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之二

以人为本之二

我们已经听过太多习惯性口号或者做一做期待的白日梦,结果往往掉进无底深渊,不仅遥遥无期,甚至带给人太多的失望和愤慨。“以人为本”也有类似的命运,不过最近看到的两个例子让我由衷的感慨和感动。一个例子是国家废止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同时通过《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南方周末》报道的标题是《从未有哪部法规让人如此百感交集》。新办法由原来的抓、拿、打、关、送到“八个不准”,强制收容转变为自愿救济。新办法不仅体现了政府理念的变化,政府既要守法又要尊重民意,从权力政府向责任政府转变,从管制政府向服务政府转变,也体现了以人为中心,以人为本,把人从管理的对象转变为服务的对象,保障公民的权利。一个曾经望而生畏的地方突然间可能变成为流浪乞讨人最愿意投靠的温暖之地,我想这就是一种政治文明的表现。

另一个例子是龙应台文化权实践。龙应台引用韩愈的话对施政权力的人和知识分子的责任作了认真的反思:“君子居其位,则思死其官;未得位,则思修其辞以明其道。”龙应台不仅在她的文章里极力倡导文化权的平等并摇旗呐喊,而且在她担任台北市文化局局长三年期间身体力行具有社会参与与共识的文化政策。“如果文化预算没有合理地照顾到全面的纳税人的真实需要,这就是一个有问题的文化政策。”“而文化政策做错了,是一个城市的内伤。”文化权是平等的吗?什么人才具有文化权?“文化权是平等的,每一个纳税者都可以要求。连因案坐监的犯人都应该有文化权。”龙应台考虑到所有的人,各个阶层的人。她举了一个例子,如果说,中产阶级有剧院、音乐厅、游泳池可去,那么15岁以下的人能得到什么?65岁以上的可以去哪里?坐轮椅的残障者、拄着拐杖的盲人,得到什么?居住本城的外国人得到什么?外籍劳工、本籍苦力又得到什么?失业的工人得到什么?龙应台打出一个口号“文化就在巷子里”,一年52个周末,各种形式的表演——传统的、现代的都有,还有展览、诗歌朗诵、文史哲的演讲,在各个生活角落里发生;图书馆、地铁、广场、公园、庙埕、古迹,无处不可演出,无处不是文化。

人民有了平等权,人民有了选择权,这也是以人为本。有了这样的理念和指导思想,加上有以人为本的政策和官员,怎能不让人百感交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