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清边区匪患
SUQING BIANQU FEIHUAN

延安人民自卫军在进行训练(持矛)

一、边区土匪的社会根源

土匪作为一种病态社会现象,它的产生、发展有着深刻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根源,是一系列社会因素及自然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陕甘宁边区匪患的滋生,在红军长征到达陕北以前,主要是因为军阀混战、政局动荡、官吏腐败所导致的严重的乡村危机,加之会党横行,灾荒频仍,出现大批流民。这些流民无以为生,上山为匪便成为一条求生之路。抗战中后期,由于国民党顽固派出于反共的需要,在边区扶持了一批政治土匪,危害了边区社会的安宁。

首先,政局动荡,战祸连绵,乡村社会危机日益严重。中华民国成立后,广大西北乡村的农民生活极端贫困,整个西北乡村表现出持续的生存危机。大量农民被迫流离失所,弱者转于沟壑,强者沦为劫匪,流民成为土匪的天然来源。在北洋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存在的38年里,陕西的地方政权更迭10多次,军政长官如走马灯般换了20多个。每次政权的更迭,带来的都是战争的冲击和秩序的失控,致使广大乡村屡遭兵燹,几无宁日。在军阀混战中,陕甘各地军阀拼命扩充实力,不惜大肆收编土匪、民军,助长了为匪之风。连年战争,加上水旱灾荒,为害甚烈,广大人民啼饥号寒,纷纷离村,成为一支庞大的流民队伍。在谋生维艰的情况下,很多流民铤而走险,操起绿林生涯,落草为寇。正如毛泽东曾分析的那样:“中国的殖民地和半殖民地的地位,造成了中国农村中和城市中的广大的失业人群。在这个人群中,有许多人被迫到没有谋生的正当途径,不得不找寻不正当的职业过活,这就是土匪、流氓、乞丐、娼妓和许多迷信职业家的来源。”

八路军后方留守兵团、陕甘宁边区保安部队第一次党代表大会合影

其次,吏治腐败,社会极其黑暗。民国时期,吏治十分腐败,卖官鬻爵,贪赃枉法,贿赂成风。陆建章督陕时,命令各县县长和征收局代收禁烟罚款,大开横征暴敛之门,贪污舞弊丑闻迭出。刘镇华主陕后,吏治更是江河日下。20世纪30年代贪官污吏更是层出不穷,时人有言说:“有钱的上天堂,无钱的下地狱。”在吏治昏暗,民冤无处上达的情况下,许多人被迫走上了流亡为匪的道路。“官吏因诛求无已,则派诸地方。地方因无力支应,则老弱妇女相率逃亡,逃亡无所归,旋转于沟壑。壮丁不甘就死,则铤而走险,呼啸山林,集群成匪,掳人勒赎,肆行抢掠。”

再次,环境恶劣,灾荒频繁。陕甘地处西北,地广人稀,地形多样,气候寒冷,生存条件恶劣。恶劣的自然环境使经济发展极其落后,抵御灾害的能力十分脆弱,稍遇天灾人祸便出现大批难民。陕西素有“五年一小旱,十年一大旱”的民谚。1920年,在北方五省大旱中,陕西旱、蝗、雹、水、疫交相叠乘。入冬以后“道馑相望,死亡之数,日以千计”。1928年,陕西大旱持续36年,陕北23县“点雨未落,寸草未生”,全境75万人口,至1929年减为30余万。接着陕甘边界又生蝗灾、鼠灾,致使“千里空储,民尽枵腹”。据统计,陕西全省92个县份受灾,饿死200余万人,200万人流离失所,800万人苟延生命于奄奄一息。70%以上农民沦为难民。这些破产贫农“为侥幸免死起见,大批地加入土匪队伍,土匪的焚掠,将富饶地方变成赤贫,促使更多的贫农破产逃亡”。

二、边区土匪的发展历程

陕西土匪从滋生蔓延、发展高涨到衰落消亡经历了四个阶段。1935年以前为第一阶段。军阀混战剧烈,兵变频繁,土匪猖獗。据统计,从1930年至1936年,陕西共发生大的军队变乱13次,失败者大部分上山为匪。地方大小军阀为壮大实力大肆收匪为兵或纵兵为匪,至20世纪30年代中叶,陕西匪众达10余万人。陕甘两省交界地带更是匪乱集中之地,土匪多则成百上千人,少则数十人。其中大股土匪有陕北的樊钟秀(绰号樊老三),永寿的胡海山,华池的陶玉山(绰号陶老三),庆阳的傅明玉、谭世麟、陈圭璋,合水的李培霄,还有来历不明的“高瓜客”“吕毛子”等。民谚“司令庄庄有,副官满院走,官长多如狗”为当时匪情的真实写照。

