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1年11月6日,陕甘宁边区第二届参议会第一次会议在延安南关新建参议会大礼堂召开。到会参议员219人,其中共产党员123人,民主党派25人,无党派人士61人,居住在边区的东方民族(日、韩、印度、荷)及蒙、回、藏民族代表10人。这些代表,直接由普选产生的183人,由政府聘请的36人。
6日,举行开幕典礼,毛泽东、朱德等中央领导同志以及晋西北行署主任续范亭,晋察冀、晋冀豫、胶东、鲁西、华中、苏北等各敌后抗日根据地的代表,国民党中央军委驻十八集团军的高级联络参谋陈宏谟、周励武、郭亚生等出席了开幕典礼。毛泽东在大会上作了重要演说,后来公开发表时题目为《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上的演说》。毛泽东说,参议会的目的,就是要打倒日本帝国主义,建设新民主主义中国。演说中毛泽东还阐述了边区实行革命的三民主义的涵义和各项政策,批评了某些共产党员在执行政策中的关门主义或宗派主义的缺点,指出要加强党内教育,和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
7日,召开预备会。会议首先选举参议长,高岗当选为议长,谢觉哉、李鼎铭当选为副议长。同时,会议选举产生了大会主席团。林伯渠、肖劲光、徐特立、白茜、那素滴勒盖(蒙古族)、安文钦、范文润、柳堤、张邦英、任绍亭、李丹生、马国潘、刘培基、靳体元、贺连城、杨本荣、高岗、谢觉哉、李鼎铭等19人当选为大会主席团委员。会议通过了大会议事规程和议事日程。这次预备会为大会的顺利召开,准备了条件。
8日、9日,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作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还听取了有关边区军事、财政、经济、民主建设等方面的报告。经过大会讨论以后,于11月17日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总决议》。决议充分肯定了边区政府三年以来的工作成绩,指出了各项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如各级的民主制度和保障人民人权财权的工作与秩序还不够正规化;税收制度还不够健全;个别地方负担的分配还不尽合理;工作方式上的强迫命令、自流主义与自由主义;个别不称职或渎职的干部,尚未受到应有的制裁;经济和文化建设还需要更有计划有中心地进行等等。
大会接受通过了中共西北局提出的《五一施政纲领》为陕甘宁边区政府施政纲领,并通过《陕甘宁边区保障人权财权条例》、《陕甘宁边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组织暂行条例》、《陕甘宁边区县政府组织暂行条例》、《陕甘宁边区各县区公署组织暂行条例》、《陕甘宁边区各级乡市政府组织条例》、《陕甘宁边区各级参议会组织条例》、《陕甘宁边区各级参议会选举条例》、《陕甘宁边区战时动员壮丁牲口条例》和《陕甘宁边区参议会会议规程》等条例。
大会从13日起,穿插审理参议员提出的各种提案。大会共收到各类提案400余件,经分类合并审理,于18、19、20日共通过正式提案112件。其中军事提案13件,政法提案35件,财经提案12件,文教提案35件,经建提案6件,特种提案11件,交政府和有关部门执行或办理。著名的精兵简政案,就是这次会议上通过并交政府实施的。大会于20日举行选举,林伯渠当选为边区政府主席,李鼎铭为边区政府副主席。高自立、南汉宸、肖劲光、贺连城、刘景范、马明方、柳堤、霍子乐、那素滴勒盖(蒙古族)、毕光斗、肖筱梅、高步范、杨正甲、马生福(回族)、高崇珊、徐特立等16人当选为边区政府委员会委员。大会还选举雷经天为边区高等法院院长。
21日,大会选定边区参议会常驻参议员。鉴于李鼎铭已当选为边区政府副主席,依法不能由一个人同时兼任边区政府副主席和边区参议会副议长。根据李鼎铭的意愿和大会表决结果,李鼎铭任边区政府副主席一职,选安文钦为边区参议会副议长,李丹生、乔松山、任绍亭、王锡成、刘培基、崔田夫当选为边区参议会常驻议员,加上正副议长(高岗、安文钦、谢觉哉),9名常驻议员中,共产党员只占三分之一,符合“三三制”要求。
大会最后通过宣言和《致国民政府林主席蒋委员长电》、《致全国电》、《致中共中央委员会电》、《致各党派人士电》、《致八路军新四军电》和《致留守兵团保安队电》等。大会闭幕式上,毛泽东发表讲话。他认为会议开得很好,总结起来有两大成功:“第一,暴露了我们许多东西,好的东西和坏的东西;第二,这是个很大的学习,使共产党员向党外人士学习。”他强调“党就是要集中人民的意见,加以系统化,坚持下去。哪一天不去集中人民意见,不听取人民意见,即无意见,便要腐化,便要没有前途”。毛泽东最后指出,今后要切实做到上下一致,言行一致。“党外人士有批评的自由,有写信、登报的权利;讲的不对也要讲,否则就不叫自由。”[1]
[1] 玮璐:《选举,闭幕》,《解放日报》194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