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瑞金到延安
CONG RUIJIN DAO YAN'AN

西北保卫局瓦窑堡旧址

1931年六七月,中共苏区中央局成立政治保卫处,王稼祥任处长。9月,由邓发接任。

1931年11月7日,中华苏维埃第一届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在临时中央政府内设立了国家政治保卫局,局长邓发。长征后期,由王首道任局长。下设侦察部、执行部、红军工作部、白区工作部、政治保卫队,先后担任部长的有欧阳毅、张然和、李克农、钱壮飞、李一氓、汪金祥、谭政文等;先后担任政治保卫队队长、政委的有李玉堂、吴烈、海景洲、马竹林、卓雄等。

国家政治保卫局系统的工作人员,各级政治保卫大队的官兵以及所有勤杂人员,除便衣人员外,均穿红军服装,但佩戴的领章为绿色,随身携带由国家政治保卫局统一制发的红底黑色篆体“卫”的证章,便衣人员携带白布盖国局印信的证章。1933年7月23日,国家政治保卫局对国局所有人员所携带证章进行了更换,所有国局系统工作人员、勤杂人员及保卫队指战员等携带长2寸、宽8分的铁制证章,正面从左至右凿空“GPU”三个字母,背面衬以红布;便衣人员为银制五角星式,中刻“GPU”三个字母,背面有阿拉伯数字号码。

1934年10月,国家政治保卫局大部分工作人员编入军委第2纵队,随中央和红一方面军主力出发长征。

中央红军长征到陕北后,1935年11月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原国家政治保卫局改称西北政治保卫局,局长王首道,副局长杜理卿。1936年2月,王首道调往前线,由周兴任代局长,不久任局长。保卫局设侦察部(部长周兴,后韩宪琦),执行部(部长谭政文),红军工作部(部长陈复生),党总支书记李甫山、刘海滨;下辖5个省区保卫分局:陕北省保卫分局(局长刘子义)、陕甘省保卫分局(局长郑自兴)、陕甘宁省保卫分局(局长李握如)、关中特区保卫分局(局长牛汉三)、神府特区保卫分局(局长黄正明)。

周兴先后任过国家政治保卫局秘书长、侦察部部长、执行部部长;李克农先后任过国家政治保卫局执行部部长、红军工作部部长。

1937年2月,西北办事处改为特区政府。西北政治保卫局根据中央决定置于保安司令部之下,改称特区保安司令部保安处,周兴任处长,杜理卿任副处长,下设有秘书李启明,一科(情报科)科长布鲁,二科(侦察科)科长谢滋群,三科(刑事科)科长赵苍璧,四科(预审科),五科(机关保卫科)科长陈复生,六科(治安科)科长刘护平(兼延安市公安局局长),红军工作科副科长王太和,总务科科长惠锡礼,保卫营营长胡友才。

1936年9月陕甘宁边区政府成立后,改称陕甘宁边区政府保安处。1937年10月8日,陕甘宁边区政府发布第一号委任令,任命保安司令部副司令员周兴兼任边区保安处处长。从此,保安处不再从属于保安司令部,而成为边区政府的直辖部门。

陕甘宁边区政府保安处机关设有一部(曾称局、部、科)管保卫,二部管侦察,三部管地方(后为审讯),还有干部处、办公室等。早期一、二部合为一部,担任领导的是谢滋群、布鲁,保卫、侦察分开后,师哲、赵苍璧等担任一部领导,王凡、李启明等任二部领导,白栋才任三部领导,叶运高管审讯。

周兴办公室

周兴

保安处处长一直是周兴,副处长前期是杜理卿、谭政文,中期有刘海滨、刘秉温等,后期有赵苍璧、李启明、李甫山等。

为了加强地方保安工作,1941年底,在边区保安处之下又设立了四个保安分处:关中分处(处长汪锋,副处长于桑);陇东分处(处长赵苍璧);三边分处(处长赵文献,副处长邓国忠);绥德分处(处长刘子义,副处长布鲁)。

