业特务和发展的特务共700多人。<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67" id="noteBack_67">[67]</a></span></p> <p class="bodytext">针对严重的敌特破坏形势,陕甘宁边区率先开展了锄奸反特斗争。中共中央进驻延安不久,为预防敌特破坏,西北办事处政治保卫局于1937年1月20日发出“关于目前警戒工作问题”的密令,要求在革命根据地实行五重警戒制,即:群众布哨;流动侦察警戒;隐蔽检查警戒(又名坐探);布置工作网侦察;加强保卫队、特务队的教育,增加机关警戒力量。同年10月,边区政府颁布《陕甘宁边区锄奸委员会组织条例》,要求各地、各级组织锄奸委员会,配合专门机关开展锄奸肃特工作。1937年10月10日,边区从中央局到地委成立了保卫委员会,委员会的主席由党的书记兼任,群众团体普遍设立锄奸小组。</p> <p class="bodytext">1938年5月15日,陕甘宁边区政府和第八路军后方留守处联名发布“停宄除奸”布告,重申“凡在边区境内从事阴谋破坏,或肆意捣乱,或勾引煽惑,或暗探军情之分子,准许人民告发。证据确实者,准许就地逮捕。一经讯实,一律严惩不贷”<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68" id="noteBack_68">[68]</a></span>。6月9日,边区政府正式颁布《关于处理边界纠纷和保护抗日救国团体,防止汉奸托匪阴谋活动的决定》,其中第五条规定:“在抗战期间,为了防止汉奸、托派、土匪假借名义实行阴谋破坏起见,凡属个人或团体,要求在陕甘宁边区进行各种抗日救国事业,须持有中央或地方党政军机关和正式民众团体的护照或介绍信,并经过陕甘宁边区政府查验属实,再给有陕甘宁边区政府或八路军后方留守处或陕甘宁边区保安司令部的介绍信,方得到目的地活动,否则各级政府得制止之,并不得允许其停留,以防奸宄。”<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69" id="noteBack_69">[69]</a></span>对防止汉奸特务方针做了明确规定。</p> <p class="bodytext">为保证对锄奸反特工作的正确组织领导,1939年2月18日中央书记处颁布《关于成立社会部的决定》,决定在党的高级组织内部成立社会部,部长康生,副部长李克农,任务是有系统的与敌探汉奸作斗争,防止敌探汉奸混入党内,保证党的政治军事任务的执行和党组织的巩固;充分利用敌人的弱点,打入敌人内部保卫自己,搜集敌探汉奸奸细阴谋破坏活动的材料。<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70" id="noteBack_70">[70]</a></span>中央社会部是中共中央的最高保卫组织和锄奸保卫的高级领导机关,主要担负中央机关的锄奸保卫任务,同时负责陕甘宁边区和敌后抗日根据地的锄奸保卫工作,领导方式是通过发布关于锄奸保卫的指示和命令,指导监督各级锄奸工作。到1939年初,陕甘宁边区锄奸委员会达到700多个,锄奸小组将近9000个。<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71" id="noteBack_71">[71]</a></span></p> <p class="bodytext">1939年3月5日,陕甘宁边区政府公布《陕甘宁边区民众锄奸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该条例是为组织民众,实行肃清汉奸、敌探、土匪以及一切企图破坏抗战建国,破坏边区政权和人民利益的阴谋活动而制定的。10月20日,边区党委、政府作出关于加强乡锄奸保卫工作的决定,规定乡锄奸保卫委员会接受乡支部及乡政府领导,由乡政府主席、乡支部书记、保卫工作干事、乡抗敌后援会主任、自卫军连长5人组成。负责防止与举发居民一切汉奸活动及其他阴谋捣乱破坏行为;有计划地监视嫌疑分子;督导与检查哨站对过往人员之盘查工作;必要时有计划地清查户口,举发隐藏之奸细土匪及违法分子,检举隐藏武器及违禁品等等。11月,陕甘宁边区群众锄奸组织分别有群众哨站1004个,锄奸网员4859人,锄奸团员129523人。<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72" id="noteBack_72">[72]</a></span></p> <p class="bodytext">1943年9月20日,边区政府为严防和镇压汉奸特务的阴谋活动,以维持地方社会秩序和保护边区人民的生命财产,下达了关于防止敌探破坏活动加强行旅检查及户口检查的命令。</p> <p class="bodytext">1944年1月17日,边区政府发出关于公布防奸公约的指示,号召全体人民,无分男、女、老、少,一律遵守,努力参加防奸工作,协助政府保卫机关进行备查、警戒、捉汉奸、打土匪、彻底检举特务,防止反共分子一切破坏活动。要求各级政府应将此公约普遍发到所属居民及当地所有机关、部队、学校、工厂、团体、商店等,尤其注意在居民群众中进行宣传解释。</p> <p class="bodytext">为加强对锄奸反特工作的宣传,陕甘宁边区政府保卫处先后编辑《锄奸画报》《锄奸通讯》《防奸经验》等,在边区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有力配合了边区的锄奸反特工作。毛泽东在《防奸经验》第6期上提出,“防奸工作的两条路线。正确路线是:‘首长负责,自己动手,领导骨干与广大群众相结合,一般号召与个别指导相结合,调查研究,分清是非轻重,争取失足者,培养干部,教育群众。’错误路线是:‘逼、供,信。’我们应该执行正确路线,反对错误路线”<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73" id="noteBack_73">[73]</a></span>。</p> <p class="bodytext">在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的领导下,陕甘宁边区和各根据地的部队也开展了锄奸反特工作。1939年6月26日,中央军委及总政治部发布《关于锄奸工作的训令》,要求各级政治机关和锄奸委员会加强锄奸工作的组织领导,力求部队成分的纯洁与组织的严密,不让敌人找到空隙,也不容许一个面目不清的分子混杂于部队。1940年6月10日,总政治部发出《关于锄奸工作的指示》,提出了锄奸工作的各项具体政策。9月3日,总政治部颁布《锄奸人员守则》,规定了部队锄奸人员必须具备的品质和遵守的纪律。1941年,总政治部发布《关于军队锄奸工作及组织条例的决定》,要求在军委、军、军区、师政治部之下设立锄奸部,旅设锄奸科,团营及独立支队设立特派员,进行部队中的锄奸工作,并对各级锄奸委员会的组成,部队锄奸工作组织实施提出具体要求。</p> <p class="bodytext">在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的高度重视下,军队锄奸保卫机构得以建立和完善。第一,在八路军总部、各师、各旅及军区等军事系统成立锄奸局,机构分为外部工作部和内部工作部,在军内主要是肃清一切奸细内奸,在军外主要是捕捉汉奸敌探,摧毁伪政权,镇压死心塌地的铁杆汉奸,平定汉奸土匪、会门、教门的暴乱。第二,八路军总政治部在军委、军区、军、师、旅、团的政治系统内设立锄奸部门,营级独立支队设立特派员,留守兵团和晋绥联防军分别成立政治部锄奸部,进行部队中的锄奸工作,由军委锄奸委员会与八路军政治部制定锄奸路线,各级锄奸部门日常工作由各级政治部主任负责指导。第三,设立锄奸保卫委员会,作为军队锄奸保卫工作的最高权力组织,各级锄奸委员会分别由本级主官、政委、政治部主任、组织部长、锄奸部长组成,以政治委员为锄奸委员会主任,由锄奸委员会、政治机关、军政首长做第一负责人,指导锄奸部门工作,制定锄奸工作政策,行使批捕军内重要人犯的权利。锄奸部接受锄奸委员会的领导,锄奸部下设侦查、教育、执行三科,分管情报侦查、锄奸干部的教育、处理政治犯等工作。这些机构的设立,有力地保障了边区军队内部的锄奸反特工作。<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74" id="noteBack_74">[74]</a></span></p> <p class="bodytext">在中共中央和边区政府的重视下,边区锄奸反特工作取得丰硕战果。1937年、1938年两年中,共破获敌特汉奸案100多起。其中秘密侦探案9起,利用宗教团体进行汉奸活动案2起,组织匪徒枪杀群众案4起,化装农民进行汉奸活动案5起,策反抗日战士拖枪逃跑案5起。破获土匪案150多起,瓦解股匪、争取匪众100多人,缴枪100多支。此外,还检举了一些豪绅地主及捣乱分子的破坏活动,没收烟土7000多两,破获伪钞案20多起。1941年至1944年,边区保安处抓获了国民党安插在边区内及边区周围的特务分子279人。其中1942年5月抓获国民党军统汉中培训班特务50多人。1942至1943年,边区各级锄奸委员会为配合联防军剿匪,组织各村订立剿匪防奸公约,调查土匪的各种关系,对嫌疑者进行暗中监视,有明显破坏者即行逮捕法办。在群众中开展宣传教育,讲清对土匪的政策,开展对土匪的瓦解工作。两年内破获敌特汉奸案100多起,土匪案150多起;同时,通过动员广大群众参加锄奸运动,有效地打击汉奸、特务的活动,保证了中共中央机关和边区政府的安全,也保证了边区社会秩序的安定。</p> <h2 id="sigil_toc_id_169">第三节 抗日根据地军民的艰苦抗战</h2> <h3 id="sigil_toc_id_170">一、对敌斗争</h3> <p class="bodytext"><span class="h">华北地区八路军的对敌斗争</span> 为了打破日军的“囚笼政策”,克服国民党统治集团的妥协、投降危险,争取时局好转,八路军总部发起以破袭正太铁路为主要目标的“百团大战”,战役从1940年8月20日开始,至12月5日结束。参战的有晋察冀军区、第一二〇师、第一二九师和总部直属队的部队,兵力达到105个团,约27万人。期间八路军进行大小战斗1824次,毙伤日军20645人、伪军5155人,俘日军281人、伪军18407人,破坏铁路474公里、公路1502公里,攻克据点2993处,缴获各种枪支5900余支(挺)、炮53门及一批军用物资。八路军也付出伤亡1.7万余人、中毒2万余人的代价。<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75" id="noteBack_75">[75]</a></span>百团大战的胜利,使全国人民看到,八路军在极为困难的条件下,不仅发展壮大起来,而且能够给日本侵略者以强有力的打击,驳斥了国民党顽固派对共产党、八路军“游而不击”的诬蔑。</p> <p class="bodytext">日军在百团大战遭受打击后,惊呼“对华北应有再认识”,对华北抗日根据地实施“更大规模的报复作战”。因此,从百团大战后的1941年起,抗日战争进入完全的相持阶段。日军先后集结重兵对华北、华中、华南抗日根据地进行残酷“扫荡”和“蚕食”,尤其在华北平原地区加强伪军和伪乡村自卫团,实行保甲制度和配给制度,破坏抗日组织,搜捕抗日人员,对抗日根据地实行经济封锁。</p> <p class="bodytext">面对如此严峻的对敌斗争形势,敌后抗日军民展开了艰苦的反“扫荡”、反“蚕食”斗争。1941年3月,中共中央北方局明确提出了深入敌后去开展敌占区工作的方针,并具体指出开展敌占区工作的特点、方式和方法。八路军总部和中共中央北方局于1942年2月18日和25日分别发出指示:日伪军对敌后抗日根据地的军事进攻是不会松懈的,与敌人和平相处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华北各个抗日根据地均必须经常有反“扫荡”的准备,坚决反对敌人的进攻。“应当把积蓄力量和削弱敌人联系起来,削弱敌人也就是生息自己,要积蓄力量生息力量,就必须积极的展开对敌斗争。”1942年12月23日,中共中央北方局在《关于华北敌后抗日根据地一九四三年工作方针的指示》中进一步指出:1943年华北敌后抗日根据地必将进入空前紧张、空前艰苦的局面。华北共产党的基本任务,在于进一步巩固敌后抗日根据地,坚持敌后抗日游击战争,克服困难,积蓄力量,为反攻及战后作准备,以便准备迎接伟大新时期之到来。</p> <p class="bodytext">为争取对敌斗争的主动权,华北抗日根据地军民实行“敌进我进”的对敌斗争指导方针。当日伪军向抗日根据地进行“扫荡”、“蚕食”和“治安强化运动”时,敌后军民派出大量武装宣传队、武装工作队、小分队,深入敌后之敌后,开展军事、政治、经济、思想和文化斗争,发挥党政军民的整体力量,尤其是连续发动政治攻势,打击与分化、瓦解日伪军,建立隐蔽的抗日根据地,变敌之后方为其前线,将斗争焦点引向敌占区。在反日伪军大规模“扫荡”时,八路军实行内外线作战相结合,以主力一部在地方武装和人民群众的配合下,坚持内线斗争,坚壁清野,避敌锐势,保存力量,寻找日伪军弱点,积极创造战机,疲惫消耗日伪军;而领导机关率主力大部,乘日伪军刚刚展开、尚未形成严密包围圈之机,分路转至外线,组织若干轻快敏捷的支队,多点地猛烈攻击、袭击敌后据点和交通线,攻其必救。当日伪军回援时,八路军内外线部队协同夹击日伪军。各邻区抗日根据地军民则向当面日伪军展开进攻,牵制敌人,有力地策应被“扫荡”的抗日根据地军民的作战。</p> <p class="bodytext">自1941年8月至10月,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军民共作战800余次,歼灭日伪军5500余人,粉碎了日伪军7万余人的“铁壁合围”大“扫荡”。9月24日,晋察冀军区第一军分区在以第三、第二十团吸引日伪军的同时,以第一团主力乘隙掩护干部和群众突出重围,安全转移。25日拂晓,担负掩护任务的第一团第七连第六班在完成阻击任务时,已来不及摆脱日伪军的追击,遂主动将其引向狼牙山主峰棋盘坨。班长马宝玉、副班长葛振林带领战士宋学义、胡福才、胡德林,在手榴弹用完、子弹打光的情况下,抱定誓死不当俘虏的坚定决心,毅然砸枪跳崖,三人壮烈牺牲,两人负伤后被救脱险,他们被誉为“狼牙山五壮士”,以自己的行动谱写了一曲气壮山河的英雄壮歌。</p> <p class="bodytext">1941年11至12月,日伪军5万余人兵力对沂蒙山区进行大“扫荡”。中共中央北方局山东分局和八路军第一一五师根据鲁中日伪军在东面沂河沿岸一带预伏重兵、在西面津浦铁路沿线戒备森严的情况,改变以往多向东面滨海区转移的规律,率机关和直属单位约5000人,在1个营兵力掩护下,先后在日伪军活动的间隙中,隐蔽地通过两道封锁线,成功地跳出了日伪军的包围圈。至12月28日,八路军一一五师和山东纵队共作战150余次,歼灭日伪军2000余人,粉碎了日伪军对沂蒙抗日根据地的大“扫荡”。后来,第一一五师和山东军区部队还创造了“敌打到我这里来,我打到敌那里去”的翻边战术。</p> <p class="bodytext">1942年5至6月,太行、太岳军民针对4万余日伪军进行的大“扫荡”,采取内外线相结合的战法,避强击弱,适时转移,使敌连连扑空,屡遭打击。经38天奋战,共歼灭日伪军3000余人,打破了其消灭八路军领导机关和主力部队的企图。</p> <p class="bodytext">晋绥军区部队自1942年冬季以后认真执行毛泽东关于“把敌人挤出去”的指示,运用各种形式向敌人进行“挤”地盘的斗争,有力地打击了日伪军,恢复了部分抗日根据地。</p> <p class="bodytext">1943年1月,山东军区先后粉碎了1万余日伪军对清河、鲁南抗日根据地的“扫荡”和1.2万余日伪军对冀鲁边抗日根据地的“扫荡”。4至9月,又相继粉碎了2万余日伪军对清河地区的“扫荡”和“蚕食”。在此期间,山东军区还以一部向盘踞于沂(山)鲁(山)山区和诸(城)日(照)莒(县)山区的伪军发起进攻,消灭伪军一部,基本控制了沂鲁山区和诸日莒山区,改善了滨海、鲁中地区的抗日斗争形势。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军民在1943年四五月间粉碎了1.2万余日军对北岳区的“扫荡”。太行区抗日军民于同年5月粉碎了2万余日伪军对太行抗日根据地的“扫荡”。同年7月底至8月下旬,为粉碎日伪军在太南扩张的企图,保卫和扩大抗日根据地,在八路军总部统一部署下,冀鲁豫军区集中第四军分区第十六、第二十一团等部,在地方武装的配合下,向侵入冀鲁豫抗日根据地卫河以南部分地区的伪军发起卫南战役,第一二九师集中5个团的全部和7个团的各一部向侵占太行抗日根据地林县县城及其周围地区的伪军发起林南战役。这两次战役共歼灭日伪军1.2万余人,开辟了卫南、豫北广大地区。</p> <p class="bodytext">华北地区八路军各部队在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及中共中央北方局、八路军总部领导下,在抗日根据地广大人民群众的全力支持下,以军事斗争为中心,把军事斗争与政治、经济、思想、文化斗争紧密结合起来,把公开斗争与隐蔽的、合法的斗争有机地结合起来,发挥党政军民的整体力量,形成对敌斗争的合力,粉碎了日伪军一次次的“扫荡”,其中八路军在1941至1942年粉碎日伪军1万至7万人的“扫荡”就有24次,同时打击了日伪军的“蚕食”活动和“治安强化运动”,坚持了华北抗日根据地。</p> <p class="bodytext"><span class="h">华中地区新四军的对敌斗争</span> 1941年1月27日,中共中央中原局发出指示,强调“在敌顽夹击中奋斗,将是华中我党我军今后斗争的特点。一切军事上、工作上的计划,须根据这一点来布置”;要求华中军民必须以更大的决心,以长期的游击战争坚持华中抗战。2月1日,中共中央军委指出新四军的战略任务是:打破日、伪、顽夹击,着重巩固陇海铁路以南、长江以北、津浦铁路以东基本根据地,并大力经营苏南、皖中和鄂豫边区游击战争。5至6月,中共中央华中局高干会议和华中军分会扩大会议后,新四军大力加强军队思想政治工作,健全各级党组织和政治委员制度,加强司令部机关建设和军事训练、后勤保障工作以及抗日根据地建设,积极开展对敌斗争。但在日、伪、顽夹击下,抗日根据地不断缩小,特别是苏南东路地区和豫皖苏边区大部丧失,苏中、盐阜、淮海等抗日根据地由于日伪军据点增加而日益被分割和压缩。</p> <p class="bodytext">1942年1月20日至3月5日,中共中央华中局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确定了“继续坚持华中敌后抗战,完全巩固各根据地,加强与聚集力量,以便在适当的时机反攻敌人,争取中国抗战的最后胜利”<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76" id="noteBack_76">[76]</a></span>的工作方针,提出了加强对敌斗争,巩固扩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开展群众工作,发展生产和加强抗日民主政权建设等任务。</p> <p class="bodytext">在中共中央和华中局的领导下,在新四军军部的统一指挥下,华中各抗日根据地军民相互策应,密切配合,艰苦奋战。1941年七八月,新四军第一、第三师粉碎了日伪军1.7万人对苏北盐(城)阜(宁)地区和苏中抗日根据地的“扫荡”,经过大小战斗130余次,毙伤俘日伪军4000余人。1943年2月17日至4月14日,新四军第三师主力在第一、第二、第四师的配合下,粉碎了日伪军2万余人对盐阜区的“扫荡”。</p> <p class="bodytext">从1942年夏季起,新四军在华中敌后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援下,在加强政治攻势、瓦解日伪军、肃清内奸的同时,以武装斗争为中心,开展大规模的破袭战,挖沟破路,割断日伪军的联系,然后集中兵力,袭击、围困和拔除日伪军据点;或组织精干的武装工作队,深入敌占区,恢复和开辟新的游击区,逐一粉碎了日伪军对苏北、苏中、淮北、淮南等抗日根据地的“蚕食”。</p> <p class="bodytext">针对日伪军的“清乡”,新四军也进行了艰苦的斗争。1943年4月,日伪军1.6万人对苏中(南)通如(皋)海(门)启(东)地区实施“清乡”。新四军第一师第三旅兼苏中军区第四军分区和中共苏中第四地委在上级的领导和广大群众的配合下,以军事斗争与政治斗争,合法的公开斗争与隐蔽斗争等各种手段相结合,进行反“清乡”斗争。至1944年2月共作战2100余次,毙伤日伪军和镇压伪“清乡”人员2400余人,并争取伪军、伪职人员1700余人投诚。</p> <p class="bodytext">1941至1943年,新四军共对日伪军作战1万余次,歼敌9.5万余人,基本上粉碎了日伪军歼灭新四军领导机关及主力部队的企图。至1943年底,新四军总兵力由皖南事变后的9万余人发展到12万余人,地方武装发展到4万余人,华中抗日根据地民兵达62万余人,为部队的恢复和再发展创造了条件。</p> <p class="bodytext"><span class="h">华南地区抗日游击队的对敌斗争</span>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不久,香港陷落。东江纵队奉中共中央命令,协助八路军驻香港办事处和广东党组织具体执行营救在港爱国人士和文化人的任务,从1941年底到1942年9月,先后营救出包括柳亚子、何香凝、邹韬奋、茅盾、夏衍、梁漱溟在内的著名文化界爱国人士、民主人士及他们家属共800多人,另尚有部分国民党军政人员、英国军官及外国侨民等。1943年,华南地区抗日力量在反“扫荡”斗争中迅速发展,1943年12月,东江游击纵队根据中共中央指示改称为广东人民抗日游击队东江纵队。尔后东江纵队向东江北岸发展,建立了以罗浮山为中心的抗日根据地。</p> <p class="bodytext">在珠江地区,广州市区游击第二支队于1941年7月10日整编为第一、第二中队和独立第一中队及警卫小队,此后相继进行了大谷围、西海等20余次战斗,开展了番(禺)顺(德)敌后游击战争。他们在广大群众的支持下,杀敌锄奸,开辟了五桂山抗日根据地。至12月,中共领导的珠江地区的抗日武装共发展到800余人。为统一领导珠江地区的人民抗日武装,1943年2月成立了南(海)番(禺)中(山)顺(德)游击区指挥部,林锵云任指挥,罗范群任政治委员。此后,南番中顺地区的人民抗日武装深入敌后,开辟新区和扩大游击区,抗日游击战争在南海、三水、番禺、顺德、中山、新会等县普遍开展起来。到1943年底,南番中顺地区的人民抗日武装巩固了五桂山抗日根据地,部队发展到500余人,民兵也发展到500余人。