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纠正陕北错误肃反
(1935年11月)

1935年9月17日,在中央派驻西北代表团主持下,召开联席会议,决定撤销西北工委,成立以朱理治、郭洪涛为正副书记的陕甘晋省委。在此期间,中央代表团执行了王明“左”倾错误路线。1935年9月至10月,在中央代表团主持下,陕北发生了错误肃反,刘志丹、高岗、张秀山、杨森、习仲勋、汪锋、马文瑞等一大批陕甘边根据地党政军干部,被扣上“右派”、“反革命分子”的帽子关押起来,红二十六军营以上干部和陕甘边苏区县以上干部几乎全部被捕,被关押在瓦窑堡(今子长县)的汇川通里。“左”倾教条主义的执行者,实行逼供信手段,致使200多人被错杀。西北根据地陷入严重的危机之中。

11月3日,中共中央在下寺湾召开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即下寺湾会议)。会议听取了中共陕甘晋省委副书记郭洪涛和西北军委主席聂洪钧关于西北苏区、西北红军及其作战情况的汇报。此前,中共中央一到吴起镇,就得悉西北苏区发生了错误肃反,立即派人了解情况,进行制止。随后,中央决定派党的审查委员会书记董必武、组织部部长李维汉、宣传部部长秦邦宪、国家保卫局执行部长王首道、中央军委保卫局科长刘向三同志组成党务委员会,前往陕甘晋省委驻地瓦窑堡,负责查处。11月7日,中央将刘志丹等被捕同志全部释放。11月18日,毛泽东与周恩来、彭德怀致电张闻天、秦邦宪,请他们详细考察陕北肃反中的问题,指出,“错捕有一批人,定系事实”,提出纠正肃反中的错误。

张闻天、周恩来和毛泽东先后接见了刘志丹等同志,亲切地安慰和鼓励他们。刘志丹代表全体获释同志感谢党中央的正确处理,表示说:“中央来了,一切都好办了。”一再强调要“团结起来,在党中央领导下努力工作。”11月中旬,中央任命刘志丹为西北军委后方办事处副主任兼中央所在地瓦窑堡警备司令(东征时又任命为红军北路军总指挥红二十八军军长),及时纠正了陕北错误肃反,从而使西北根据地转危为安,挽救了西北党、红军和苏区。同时,中央党务委员会决定:对聂洪钧(西北军委会主席)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戴季英(保卫局长)给予党内最后警告处分。1942年12月12日,在西北局高干会上,中共中央重新审查了陕北的肃反问题,并作出了《关于1935年陕北(包括陕甘边和陕北)“肃反”问题重新审查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