刘海滨

刘秉温

1931年7月,邓发奉命奔赴中央苏区,并成为中共苏区中央局委员,担任红军总司令部政治保卫处处长,负责红军的政治保卫工作。同年11月7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瑞金叶坪召开。19日,大会经过选举,邓发当选为临时中央政府执行委员,并被任命为第一任国家政治保卫局局长。政治保卫局的职责,是“在苏维埃境内依照《中华苏維埃共和国宪法》之规定,在临时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管辖之下,执行侦察、压制和消灭政治上经济上一切反革命的组织活动,侦探及盗匪等任务”。在保卫局成立之前,中共的情报保卫工作分为苏区、白区两大系统。白区的情报、保卫工作归特科主管,苏区的情报、保卫工作归“肃反”委员会主管。国家政治保卫局成立之后,统管各苏区、白区的情报保卫工作。土地革命时期,保卫局在中共中央领导下,为镇压敌对势力的反抗和破坏,维护秩序和稳定,捍卫红色政权和维护国家安全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国家政治保卫局下设侦察部、执行部、白区工作部等工作部门,侦察部部长为李克农,执行部部长为洪水(越南人),白区工作部部长为潘汉年,秘书长为欧阳毅。

当年只有25岁的邓发,运用多年的白区秘密工作经验,以多种有效的手段训练机要、警卫干部,制定和部署反特防奸等一项项保安措施。在邓发的努力下,苏区各省县和红军各军、师、团陆续建立起各级政治保卫机关。国家政治保卫局实际上就是新中国公安部的前身。2001年6月24日,在江西瑞金叶坪,公安部隆重举行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政治保卫局旧址揭幕仪式。时任公安部部长的贾春旺在讲话中指出:“国家政治保卫局是人民公安的雏形。从这个意义上讲,国家政治保卫局就是今天公安部的前身。”红军各部队和苏区各级保卫局的负责人,有许多成为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门的元老。由于邓发的努力,红军军纪严明,作风果敢,极大地提高了战斗力。

王首道

师哲

1934年1月,在党的六届五中全会上,那发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同年10月,邓发参加长征,历任中革军委第2野战纵队副司令员兼副政委,中央纵队第1梯队司令员兼政委,陕甘支队第3纵队政委等职。1935年1月,邓发参加了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遵义会议。会上,邓发拥护毛泽东的领导。会后,红军进行了整编。在长征途中,邓发既负责指挥部队行军打仗,又要严防敌人的破坏和袭击,连夫人陈慧清好几个月也难得见上他一面。长征结束后,邓发继续担任政治保卫局局长。当时,国际友人埃德加·斯诺就是由他从国民党统治区西安接到陕北苏区的。后来,斯诺在《西行漫记》中这样描述:“邓发!邓发!……哦,邓发是中国共产党秘密警察的头子,而且还有悬赏5万元要他的首级……他,这个鼎鼎大名的‘共匪’,就生活在敌营的中心,不把到处追缉他的特务放在眼里。”

王首道是湖南省浏阳县人,长征途中担任国家政治保卫局执行部长。1935年10月抵达陕北后,任西北政治保卫局局长。

1935年9月,陕北苏区发生了错误“肃反”,刘志丹、高岗、习仲勋、张秀山等一大批西北苏区领导干部被逮捕关押。10月,党中央抵达陕北后闻讯,很快组成了以董必武为书记的五人党务委员会,负责审查处理“肃反”问题。国家政治保卫局执行部部长王首道带领刘向三、韩宪琪、朱仕华(朱明)、江学斌等保卫局干部参加了纠正错误“肃反”的工作。刘志丹等人很快被释放,并恢复工作。对在错误“肃反”中犯有严重错误的戴季英等人,给予了纪律处分。

当时,刘志丹等60余人关押于陕甘边保卫局(原汇川通商号,今子长县副食公司院)。保卫人员给他们戴以重镣,用灌辣椒水、坐老虎凳等非法手段昼夜审讯,索取口供。

1935年10月,党中央抵达陕北后,11月5日上午,王首道等人由15军团派出的人带路,火速赶路,一路飞奔,赶到了瓦窑堡。

李启明

李启明宿舍

李启明办公室

瓦窑堡里里外外三道城墙,是一个将近2000户人家的大镇子,大门有红军战士持枪站岗。带路的人先到城门口办理交涉,一行人顺利进到镇子里。

王首道和刘向三带领朱仕华(邓发的警卫员)等三人跟随红15军团带路的干部来到陕甘晋省委保卫局驻地,见到局长戴季英后立即宣布中央命令,出示中央来信。为了顺利地从原局长戴季英手中接管保卫局工作,王首道立即召开保卫局干部紧急会议,传达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精神和毛泽东的指示,顺利接管了陕甘晋省委保卫局和关押“肃反”人员的监狱。

王首道是中共中央派来的代表,带着一个中央工作组和一个骑兵连,由前方的郭洪涛、聂洪钧派干部带路,向他们传达的是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意见,因此戴季英、朱仰新他们不得不服从命令。

王首道向戴季英等提出:

一、“肃反”工作今日起全面交接;

二、除工作组的人员外,其他任何人不准再插手这里的工作;