</p> <p class="bodytext">在琼崖地区,中共琼崖特委于1941年2月成立中共琼崖军事委员会,特委书记冯白驹兼主席。随后,琼崖独立总队以第一、第二支队进行了罗蓬坡、美德、大水等战斗,打退日伪军和国民党顽固派军队的多次军事进攻,保卫和发展了琼(山)文(昌)抗日根据地。第三支队于1942年初进入万宁县六连岭后,与乐(会)万(宁)地区的独立特务大队合编。继而进行了金鸡岭等战斗,巩固和发展了抗日根据地。第四支队于1942年6月成立后,恢复和发展了琼西抗日根据地。</p> <p class="bodytext">在南路地区,雷州半岛失陷后,中共南路特委领导建立了卜巢游击中队、界炮乡抗日联防自卫队、深泥塘民众抗日自卫队、遂溪县中区抗日游击中队、海(康)遂(溪)边境联防自卫大队和吴(川)化(县)廉(江)边抗日自卫总队。这些抗日武装,以各种不同形式坚持敌后游击战争和巩固抗日阵地。</p> <p class="bodytext">在潮汕地区,1942年夏至1944年,潮(安)澄(海)饶(平)敌后抗日游击队保存了60余人、100余支枪,继续坚持隐蔽斗争。</p> <p class="bodytext">经过敌后军民的艰苦战斗,1943年底各解放区得到恢复和发展。晋冀鲁豫区恢复原来的区域,并且有所扩大。晋绥区收复村庄1000多个,晋察冀区收复和新辟1万多个村庄。被敌“蚕食”最严重的冀中也恢复到1942年大“扫荡”前的局面。山东则收复7000多个村庄,鲁南、沂蒙区全部恢复并有所扩大。这些成果的取得为此后敌后抗日根据地的局部反攻创造了条件。</p> <h3 id="sigil_toc_id_171">二、群众性游击战的广泛开展</h3> <p class="bodytext">1941年底,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先后发出关于抗日根据地工作和军事建设的指示,规定在新形势下对敌斗争的方针,是更广泛地开展群众性的人民游击战争。中央军委11月7日的指示强调:“在这一新阶段中,我根据地的军事建设,必须适合新的客观环境。每个根据地的军事机构均应包含三部分:(甲)主力军,(乙)地方军,(丙)人民武装(即不脱离生产的自卫队及民兵)。”<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77" id="noteBack_77">[77]</a></span>各部队按照中央军委的指示,相继进行精简整编,实行主力兵团地方化,并抽调大批精干人员充实到区、县,普遍加强人民武装建设。各抗日根据地的青壮年男女,都在自愿的和不脱离生产的原则下,组织成民兵、抗日人民自卫军,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主力军、地方军和人民武装三位一体的人民战争的军事体制。在这一体制下,八路军各部队采取适当的精兵主义,实行主力兵团地方化,地方武装群众化,抽调大批精干部队充实到个区、县,普遍加强人民武装建设,实行民兵联防,带领民兵、自卫队(军),发挥与人民群众有着血肉联系的政治优势,创造了适合本地区特点的地雷战、地道战、麻雀战、围困战、捕捉战、窑洞战、攻心战、交通破袭战、水上游击战等群众性游击战的作战方法;胜利地进行了潘溪渡战斗、黄崖洞战斗、宋庄战斗、田家会战斗、甄家庄战斗、韩略村战斗以及沁源围困战、冉庄地道战、五丈湾地雷战等,演绎了一幕幕人民战争的历史活剧。</p> <p class="bodytext"><span class="h">民兵联防作战</span> 始于1942年下半年,华北抗日根据地的民兵不仅数量增加,而且质量大大提高,晋冀鲁豫地区民兵发展到9.2万多人,晋绥地区民兵发展到3万多人,自卫队员发展到近16万人。晋察冀和山东地区的民兵也有很大发展。在作战上由过去的村自为战,逐步发展为地区性的民兵联防。民兵边参加生产边监视敌人,发现敌情即以预定的敲锣、打鼓、鸣钟、升旗、升火、升灯、树杆、狼烟等信号,通知附近军民做好战斗准备,随时进行联合作战,采取各种方法积极打击敌人。晋绥地区的民兵,在联防警戒线上设立许多哨位,并在哨位的前方设立武装侦察员,经常深入到敌据点附近监视敌人,一旦敌人出动,立即发出信号,迅速传到全联防区。山东地区的民兵,在开展“麻雀战”的同时,还开展了敌人走到哪里民兵打到哪里的“车轮战”,同敌人转圈子的“推磨战”,以及一村打响四处驰援的“蜂窝战”。敌人在太行腹心区活动时,几乎是“遍地枪声响,村村打敌人”,哪里有敌人,哪里就有民兵作战。</p> <p class="bodytext"><span class="h">地雷战</span> 地雷战发端于晋察冀根据地,后普遍运用于华北各地。八路军和民兵就地取材,利用废铁、玻璃瓶、瓷瓶等原料,装入传统的炸药,制造了铁雷、石雷、瓷雷、木雷和水雷等,同时根据需要,还发明了拉雷、绊雷、滚雷、水雷、连环雷和真假结合的子母雷等,为日伪军布下了天罗地网。太行地区民兵在反“扫荡”作战中,巧布地雷阵,在小河沟、大道旁、水缸下、门楣上,凡是敌人可能到达的地方,都埋上地雷,使敌到处遭到杀伤。辽县(今左权)民兵在山沟内埋设地雷,然后诱敌进沟,拉响地雷,给敌以很大杀伤。山东地区的民兵,除以地雷阵保卫村庄和惩罚进行抢掠的敌人外,还开展了“飞行爆炸运动”,把大量地雷埋设在敌人交通线上、据点周围,甚至敌军的操场、办公室、浴池等场所,使敌人到处都有触雷丧命的危险。只要敌人触动连着地雷的树枝或其他东西,都会引起地雷爆炸。晋察冀边区阜平县民兵,在1943年秋季反“扫荡”作战中,民兵中队长李尚忠率领民兵巧布地雷阵,使进入阜平县城之敌处处遭到地雷杀伤,炸得日军行不敢走路,住不敢入屋,处境非常狼狈。</p> <p class="bodytext"><span class="h">地道战</span> 地道战是冀中平原抗日军民的创造,这里没有山林和水泽可依托的天然屏障,广大军民因地制宜,将原来简单的地窖、壕沟和土洞加以改造,深挖成户户相通、村村相连、互相掩护、纵横交错的地道网,而且还形成了房上、地面、地下“三通”的“立体”的能藏、能打、能防毒、能防水、能机动的战斗地道体系,构成了对敌斗争中坚固而隐蔽的“地下长城”。仅冀中平原根据地至1944年底,就挖掘地道1.25万公里,清苑县冉庄地道战就是其中的成功范例。冉庄民兵依托地道工事,两次打退大批日军的进犯。冀南区肥乡县有的地区十几个村的地道互相连接,形成一个广大的地道网,能进能出,能打能退,有的把村落地道变成打击敌人的“迷魂阵”。</p> <p class="bodytext"><span class="h">围困战</span> 围困战是指对固守要点之敌,运用军事包围、经济封锁、政治攻势的手段,为歼灭守敌和夺取要点创造条件的作战方法。闻名全国的晋冀豫抗日根据地太岳区沁源围困战,就是军民团结、围困日军的模范战例。1942年冬,日军又纠集2万兵力对太岳根据地实施“扫荡”,以一个大队兵力侵占沁源,企图使沁源伪化,实现其“山地剿共实验区”的毒辣计划。沁源抗日军民针锋相对,对数百日军开展了长达两年半的围困战。他们首先开展了空室清野大行动,把水井填死、碾磨炸毁、粮食运走,隐匿到深山老林与敌周旋,使日军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物质条件。接着又掀起“抢粮运动”,组织起来,乘夜摸进敌据点将敌人抢劫的粮食运出来。一夜之间,竟有万余军民出动,后来又发展到“劫敌运动”,不仅夺回敌人抢走的羊、牛和其他财物,而且连敌人的军用物资衣服靴也“劫”,使敌惊恐万状,惶惶不可终日。沁源围困战受到中共中央的重视和表彰。1944年1月17日,延安《解放日报》发表《向沁源军民致敬》社论,称赞“模范的沁源,坚强不屈的沁源,是太岳抗日民主根据地的一面旗帜,是敌后抗战中的模范典型之一。”</p> <p class="bodytext"><span class="h">麻雀战</span> 麻雀战起源于太行根据地太谷县范镇村,是敌后军民创造的以弱胜强的游击战法。由民兵组成战斗小组,忽来忽去,忽聚忽散,主动灵活,神出鬼没地打击敌人。民兵时而三三两两,时而成群结队,出没在山野密林,狭谷隘口,地道暗洞,青纱帐里,像麻雀啄食那样,东一枪、西一枪,出敌不意,乘隙而入,扭住敌人,一阵猛打。敌人反击时,就立即撤离,隐蔽得无影无踪。敌人撤退时,就呼啸而来,枪声四起,杀声遍野。使敌人打又打不着,追又追不上,陷入吃又吃不好,睡又睡不香,心神不宁,狼狈不堪的境地。</p> <p class="bodytext"><span class="h">伏击战</span> 掀开八路军游击战术的宝典,伏击战真可谓是抗战中用来打击运动之敌的最常见的一种战术。通常伏击日军的方法主要有待伏和诱伏两种。伏击地点通常选择在日军必经之路而不利于兵力开展的地区,有重点将兵力部署在伏击地区两面或三面的有利地形上,构成口袋形伏击圈。当日军队伍进到八路军伏击圈时,就在统一指挥下,以突然猛烈的火力,发起攻击,大量歼灭日军。抗日战争中,八路军在华北曾组织过多次伏击战,特别是七亘村伏击战、神头岭伏击战、响堂铺伏击战最为有名,创造了战争史上的奇迹。</p> <p class="bodytext"><span class="h">捕捉战</span> 捕捉战当年被根据地军民形象地喻为“拦路打狗”的捕捉战,堪称八路军民兵在边沿区和游击区风靡一时的游击战法。它是以秘密而神速的动作,突然出现在日军的面前,出其不意地捕捉日伪零散人员,从而获取敌方各种情报,为开展各种抗日救亡活动清除障碍。1943年河北内丘县米家沟和山西潞城县李庄村的游击小组,运用就窝捕捉和寻机捕捉相配合的形式,巧妙灵活地打击日军,闻名于晋冀鲁豫边区。</p> <p class="bodytext"><span class="h">窑洞战</span> 面对日本侵略者残酷的“扫荡”和疯狂的“清剿”,晋冀豫根据地太行区八路军和驻地民兵自卫队,利用太行山区丘陵起伏、沟壑纵横,岭连岭、沟套沟的自然地形,创造了能攻能守,便于保存自己、消灭敌人的特殊战法——窑洞战。窑洞战是总结了山区人民利用野窑、藏身洞与敌斗争的经验发展起来的。窑洞构造与设备的要求是:找不见、进不去、熏不着、住得久、走得脱、能战斗。1943年农历六月的山西武乡县漆树坡窑洞保卫战,被著名作家郑笃创作成长篇报告文学《英雄沟》,广为流传。</p> <p class="bodytext"><span class="h">攻心战</span> 华北根据地军民通过向日军喊话、散发宣传品和通过伪军的亲属朋友投寄书信,当面进行开导,充分展示攻心战的力量。当年由投诚和被俘的日本人和日本军中的朝鲜人,觉醒后自发成立的“在华日人反战同盟”和“朝鲜独立同盟”等反战组织,正是八路军攻心战术的累累硕果。1945年春,八路军冀中军区组织地方武装和民兵,发挥军事压力与政治攻势相结合的优势,迫使盘扎在河北河间县境内的200多名日伪军缴械投降,一举拿下河间城东的3个据点,便是“攻心战”的又一成功战例。</p> <p class="bodytext"><span class="h">水上游击战</span> 由驻扎在河湖港汊地区的华北根据地军民所创造,他们依靠熟悉的水性和准确的射击技术,以礁石、浪花、芦苇、水藻等作掩护,凭借郁郁葱葱的芦苇青纱帐,在配合陆上主力部队作战、封锁日军水上交通、掩护渔民群众进行生产、护送八路军过往人员等方面,都发挥了作用。当年活跃在冀中白洋淀、号称“淀上飞兵”的雁翎队和战斗在山东根据地微山湖、滨海等地的水上游击队等,都是在广袤无垠的水上战场,描绘了水上游击队的壮丽画卷。</p> <p class="bodytext"><span class="h">铁道游击战</span> 战斗在华北抗日根据地平绥、平汉、同蒲、正太、津浦、陇海等铁路沿线的八路军和民兵游击队,在千里铁路线上破铁轨、炸火车、爬车厢、夺物资,还在火车上打歼灭战,常使日军闻风丧胆,创造出许多惊人而富有传奇色彩的英雄事迹。山东抗日根据地鲁南区由临(城)枣(庄)地区的一批煤矿工人和铁路工人秘密组织起来的铁道游击队,以微山湖为依托,依靠津浦铁路干线的艰苦对敌斗争,作为铁道游击战的范例,成为华北根据地军民世代相传的佳话。</p> <h3 id="sigil_toc_id_172">三、东北抗日联军的游击战争</h3> <p class="bodytext">九一八事变爆发后,中国共产党在指导和支持东北抗日义勇军斗争的同时,也开始创立直接领导的抗日武装。从1932年起,中共满洲省委和东北各地组织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游击队、开展游击战争”的指示精神,陆续派出杨林、杨靖宇、童长荣、赵尚志、冯仲云等优秀干部到各地建立抗日武装,经深入发动群众,先后建立了有汉、满、朝鲜、蒙古、回等民族爱国志士参加的南满游击队、东满游击队、珠河游击队、汤原游击队、绥宁游击队、密山游击队,以及饶河游击队、宁安游击队、巴彦游击队等,在南满、东满和北满地区开展游击战争,成为东北抗日武装斗争的核心力量。1935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共中央发表的《八一宣言》中特别指出:“东北数十万武装反日战士在杨靖宇、赵尚志、王德泰、李延禄、周保中、谢文东、吴义成、李华堂等民族英雄领导之下,前仆后继的英勇作战,在在都表现我民族救亡图存的伟大精神,在在都证明我民族抗日救国的必然胜利。”<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78" id="noteBack_78">[78]</a></span></p> <p class="bodytext">1936年2月10日,开始直接领导东北中共组织工作的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以中共中央名义提出《为建立全东北抗日联军总司令部决议草案》,决定为适应反日统一战线的需要,统一全东北抗日军队的名称。2月20日,以杨靖宇、王德泰、赵尚志、李延禄、周保中等和汤原游击队、海伦游击队的名义发表《东北抗日联军统一军队建制宣言》,宣告东北人民革命军第一、二、三各军,东北反日联合军第四、五、六各军,以及各反日游击队,“一律改组军队建制为东北抗日联军第一、二、三、四、五、六军,以及抗日联军××游击队”,“随时准备参加全国统一之抗日联军军队编组。同时欢迎目前东北各反日武装军队之参加东北抗日联军组织,并由公意建立东北抗日联军总司令部”。<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79" id="noteBack_79">[79]</a></span>此后,东北抗日武装力量陆续改编为东北抗日联军,继续在各地区进行抗日斗争。</p> <p class="bodytext"><span class="h">东北抗日联军第一路军</span> 1936年6月,东北人民革命军第一军改编为东北抗日联军第一军,军长兼政委杨靖宇,参谋长安广勋,政治部主任宋铁岩。下辖2个师,全军约3000人,活动于以金川老游击区为中心的南满地区。1936年3月,东北人民革命军第二军改称东北抗日联军第二军,军长王德泰,政治委员魏拯民,参谋长刘汉兴,政治部主任李学忠。下辖3个师,后全军发展到4000余人。同年7月,根据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指示,东北抗日联军第一、二军改编为东北抗日联军第一路军,杨靖宇任总司令兼总政治委员,副总司令王德泰,总政治部主任魏拯民。下辖6个师。至卢沟桥事变爆发时,抗日联军第一路军建立了磐石、双阳、柳河、金川、临江(今珲春)等13个县抗日游击根据地,部队发展到6000余人,打开了东南满地区的抗日斗争局面。</p> <p class="bodytext"><span class="h">东北抗日联军第二路军</span> 1936年3月,东北抗日同盟军第四军改为东北抗日联军第四军,军长李延禄(李延平一度代理军长),副军长王光宇,参谋长胡伦,政治部主任黄玉清。下辖3个师,全军2100余人。1936年2月,东北反日联合军第五军改编为东北抗日联军第五军,军长周保中,副军长柴世荣,参谋长张建东,政治部主任胡仁。下辖2个师,后全军发展到3000余人。1936年11月,东北人民革命军第四军第二师扩编为东北抗日联军第七军,军长陈荣久,参谋长崔石泉。下辖3个师。1936年9月,东北民众救国军改编为东北抗日联军第八军,军长谢文东(后叛变),副军长滕松柏,参谋长于光世,政治部主任刘曙华。下辖6个师,后全军发展到2000余人。1936年冬,东北人民革命军第八军改称为东北抗日联军第十军,军长汪雅臣,副军长张忠喜,政治部主任王维宇。下辖10个团,共1000余人。1937年10月,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和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的形势,东北抗日联军第四、五、七、八、十军等组成东北抗日联军第二路军。总指挥周保中,参谋长崔石泉。</p> <p class="bodytext"><span class="h">东北民众反日联军总司令部</span> 1936年1月下旬,会师汤原的东北人民革命军第三军、东北抗日同盟军第四军、汤原抗日游击总队,以及东北民众军、救国军等各军领导人赵尚志、李延禄、夏云杰、张寿篯、谢文东、李华堂、冯治纲等在汤原县吉兴沟举行东北反日联合军军政扩大会议。会议决定组建东北民众反日联军临时军政府,各部组成东北民众反日联军,成立总司令部,统一指挥北满抗联军事行动的地区性质指挥机构,推举赵尚志为总司令,张寿篯为总政治部主任,李华堂为副总司令。1936年8月,东北人民革命军第三军改编为东北抗日联军第三军,军长赵尚志,政治部主任张寿篯。下辖10个师,全军共6000余人。1936年9月,东北人民革命军第六军改编为东北抗日联军第六军,军长夏云杰,政治部主任张寿篯(代),参谋长冯志纲。下辖4个师,全军2000余人。1937年1月,由吉林自卫军混成旅第二支队改编为东北抗日联军第九军,军长李华堂(后叛变),参谋长李向阳,政治部主任李熙山(许亨植)。下辖3个师,全军800余人。1937年6月,东北抗日联军独立师改编为东北抗日联军第十一军,军长祁致中,政治部主任金正国。下辖3个师,全军共1500余人。</p> <p class="bodytext">从1936年2月到1937年7月,东北抗日联军共发展到11个军,1个独立师,2万余人。在南起长白山,北抵小兴安岭,东起乌苏里江,西至辽河东岸的广大地区内,开辟了东南满、吉东、北满三大游击区,在粮食、药品、盐等给养几乎断绝的恶劣环境下,同日伪军展开殊死战斗,粉碎了敌人的“讨伐”,有力地打击了日本在东北的殖民统治。</p> <p class="bodytext">卢沟桥事变爆发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东北抗日联军各部以配合全国抗战为己任,团结各族人民,在异常艰苦的条件下,在南起长白山,北至小兴安岭,东至乌苏里江,西至辽河的广大地区展开了艰苦卓绝的抗日游击战争。</p> <p class="bodytext"><span class="h">在南满地区</span> 卢沟桥事变爆发不久,杨靖宇率领的抗联第一路军直属部队约150人,从桓仁西进,转战于兴京、桓仁、宽甸、本溪等地开展游击活动。10月至12月,第一路军所部连续在宽甸县双山子和四平街袭击日军守备部队,以围点打援的作战方法,毙伤日伪军营长以下40余人,烧毁敌汽车2辆,缴获步枪30余支。12月4日,杨靖宇率领抗联第一军直属队等300人,在本溪县南营房附近同日军川野、木越、福本部队及驻南营房伪治安队等作战。次日,该部在南营房东南之老边沟山区又与日伪军作战,前后共毙伤敌人30余名,缴获轻机枪1挺,步枪30支。同年7月,第三师一部在开原县东松木岭与日军冈田“讨伐队”作战,击毙冈田中校和坂本少校等13名。同月,又在清原县七道河子设伏击毁日军汽车1辆,毙敌20余人。8月至9月,抗联第一路军第二军在中共南满省委书记兼该军政委魏拯民的领导下,也在额穆、辉南、濛江(今靖宇)、抚松、桦甸等地同日伪军英勇战斗,屡创敌军。10月26日,魏拯民指挥第二军一部夜袭辉南县城,取得重大胜利。11月中旬,魏拯民率部进入濛江县活动。12月以突然袭击歼敌200余名,并缴获大量的枪支弹药及两部无线电收发报机。在半年多时间里,抗联第一路军与日伪军进行大小数十次战斗,在磐石、柳河、临江、长白等县的广大农村建立抗日游击根据地。</p> <p class="bodytext">1939年10月,由于战争形势的恶化,中共南满省委和第一路军为保存实力,决定将队伍化整为零,编成小部队,分散活动,以冲破敌人的“讨伐”。抗联第一路军各部在长白山区的濛江、抚松、金川、辉南、桦甸、敦化、和尤、临江、辑安等地同敌人周旋转战,坚持艰苦斗争。杨靖宇所带领的队伍在恶劣环境和残酷斗争中不断减员和失散,到1940年1月初,还剩200余人。2月23日,杨靖宇在濛江县三道崴子陷敌重围,壮烈牺牲。残暴的敌人割下他的头颅,剖开他的腹部,发现他肠胃里尽是枯草、树皮和棉絮,没有一粒粮食,使敌人为之震惊。</p> <p class="bodytext"><span class="h">在吉东地区</span> 卢沟桥事变爆发后,抗联第四、第五、第七、第八、第十军在中共吉东省委的领导下,在西起哈(哈尔滨)长(长春)线东侧,北达松花江右岸,东抵乌苏里江畔的广大地区,对日伪军积极发动进攻,取得了许多军事上的胜利。1937年7月至8月,抗联第五军所部连续在西盘道岭、刁翎腰围子、三道通、兴隆沟、双鸭子、十大户、半拉砬子等战斗中重创日伪军。8月21日,抗联第五军军长周保中指挥部队以伏击战歼灭日军300余人,打死战马200余匹。同8月,第四军代军长李延平指挥所部,在二道河子公路上成功地伏击来自宝清的日军一部,歼敌100多人。第七、第八、第十军各部在依兰、方正、勃利、桦川等广大地区,密切配合各联军部队,同日伪军展开了英勇的战斗,给日本侵略者以沉重打击。1937年9月,中共吉东省委根据中央决定,将吉东各抗日部队组编为东北抗日联军第二路军,周保中任总指挥,赵尚志任副总指挥。</p> <p class="bodytext">1937年底,日军集结2万余人开始对下江地区的部队进行大规模“讨伐”。为粉碎日军的围歼计划,抗联第二路军总指挥部于1938年4月召开西征会议,决定总部率第四、第五军留守部队和第七军等部在宝清、饶河等地坚持战斗,以第四、第五军主力分两路实施西征。7月初,西征部队按计划从宝清、牡丹江地区向五常、舒兰西征,先后取得攻克苇河县楼山镇、奇袭珠河(今尚志)县元宝镇“集团部落”等战斗的胜利。8月,日军由哈尔滨、长春等地空运1000余人兵力围堵西征部队,使西征部队遭受重大损失,第四军军长李延平、副军长王光宇牺牲,仅有一部进入五常、舒兰地区,但在优势日军的围追下,只能分散活动。10月上旬,第五军一部在突围东返途中,在乌斯浑河边与日军激战,冷云等8名女战士为掩护主力突围,浴血奋战,虽弹尽粮绝而宁死不屈,一起投入滚滚浪涛之中,谱写了“八女投江”的壮烈史诗。