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正人,江西遂川人,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9月参加组织和发动万安暴动,担任万安农民自卫军指导员。1927年12月与毛泽东率领的秋收起义部队取得联系后,任中共遂川县委书记。在毛泽东的指导和帮助下,陈正人起草了遂川县工农兵政府《施政大纲》。毛泽东对这份大纲逐条逐句进行了修改。这份《施政大纲》成为井冈山地区和后来赣南、闽西等根据地建设的初步蓝本。
1928年5月,陈正人率领游击队上井冈山后,先后任中共湘赣边界特委委员、副书记。陈正人参加了中央根据地的创建工作,先后担任过中共江西省委代理书记,江西省苏维埃政府副主席、党团书记。1934年,陈正人因受错误路线打击,加之患有重病,要求随中央红军转移没有得到批准,留在苏区。1935年,苏区中央局决定由部队掩护陈正人到白区养病。1937年到达延安。此后,陈正人先后担任陕甘宁边区党委组织部部长,陕甘宁边区中央局常委、组织部部长。
1940年年初,延安县中区五乡在突击完成征粮工作时,乡政府提出用民选方式组织征粮委员会,由每十二三户居民公选一名代表。全乡共选出27名代表,组成征粮委员会。其中共产党员9人,其余18人为非党人士。这些非党人士中包括有富裕户和绅士。在延安县委、县政府的指导帮助下,这个乡提前并超额完成了征收公粮任务,而且各界人士都认为公粮负担公平合理,也自觉自愿。中共陕甘宁边区中央局指派组织部部长陈正人等及时总结了这一新鲜经验,并号召在边区各地推广运用。毛泽东对这一经验非常重视,做出批示:“共产党员只有与多数非党人员在一道,真正实行民主的‘三三制’,才能使革命工作做好,也才能使党的生活活跃起来。”同年3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由毛泽东起草关于政权问题的指示。毛泽东在为中共中央起草的《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的指示中指出:“根据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权的原则,在人员分配上,应规定为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不左不右的中间派占三分之一。”从此,“三三制”政策在陕甘宁边区和各抗日根据地普遍推广,把抗日根据地的政权建设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为了推广“三三制”政策,陈正人还撰写了《在实行三三制的政权政策中延安县中区五乡征粮委员会的创造及其意义》,对“三三制”政策进一步予以总结。
陈正人夫妇在延安
抗日战争胜利后,陈正人前往东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