从1935年红军长征到达陕北至1939年为第二阶段,边区匪乱逐渐减少。由于红军对辖区内土匪坚决肃清,对区外土匪进行分化、瓦解和改造,使苏区、游击区土匪发生了明显分流。全国抗战爆发后,西北成为战略大后方,为了保证稳定和安全,陕甘宁边区政府对边区境内土匪再次进行了大规模清剿,使匪焰下降,匪患减少。抗战进入相持阶段以后,国民党不断制造摩擦事件,纵容甚或派遣土匪去边区破坏捣乱,成为边区土匪产生的重要根源。如1938年9月,国民党安定保安队队长邱树栋怂恿高梁寨子土匪约18人去边区抢劫,并送给土匪甜瓜、纸烟、饼子和子弹,以示鼓励。在陇东,宁夏盐池惠安堡民团纵容土匪施彦芳到边区环县耿湾区活动,霸占6个村庄,为非作歹。这些零星土匪在边区政府的严厉打击下很快就被消灭了。

延安市自卫军第四营第十连

从1939年冬到1942年初是第三阶段。这一时期从前被肃清的土匪有卷土重来之势,不时制造治安事件,扰乱边区民众生活。这些土匪或受国民党中央军收买、唆使,或受与边区交界地带国民党县长和保安队支持、庇护,窜进边区境内进行袭扰破坏活动。除零星散匪以外,当时边区境内还有薛子茂、李钦武、赵老五(思忠)等43股土匪,4000余人,2000余支枪。土匪除打家劫舍、杀人掳掠外,还劫夺八路军的军用车辆,枪杀抗日军人家属、退役军人、爱国人士、边区政府工作人员,策动少数保安队和自卫军叛变。在环县,1939年初,惯匪赵老五在洪德区于渠乡强行编制保甲,统计户口,勾结耿子平、陈彦科等股匪,在虎洞区任意掳抢群众。1940年1月,又突袭环县城,策动耿湾、车道、洪德、虎洞、环县5个区17个乡自卫军叛变,摧毁环县区、乡政府共18处,摧毁学校4处,抢劫合作社5处,共计5000余元,抢去公粮100余石,杀死、拉走区、乡干部20余人,抢去枪支22支。在靖边县,土匪张廷芝强拉壮丁,出卖烟土,抢劫妇女和财物,并唆使安定、绥德、清涧、吴堡四县的自卫军叛变为匪。在距瓦窑堡市40里的龙居梁村一带,土匪采用封锁政策,不许人民往来行动,以致牲口不能出圈,农民不能上山……任意奸淫掳掠抢劫,无所不为。国民党顽固派还纵兵为匪,劫掠边区。1939年10月25日,国民党安定县县长田杰生与保安中队队长薛应九密谋让分队长樊维德率李彦奎、刘子祥、李应堂、贺得胜等人劫掠边区民合盐店1600块银元。1940年5月,国民党固原县县长叶超指示土匪张廷杰、高登率土匪百余名入边区环县先后抢劫5次,共抢驴13头,牛3头,并将毛井区三乡乡长姬满成双足砍断,财物抢劫一空。1941年2月,惯匪王俊青受国民党宁县宫合镇镇长王人正指派,潜入边区刺探军情被边区保安科捕获该匪因多次杀人抢劫,作恶多端,被依法处死。在边区最困难的1941年至1942年,土匪少则数人一股,多则上百人一股,残杀基层乡村干部,抢劫枪支、合作社、商店、粮店、税务所和村民的粮食、牲畜。

1942年到1949年为第四阶段。1942年后,边区经济社会进一步巩固,土匪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发生巨大变化,匪患大大减少。抗战胜利不久,国民党发动内战,边区匪患又有滋生,土匪活动时有发生。1948年1月,西北野战军发动春季攻势,粉碎了胡宗南的机动防御部署,一举扭转战局。1949年9月,西北各省相继解放。在中共中央、中央军委统一领导下,全国开始了大规模的剿匪斗争。在发动群众、军事打击和政治瓦解的方针指导下,西北军区共消灭士匪13万余人,彻底消除了为害多年的边区匪患。