</p> <p class="bodytext"><span class="h">在北满地区</span> 在中共北满临时省委领导下,东北抗联第三、第六、第九军及独立师(后改编为第十一军),分别在松花江下游两岸和小兴安岭西麓广泛开展游击战争。全国抗战爆发后,这些部队均有较大发展。其中赵尚志领导的第三军发展到10个师。抗联部队与广大群众相呼应,积极开展扒铁路、毁桥梁、割电线、袭击敌人兵站、破坏交通枢纽等斗争,扰乱敌人后方,严重威胁着日伪军在北满的统治,被日军称为“北部国防线上的心腹之患”。</p> <p class="bodytext">1937年7月初,中共北满临时省委决定各军一主力向外扩展,发展新的游击区。7月和11月,第三军部队两次由汤原远征海伦。至1938年6月,北满联军各军连续与日军作战数百次。6月至12月,各军分三批继续远征海伦。至当年底,北满各军的远征告一段落,部队虽然有较大损失,但打破了日军压缩包围、聚而歼之的企图,并开辟了部分新的游击区。1939年1月,中共北满临时省委提出了化整为零,化零为整,以少胜多,在黑嫩平原开展游击战争的新方针。1939年4月,为加强和统一指挥,北满临时省委决定改组北满抗联总司令部,成立东北抗日联军第三路军及总指挥部,于5月30日正式成立,由李兆麟任总指挥,冯仲云任政治委员,总参谋长许亨植,下辖第三、第六、第九、第十一军4个军。该部活动于黑龙江省北部10余个县境内,坚持游击战争,先后开辟朝阳山、阿荣旗、甘南等游击区。在嫩江两岸活动的部队,在半年多时间内作战40余次,攻克讷河等城镇,歼敌250余人。9月,第三、第六军各一部联合袭击德都县伪警察署,毙敌百余人。第三路军各部的英勇斗争,打破了日伪军的“黑(河)北(安)龙(江)三省会攻计划”。</p> <p class="bodytext">从1939年起,在日伪军的疯狂进攻下,东北抗日游击战争进入极端艰苦的阶段。抗联第一路军化整为零,在长白山区艰苦转战;抗联第二路军各部小股部队在乌苏里江左岸等地坚持游击活动;抗联第三路军各部在黑嫩平原英勇斗争。1940年1月24日,为了便于对日作战和指挥,中共吉东省委代表和北满省委代表周保中、冯仲云、赵尚志在伯力(哈巴罗夫斯克)召开会议,决定第一、第二、第三路军所属的11个军缩编为10个支队:第一路军各军缩编为第一、第四、第七支队;第二路军各军缩编为第二、第五、第八支队;第三路军各军缩编为第三、第六、第九、第十二支队,各部继续在各地坚持游击战争,并取得一些战斗的胜利。1940年12月8日,陈翰章所部在宁安镜泊湖南湖头小湾湾沟被敌包围,在突围战斗中壮烈牺牲。1941年初,第十军遭日军包围,军长汪雅臣负伤被俘后牺牲。1941年3月8日,魏拯民因疾病冻馁牺牲于密林之中。1942年2月12日,赵尚志在袭击鹤岗梧桐河伪警察分所时,负伤被俘后,痛斥敌人,拒绝医治,壮烈牺牲,时年34岁。</p> <p class="bodytext">1940年冬,东北抗日联军由原来的约3万人减少到不到2000人,抗联领导人周保中、李兆麟、冯仲云等经与苏联代表谈判,达成协议,将抗联部分部队转移到苏联境内进行休整。抗联领导人继续派小股部队到北满地区和饶河一带坚持抗日斗争。抗战胜利前夕,在苏联的抗日联军随苏军反攻而回到东北,并配合苏联红军展开对日作战。1945年10月,东北抗日联军改称东北人民自治军。</p> <p class="bodytext">东北抗联的抗日游击战争,是在敌强我弱,力量对比异常悬殊,自然环境恶劣和日伪军残酷“围剿”的环境下进行的,其斗争之残酷,时间之长久,牺牲之壮烈,在中国革命史上实为罕见。1938年11月,中共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在给东北抗日联军和东北同胞的致敬电,称赞东北抗联是“在冰天雪地与敌周旋七年多的不怕困苦艰难奋斗之模范”<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80" id="noteBack_80">[80]</a></span>。毛泽东赞扬“杨靖宇、赵尚志、李红光等等,他们都是共产党员,他们的坚决抗日艰苦奋斗的战绩,是人所共知的”<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81" id="noteBack_81">[81]</a></span>。他们用鲜血和生命谱写出可歌可泣的英雄壮歌,永远为人们缅怀。</p> <h2 id="sigil_toc_id_173">第四节 陕甘宁边区军民大生产运动</h2> <h3 id="sigil_toc_id_174">一、大生产运动的缘起和指导方针</h3> <p class="bodytext">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后,由于日军的军事进攻和经济封锁,陕甘宁边区和各敌后抗日根据地在财政经济上日益困难。为坚持持久抗战,陕甘宁边区留守部队开始倡导生产自救,从事种菜、养猪、烧炭等生产活动,以减轻人民负担,改善战士生活。在试办取得经验之后,中共中央就将这一经验推广到一切部队、机关、学校。1939年2月,中共中央在延安召开生产动员大会,中共中央秘书长、财政工作部部长李富春作题为《加紧生产,坚持抗战》的报告,毛泽东发出“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克服困难”的号召,发动边区军民开展生产运动。</p> <p class="bodytext">1941年,由于日伪军的疯狂进攻和国民党顽固势力的封锁,边区的财政经济发生了极大的困难,粮食、油盐、被服、药品、经费都很缺乏。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抗日斗争就无法坚持。国民党顽固派以为共产党的困难是不可克服的,他们每天都在等待着敌后抗日根据地的“塌台”。在这种情况下,中共中央认为,克服困难,必须从边区和敌后根据地的政治、军事、经济和社会状况出发,自力更生,生产自救,开展大规模的生产运动。这种生产运动是全根据地内实行自己动手,克服困难的大规模的生产运动,是包括一切公私军民男女老少,绝无例外的群众运动。</p> <p class="bodytext">大生产运动的发起与边区群众负担过重也有关系。由于边区财源的紧张,使得边区政府不得不把税收和缴纳的救国公粮负担转移到了群众身上,甚至“把老百姓搞得相当苦,怨声载道,天怒人怨”<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82" id="noteBack_82">[82]</a></span>。1941年6月3日,陕甘宁边区政府召开县长联席会议,讨论征粮问题。天正下着大雨,会议室突然遭到雷击,延川县代县长李彩云被电击死。事后一个农民便说:老天爷不睁眼,咋不打死毛泽东?保卫部门要把这件事当做反革命事件来追查,被毛泽东制止了。这个农民的话引起了毛泽东的深思:群众发牢骚不满肯定有原因,说明我们的政策和工作有毛病,做错了什么事,应该调查清楚。后来毛泽东谈到这件事时说:“一九四一年边区要老百姓出二十万石公粮,还要运输公盐,负担很重,他们哇哇地叫。那年边区政府开会时打雷,垮塌一声把李县长打死了,有人就说,唉呀,雷公为什么没有把毛泽东打死呢?我调查了一番,其原因只有一个,就是征公粮太多,有些老百姓不高兴。”“迫使我们研究财政经济问题,下决心搞大生产运动。”<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83" id="noteBack_83">[83]</a></span></p> <p class="bodytext">大生产运动中,中共中央在总结抗日根据地财政经济工作和生产建设工作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制定正确的方针政策,先后作出发展生产的一系列指示。毛泽东在领导大生产运动的过程中,撰写了一系列著作,如《经济问题与财政问题》《开展根据地的减租、生产和拥政爱民运动》《组织起来》《必须学会做经济工作》《游击区也能够进行生产》《论军队生产自给、兼论整风和生产两大运动的重要性》等,对大生产运动的基本方针政策作了系统的阐述和总结。</p> <p class="bodytext">为了贯彻“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一方针,毛泽东批评了当时存在的两种错误观点。一是批评片面强调财政工作,不注意发展经济,不注重开辟财源,单纯企图以收缩必不可少的财政开支去解决财政困难的错误倾向。他指出,这是一种保守观点,持有这种观点的同志,不懂得财政与经济有着密切联系,不发展经济是不可能解决财政困难的。不去切切实实地发展经济而只是在财政收支上打算盘,是一种“舍本求末”的做法。二是反对空叫发展,盲目地要求建设重工业,提出大盐业计划,大军工计划等不切实际的倾向。他提出,这是一种“左”倾冒险主义观点,是脱离实际的空想,这种观点完全不适合当时抗日根据地的环境,即建立在个体经济基础上的、被敌人分割的、而又是游击战争的农村环境。如果按照这种错误主张行事,不但不能解决当时抗日根据地的财政经济困难,而且会加深这种困难。因此,毛泽东主张从实际出发,发动和组织军队、机关、学校和人民群众自力更生,开展生产运动,以求解决边区政府的财政困难,满足军民必不可少的物质需要。毛泽东代表中共中央提出的边区经济与财政工作的总方针,既反映了大生产的目的和基本经济规律,也保证了大生产运动发展的正确方向。</p> <p class="bodytext">“公私兼顾”和“军民兼顾”是发展生产的基本原则。敌后抗日根据地有政府、部队、学校的公营经济,有合作社经济,有广大农民和个体劳动者的个体经济,有资本主义经济,还有地主经济。当时,除对地主经济实行减租减息政策,加以削弱、限制其发展外,其他各种经济都应兼顾,既要发展公营经济,又要发展民营经济。毛泽东指出,在财政工作中,要反对不顾军队和政府的需要,不顾抗日战争的需要,片面强调减轻人民负担的所谓施“仁政”观点;要向广大群众说明,为了打败日本侵略者,建设新中国,人民是应当负担的,使人民群众懂得这种负担的必要性。同时,又要反对只顾政府和军队的需要,而不顾人民的困难,不管人民生活的“竭泽而渔,诛求无已”的错误观点。“在财政经济问题上,应以百分之九十的精力帮助农民增加生产,然后以百分之十的精力从农民取得税收。对前者用了苦功,对后者便轻而易举。”<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84" id="noteBack_84">[84]</a></span>只有先解决“救民私粮”的问题,然后才可以解决“救国公粮”的问题。实行公私兼顾,军民兼顾的方针,就可以在发展公营和民营经济的基础上,既满足政府和军队的物质需要,又减轻人民的负担,使民力得到休养。这样,才能有力地支持长期的抗日战争。</p> <p class="bodytext">发展生产,必须以农业为主。“大规模生产运动,包括公私农业、工业、手工业、运输业、畜牧业和商业,而以农业为主体。”<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85" id="noteBack_85">[85]</a></span>组织起来,实行集体互助,是开展大生产运动的一项重要政策。所谓组织起来,就是把一切人民群众的力量,一切部队、机关、学校的力量,一切男女老少的全劳动力和半劳动力,只要是可能的,就统统动员起来,组织成为一支劳动大军。在经济上组织群众的重要形式,就是根据自愿和互利的原则成立合作社。除农业生产合作社外,还有综合性合作社,运盐合作社以及手工业合作社。</p> <p class="bodytext">在大生产运动中,中共中央号召一切部队、机关、学校、必须于战争条件下自行种菜、养猪、打柴、烧炭、发展手工业和部分种粮,分别不同情况,达到粮食和办公用费的自给、半自给和部分自给。实行军队、机关、学校自给,既可以克服困难,改善生活,使广大指战员、干部、教员身强力壮,提高战斗力和工作效率,又可以减轻人民的负担,从而进一步取得人民的拥护,以便支持长期战争,争取最后胜利。</p> <p class="bodytext">在大生产运动中,中共中央还决定实行首长负责,自己动手,领导骨干与广大群众相结合,一般号召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原则,指示各地各级党组织,成立生产委员会,作为大生产运动的领导机构。并要求把最积极、最有经验的干部,调到生产委员会中去工作,要求党的主要负责干部,参加生产委员会,担任主任或委员。同时,强调从实际出发领导大生产。中共中央具体负责领导生产运动的李富春反复指出,生产工作一定要从盲目走上自觉,为了实现自觉生产,必须大力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哪些是自己这个地方可以干的,哪些是这里不可以干的,哪些是有效的生产,哪些是无效的生产。同时,中共中央还号召共产党员和广大干部认真学习经济工作。“战争不但是军事的和政治的竞赛,还是经济的竞赛。我们要战胜日本侵略者,除其他一切外,还必须努力于经济工作,必须于两三年内完全学会这一门”<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86" id="noteBack_86">[86]</a></span>。“各级党政军机关学校一切领导人员都须学会领导群众生产的一全套本领。凡不注重研究生产的人,不算好的领导者。一切军民人等凡不注意生产反而好吃懒做的,不算好军人、好公民。一切未脱离生产的农村党员,应以发展生产为自己充当群众模范的条件之一。”<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87" id="noteBack_87">[87]</a></span></p> <p class="bodytext">中共中央关于大生产运动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解决了发展生产和抗日战争的关系,经济工作和财政工作的关系,农业和工业、商业的关系,集中领导和分散经营的关系,革命全局的利益与集团利益、个人利益的关系,调动了各方面积极因素,为抗日根据地军民开展大生产运动指明了正确的方向,有力地促进了大生产运动的蓬勃发展。</p> <h3 id="sigil_toc_id_175">二、大生产运动的广泛开展</h3> <p class="bodytext">大生产运动首先在陕甘宁边区展开。边区政府根据中央有关的方针、政策,采取有效措施,鼓励生产,要求在原有基础上扩大耕地面积,提高粮食产量,并号召种植经济作物,特别是纺织原料。许多部队和机关发展以自给为目标的农、工、商业,边区部队在“一把锄头一支枪,生产自给保卫党中央”的口号鼓舞下,开展了南泥湾、槐树庄、大风川、葫芦河等地的屯田大生产运动。</p> <p class="bodytext">1941年3月,八路军第一二〇师三五九旅在旅长王震率领下,开进灌木丛生、野兽出没、人烟稀少、荆棘遍野的南泥湾。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从旅长到公勤人员,随军家属,全部投入大生产运动。经过几年的艰苦奋战,开垦了万顷良田,创造了“粮食堆满仓,稻谷翻金浪,猪牛羊肥壮,鱼鸭满池塘”的动人景象,把荒无人烟的南泥湾改造成为“陕北的好江南”。1941年,全旅开荒1.12万亩,收细粮1200石,达到粮食自给1个月,经费自给78.5%。1942年,开荒种地2.68万亩,收细粮3050石,达到粮食自给3个月,经费自给达到92.2%。1943年就做到了“不要政府一粒米,一寸布,一分钱”,达到了粮食全部自给,经费自给。到1944年,全旅不仅实现吃用全部自给,而且达到“耕一余一”,每年向人民政府交纳公粮1万石,三五九旅在发展农业和畜牧业的基础上,还发展工业、手工业、运输业和商业。新建的纺织厂,不仅能织普通土布,而且能织格子布、花布。1942年,全旅已经做到每个战士每年供给两套单衣,一套棉衣,两双袜,两双单鞋,一双棉鞋。1943年,旅长王震被评为陕甘宁边区的劳动英雄。中共中央西北局赞扬第三五九旅是“发展经济的前锋”。</p> <p class="bodytext">陕甘宁边区的其他留守部队也展开了大生产运动,并取得可喜成绩。1943年,陕甘宁边区留守部队(不含三五九旅)开荒21.5万亩,收获细粮3万石<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88" id="noteBack_88">[88]</a></span>;1942年,边区部队的生产自给率已达到82%。</p> <p class="bodytext">中共中央和陕甘宁边区的领导人也带头参加生产劳动。毛泽东在延安杨家岭亲手开荒、种菜,经常利用休息时间参加劳动。周恩来带头学习纺线,他参加中央直属机关的纺线比赛,以优异的成绩被评为“纺线能手”。朱德除直接领导部队的生产运动,给部队勘察土地,规定任务,督促检查外,还亲自在王家坪的八路军总部前开荒种地。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副主席李鼎铭也制定了个人生产计划。</p> <p class="bodytext">各级领导人以身作则的动人事迹,鼓舞了广大军民。边区的机关、工厂、学校也都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大生产运动。当时的情景是,日夜都有动人的景象,黎明时分,成群结队的人们,已荷锄扛镢上山了,登高一望,到处都是挥汗如雨的垦荒者。夜晚,一孔孔窑洞的灯火却亮了起来,万家灯火与点点繁星交相辉映。白天生产,晚上工作,几乎成了所有机关单位的常规;紧张、忙碌,是边区各部门的共同作风。辛勤的劳动获得了丰硕的成果。1941年和1942年两年中,军队和机关学校因自己动手发展生产所获得的收益,解决了他们所需经费的大部分。由于军队、机关、学校的生产自给,群众的公粮负担逐年减少。1941年边区农民所交公粮,占总收获量的13.85%,1942年降为11.14%,1943年再降为10.16%。</p> <p class="bodytext">在中共中央和陕甘宁边区政府的部署下,边区的群众大生产运动也广泛开展起来。当时边区的农民大部分是分散的个体生产者,有些还受着地主的剥削。在这种情况下,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生产效率的主要办法,就是在实行减租减息之后“把群众组织起来”,即组织农民实行生产劳动互助。</p> <p class="bodytext">陕甘宁边区农民实行集体劳动互助的组织主要是变工队和扎工队。“变工”即换工,是农民相互调剂劳动力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人工换人工;牛工换人工或人工换牛工;牛工换牛工;集体养牲口;生产技术上的换工。大家在生产技术上互助,取长补短。“扎工队”一般由土地不足的农民组成,除内部相互变工互助外,主要是组织起来集体出雇于需要劳动力的人家。</p> <p class="bodytext">大生产运动以前,农民的生产互助合作社,一般还处于自发状态。大生产运动开展以后,发展到有组织的自觉状态。1942年,延安为了完成8万亩的开荒任务,利用民间的互助形式,组织了487个扎工队,另外还吸收了4939个好劳动力,参加集体生产。这次组织起来的劳动力,占全县劳动力的三分之一以上,在20天中,开荒46442亩,完成开荒任务的58%,初次显示了互助合作、集体生产的优越性。1942年12月,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号召农民群众组织起来,发展农民的集体劳动。于是,在陕甘宁边区以及敌后根据地掀起了一个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农业大生产热潮。据不完全统计,1943年,组织在各种互助组中的劳动力,占全边区劳动力总数的24%,比过去增加了四五倍以至20倍,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p> <p class="bodytext">为了提高农作物产量,边区政府还发放贷款,提倡精耕细作,采取改进农业生产的措施,实行奖励政策等。特别是为了保证粮食和棉花产量不断增长,边区党和政府提倡扩大种植面积,实行奖励开荒的办法。除粮食外,政府还作出了一些规定,如种植棉花者3年不交公粮;试种者全免公粮,如有损失,政府负责赔偿一半;奖励优秀棉农等。同时,鼓励兴修水利,颁布了“由旱地变水地的增产部分3年免交公粮”等政策。由于上述政策的实施,大大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热情,使边区的农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p> <p class="bodytext">陕甘宁边区在重点发展农业的同时,还大力发展了工业、手工业、运输业、畜牧业和商业,在工人群众中开展了学习赵占魁艰苦创业精神的“赵占魁运动”,掀起了工业生产的热潮。在1941年至1942年的大生产运动中,边区的工业有了较大发展,边区所属各单位及民间个体先后建立了纺织、被服、制鞋、木工、造纸、榨油等工厂。1943年,陕甘宁边区工业获得进一步发展。在化学工业方面,已有肥皂厂、陶瓷厂、石油厂、火柴厂、制药厂、皮革厂、被服厂等,并能炼铁、炼油,制造硝酸、盐酸、硫酸、玻璃、陶瓷等。</p> <p class="bodytext">在各抗日根据地的广大军民在“劳动与武力结合”“战斗与生产结合”的口号下,利用战争的空隙从事生产劳动,在十分艰苦的环境下,创造出发展生产的多种形式:派出小股部队,打击敌人,掩护军民生产;把军事行动与大生产的宣传结合起来,向敌人发动政治攻势,迫使日伪军不敢轻易出动破坏生产;部队化装成老百姓,公开抢种敌人碉堡周围的耕地;武装掩护民兵抢收敌人据点附近的庄稼;农忙时节,部队大力帮助农民抢收抢种等等。经过积极努力,敌后各抗日根据地的生产,取得很大成绩。到1943年,晋绥、北岳、胶东、太行、太岳、皖中等6个地区,共扩大耕地面积600万亩以上。太行区部队、机关的生产,能自给3个月的粮食和全年的蔬菜。其他地区一般也能自给全年的蔬菜和一个半月至2个月的粮食,达到“自己动手、克服困难”的要求。</p> <h3 id="sigil_toc_id_176">三、大生产运动的丰硕成果</h3> <p class="bodytext">陕甘宁边区军民在中共中央和毛泽东提出的“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号召下,经受了严峻的考验,不畏艰险,艰苦拼搏,终于渡过了经济和生活上的难关,取得了丰硕成果。</p> <p class="bodytext">第一,促进了边区农业的发展,边区军民基本实现“丰衣足食”。