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的成立
(1937年8月——1945年8月)

为了加强在新形势下党对军事工作的领导,洛川会议决定组成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简称中央军委)。中央军委由毛泽东、朱德、周恩来、彭德怀、任弼时、张浩、叶剑英、林彪、贺龙、刘伯承、徐向前11人组成,毛泽东为书记(亦称主席),朱德、周恩来为副书记(亦称副主席)。会议期间,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还决定设立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前方军分会,由朱德、彭德怀、任弼时、张浩、林彪、聂荣臻、贺龙、刘伯承、关向应9人组成,朱德为书记,彭德怀为副书记,受中央军委统辖。八路军各师成立军政委员会,受中央军委前方军分会统辖。1937年12月14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共中央军委新四军分会,由项英任书记,陈毅任副书记。

1941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决定设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华北分委员会(简称军委华北分会),朱德任书记,彭德怀任副书记。委员有朱德、彭德怀、左权、罗瑞卿、滕代远、陆定一。

中央军委总部设在延安王家坪,对外称八路军延安总部,下设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供给部、卫生部等工作机构,后又成立军委后方勤务部。

1937年8月,军委主席毛泽东发布关于军委参谋部的组织系统及任职人员的通令。此时,原中革军委司令部改称参谋部(即总参谋部)。军委总参谋部设四个局,第一局负责作战指挥,第二局负责技侦情报,第三局负责通信联络,第四局负责教育训练和人事工作(1938年撤销第四局)。总参谋部另设有编译局。1941年9月后,军委作战部实际上履行军委总参谋部的职责,在长达八年的抗日战争中,先后有五人任中央军委参谋长:肖劲光、滕代远、王若飞、叶剑英、彭德怀(总参谋长)。

1937年10月16日,中央军委作出决定,为统一并加强后方部队政治工作的领导,贯通前后方的联系,成立中共中央军委总政治部(1938年1月决定,对外以八路军政治部的名义出现)。主任先后为任弼时(1937年10月至1938年8月,毛泽东代理主任)、王稼祥、刘少奇。副主任先后为谭政、傅钟。八路军和新四军及留守部队、医院、学校、边区各地区部队、全国各游击队部队的政治工作,统一由中共中央、中央军委总政治部负责领导。1940年5月,日本共产党野坂参三到延安,被聘任为总政治部顾问。

总政治部下设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敌军工作部、联络部、锄奸部、民运部、直属工作部、秘书处等部门。为活跃部队的文化工作,总政治部曾一度设有电影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