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因素

民族因素

民族性或叫多民族是西部的基本特征,也是西部的主要优势。同时应看到由于历史和现实因素的影响,东西部存在差距也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在西部大开发中其民族因素的差距将逐渐缩小,而多民族的优势又将得以充分体现和发挥,民族因素必将成为西部腾飞的一个支点。

西部是我国少数民族的主要聚居地区,大部分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西部地区的少数民族占全国少数民族的70% 以上,西部少数民族的种类占全国少数民族的80%以上,55 个少数民族中有46个主要居住在西部。新疆维吾尔族占全国维吾尔族总人口的99.8%;西藏藏族人口占西藏人口的90.48%,占全国藏族的45.69%; 宁夏少数民族占宁夏总人口的35.42%;青海少数民族占青海总人口的46.98%;四川、云南、贵州、甘肃分别有少数民族52个、51个、48个、45个。西部各族人民是西部开发的主力军和生力军。因此,对少数民族特别是边远的散居的少数民族不应该有所歧视和有所疏远。中央领导同志讲,没有民族地区的稳定就没有全国的稳定,没有民族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没有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就没有全国的现代化。民族、宗教无小事,应该不分大小贫富,尽最大能力给予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特殊待遇,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邓小平说:“我们对少数民族地区确定了一个原则,就是在汉族地区实行的各方面的政策,包括经济政策,不能照搬到少数民族地区去。”《民族区域自治法》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西部大开发提出以后,国家重新修订了《民族区域自治法》,制定了更多优先优惠政策,真正体现了我们的民族政策是正确的、各民族是平等的。真正的民族平等。制定政策之余我们各个地方还要详细研究政策,用足用活用好国家给予的政策,只要维护民族团结,就不怕出现什么偏差。这里就民族自治地区而言,非自治地区也占很大比重,不能忽视。

就宁夏而言,必须打好“伊斯兰”“穆斯林”这张牌,虽然已经得到重视,但力度还不够大。必须发挥穆斯林群众善于经商的优势扩大对外合作交流,吸引富裕的伊斯兰国家和地区来宁夏投资,必须挖掘和弘扬伊斯兰文化,必须开发穆斯林产品。

民族的才是世界的,这是西部开发和科学发展的王牌,也是中国的王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