由于贯彻执行了正确的农业生产政策,使边区耕地面积迅速增加,农田灌溉面积不断扩大,粮食产量大大提高。耕地面积由1941年的1213.2169万亩增加到1945年的1521万亩;全边区1940年改旱地为水地2.3558万亩,1944年水田面积达4.1109万亩。粮食产量逐年上升,1941年为45.586万石,1943年达181.2215万石,1944年又增至200万担。边区粮食实现了自给自足并有结余,为敌后抗日根据地的总后方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除粮食外,边区的棉花产量也逐年增加。边区原来不种棉花,经过大生产运动,植棉面积迅速增加,1941年3.9087万亩,1942年9.4405万亩。1943年15.0287万亩,1944年30万亩,1945年35万亩。棉花产量逐年提高,1941年100万斤(皮棉),1942年140万斤(皮棉),1943年173万斤(净花)。棉花足供边区军民穿衣之用,边区军民实现了“丰衣足食”。</p> <p class="bodytext">第二,促进了边区畜牧业的发展,呈现出六畜兴旺的景象。由于边区农业的发展为畜牧业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饲料,边区的牛从1939年的15.0892万头,增加到1943年的22.0781万头;驴从1940年的12.5054万头增加到1943年的16.7691万头;羊从1940年的172.5037万只增加到1943年的203.3271万只。</p> <p class="bodytext">第三,促进了边区工业的较大发展,保证了边区军民日常生活用品的基本自给。边区的工业原来只有清末时期开办的一个延长油矿,而到1943年却办起了11个造纸厂、2个肥皂厂、12个被服厂、8个工具厂、4个印刷厂,3个陶瓷厂、23个纺织厂等82个公营工厂。私营工厂也迅速发展。以私营厂为例,1938年只有5个厂,年产布1260匹,到1943年发展为50个厂,年产布1.2万匹。家庭手工业也有很大发展。至1943年,边区做到了棉纱、布、铁、纸及其他很多日用品的基本自给。</p> <p class="bodytext">第四,促进了边区商业的繁荣,保证了市场的活跃。边区政府曾先后成立了光华商店、盐业公司、南昌公司、土产公司、永昌公司等,主要组织土产输出,换取必需品输入,以保证军民的生产与生活。各种性质和组织形式的运输队的成立,公路、马车路的修筑与管理,客店、骡马店的开设,初步形成了连接城乡的商业贸易网络,大大促进了边区商业的繁荣。</p> <p class="bodytext">第五,促进了边区盐业的较快发展,保证了外贸物资供应。据统计,边区1943年生产食盐60万驮,比1942年的27万驮增长一倍以上。盐是边区用来进行“外贸”的主要物资,对边区来说,有了盐就可以换到各种生活必需品。所以盐对于保证外贸物资供应至关重要。陕甘宁边区和抗日根据地军民的大生产运动是史无前例的伟大创举,它不仅粉碎了日伪军和国民党顽固派的经济封锁,战胜了严重的经济困难,改善了边区的军民生活,减轻了人民负担,为争取抗日战争的胜利奠定了物质基础,而且培育了不怕困难、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正如毛泽东后来所指出的:大生产运动在保证物质生活方面,起了决定性作用,如果不是适时地抓住这个环节,我们就无法抓住整个革命链条,我们的斗争也就不能前进。</p> <h3 id="sigil_toc_id_177">四、大生产运动中的劳模群体</h3> <p class="bodytext">在大生产运动中,陕甘宁边区开展的劳动英雄和模范工作者运动,是边区发展生产和各项建设事业的一种新的、有效的组织形式与工作方法。选拔劳动英雄和模范工作者是中共中央在陕甘宁边区遭遇严重经济困难的情况下,通过充分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首创精神,进而推动边区经济建设与发展的重要政策,旨在发展边区各项生产,教育广大群众以新的劳动姿态对待生产,提高生产热忱的群众运动。</p> <p class="bodytext">1939年,边区政府颁布了《陕甘宁边区人民生产奖励条例》,极大地激发了边区群众的生产热情,产生了一大批劳动英雄和模范工作者。1942年后,随着大生产运动的深入开展,各地的生产竞赛也积极开展起来,使劳模的产生突破了原来单一的工农业战线,除了来自农业、工业、合作社、军队、机关的生产英雄之外,还有畜牧、植棉、打盐、运盐、安置移民、办义仓、拥军优抗、防奸的英雄;在身份上,扩大到退伍残废军人、妇女、青年、学生、抗属工属等英雄,甚至还有“二流子”转变为劳动英雄的。劳模运动的广泛开展,各行各业劳动英雄发挥了他们的劳动智慧和创造才能,对陕甘宁边区的生产建设事业发挥了重要作用。</p> <p class="bodytext"><span class="h">赵占魁运动</span> 赵占魁是边区农具厂的熔炉看火工,自1939年进厂,始终如一,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1942年9月11日,延安《解放日报》发表《向模范工人赵占魁学习》的社论,指出赵占魁“所一贯表现出来的——始终如一、积极负责、老老实实、埋头苦干、大公无私、自我牺牲的精神,也正是我们新民主主义地区公营工厂工人所应有的劳动态度。这种新的劳动态度是值得崇敬的,值得大大发扬的,值得我们来学习的。我们希望全边区有千万个赵占魁一样的模范工人涌现出来”。同年10月12日,边区总工会发出《关于开展学习赵占魁运动的通知》,号召全边区工人“学习赵占魁之勤苦劳作始终如一的精神,及其新的劳动态度,以掀起一个广泛的运动”。很快,边区许多工厂的工友们都提出了“向赵占魁看齐”的口号,激发生产热忱,提高生产质量。这时,赵占魁又向全边区工厂工友提出开展“友谊的生产竞赛”的倡议。仅仅一年的时间,“不仅提高了生产效率和劳动热忱,增加了产量,节约了成本,而且部分改造了思想作风和领导作风,并显著地改变了职工们的劳动态度”。赵占魁运动不仅开创了一个新的物质世界,实现了丰衣足食,而且还开创了一个新的精神世界,极大地改变了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的工作和劳动态度,使他们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p> <p class="bodytext"><span class="h">吴满有运动</span> 吴满有是陕西横山人,早年因逃避灾荒移居延安县柳林区二乡吴家枣园,因吃苦耐劳、善于经营而致富,是边区第一个农民劳动英雄。吴满有翻身不忘共产党,以自己的辛勤劳动,不仅过上了富裕生活,而且他还带头缴公粮,为边区政府分忧解难。1943年1月11日,延安《解放日报》发表《开展吴满有运动》的社论,认为吴满有“肯劳动,有办法,各方面起模范作用,是我们今天发展生产运动中最好的榜样”。“各地政府应大规模地发展吴满有式的劳动英雄,帮助他们,奖励他们,这对于生产运动的向前发展有很大影响。去年延安县的春耕运动,由于吴满有被选为劳动英雄,每区每乡都因而增加了开荒的数目,都互相竞赛,加紧耕垦。吴满有本村去年开荒亩数就超过原计划的50%以上。”全边区农村开展“吴满有运动”,各分区、各县、各乡、各村,都有自己的“吴满有”。绥德县沙滩坪区一乡郝家桥村的刘玉厚,延安县蟠龙区雷家川马家沟村的申长林,延安县马丕恩、马杏儿父女,志丹县后仓沟马海旺,米脂县桃镇六乡郭家沟的郭凤英等,是成千上万个农业劳动英雄的佼佼者。他们不仅自己创造出很高的劳动标准,还带领广大群众一起把边区的农业搞上去。</p> <p class="bodytext">在机关、学校和其他工作方面都开展了劳模运动,出现了如中央党校的黄立德,南区合作总社的刘建章,八路军第三五九旅李位等劳动模范和英雄。</p> <p class="bodytext">为了总结交流经验,推动生产运动和劳模运动更大发展,1943年11月26日至12月16日,陕甘宁边区第一届劳动英雄代表大会与边区生产展览会同时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85人。劳动英雄赵占魁、吴满有、黄立德、刘建章、郭凤英、马丕恩等十几人被选进大会主席团。11月29日,中共中央宴请劳动英雄,毛泽东作了《组织起来》的重要讲话,并参观了展览会,会后他还邀请申长林等17位劳动英雄座谈生产经验。</p> <p class="bodytext">第一届劳动英雄大会召开以后,劳动英雄们回到各自的生产建设单位,积极宣传大会精神,以身作则贯彻大会决定,组织群众参加生产建设和各种合作社,在边区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促进了劳模运动深入发展,除劳动英雄外,又涌现出许多模范工作者;一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模范,如模范村,模范班、排、连及工厂机关学校中的模范单位相继出现。在农村中出现了像延安吴家枣园、安塞的马家沟、绥德的王家坪和郝家桥等模范村。在部队中出现了张治国班、马绍义排、王福寿排、段全才连等模范班排连。</p> <p class="bodytext">1944年,边区的劳模运动又有了新的发展。一是随着边区生产运动的进一步发展和政治、文化、军事、卫生、司法等全面性建设的开展,各地各方面都涌现出了许多劳动英雄和模范工作者,有的地方还开始了模范工作者运动。这样,劳模运动便突破了以往生产范围的圈子,开始推广到各个方面。二是实行了劳模民主选举制度。1944年7月,边区政府在总结以往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劳模必须是“边区各项建设事业中的积极组织者与各项政策的彻底执行者,而且在人民大众中有威望、有信仰、为人民大众所公认的英雄与模范人物”。劳模的产生必须由各系统各部门群众进行认真的选举,慎重从事,宁缺毋滥。三是先进开始由个人向集体发展。各地出现了一批像延安县吴家枣园、淳耀白塬村、绥德郝家桥、八路军第三五八旅段全才连、警备第一旅马仁义班等先进集体。</p> <p class="bodytext">为了鼓励边区人民及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检阅边区的建设事业,总结经验,发扬创造精神,推进与提高全边区的各项建设,陕甘宁边区政府于1944年12月22日至1945年1月14日,在延安召开了劳动英雄和模范工作者会议。到会劳动英雄和模范工作者代表476名,还有500多名来宾及旁听者参加了会议。</p> <p class="bodytext">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在大会上致开幕词。到会的劳动英雄和模范工作者在小组会和大会上发言,着重讨论了边区的建设问题,交流了工作经验。陈毅等在会上发表了演说,指出陕甘宁边区的劳动英雄和模范工作者对各抗日根据地发挥了带头作用,勉励大家互相友爱,互相学习。刘景范作总结报告,说明边区劳动英雄、模范工作者运动的历史、现状、作用、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工作方针。大会给436名英模代表和5个先进集体颁发了奖金、奖状和奖旗。</p> <p class="bodytext">毛泽东亲临大会并作了《两三年内完全学会经济工作》(后收入《毛泽东选集》时改为《必须学会做经济工作》)的讲话。他称赞劳动英雄和模范工作者在边区人民建设事业中起了三种作用:带头作用,骨干作用,桥梁作用。</p> <p class="bodytext">在召开英模大会的同时,1944年12月25日,陕甘宁边区建设展览会开幕。展览分军事、经济建设、民政司法、文教卫生四个部分,全面地反映了边区建设的重大成绩。主要有:开荒100万亩,产粮200万担,植棉30万亩,纺纱160万斤,织布11.45万匹,产纸1.5万令;民办小学发展至550所,其他各类小学531所,中学6所,还有多所大学;夜校90个,读报识字组3311个;医院发展到11个,卫生所75个。</p> <p class="bodytext">边区劳动模范的示范作用,给边区大生产运动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在促进边区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留下了极其宝贵的精神财富。首先,边区劳模具有实干精神。模范工程师沈鸿在全面抗战爆发后,将机器从上海迁到武汉,却没有得到当局的重视。1938年2月,他在经历了艰难跋涉后,把10部机器同7个工人和学徒带到延安。几年间,他以带来的这些“母机”(车床、刨床、铣床、钻床等)为基础,制造出一些适合边区条件的,易于搬运的新型母机,陆续又制造了各种机器,如印刷厂的油墨机,纸厂的造纸机,制药厂的压片机,煤油厂的炼油设备等各种机器。这些机器大都经过他设计,直接间接地从他带来的母机上生产出来。这些机器配备到许多工厂,服务于边区生产与抗战,推动了边区工业的发展,为八路军、为全民族抗战作出了应有的贡献。<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89" id="noteBack_89">[89]</a></span>其次,边区劳模具有争先精神。军队系统的劳动英雄郝树才就是代表之一,1944年在警备第三旅第八团的生产大会上,他向全团挑战,条件是80亩完成细粮8石,当场有41人应战。在开荒中,郝树才始终居于首位。许多人有些灰心,郝树才就说:“山有高低,人的力量有大小,只要是尽力就是和我竞赛咧。”再次,边区劳动模范具有奉献精神。模范厂长陈振夏为延长石油厂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他总是和工人一起工作,白天一起上山砍柴、开荒来解决燃料和粮食问题,晚上他还要修理机器,为石油厂的发展倾注了大量的心血。他很关心工人们的生活,曾经发动工人帮助外出的李长青家里收割庄稼。他的身体本来就不好,却一心放在工作和生产上,以实际行动去影响工人们辛勤工作。<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90" id="noteBack_90">[90]</a></span>毛泽东曾亲笔为他题词“埋头苦干”,以表彰他的突出业绩和奉献精神。正是在边区各级劳模的带动和劳模精神的鼓舞下,大生产运动取得重大成就,为陕甘宁边区和各敌后抗日根据地战胜困难,迎接挑战,最终取得抗日战争的胜利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p> <h2 id="sigil_toc_id_178">第五节 延安整风运动</h2> <h3 id="sigil_toc_id_179">一、延安整风运动的准备与开展</h3> <p class="bodytext">中共中央和中央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中国共产党逐步发展成为全国范围的,具有广泛群众性的,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巩固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党的总路线是正确的,是没有问题的,党的工作也是有成绩的。党有几十万党员,他们在领导人民,向着敌人作艰苦卓绝的斗争。”<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91" id="noteBack_91">[91]</a></span>但是,中国共产党“还是有问题的,而且就某种意义上讲,问题还相当严重”<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92" id="noteBack_92">[92]</a></span>。这种问题突出的表现就是王明的“左”倾教条主义还在经常作怪,还没有在全党从思想根源上加以彻底清除。</p> <p class="bodytext">整风运动的最初酝酿是在中共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后。毛泽东在这次会议上提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任务,并指出:“在这个问题上,我们队伍中存在着的一些严重的错误,是应该认真地克服的。”<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93" id="noteBack_93">[93]</a></span>他所说的“一些严重的错误”,就是指以王明为代表的教条主义错误。六中全会后,王明虽然口头上称“党要团结在毛泽东领导之下”,实际上依然坚持过去的错误。1940年3月,王明把他在1931年所写、集中反映他的“左”倾错误观点的《为中共更加布尔什维克化而斗争》一书,在延安印了第三版,并在三版序言中写道:“我们党近几年来有很大的发展,成千累万的新干部新党员,对我们党的历史发展中的许多事实,还不十分明了。本书所记载着的事实,是中国共产党发展史中的一个相当重要的阶段,因此,许多人要求了解这些历史事实,尤其在延安各学校学习党的建设和中共历史时,尤其需要这种材料的帮助。”他还称:“不能把昨日之是一概看作今日之非,或把今日之非,一概断定不能作为昨日之是。”<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94" id="noteBack_94">[94]</a></span>这是王明的一个挑战性的行动,目的是为过去的“左”倾错误作辩护。这个怎样看待党的历史和思想的是非问题,迫切地摆到中共中央面前。</p> <p class="bodytext">王明的小册子在延安印了第三版后,从1940年下半年开始,中共中共在毛泽东的亲自主持下,收集、编辑和研究中共六大以来的主要历史文献,即后来编成的《六大以来》。12月4日,毛泽东在中央召开政治局会议上,集中谈到党的历史上的右倾和“左”倾错误,特别是十年内战后期打倒一切的“左”倾错误及其给中国革命造成的严重损失。不久,皖南事变发生。毛泽东痛心地指出,事变发生的根本原因是,“有同志没有把普遍真理的马列主义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联系起来”,“没有了解中国革命的实际,没有了解经过十年反共的蒋介石”。<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95" id="noteBack_95">[95]</a></span>为了引起全党重视,毛泽东要求把反对教条主义的问题提到党性的高度来认识。</p> <p class="bodytext">从中共的组织状况看,中共党的组织抗日战争以来有了较大发展,增加了70余万新党员,但绝大多数出身于小资产阶级。这些小资产阶级出身的党员,“有很可爱的革命积极性,并愿接受马克思主义的训练;但是,他们是带了他们原来的不符合或不大符合于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入党的”<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96" id="noteBack_96">[96]</a></span>。他们过去缺乏革命斗争的实际锻炼,入党后由于异常繁重紧张的斗争任务,党对他们的教育还很不够。这些人虽然在组织上入了党,而在思想上却往往没有完全入党,或完全没有入党。因而经常把一些非无产阶级思想,主要是小资产阶级思想带进党内,成为党内各种错误倾向滋长的温床。由于党内严重地存在着无产阶级思想与小资产阶级思想、无产阶级世界观与小资产阶级世界观之间的矛盾,因此,在党内进行一次普遍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教育运动,是十分必要的。</p> <p class="bodytext">这时,抗日战争处于相持阶段,中共领导的各抗日武装力量在敌后站稳了脚跟,局势比较稳定,客观上使中国共产党能够集中力量进行党内整风。主观上,毛泽东等党的领导人发表大量著作,深刻地总结革命斗争的经验,批判“左”右倾机会主义的思想根源,为整风运动作了思想上和理论上的准备;中共经过20年来长期斗争的锻炼,已逐步形成马克思主义的领导核心和大批坚强骨干,很多干部在实际斗争中提高了觉悟,迫切要求澄清党在历史上的路线是非,这些又为整风运动准备了组织条件。从1941年5月到1945年4月,在中共中央的领导下,整风运动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起来。</p> <p class="bodytext">1941年5月19日,毛泽东在延安干部会议上作《改造我们的学习》的讲演,实际上是整风学习的动员。毛泽东突出强调“实事求是”的内涵和重要性,深刻论证马克思列宁主义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批评理论和实际相分离的主观主义的方法,“是共产党的大敌,是工人阶级的大敌,是人民的大敌,是民族的大敌,是党性不纯的一种表现。”<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97" id="noteBack_97">[97]</a></span>毛泽东鲜明的观点,尖锐的措辞,在党的高级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但宣传部门却没有在报上报道。这使毛泽东深感问题的严重性,决定整风首先从统一高级干部的思想入手。随后,中共中央先后发出《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和《关于调查研究的决定》。中央把毛泽东主持编辑的党的历史文件集《六大以来》发给高级干部,要求在学习阅读中结合实际进行比较,分清是非。</p> <p class="bodytext">9月10日到10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扩大会议(亦称九月会议),先后参加会议的有在延安的政治局委员毛泽东、任弼时、王稼祥、王明、朱德、张闻天、康生、陈云等,列席者有李富春、杨尚昆、李维汉、陈伯达、高岗、林伯渠、叶剑英、王若飞、彭真等。会议检讨了中共在土地革命战争后期的领导路线问题,揭开中央领导层整风的序幕。毛泽东在会上作反对主观主义和宗派主义问题的主题报告,指出:“遵义会议,实际上变更了一条政治路线。