三、边区政府的剿匪行动

匪患的存在,威胁乡村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行,基层政权不断遭到破坏,破坏了边区乡村的秩序,影响边区政权的稳固。边区土匪有两个主要来源:一是惯匪,即以抢劫为生的经济土匪,没有政治性,是所谓的社会土匪;二是受国民党顽固派支持的政治土匪,成分以豪绅、破落地主、乡间流氓、散兵游勇为主。由于土匪产生的原因十分复杂,有的为生活所迫,有的是血亲复仇,有的是打富济贫,还有的是政治投机。因此,对于匪患的治理要采取综合的方法。早在1925年,中共“四大”就提出了治匪的不同策略:其一,帮助农民反抗压迫的土匪,予以适当联络;其二,被地主利用压迫农民的土匪,我们只能用反对地主压迫之口号去对付他们,但不宜专门攻击土匪,使农民与土匪互相残杀、互相积怨,以中土豪奸计;其三,对于拥戴土豪专以鱼肉农民为业的土匪,自然只有训练农民自卫军以防御之。中共对土匪采取适当的联络政策,是因为土匪组织的基本群众多是破产农民、手工业者,他们在帝国主义、封建势力的残酷摧残下,因谋生无路而成为土匪。边区政府对土匪采取了打击、利用和改造多管齐下的策略。

一是军事打击和政治瓦解相结合,宽大与严惩相结合。为严厉打击土匪的嚣张气焰,边区采取主力部队、地方部队与自卫队紧密配合,分区驻剿与集中进击相结合,穷追猛打与堵截合击相结合的战法,迅速掀起了一场剿匪锄奸的群众运动。1935年11月,中共中央初到陕北便成立了三边(定边、安边、靖边)剿匪总指挥部,由谢唯俊担任三边特委书记兼剿匪总指挥。1937年9月,边区独立师和蒙汉骑兵团对志丹县内的王子元、李天才等股匪进行了围剿,击毙10余人,俘获百余人,其余溃散,逃离边区。接着,警1团、2团和5团以及两个骑兵营和蒙汉骑兵支队,共2000余人,在三边、安定地区先后3次围剿股匪张廷芝、范玉山、薛子茂,击毙百余人,缴获马匹100多头,枪60支。1938年2月,八路军留守兵团与地方武装紧密配合,对黄龙山股匪发动进攻,消灭100余人。在安定南区一带彻底剿灭了刘志清股匪。截至1938年底,边区军民共剿灭40多股大小土匪,毙伤匪800人左右,俘虏400人左右,缴获枪支1000多支。1939年冬,八路军留守部队和边区保安队重点打击环县的赵老五股匪。1940年3月,警备2团、独立5营在地方部队和政府的配合下一举攻破土匪老巢甜水堡,仅赵匪负伤逃脱对于罪大恶极的土匪头子进行公审,严加惩办,而被迫胁从的群众给予教育,宽大处理。在定边公审与枪决了惯匪艾中福、宋闰兰;在延川公审与枪决了土匪霍生福。对于胁从者,边区政府指出:“切实加强对土匪之瓦解工作。如经过其家庭宣传,土匪中之士兵回家,回家后发动群众欢迎慰劳,政府对之应予优待(如不咎既往,取得土地等)。”陇东镇原县土匪余长延、李占荣、马金山、马文标等被捕后,除匪首余长延因系兵痞惯匪处以死刑外,其余皆教育释放。

二是进行广泛的群众动员,形成剿匪的强大声势和社会氛围。1937年11月,《新中华报》发表了《消灭土匪巩固抗日后方》的社论,大张旗鼓地揭露汉奸、土匪罪行,提高群众的政治警觉性和认识奸匪的危害性。同时在广大边区还进行了三个动员:一是剿匪动员,宣传土匪的危害性,并指出土匪是日寇的别动队;二是地方武装动员,要求对土匪必须坚决进攻,穷追猛打,势必达到消灭目的;三是匪区人民动员,要求紧紧依靠地方自卫队肃清散匪。通过分地和房屋,使有铤而走险趋向的不安定分子安居乐业,不至于铤而走险,从而消除土匪的社会基础。在大力动员下,边区保安队、自卫队和少先队都积极加入到群众性的剿匪锄奸运动中。人人武装,就地设岗,严密警戒盘查,侦察匪情,清查户口,监视可疑分子,加强对土匪亲属、亲戚的教育,争取匪徒弃暗投明。每个乡设锄奸委员会,每个村建锄奸小组,全边区共有1000个以上锄奸委员会,9000多个锄奸小组,10万多锄奸成员。1937年至1938年,自卫军配合留守兵团和保安队剿匪作战数十次,消灭土匪40股,毙伤俘上千人。如陕北西部的兵匪张廷芝、李继俊,三边骑匪范玉山,陕北东部清涧股匪陈老大,关中股匪夏老么,陕北团匪赵老五等都被歼灭。