三、请原来主管这方面工作的领导和业务人员给予大力支持。

随后,刘向三安排来的骑兵连接管了监狱的所有看管工作。

后方军事委员会主席兼陕甘晋省委保卫局局长戴季英搬出了证明刘志丹是“右派”“反革命”的许多案卷。王首道认真审阅了这些案卷,并深入干部、群众中进行周密地调查研究。大量事实证明,刘志丹从1925年参加中国共产党后,对革命忠心耿耿,出生入死,英勇奋斗。在渭华起义中,在创建陕甘边苏区和红军的斗争中,屡建功勋,是久经考验的共产党员和红军的优秀领导干部,而不是什么“右派”“反革命”。戴季英等强加在刘志丹等人身上的“罪状”一条也不成立,强加在其他被捕同志身上的“罪状”,也完全是一些污蔑的不实之词。

当事人习仲勋后来回忆称:“要是毛主席晚来4天,我就会被活埋了。”

11月7日,张闻天、秦邦宪、刘少奇、王稼祥和李维汉、董必武等率领中央机关进驻瓦窑堡,当天下午首批释放刘志丹、习仲勋、杨森、杨琪、张秀山、刘景范、任浪花、孔令甫、高景纯、赵后明、胡彦英、黄罗斌、郭宝珊、高朗亭、高岗、朱奎、王居德、王家娃(刘志丹通讯员)等18人。

11月10日,西北办事处成立。张闻天代表中央任命董必武、李维汉、王首道、张云逸和郭洪涛为审理“肃反”案件的“五人小组”。随后“五人小组”名单改为董必武、李维汉、博古(秦邦宪)、王首道、刘向三。这中间有两人发生变动,其原因是必须考虑受害方的意见:郭洪涛本人是这次“肃反”的主持人之一;张云逸是大别山根据地出来的,既然事件涉及红25军与红26军、红27军的关系,自然还是另换人员更好。中央常委博古出现在“五人小组”中,表明了党中央的重视,而刘向三则是第一手调查、取证、核实的重要人物。

案件审查结果宣布:这起涉及刘志丹、高岗、习仲勋、张秀山等陕北红军及陕北苏区领导人的“肃反”案是一起冤假错案,是“左”倾机会主义错误的产物。刘志丹、高岗、习仲勋、张秀山等无罪释放,重新安排工作。犯严重错误的戴季英、聂洪钧分别处以最后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朱理治、郭洪涛各作了深刻检查。

李维汉、王首道、刘向三、贾拓夫等人进监狱查看,看到狱中的情形,心里都很难过。李维汉立即命令:“打扫卫生,给每人发一床被褥,不准虐待他们!”监狱情况立即得到改善。

在关押刘志丹、习仲勋的当铺里,贾拓夫第一个进去,刘志丹认出了贾拓夫。刘志丹激动地说:“老贾,是你呀!”贾拓夫和刘志丹紧紧抱在一起,泪如泉涌。贾拓夫说:“是我,是我,我把党中央给你带回来了。”习仲勋激动得说不出话,呆呆地看着他俩。刘志丹问:“党中央知道我们的情况吗?”贾拓夫说:“知道,知道,陕北的天就要亮了!”接着,王首道、李维汉、刘向三都进来了。王首道说:“志丹、仲勋同志,你们受苦了。”刘志得说:“你们再迟来一步,我们都要被活埋了,后院里埋人的坑都挖好了。”王首道说:“党中央叫我们几个调查了解情况,你们暂时委屈几天,问题马上就会解决的。”

1937年夏,西北政治保卫局局长周兴(右)与副局长杜理卿在延安合影

王首道走后,看管人员把刘志丹、习仲勋等人的手铐、脚镣、绳子全部取掉了,并且抱来被褥。

12月13日,直罗镇战役后,毛泽东、周恩来等中央领导从前线出发转道安塞,秘密抵达瓦窑堡。毛泽东、周恩来抵达瓦窑堡后,听取了王首道处理“肃反”事件的汇报,严肃指出:“逮捕刘志丹等同志是完全错误的,是‘疯狂病’应立即予以释放。”案件审查结果宣布后,12月中旬,被关押人员全部被释放。

周兴,1905年农历九月生,江西永丰人。原名刘维新。少年时学徒当店员,1925年参加革命,同年夏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不久担任中共永安地委秘密交通小组组长。1926年初,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27年夏,入南昌朱德军官教育团学习,后因病到永丰会馆同乡会任中共支部委员。