过去的路线在遵义会议后,在政治上、军事上、组织上都不能起作用了,但在思想上主观主义的遗毒仍然存在。”“六中全会对主观主义作了斗争,但有一部分同志还存在着主观主义,主要表现在延安的各种工作中。在延安的学校中、文化人中,都有主观主义、教条主义。”现在“延安的学风存在主观主义,党风存在宗派主义。”毛泽东强调指出:“要分清创造性的马克思主义和教条式的马克思主义”,“宣传创造性的马克思主义”,“使中国革命丰富的实际马克思主义化”。<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98" id="noteBack_98">[98]</a></span></p> <p class="bodytext">会上,先后有28人次发了言,认为开展反对主观主义和宗派主义有着极大的意义,有的人以自我批评精神认真检讨了自己历史上所犯的错误。张闻天在发言中指出:“对中央苏区的工作,同意毛主席的估计,当时路线是错误的。政治方面是‘左’倾机会主义,策略是盲动的。军事方面是冒险主义(打大的中心城市、单纯防御等)。组织上是宗派主义,不相信老干部,否定过去一切经验,推翻旧的领导,以意气相投者结合,这必然会发展到乱打击干部。思想上是主观主义与教条主义,不研究历史与具体现实情况。”<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99" id="noteBack_99">[99]</a></span>博古诚恳地作了自我批评说:“一九三二年至一九三五年的错误,我是主要负责的一人。当时我们完全没有实际经验,在苏联学的是德波林主义的哲学教条,又搬运了一些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教条和西欧党的经验到中国来。过去许多党的决议是照抄国际的。”<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100" id="noteBack_100">[100]</a></span>王稼祥总结了主观主义产生的根源说:除中国的社会原因外,“就是经验不够,学了一些理论而没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易做教条主义者,从莫斯科共产国际回来没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更易做教条主义者;实际工作经验多的人,不易做教条主义者,而容易成为狭隘经验主义者”<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101" id="noteBack_101">[101]</a></span>。</p> <p class="bodytext">王明在会上的两次发言中未作深刻的自我批评。毛泽东会下找王明谈话,王明不仅坚持六届四中全会的路线是正确的,反而攻击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和抗战以来党中央的路线方针,并表示到共产国际去打官司,后来索性称病,不再参加中央整风会议。</p> <p class="bodytext">还在会议进行当中,中共中央于9月26日发出《关于高级学习组的决定》,中央学习组以中央委员为范围,毛泽东任组长,王稼祥任副组长。规定高级学习组“以理论与实践统一为方法,第一期半年,研究马恩列斯的思想方法论与我党二十年历史两个题目,然后再研究马恩列斯与中国革命的其他问题,以达克服错误思想(主观主义及形式主义),发展革命理论的目的”<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102" id="noteBack_102">[102]</a></span>。按照中央的决定,延安和各根据地先后成立高级学习组,主要学习《马恩列斯思想方法论》《六大以来》等。这样为全党普遍整风做了重要的准备。</p> <p class="bodytext">从1942年春至1943年10月是全党普遍整风阶段。1942年2月1日,毛泽东在延安中共中央党校开学典礼上作《整顿党的作风》的报告。8日,他又在延安干部会上作《反对党八股》的报告,全面阐明整风的任务和方针。4月3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发布《关于在延安讨论中央决定及毛泽东同志整顿三风报告的决定》。5月下旬,中央政治局决定成立中央总学习委员会(简称总学委),由毛泽东、凯丰、康生、李富春、陈云组成,毛泽东任主任,康生任副主任。在延安的各单位、各系统包括中央机关和陕甘宁边区等都成立了学习分委员会,近万名干部参加整风学习。华北、华中各抗日根据地的党组织和在国民党统治区的中共中央南方局,也先后开展整风学习。6月8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又发布《关于在全党进行整顿三风学习运动的指示》,具体规定整风的文件以及整风的方法与步骤,开始了全党范围内的整风运动。</p> <p class="bodytext">毛泽东在《整顿党的作风》《反对党八股》两个报告中,明确提出整风运动的内容是反对主观主义以整顿学风,反对宗派主义以整顿党风,反对党八股以整顿文风,并系统阐述了反对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和党八股的极端重要性。</p> <p class="bodytext">反对主观主义以整顿学风,是全党整风运动的中心内容。“学风问题是领导机关、全体干部、全体党员的思想方法问题,是我们对待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态度问题,是全党同志的工作态度问题。”<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103" id="noteBack_103">[103]</a></span>主观主义是党内各种错误倾向的思想基础,它的表现形式主要是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教条主义容易装出马克思主义的面孔,吓唬工农干部,把他们俘虏起来,充作自己的用人,而工农干部不易识破他们;也可以吓唬天真烂漫的青年,把他们充当俘虏。”<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104" id="noteBack_104">[104]</a></span>就是说,教条主义者把马克思列宁主义书本上的某些词句,当成万世不变的教条,而不是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当成行动的指南。他们不从实际出发,不是实事求是地从客观实际中引出事物固有的规律性,用以指导实践。而经验主义者则是轻视理论,不注意使经验上升为理论。主观主义是机会主义的思想基础,反对主观主义就是从思想上彻底清算机会主义错误。</p> <p class="bodytext">宗派主义是主观主义在组织关系上的一种表现,它妨碍党内的统一和团结,也妨碍党团结全国人民的事业。宗派主义在党内关系上的表现,是只顾局部利益,不顾全体利益,背离党的民主集中制,以至向党闹独立性。闹这种独立性的人,实际上常常抱着个人第一主义,而把党放在第二位。在外来干部和本地干部、军队干部和地方干部、老干部和新干部的关系上,以及几部分军队之间、几个地方和几个工作部门之间的关系上,也要反对和防止宗派主义倾向。宗派主义在党外关系上的表现是对党外人士妄自尊大,看不起人家,藐视人家。这种倾向也是完全错误的。共产党员应团结党外一切愿意同我们合作和可能同我们合作的人,只有同他们合作的义务,绝无排斥他们的权利。</p> <p class="bodytext">党八股是主观主义和宗派主义的表现形式和宣传工具,是一种反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文风。所以,要彻底埋葬主观主义和宗派主义,必须反对党八股。毛泽东列举了党八股的八大罪状,即:空话连篇,言之无物;装腔作势,借以吓人;无的放矢,不看对象;语言无味,像个瘪三;甲乙丙丁,开中药铺;不负责任,到处害人;流毒全党,妨害革命;传播出去,祸国殃民。号召全党把它打倒。认为党八股这种形式,不能表现革命精神,只能窒息革命精神。</p> <p class="bodytext">整风运动实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团结同志”的方针,也就是“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这是开展党内斗争的正确方针。它纠正了“左”倾机会主义的“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错误做法。1941年1月,刘少奇曾经撰写过《论党内斗争》一文,一方面说明党内斗争的必要性,必须反对自由主义和调和主义;另一方面,又着重批判过去在宗派主义情绪支配下所采用的机械的过火的党内斗争方式,这种方式不能达到很好地教育同志的目的。整风运动中,党汲取过去的经验教训,采取既严肃又慎重的态度。毛泽东所说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改造思想,团结同志的方针,是适合于中国共产党特点的创造性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教育原则,从而保障了整风运动的全面展开。</p> <p class="bodytext">在整风运动中,中共中央大力提倡调查研究。1941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调查研究的决定》,设立中共中央调查研究局,毛泽东为主任,任弼时为副主任,中央要求广大党员和干部“加重对于历史、对于环境、对于国内外、省内外、县内外具体情况的调查与研究”<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105" id="noteBack_105">[105]</a></span>。张闻天首先响应中央的号召,从1942年1月到1943年3月,组成延安农村工作调查团,深入陕北神木、府谷、绥德、米脂和晋西北兴县等20多个村镇。张闻天以普通工作人员身份在所调查的村庄挨家逐户同农民、干部及其各种人物谈话,几乎走访了所有农户,群众和他无话不谈。既关注现实情况,也考察历史演变;既向群众调查,也向村乡干部、工作人员和各种职业人员调查;既有调查会、座谈会,更多是挨家入户调查;既注意典型调查,也注意基本情况的调查。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张闻天等撰写了《陕甘宁边区神府县直属乡八个自然村的调查》《米脂杨家沟调查》《神府调查经验谈》《关于当前农村阶级变化问题》《整顿三风要联系实际》等调查报告。张闻天把相关调研报告呈报中共中央,并多次把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反映给毛泽东,毛泽东赞赏说“对我们很有益处,请继续写。”<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106" id="noteBack_106">[106]</a></span>1943年4月,年近花甲的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深入安塞、志丹农村,进行了10天的调查研究。回到延安后,将边区农村的新气象写成《农村十日》一文,发表在延安《解放日报》,文章写道:我们“看到下面的工作作风开始转变过来的,农村的面貌也一天一天在改变着”。“农村里找不到一个闲人,干部也都下乡了,活动在田垅里,山沟里。”“现在乡村工作是忙个不了,天天有新的内容。”<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107" id="noteBack_107">[107]</a></span>通过调查研究,林伯渠对农民生产、生活中的问题有了深入了解,并在群众中获得了解决问题的办法。</p> <p class="bodytext">从1943年9月起,中央领导层的整风进到深入讨论党的历史阶段。在这一阶段,全党高级干部对党的历史特别是对1931年到1934年的历史进行了讨论和总结。在此过程中,还分别召开总结党的历史经验的座谈会。如湘鄂赣、湘赣、鄂豫皖、闽粤等边区,赣东北、闽西、潮梅等地区,及红七军、红五军团历史座谈会和华北座谈会等。通过这些会议,使高级干部们从切身的实践经验中,更加深刻地认识了党的历史上的路线是非问题。</p> <p class="bodytext">1944年2月24日,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讨论党的历史问题,实际上对党的历史问题作了明确结论。这些结论,使犯过错误的同志解除了思想包袱,未犯错误的同志也对一些历史问题有了正确的看法。</p> <p class="bodytext">根据中央书记处会议的精神,周恩来于3月初到中央党校作《关于党的“六大”的研究》的报告,回答干部学习中争论的一些重要问题,对六大的历史功过作了科学的评价。4月12日,毛泽东在延安高级干部会议上作了《学习和时局》的讲演,对党的历史上涉及的一些重要问题作了结论。在深入讨论的基础上,1945年4月20日,党的六届七中全会原则通过了《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党内若干重大历史问题作了正式结论,标志着整风运动的顺利结束。</p> <p class="bodytext">延安整风运动是中国共产党一次普遍深刻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教育运动,也是中共成立以来的思想解放运动。它从思想上清算了党内的“左”倾教条主义影响,使全党进一步掌握了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和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正确方向,为全党确立了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思想路线,为取得抗战的最后胜利和人民民主革命在全国的胜利,奠定了思想基础和组织基础。</p> <p class="bodytext">经过整风运动,全党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水平大大提高了一步,全党达到了空前的巩固和团结,陕甘宁边区和敌后抗日根据地出现了欣欣向荣、生机勃勃的新局面。第一,整风运动中,广大党员、干部把整风学习与改造世界观紧密结合起来,受到了一次深刻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教育。特别是在全党普遍整风阶段,他们结合边区及根据地的实际情况和自身工作的特点,以整风文件为理论依据,对照自己参加革命以来的思想转变过程和工作表现,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每个人认真写思想小结,总结经验教训,提高觉悟,进一步坚定革命人生观;明确了必须遵循马列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这个基本方向;树立了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第二,把整风学习与抗日根据地的建设结合起来,有力地推动了抗日根据地的各项工作。如通过整政,使“三三制”政策得到了进一步的贯彻,简政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效,加强了基层政权的建设,巩固了根据地的统一战线,促进了根据地“三三制”政权建设,极大地推动了根据地的大生产运动,为夺取抗战胜利创造了物质条件和准备了所需的干部队伍等等。第三,把整风学习与解决党的统一领导问题结合起来,加强了党和人民群众的团结,尤其拥政爱民和拥军运动的开展,加深了军队同政府及人民之间、军队与军队之间的团结。</p> <p class="bodytext">整风运动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在中国共产党的建设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深远的影响。第一,整风运动必须与实际结合。所谓整风与实际结合,绝不是随便抓住实际生活中任何现象,更不是把枝枝节节的事情当成中心,而必须抓住历史和现实斗争中带有关键性、全局性的事实,并且正确地符合实际地解决。第二,对于中共历史上的分歧和斗争必须采取分析的态度,着重于思想上的检讨。延安整风运动纠正了当前实际存在的偏向问题,指出了党内闹独立性、自由主义现象的原因,分析了产生这些现象的历史的社会的和思想上的根源,从而提高了觉悟,分清了无产阶级思想和非无产阶级思想的界限,有效地克服了党内存在的闹独立性、自由主义的现象。第三,必须正确地发扬党内的民主,充分使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延安整风运动之所以能够比较深刻地检讨党的历史和现存的偏向,揭露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采取有效的措施,并且使许多干部能够正确地认识自己和别人,了解自己的缺点和错误之所在,实行思想上和作风上的转变,是同党内的民主精神的发扬和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的运用分不开的。党内民主的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的运用增强了党内的团结。第四,始终把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的整风作为重点。整风运动从党的高级干部学习党的路线问题开始,中间经过全党普遍整风,然后又转回到党的高级干部的路线学习上来,着重于解决思想和政治路线问题,这是保证整风运动取得成功最重要的经验。</p> <p class="bodytext">整风运动期间,中共中央还对中央组织机构进行了调整。1943年3月2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央机构调整及精减的决定》,规定政治局与书记处的职责和人员构成。政治局“在两次中央全会之间,中央政治局担负领导整个党工作的责任,有权决定一切重大问题。政治局推定毛泽东同志为主席”,“凡重大的思想、政治、军事、政策和组织问题,必须在政治局会议上讨论通过”<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108" id="noteBack_108">[108]</a></span>;书记处“是根据政治局所决定的方针处理日常工作的办事机关,他在组织上服从政治局,但在政治局方针下有权处理和决定一切日常性质的问题”;“书记处必须将自己的工作向政治局作报告”。“书记处重新决定由毛泽东、刘少奇、任弼时三同志组成之,泽东同志为主席”;书记处“会议中所讨论的问题,主席有最后决定之权”。<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109" id="noteBack_109">[109]</a></span>从1944年5月至1945年4月,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停止行使职权,由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任弼时组成主席团,负责处理中央日常工作和七大的筹备工作。</p> <p class="bodytext">中共中央还对所属组织机构作出决定和调整。主要有:(一)设立中央宣传委员会,由毛泽东、王稼祥、博古、凯丰组成,毛泽东兼书记,王稼祥任副书记;设立中央组织委员会,由刘少奇、王稼祥、康生、陈云、张闻天、邓发、杨尚昆、任弼时组成,刘少奇兼书记。两个委员会作为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的助理机关。(二)刘少奇参加中央军委,任军委副主席。(三)在延安的中央政治局委员“按地区分管各地工作”:华北党政军民工作统归王稼祥负责,华中党政军民工作统归刘少奇负责,陕甘宁晋西北党政军民工作统归任弼时负责,大后方工作统归陈云负责,敌占区工作统归杨尚昆负责。毛泽东兼任中央党校校长。<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110" id="noteBack_110">[110]</a></span>同时,取消原中央财政经济部,设经济建设材料组,由张闻天负责,直属中央书记处;中央情报部与社会部合署办公,归中央书记处直接管理等。4月5日,中央书记处会议又决定,为指导工作便利,驻重庆办事处工作由毛泽东直接管理;驻西安办事处工作由任弼时管理。</p> <p class="bodytext">这是中共中央一次重要的组织机构和人事调整。经过一年多的整风学习,毛泽东作为正确路线代表,影响和地位不断提高,不仅在思想上而且在组织上也进一步得到巩固。胡乔木曾回忆说:经过整风运动,“清楚看到毛主席确实代表了正确路线,从而更加确定了他在党内的领导地位”<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111" id="noteBack_111">[111]</a></span>。</p> <h3 id="sigil_toc_id_180">二、整风运动中的审干与“抢救”运动</h3> <p class="bodytext">1943年4月3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继续开展整风运动的决定》,要求在整顿党的作风的同时,对全党干部进行一次认真的组织审查,并提出1943年4月3日至1944年4月3日间深入开展整风运动的主要斗争目标是,在纠正干部中的非无产阶级思想的同时,肃清党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前一种是无产阶级与非无产阶级的斗争,后一种是革命与反革命的斗争,整风运动既是纠正干部错误思想的最好方法,也是发现内奸与肃清内奸的最好方法。