三是颁布一系列剿匪法规和指示,加强法制威慑。针对土匪的猖狂作乱,1939年边区政府颁布《抗战时期惩治盗匪条例》,规定凡以抢劫为目的,聚众持械抢劫,暴力抢夺他人财物,掳人勒赎,贩运军火,窝藏分赃,伤毙人命,强奸纵火,破坏交通者,均为土匪,视情节轻重,处以徒刑或死刑。1941年5月13日又发布《关于锄奸政策的指示》,指出:1. 凡日寇、汉奸、敌探分子组织扰乱的土匪,应坚决消灭和镇压。这类土匪多属于日寇别动队,为日伪所收买和指使,为反共分子。如在崂山截击周恩来汽车的李清武股匪,在黄河边企图打通山西路线,迎接日寇的陈猴子股匪等,都属坚决剿灭之列。2. 顽固反共分子和国民党特务利用来破坏边区的土匪,应坚决打击和分化。如宁夏豫旺二区土匪周秉林、刘生德,率众50人,自称民团,常入边区抢劫捣乱;环县耿湾区六乡的股匪施彦芳、缪福禄、耿子平等,杀人放火,肆意破坏。3. 从友军哗变出来的土匪及因生活困难一度从良又重新抢劫的土匪,应重在感化教育,同时依其犯罪行为轻重而处理之。1942年11月30日,边区政府发布《陕甘宁边区关于执行剿匪任务的密令》,内容包括:1. 宣教居民:(1)自卫军在此时应配合,加强哨站检查堵缉;(2)宣传土匪家属亲属自首投诚;(3)严禁窝藏或勾结土匪;(4)发动民众随时把土匪的线索报告军队和政府;(5)帮助带路(6)给剿匪军队给养运输上以便利;(7)慰劳剿匪军队。2. 对已获土匪:(1)罪大恶极,符合剿匪训令应该枪杀的,开民众大会处决,并解释宽大政策的意义;(2)应安抚者好好安抚;(3)应处徒刑者处以徒刑。1942年12月和1943年2月,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司令部两次下达剿匪令,对剿匪的方针、计划和土匪处理办法作出了具体规定。

四是整顿地方武装保安队和自卫军,加强边区乡村社会控制。保安队由红军地方部队和游击队改编而成,约有5000人。为提高其战斗力,边区政府于1938年3月28日决定:1. 整理保安队,保证成分纯洁,将一切政治面目不清者洗刷出去;2. 加紧保安队的政治教育及军事训练;3. 重新审干、配干和教育干部;4. 加强党对保安队的绝对领导,同时对乡村自卫军也加强整顿。自卫军是由苏区赤卫队发展而来,主要任务是负责保卫地方政府,清剿敌探土匪,警戒盘查,维持社会治安等。同时,自卫军对各级机关、团体、学校实行军事化的联保制,是组织、团结群众的中坚组织。1942年4月21日,边区政府、保安司令部发出《关于重新整理自卫军工作》的命令,为了做好自卫军的整理工作,边区还颁布了《陕甘宁边区抗日自卫军组织条例》指出:凡年龄在19岁以上50岁以下的边区公民,不分阶级、性别、籍贯、宗教、党派、职业、民族,一律参加自卫军。1943年11月,西北局发出了《关于整训自卫军的指示》,指示要求各地加强对自卫军的军事政治领导,建立健全自卫军的领导机关。县级政权设自卫军大队,县长兼大队长,县委书记兼政委;区设自卫军营,区长兼营长,书记兼政委,设专职副营长1人。各地自卫军一律改编为基干自卫军和普通自卫军,每区组织一个基干自卫军连,人数以120人至150人为限。基干自卫军经训练后,必须准备在必要时能够成为作战的现成的地方游击队。凡抗日公民在16岁以上45岁以下的男子一律参加普通自卫军,主要任务是担架运输和后方勤务。各地党委要提高认识,必须加强对自卫军政治的、组织的领导,必须把乡村党员力量适当配备到自卫军去起核心、团结、领导作用。自卫军的整顿,效果明显,仅1939年到1940年参与和独自破获的奸匪案就达1000余起。