周兴办公室

1927年夏,周兴入南昌朱德军官教导团学习,随教导团参加了南昌起义。随后被派回家多永丰县组织农民游击队。1929年后,历任中共党支部书记,区委秘书长,水东中心县委委员,赣西南中路总指挥部秘书长等职。1931年4月调任江西省苏维埃政府政治保卫局秘书长,后改任保卫局执行部部长。因对“左”倾“肃反”扩大化产生怀疑,受过处分。1933年夏,仍调任省保卫局执行部部长。参加了巩固发展赣南革命根据地和历次反“围剿”斗争。

1934年10月,参加中央红军二万五千里长征。周兴调任国家政治保卫局巡视员,不久改任军委干部团特派员。1935年秋,担任红一军团政治保卫局副局长。

红军长征到陕北后,周兴担任西北政治保卫局侦察部部长。1936年2月,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政治保卫局代理局长,不久任局长。1937年10月至1949年3月,任陕甘宁边区政府保安处处长。参加了巩固扩大陕甘宁革命根据地的斗争。抗日战争时期,周兴长期担任陕甘宁边区政府保安处处长兼陕甘宁保安司令部副司令员,参与领导加强陕甘宁边区的公安工作建设,很好地完成了中共中央和边区政府机关的安全保卫任务,是陕甘宁边区公安保卫工作的主要领导人。

1935年12月,西北政治保卫局在瓦窑堡举办首期保卫干部培训班。延川县保卫局秘书赵苍璧参加培训,表现优秀,结业后留西北保卫局,任巡视员。

1942年,周兴全家合影

赵苍璧,陕西省清涧县人。1934年,赵苍璧在清涧县东阳区参加农会,193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赵苍璧曾任清涧县东阳区苏维埃政府主席,陕甘宁边区保安处巡视团主任,三边专区保安司令部副司令员,陇东专区保安处处长,陕甘宁边区保安处副处长,北平市公安局处长,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任公安部部长。

西北政治保卫局成立初期,建立、健全各级苏维埃政权和红军部队、游击队中的政治保卫局组织,建立工作制度,培训干部是赵苍璧的主要工作。陆续建立了陕北省政治保卫分局、陕甘省政治保卫分局(后改称陕甘宁省政治保卫分局)、陕甘省警卫部、关中特区保卫局(警卫部)、神府特区“肃反”委员会(神府特区政治保卫局),在苏区各县建立了县政治保卫分局或“肃反”委员会。

1937年1月,西北保卫局随中央机关由保安进驻延安。

西安事变和平解决后,国共两党经多次商谈,达成停止内战、合作抗日的共识。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于1937年9月更名为陕甘宁边区政府。同年10月,西北政治保卫局与边区保安司令部合并,改称陕甘宁边区政府保安司令部保安处。12月,又改称陕甘宁边区政府保安处,一直到1949年3月,一直沿用这一名称。1939年4月4日公布的《陕甘宁边区政府组织条例》规定,保安处的职责是:“(一)关于汉奸、敌探之侦查、捕缉、处置事项;(二)关于人民锄奸组织之指导事项。”

杜理卿,又名许建国,曾任红八军团保卫局长。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任红一军团保卫局局长。西安事变后随周恩来到西安,负责中共代表团的保卫工作。1937年5月任西北保卫局副局长,同年10月任陕甘宁边区政府保安处副处长。1938年任中央保卫委员会委员、保卫部部长。

边区政府保安处处长一直由周兴担任,副处长长先后为杜理卿、谭政文、刘海滨、刘秉温、赵苍璧、李启明。前四位都是长征干部,后三位是陕北地方干部。

西安事变后,经陕西省政府秘书长杜斌丞推荐,陕西省政府主席杨虎城任命马豫章为肤施县县长。马豫章,陕北米脂县人,是1928年入党的中共党员。1936年12月下旬,就任肤施县县长后,马豫章很快与中共陕北省委书记郭洪涛、西北保卫局局长周兴接上了组织关系。为配合中央进驻延安,他以“本县财政危机,军饷无着落”为由,解散了县民团,收缴了民团枪支,并出布告稳定局势,为中央机关进驻延安创造了条件。此后,他以国民党县长的公开合法身份,为我党做了大量工作。马豫章还是西北保卫局的秘密情报员,提供国民党肤施县党部破坏边区的情报。毛泽东称他是“白皮裹红瓤”。蒋鼎文主政陕西后,于1938年3月撤销马豫章的县长职务。此后马豫章曾任陕甘宁边区抗敌后援会副主任、八路军留守兵团司令部秘书长、绥德分区副专员兼绥德县县长、延属分区副专员、延安市市长等重要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