4月28日,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谈到肃清内奸问题时指出:我们一方面要肃清内奸,另一方面要培养锄奸干部,教育群众,要实行首长负责,亲自动手,审讯时不要动刑,不要轻信口供,要重证据。会议决定成立了中央反内奸斗争委员会,以刘少奇、康生、彭真、高岗为委员,刘少奇任主任。</p> <p class="bodytext">在当时十分复杂的社会政治环境下,在各种敌对势力千方百计对中共和根据地进行渗透的情况下,对于干部队伍的政治状况进行一次认真的审查,是完全必要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过分严重地估计了敌情,由于抗日根据地处于同外界隔绝的状况,对干部的历史状况的调查十分困难,在这方面所花的力气不多,出现了严重的偏差。当时,中央研究院研究员王实味对延安的中共党内生活进行了尖锐的批评,被斥为所谓“反党分子”、“托派奸细”,结果负责审干工作的人把干部队伍不纯的状况作了过分严重的估计,认为干部队伍中不仅有王实味,还有张实味、李实味,并估计延安很多单位特别是政府、文教部门都有可能暗藏“坏人”(指托派、日特、国特等),以及“意识不好的人”,一个时期搞得“特务如麻”,使审干工作出现严重的偏差。</p> <p class="bodytext">这年7月15日,具体负责审干工作的中央总学委副主任、中央社会部部长康生在中央直属机关大会上做了危言耸听的《抢救失足者》的报告,提出开展“抢救失足者运动”以后,在延安地区十几天内就揪出所谓特务分子1400多人,许多干部惶惶不可终日。在延安的党政军民学机关、团体到市民群众,从城镇到农村,直到监狱内,都开展“全线进攻”,坦白检举。不仅怀疑青年知识分子,而且还怀疑一些老干部。在“抢救运动”中,酷刑折磨,刑讯逼供的事情也常常发生。为了逼出口供,对被审讯人员施以各种各样的肉刑或变相肉刑,甚至把人打死。在运动中,把一些在国统区工作过的党的干部和从国统区来的知识分子打成“特务分子”,极大地伤害了他们的革命热情和积极性,造成了革命队伍内同志间的相互不信任,人人自危,也影响了党的威信。</p> <p class="bodytext">毛泽东最先发现了审干工作的偏差,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1943年7月30日,毛泽东强调防奸工作的正确路线是:首长负责,自己动手,领导骨干与广大群众相结合,一般号召与个别指导相结合,调查研究,分清是非轻重,争取失足者,培养干部,教育群众,并指示停止“抢救失足者运动”。8月15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正式发布毛泽东提出的首长负责等九条方针,明确指出,审干不称为肃反,不采取将一切特务分子及可疑分子均交保卫机关处理的方针,实行普通机关、反省机关和保卫机关三结合的审干办法;审干要将“两条心”的人们变为一条心,争取大部至全部特务为我们服务;不要有怕特务跑掉的心理、只有少捉不杀才可保证最后不犯错误。</p> <p class="bodytext">11月5日,毛泽东在一封电文中又对该政策的掌握问题作了明确规定,指出:为了弄清线索而逮捕的特务分子不得超过当地特务总数的5%,并一经坦白,立即释放。凡有杀人者,立即停止杀人。目前一年内必须实行一个不杀的方针、不许任何机关杀死任何特务,将来何时要杀人,须得中央批准。<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112" id="noteBack_112">[112]</a></span>12月27日,毛泽东同康生致电中共中央华中局等,指出:“反特务斗争必须坚持少捉少杀及少捉不杀方针,才能保证彻底肃清特务及虽有弄错及诬陷(可能有大部被弄错,可能有一部被诬陷)亦留有最后挽救之余地。”<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113" id="noteBack_113">[113]</a></span></p> <p class="bodytext">为了总结审干运动的经验教训,中共中央书记处于12月12日举行工作会议,听取康生关于反特务斗争的汇报。会议认为,从好的方面看,真正清查了一批特务分子;发现与培养了一大批有能力的干部;打破了官僚主义,提高了工作效率,暴露了许多人的错误(如贪污、腐化等);深入地进行了阶级教育。但是,由于对中共中央决议的九条方针掌握不够,方法上偏重于抢救大会的方式,忽视调查研究,不重证据,不注重个别审查的办法等原因,导致夸大特务组织,甚至造成特务如麻的假象,严重影响了中共的统一战线工作。</p> <p class="bodytext">1944年1月24日,中共中央发出对坦白分子进行甄别工作的指示,将坦白分子分为六类,属于职业特务的是极少数,变节分子是少数;有党派问题的分子,被欺骗蒙蔽的分子仅仅属党内错误的分子三类人占绝大多数,对这些人在分清是非后均应平反,取消特务帽子,而按其情况作出适当结论,对于被特务诬告或在审查时完全弄错的,要完全平反;在反特斗争中要注意保护好人,防止特务诬害。</p> <p class="bodytext">经过中共中央及毛泽东的努力,延安和陕甘宁边区审干工作扩大化的错误基本得到纠正。尽管过去清出所谓“特务”达1.5万多人,甚至有的单位清出“特务”达到其人员的一半以上(如陕北公学390人中坦白分子就有208人),但由于坚持一个不杀,不断进行复查、平反等原则,对受到冤屈的同志赔礼道歉,作出实事求是的结论。毛泽东还主动承担责任,多次在公开场合进行自我批评并赔礼道歉。1944年5月24日,毛泽东在延安大学开学典礼的讲话中说:“‘抢救运动’那时候,空气紧张得很,‘抢救’了好些人,许多是搞错了的,非则非,今天要行脱帽礼,脱去给人戴错的帽子。”<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114" id="noteBack_114">[114]</a></span>10月25日毛泽东在中央党校的报告中又指出:“‘抢救运动’的基本错误是缺乏调查研究和缺乏分别对待这两点。”<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115" id="noteBack_115">[115]</a></span></p> <h3 id="sigil_toc_id_181">三、西北局高级干部会议</h3> <p class="bodytext">1942年秋,在边区整风运动取得初步成就的基础上,为了彻底清算王明“左”倾路线的影响,把陕甘宁边区的党建设得更好,中共中央西北局从1942年10月19日至1943年1月14日,召开了高级干部会议(又称陕甘宁边区高级干部会议)。参加会议的正式代表共266人,其中有陕甘宁边区党、政、军、民、学各系统的负责干部,各分区党政及军队旅一级的负责干部,边区县级党政及军队团一级的干部。中央高级学习组和中央党校的大部分重要干部都到会旁听。讨论政府工作和财政工作时,还邀请了有关部门的党外干部和技术干部参加。会议的任务是:整党、整政、整军、整民、整关(系)、整财、整学等七整,并在这七整中贯彻整风与精兵简政,以使边区的各项工作有大的转变。</p> <p class="bodytext">1941年抗日战争进入最艰苦年代之后,陕甘宁边区出现了一些影响边区工作和发展的问题。一是边区的统一领导问题。1942年9月1日,中共中央决定实行一元化领导,统一各地区的党政军民工作的领导。但陕甘宁边区在党政军民关系中存在一些不协调的现象。同时,“内战时代的领导方法和工作作风”即主观主义、教条主义仍大量残存,官僚主义的作风也还程度不同地存在。二是对西北历史问题存在争议,尤其是1935年“左”倾错误领导人在西北苏区的“肃反”,尽管中共中央和中央红军到达陕北,立即停止和纠正了这个“肃反”。但由于当时形势和条件限制,这次“肃反”没有被彻底否定,对被错误“肃反”人员的工作安排“存在着不公平”。这种情况,受到“肃反”迫害的同志颇不满意,“肃反”领导人也拒绝承认错误并推卸责任,由此导致思想波动,不时引发争论,影响工作。三是为了防御国民党顽固派的军事进攻,中共中央调回八路军一二〇师三五九旅等部队,同时针对敌后抗战严重困难的形势,抽调一些干部到延安学习,结果边区脱产人员增加,财政困难,出现人民群众负担加重、各方面特别是军队因供给不足而不满意的现象,军政军民关系因此出现一些矛盾。</p> <p class="bodytext">这次会议是在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的直接领导下召开的。毛泽东出席了会议的开、闭幕式,并在会议期间作了两个重要报告。朱德、刘少奇、陈云、彭真、叶剑英、贺龙、吴玉章、徐特立等领导人也都到会作了重要讲话。任弼时始终参加并领导这次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p> <p class="bodytext">第一,讨论西北苏区历史是非,总结经验教训。会议伊始,由西北局组织部长陈正人报告整党问题。但在接下来的讨论中,与会者纷纷要求用整风精神来研究西北苏区历史的经验教训,解决过去的争论,达到思想上的一致。大会主席团接受了这些意见,会议于是由整党问题的讨论转为结合西北革命历史进行整风的大会讨论。习仲勋、张秀山、贾拓夫、马文瑞、张邦英等46人在大会上发言,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来揭发和批判党内“左”倾错误领导给革命事业带来的危害,肯定以刘志丹为代表的正确路线和西北苏区的重大作用,对历史上的是非问题进行了辨析。会议充满民主气氛,允许互相辩驳。执行“左”倾路线的一些领导人多次发言,解释问题或阐述个人认识,并且都有程度不同的自我批评。高岗代表西北局作了《边区党的历史问题检讨》的报告。这个报告由胡乔木、贾拓夫根据会议讨论的情况综合整理、经过许多人反复讨论,最后得到中共中央书记处的批准,实际上是代表中央对边区历史问题作出正式结论。</p> <p class="bodytext">第二,检讨了抗战以来陕甘宁边区党内存在的主要偏向。从11月24日起,会议转入检讨抗战以来边区党内的思想倾向和在政策上、组织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林伯渠、陈正人等分别做了关于统一党的领导问题、关于整顿政府和关于整顿民众团体的报告。与会者结合这些报告展开热烈的讨论,70多人在会上发言,对思想上的主观主义残余、政策上的糊涂观念和组织上的闹独立性、自由主义与军阀主义现象的问题,对在党政军民相互关系中存在的缺点,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深刻的自我批评。为了纠正存在的偏向和问题,会议在组织上作出四点决定:其一,边区一级的党政军民工作都统一于西北局领导;其二,更加密切军队与地方的关系;其三,要克服党政军民各部门本身组织关系上存在的问题;其四,整顿党的组织,重新登记党员。为此,党、政、军三方面分别召开了地委、县委书记联席会议,专员、县长联席会议和军政干部会议,根据会议精神分别讨论和布置了各部门的工作。</p> <p class="bodytext">第三,明确了边区今后的基本任务。当时,财政经济困难是陕甘宁边区面临的突出问题,也是引发党政军民矛盾的一个主要原因,但是解决这个困难的意见则各不相同。为此,毛泽东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为会议撰写了《经济问题与财政问题》的长篇报告,提出“发展经济,保障供给”和“公私兼顾”“军民兼顾”的经济工作方针,并指出:在目前条件下,陕甘宁边区党与政府用极大力量注意人民经济的建设,乃是我们非常重要的任务。由此边区的中心工作“确确实实地就是经济工作与教育工作,其他工作都是围绕着这两项工作而有其意义”。<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116" id="noteBack_116">[116]</a></span>会议完全接受毛泽东报告中的意见,使边区的经济工作和财政工作有了更加明确的发展方向。</p> <p class="bodytext">在西北局高干会议闭幕会上,对领导经济建设成绩卓著的王震、何维忠、罗章、晏福生、黄静波、王丕年、刘秉温、胡起林、刘建章、马文瑞、马锡五、王维舟、李丕福、习仲勋、文年生、任成玉、罗成德、贺晋年、惠中权、王世泰、杨林、范子文等22人和延安县、三五九旅、延安县南区合作社3个集体给予奖励,毛泽东分别为他们在奖状上题词,其中有:“有创造精神”“实事求是,不尚空谈”“忠实努力,不夸不骄”“一刻也不离开群众”“党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生产教育,两者兼顾”“为群众谋福利”“艰苦奋斗,不屈不挠”等。同时,对6名假公济私贪污腐化的干部进行了处理。</p> <p class="bodytext">历时88天的西北局高干会议,用整风精神澄清历史是非、检讨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取得了积极的影响、重大的成效,有力地推进了西北局和陕甘宁边区的工作,对全党整风运动产生了示范作用。</p> <p class="bodytext">第一,解决了边区党的统一领导问题,明确了边区当时任务的主要方向(生产与教育),边区党在思想上、路线上、政策上和组织上得到统一,“气象一新,各事均好办了”。陕甘宁边区后来发展的历史,对此做了充分的证明。</p> <p class="bodytext">第二,为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奠定了基础。会议针对边区的实际情况,主要是解决思想上的主观主义残余,政策上的糊涂观念和组织上的闹独立性,自由主义和军阀主义等问题,对之开展了积极的思想斗争,在提高高级干部思想认识的同时,向他们昭示了下一步开展整风运动所要克服的实际内容,从而推进了边区整风运动的深入发展。</p> <p class="bodytext">第三,会议揭发的“左”倾错误给西北根据地造成的严重危害,教育了与会人员。尤其毛泽东结合中国共产党的情况,逐条讲解斯大林的《论布尔什维克化十二条》,对边区党清算历史上的路线是非,纠正一些干部闹独立性的倾向,增强党的团结有重要意义。毛泽东在闭幕会上总结道:“我们虽然是从历史中走过来的,但要从观念形态上恰当的反映历史是不容易的。经过这样多的磨折,这样多年,这次高干会才把历史搞清楚。”<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117" id="noteBack_117">[117]</a></span></p> <h3 id="sigil_toc_id_182">四、中共六届七中全会与《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h3> <p class="bodytext">为了对党的历史上若干问题进行总结,也为中国共产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做准备,1944年5月10日,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决定,在中共七大前召开六届七中全会。5月19日,中央书记处会议决定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参加会议人员及议程等。5月21日,中共六届七中全会在延安杨家岭召开,会议原准备开两个月,由于时局的发展变化延续了11个月,至1945年4月20日结束。出席全会的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17人,列席会议的各中央局、分局和其他方面的负责人12人。会议决定由毛泽东、朱德、刘少奇、任弼时、周恩来组成全会主席团;毛泽东为中央委员会主席及七中全会主席团主席。全会期间,中央书记处及政治局停止行使职权,由七中全会主席团处理日常工作。</p> <p class="bodytext">中共六届七中全会的主要内容和最重要的成果,是原则通过《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称《历史决议》)。会前,毛泽东对起草《历史决议》的指导思想多次发表讲话。1944年3月5日,毛泽东就党内路线问题指出:(一)党内党外问题。在去年党的路线学习中,有部分同志怀疑王明、博古同志是党外问题,现在确定是党内问题。(二)合法与非法问题。过去有同志认为临时中央和五中全会是非法的。现在查到临时中央有共产国际来电批准过,五中全会也经过共产国际批准,所以是合法的,但选举手续不完备。四中全会是合法的,但政治路线的内容是不好的。(三)思想弄清与结论宽大问题。自整风以来,我们的方针就是“治病救人”。我们要强调产生错误的社会原因,不要强调个人责任。因此,组织结论可作宽大些。现在要宣传解释这个方针,使同志们了解实行这个方针的必要。思想要弄清,结论要宽大,对党才有利。对抗战时期的问题也许不在七大上作结论,七大只作四中全会至遵义会议这一段历史的结论。(四)不要反对一切。对四中全会至遵义会议这一段历史,也不要否定一切。当时我和博古一起工作,有共同点,都要打蒋介石,分歧点就是如何打蒋介石,就是策略上的分歧。如果把过去一切都否定,就是一种偏向。(五)对六大的估计。六大基本上是正确的。(六)党内宗派问题。经过遵义会议和六中全会,党内没有宗派了,现在比较严重的问题是山头主义。<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118" id="noteBack_118">[118]</a></span>毛泽东的意见得到中央政治局会议的赞同和批准。</p> <p class="bodytext">4月12日和5月2日,毛泽东先后在中共中央西北局高干会和中央党校所作学习问题与时局问题的报告中进一步指出:“这次处理历史问题,不应着重于一些个别同志的责任方面,而应着重于当时环境的分析,当时错误的内容,当时错误的社会根源、历史根源和思想根源,实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借以达到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团结同志这样两个目的。对于人的处理问题取慎重态度,既不含糊敷衍,又不损害同志,这是我们的党兴旺发达的标志之一。”“对于任何问题应取分析态度,不要否定一切。”毛泽东的这个讲话,对全党的团结和巩固起了重要作用。当年参加会议的邓力群回忆说:“一批人解脱了,许多人心服了,大家心里的石头都落了地。”<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119" id="noteBack_119">[119]</a></span></p> <p class="bodytext">中央政治局和毛泽东对党的历史上重大认识分歧问题的澄清,为正确地起草《历史决议》打下了基础。会议期间,毛泽东代表中央政治局就党内历史问题向全会提出的六点意见,并正式形成决议。《历史决议》对党在历史上的若干问题,特别是对以王明为代表的以教条主义为特征的“左”倾错误做了详细结论。它充分肯定了八七会议的历史功绩和中共六大路线的基本正确,肯定了党的六届三中全会及其后的中央,肯定了对于停止当时党内存在的“左”倾冒险主义错误所起的积极作用,指出了党的六届四中全会、六届五中全会的错误,肯定了遵义会议的历史意义。</p> <p class="bodytext">《历史决议》高度评价了毛泽东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解决中国革命问题的杰出贡献,肯定了确立毛泽东在全党的领导地位的重大意义。同时,全面详尽地阐述了历次“左”倾错误在政治、军事、组织、思想方面的表现和造成的严重危害,并着重分析了产生错误的社会根源和思想根源。《历史决议》提出:全党今后的任务,就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一致的基础上,团结全党同志如同一个和睦的家庭一样,如同一块坚固的钢铁一样,为着获得抗日战争的彻底胜利和中国人民的完全解放而奋斗”<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120" id="noteBack_120">[120]</a></span>。</p> <p class="bodytext">由于会前中央政治局和毛泽东等做了大量细致的准备工作,会议进行得很顺利。博古等在发言中真诚地表示拥护《历史决议》,并向那些曾经受过错误路线迫害的同志道歉。<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121" id="noteBack_121">[121]</a></span>王明也对《历史决议》和他对第三次“左”倾路线所犯严重错误的分析和估计,表示“完全同意和拥护”<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122" id="noteBack_122">[122]</a></span>。</p> <p class="bodytext">1945年4月20日,毛泽东主持全会最后一次会议,并作了长篇发言,在谈到会议通过的《历史决议》时指出:《历史决议》不但是领导机关内部的,而且是全党性质的,与全国人民有关系的,对全党和全国人民负责任的。哪些政策或哪些部分在群众斗争中证明是适合的,哪些是不对的,如果讲得合乎事实,在观念形态上再现了二十四年的历史,就对于今后的斗争有益。他还指出,党是政治团体,不是家族或职业团体,都是来自五湖四海,因为政见相同而结合起来的。政见不同就要有争论,争论时分清界限是必要的,但今后要少戴帽子为好。凡是过去政治上犯过错误的同志,现在都改正了,都要如《决议》所说的像一个和睦的家庭一样。《决议》把许多好事都挂在我的账上,我的错误缺点没有挂上,不是我没有而是没有挂,为了党的利益没有写上。这是大家要认识清楚的,首先是我。<span class="noteTitle"><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_123" id="noteBack_123">[123]</a></span></p> <p class="bodytext">中共六届七中全会的召开和《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通过,增强了全党在毛泽东思想基础上的团结,为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创造了充分的思想条件。