五是联络会党,改造土匪。民国时期,会党与土匪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于1936年4月25日向国民党、青帮、红帮、哥老会、理门、会社等党派团体发出了《为创立全国各党各派的抗日人民阵线宣言》,指出为了抗日救国,共赴国难,所有中国人都要联合起来。这是共产党人在民族危亡时第一次向秘密社会发出的团结抗日的呼吁。7月15日,中共中央又发布了《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对哥老会宣言》,其中表示“你们主张打富济贫,我们主张打土豪分田地,你们轻财仗义,结纳天下英雄好汉,我们舍身救中国、救世界”,因此,“我们要在共同的抗日救国的要求下联合起来,结成亲密的、兄弟的团结,共抱义气,共赴国难”。宣言还欢迎各地、各山堂的哥老会山主大爷,四路好汉弟兄一同商讨救国大计。四路好汉自然包括绿林豪杰。这个宣言集中反映了中共对待会匪的政策和策略。7月16日,中共中央又向党内发出了《中央关于争取哥老会的指示》,强调“对哥老会中的‘混水’(即土匪流氓之流),我们应有正确的认识。我们应该反对过去统治阶级的传统观念,认为他们是‘社会蟊贼’‘人群的败类’‘人人得而诛之’”。文件指示各级党组织在争取土匪时,对改变他们的思想与习惯,要有足够的耐心;文件不但肯定了土匪组织的革命潜力,还告诫全党同志在具体工作中不能急于求成。全面抗战爆发后,中共对边区土匪加紧争取和改造,政策是:“争取团结抗战,交朋友,逐渐说服改造,帮助进步,保存枪支,准备在时局变化时作为开发游击战争的力量。”具体做法是:“先从上层入手,利用个人的各种社会关系去接近,交私朋友,结拜兄弟,并帮助他们解决困难问题,建立自己的威信,态度要诚恳爽直,义气豪侠,不要求过高,但仍须时常提高警惕性。”

最后,大力进行社会改造,消除土匪滋生的社会土壤。首先是改造二流子。二流子是陕北农村对不务正业、不事生产,以鸦片、盗窃、赌博、阴阳、巫神、土娼等为谋生手段的人的统称。二流子的存在对正常的社会秩序形成了极大干扰,也是对边区乡村社会生活和秩序规范的挑战。二流子在边区有相当的数量。据当时调查,1937年前延安市人口不到3000人,有二流子500人,占人口总数的16%;延安县人口约30000人,有二流子1692人,占总数的5.6%。陕甘宁边区140万人口中,二流子大约有78000人。1941年,边区在改造二流子的《五一施政纲领》中指出:“给社会游民分子以土地耕种、取得职业与参加教育的机会,纠正公务人员及各业人员中对游民分子加以歧视的不良习惯。”在二流子改造的过程中,各地严格执行边区政策,促使二流子的转变。到1943年初,旧有的30000多二流子绝大部分是自觉地变成了好的劳动者,边区只有二流子9554人,到1944年底又有5587名转变成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剩下的二流子经过1945年的改造,也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延安人民自卫军在进行训练(持枪)

其次是禁绝烟毒。清末民初,陕甘两地曾广种大烟,烟毒泛滥十分严重。据记载,陕西、甘肃两省的罂粟种植面积曾分别达到农田总面积的90%和75%。烟毒成为土匪的重要经济来源。为了查禁鸦片毒品犯罪活动,1942年1月,边区设立禁烟督察处,在重要城市设立禁烟督察分处,并通过《陕甘宁边区禁烟督察处组织规程》及《陕甘宁边查获鸦片毒品暂行办法》,严禁种植鸦片烟苗,严禁买卖、贩运、吸食或注射烟毒。发现偷种大烟者处1年以下徒刑或苦役,并课200元以下罚金。对那些不愿戒烟或戒后复吸的,处半年以下徒刑或苦役,并课百元以下罚金,然后仍要限期戒绝。雷厉风行的禁毒斗争,有效地遏制了陕甘宁边区的各种毒品犯罪活动,基本上消除了吸毒现象。不到半年,烟民的人口比例就已降低20%;不到两年,烟民就将近绝迹了。陕甘宁边区成功的禁烟禁毒运动,革除了社会恶习,挖掉了人民病弱的祸根,断绝了土匪的经济来源。

土匪的治理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要彻底剿灭匪患,必须伴随根本性的社会改革,从体制和制度上消除土匪滋生的社会环境。除以上措施外,边区政府还作了有益的探索,如减租减息,发展经济;有效安置灾民、难民,建立社会保障;进行民主选举,建立乡村自治;进行广泛的社会教育,净化社会风气;加强干部教育和廉政建设等等,这些措施都有效地整合了乡村社会,取得了良好的治匪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