1945年8月9日,中共七届一中全会第二次会议一致通过《历史决议》,8月12日,正式印成党内文件下发。</p> <hr/>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1" id="note_1">[1]</a>安徽省文物局新四军文史征集组编:《皖南事变资料选》,安徽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401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2" id="note_2">[2]</a>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18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16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3" id="note_3">[3]</a>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893-1949)》(修订本)中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261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4" id="note_4">[4]</a>中央档案馆编:《皖南事变》,中共党史出版社1990年版,第261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5" id="note_5">[5]</a>李新、陈铁健主编:《中国新民主革命通史》第8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568-569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6" id="note_6">[6]</a>中央档案馆编:《皖南事变》,中共党史出版社1990年版,第268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7" id="note_7">[7]</a>中央档案馆编:《皖南事变》,中共党史出版社1990年版,第271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8" id="note_8">[8]</a>1941年3月9日延安《新中华报》。</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9" id="note_9">[9]</a>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893-1949)》(修订本)中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278-279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10" id="note_10">[10]</a>《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778-779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11" id="note_11">[11]</a>《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781-782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12" id="note_12">[12]</a>《毛泽东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12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13" id="note_13">[13]</a>《毛泽东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32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14" id="note_14">[14]</a>阎树声、胡民新、李忠全主编:《陕甘宁边区史(抗日战争时期)》中、下篇,西安地图出版社1993年版,第92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15" id="note_15">[15]</a>《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92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16" id="note_16">[16]</a>日本防卫厅战史室:《华北治安战》(下),天津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15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17" id="note_17">[17]</a>李新、陈铁健主编:《中国新民主革命通史》第9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27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18" id="note_18">[18]</a>《陕甘宁边区政权建设》编辑组:《陕甘宁边区的精兵简政(资料选辑)》,求实出版社1982年版,第7-8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19" id="note_19">[19]</a>李维汉:《回忆与研究》(下),中共党史出版社2013年版,第386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20" id="note_20">[20]</a>梁星亮、杨洪、姚文琦主编:《陕甘宁边区史纲》,陕西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37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21" id="note_21">[21]</a>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18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756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22" id="note_22">[22]</a>《毛泽东书信集》,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99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23" id="note_23">[23]</a>《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95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24" id="note_24">[24]</a>甘肃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编:《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史料选集》第1辑,甘肃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407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25" id="note_25">[25]</a>军事科学院军事历史研究部:《中国抗日战争史》(修订本)下卷,解放军出版社2005年版,第141-142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26" id="note_26">[26]</a>齐武:《晋冀鲁豫边区史》,当代中国出版社1995年版,第403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27" id="note_27">[27]</a>房成祥、黄兆安主编:《陕甘宁边区革命史》,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212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28" id="note_28">[28]</a>齐武:《晋冀鲁豫边区史》,当代中国出版社1995年版,第403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29" id="note_29">[29]</a>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等编:《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史料选编》上册,河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7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30" id="note_30">[30]</a>《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史料丛书编审委员会、中央档案馆编:《晋察冀抗日根据地》第1册(文献选编上),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9年版,第88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31" id="note_31">[31]</a>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等编:《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史料选编》上册,河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99-200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32" id="note_32">[32]</a>中共山西省委党史研究室、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资料征研委办公室、晋绥革命根据地史料征编指导组办公室:《晋绥革命根据地大事记》,山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30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33" id="note_33">[33]</a>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档案馆:《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财经史料选编(河南部分)》第1册,档案出版社1985年版,118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34" id="note_34">[34]</a>南开大学历史系编:《中国抗日根据地史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档案出版社1985年版,第438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35" id="note_35">[35]</a>豫皖苏鲁边区党史办公室、安徽省档案馆编:《淮北抗日根据地史料选辑》第3辑,第2册(内部资料),第55-57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36" id="note_36">[36]</a>西北五省区编纂领导小组、中央档案馆编:《陕甘宁边区抗日民主根据地》文献卷下,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90年版,第243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37" id="note_37">[37]</a>南开大学历史系编:《中国抗日根据地史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档案出版社1985年版,第438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38" id="note_38">[38]</a>《新四军和华中抗日根据地史料选》第7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343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39" id="note_39">[39]</a>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19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19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40" id="note_40">[40]</a>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19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20-21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41" id="note_41">[41]</a>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19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22-23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42" id="note_42">[42]</a>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893-1949)》(修订本)中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358-359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43" id="note_43">[43]</a>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19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23-25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44" id="note_44">[44]</a>西北五省区编纂领导小组、中央档案馆编:《陕甘宁边区抗日民主根据地·文献卷》下,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90年版,第237-240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45" id="note_45">[45]</a>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编写组、陕西省档案馆:《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料摘编》第2编,陕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67、271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46" id="note_46">[46]</a>《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910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47" id="note_47">[47]</a>梁星亮、杨洪、姚文琦主编:《陕甘宁边区史纲》,陕西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313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48" id="note_48">[48]</a>清庆瑞主编:《抗战时期的经济》,北京出版社1995年版,第463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49" id="note_49">[49]</a>1945年1月8日延安《解放日报》。</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50" id="note_50">[50]</a>许海生:《试论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土地政策的重大转变》,《新疆大学学报》1989年3期。</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51" id="note_51">[51]</a>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第三所编:《陕甘宁边区参议会文献汇辑》,科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94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52" id="note_52">[52]</a>王稼祥:《晋察冀边区的财政经济》,《解放》第9卷,第3-4期合刊。</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53" id="note_53">[53]</a>1944年12月18日延安《解放日报》。</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54" id="note_54">[54]</a>《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79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55" id="note_55">[55]</a>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20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87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56" id="note_56">[56]</a>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20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61-62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57" id="note_57">[57]</a>李敏杰主编:《延安和陕甘宁边区的双拥运动》,甘肃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236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58" id="note_58">[58]</a>《毛泽东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94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59" id="note_59">[59]</a>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20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61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60" id="note_60">[60]</a>1943年1月5日延安《解放日报》。</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61" id="note_61">[61]</a>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20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86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62" id="note_62">[62]</a>1943年2月1日延安《解放日报》。</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63" id="note_63">[63]</a>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20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584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64" id="note_64">[64]</a>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20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672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65" id="note_65">[65]</a>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2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44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66" id="note_66">[66]</a>《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群众工作》,解放军出版社2008年版,第359-360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67" id="note_67">[67]</a>陕西省公安厅编:《陕甘宁边区公安保卫史》(内部资料),第75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68" id="note_68">[68]</a>陕西省档案馆、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合编:《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1辑,档案出版社1987年版,第62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69" id="note_69">[69]</a>陕西省档案馆、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合编:《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1辑,档案出版社1987年版,第73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70" id="note_70">[70]</a>陕西省公安厅编:《陕甘宁边区公安保卫史》(内部资料),第73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71" id="note_71">[71]</a>雷云峰主编:《陕甘宁边区史(抗日战争时期)》上篇,西安地图出版社1993年版,第122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72" id="note_72">[72]</a>陕西省公安厅编:《陕甘宁边区公安保卫史》(内部资料),第77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73" id="note_73">[73]</a>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893-1949)》(修订本)中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448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74" id="note_74">[74]</a>参见欧阳华:《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锄奸反特法制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11届博士学位论文,第65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75" id="note_75">[75]</a>《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史》编写组编:《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史》第2卷,军事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60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76" id="note_76">[76]</a>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新四军·文献》(2),解放军出版社1994年版,第86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77" id="note_77">[77]</a>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18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681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78" id="note_78">[78]</a>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12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264-265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79" id="note_79">[79]</a>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东北抗日联军》文献卷,白山出版社2011年版,第486-487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80" id="note_80">[80]</a>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东北抗日联军》文献卷,白山出版社2011年版,第698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81" id="note_81">[81]</a>《毛泽东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03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82" id="note_82">[82]</a>《毛泽东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404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83" id="note_83">[83]</a>《毛泽东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404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84" id="note_84">[84]</a>《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911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85" id="note_85">[85]</a>《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911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86" id="note_86">[86]</a>《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24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87" id="note_87">[87]</a>《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911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88" id="note_88">[88]</a>中共中央党校党史教研室:《中国共产党史稿》第3分册,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67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89" id="note_89">[89]</a>1944年5月10日延安《解放日报》。</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90" id="note_90">[90]</a>1944年5月18日延安《解放日报》。</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91" id="note_91">[91]</a>《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11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92" id="note_92">[92]</a>《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11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93" id="note_93">[93]</a>《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534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94" id="note_94">[94]</a>王明:《为中共更加布尔什维克化而斗争》,1940年3月版,第3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95" id="note_95">[95]</a>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传》第2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636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96" id="note_96">[96]</a>《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108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97" id="note_97">[97]</a>《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00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98" id="note_98">[98]</a>《毛泽东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3-374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99" id="note_99">[99]</a>《张闻天选集》,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314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100" id="note_100">[100]</a>《党的文献》1994年第1期。</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101" id="note_101">[101]</a>《王稼祥选集》,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326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102" id="note_102">[102]</a>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18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623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103" id="note_103">[103]</a>《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13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104" id="note_104">[104]</a>《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19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105" id="note_105">[105]</a>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18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531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106" id="note_106">[106]</a>李东朗:《“晋陕调查”:走群众路线的典范》,2013年7月22日《北京日报》。</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107" id="note_107">[107]</a>1943年5月30日延安《解放日报》。</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108" id="note_108">[108]</a>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20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173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109" id="note_109">[109]</a>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20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173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110" id="note_110">[110]</a>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20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171-176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111" id="note_111">[111]</a>《胡乔木回忆毛泽东》,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48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112" id="note_112">[112]</a>毛泽东1943年11月5日致北方局并转太行、太岳、冀南各区党委电,载《文献和研究》1984年第8期,第7-8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113" id="note_113">[113]</a>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893-1949)》(修订本)中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488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114" id="note_114">[114]</a>《毛泽东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55-156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115" id="note_115">[115]</a>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893-1949)》(修订本)中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553-554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116" id="note_116">[116]</a>《毛泽东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465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117" id="note_117">[117]</a>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传》第2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658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118" id="note_118">[118]</a>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893-1949)》(修订本)中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498-499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119" id="note_119">[119]</a>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传》第2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675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120" id="note_120">[120]</a>《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955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121" id="note_121">[121]</a>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传》第2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681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122" id="note_122">[122]</a>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传》第2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681页。</p> <p class="noteContent"><a href="../Text/Section0008.xhtml#noteBack_123" id="note_123">[123]</a>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893-1949)》(修订本)中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592页。</p> </body> </html></body> <script> $(function(){ //隐藏这种标签 <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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