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10月14日)

豫海县回民自治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关于召开代表大会给党、政、军、群的通电

(1936年10月14日)

毛主席并转红色中华社、共产党中央、苏维埃中央、全国总工会及各省、各县、各团,土耳其代表转往各地回民教主民(名)流,以总政委钧命、朱总司令、彭司令员并转红第一、二、四方面军、回民独立师、独立团、回民游击队指战员,全体亲爱的同志们:

中国回民从来没有自己的政权,受尽了一切压迫剥削与屠杀的痛苦,在国民党的大汉族主义与回奸马鸿逵等的统治之下,我们西北回民所受的一切痛苦要百倍甚于往昔,今年红军援助之下,使我豫海回民向来所受之痛苦得以一旦解除下,真正实行了回民的自由,回民自己一切苛捐什税、抽丁派款等苛款完全废除,不论男女老幼,无不欢欣鼓舞,相庆更生。这一铁的事实更足以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苏维埃主张之民族自决,才是全国各少数民族之唯一救星。现在各处最热烈的进行回民自治群众运动的动员,并决定本月廿日召集各地回民代表、回民教主名人,举行豫海回民自治代表大会,准备讨论西北形势与回民的出路,改造回民生活问题、回民武装问题,扩大全国回民自治与抗日救国各问题,正式成立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今后,坚决在共产党领导之下,以采〔争〕取豫海回民,与整个中国回民之永远的解放。目前,正当日本帝国主义积极进攻西北,我们要努力号召西北回民,一致拥护共产党的抗日救国,拥护联合全国同胞间展开民族革命战争,保卫西北,驱逐日本强盗出中国,我大中华民族的自由解放奋斗到底。务请来电指示,并派代表前来指导一切为盼。豫海县回民自治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启。

一九三六年十月十四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馆藏档案刊印)

二方面军要求在进到静隆以北地区休整

给党中央和军委请示报告

(1936年10月15日)

二方面军来电

党中央、军委,朱、张两纵〔总〕:

甲、十月作战纲领及朱、张、徐、陈十一日十六时电均收。我拟在通渭北部稍为休息后,即向单家集、硝河[城]前进。

乙、二方面军经十一个月长征作战,成份换新,在成、徽亦未休整。我们要求进到静隆以北地区后,集结休补训练廿天,不分勤务,以便尔后担任新的任务。

贺、任、关、刘

十四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馆藏档案刊印)

毛泽东、周恩来关于目前我军应坚持休整与迟滞

敌人前进的方针对贺龙等十四日来电的批复

(1936年10月16日)

任、贺、关、刘:

甲、十四日电悉。二方面军进至常家集、硝河城线后,即可开始休息、整理,该地区比较丰富。待一方面军执行新任务时,接替对南防御任务,亦当有休息机会。

乙、我三个方面军目前应以休息、整理,蓄积锐气,准备执行新的战略任务为基本方针,对敌采迟滞其前进方针。判断在敌情、地形等条件下可能达此目的。即使船渡不成,我亦应坚持此方针,方于尔后行动有更大利益。并致朱、张。

毛、周

十六日二十二时

(根据中央档案馆馆藏档案刊印)

毛泽东、杨尚昆关于征求对回民问题决定的

意见给朱德、张国焘、徐向前、陈昌浩、贺龙等的电

(1936年10月17日)

朱、张、徐、陈、李、贺、任、关:

将对回民问题的决定摘要电达,对此有何意见请告。

一、回民不仅风俗宗教等与汉族不同,且是汉族军阀官僚与回奸王马压迫剥削之下的一个民族,红军与这个民族的接近尚在开始。因此,必须坚持回民事情由回民自己办理,回民族自决原则的倾向,保护阿訇与清真寺,严格实行三大禁条、八项注意,请向一军团同志以求与回民接近起来,团结回民全民进行反对日本、反对汉官军阀、反对王马尤其是马鸿逵、马鸿宾,反对抽丁拉伕、苛捐什税的斗争。

二、回民中反对回民地主高利贷者斗争应予以积极的领导,但须遵守他的三四五项的规定,不应侵犯阿訇利益与过早发动回民分裂。

三、红军在回民中只没收反动军阀官僚、抽丁抽税及广大回民群众所痛恨的人的财物,且应真正由回民自己动手没收之,反动财物、牲畜一律应尽量发给贫苦回民。

四、对于回民中地主、高利贷者暂时不没收而采取许多过渡办法,如减税、规定租额□□等,以改善回民生活。

五、红军不打回民土豪,在给养万分需要时□□□□举行募捐,但募捐工作须十分谨慎,切勿派到□□□普通回民身上。

六、应联合阿訇与回民中知识分子,经过他们去接近回民,在回民中广泛组织回民解放大会,使它成为一极广大的群众组织,吸收其中良好分子加入共产党,同时准备将来组织回民革命党的条件。

七、在完全为回人的乡或区内组织回民自治政府。凡愿意谋民族解放的人,阿訇也在内,均可加入。在回汉杂居的区域中,这种回民自治政府仍加入苏维埃。在此种苏维埃组织中,须成立经过选举领导回民委员会,并与回民有关之一切决定,必须取得该委员的同意才好进行。

八、回民武装为回民抗日军及抗日游击队,回民队伍中应有党的组织,并注意培养回民干部。

毛、杨

(根据中共中央统战部编《民族问题文献汇编》刊印)

洛甫关于给固北、豫海两县配备干部

等问题给罗迈的指示

(1936年10月20日)

罗迈同志:

固北与豫海两县已成立,固北五个区、豫海七个区省委已派了六个不强的干部去,请你们派干部去的领导,在他们出发前需详细解释培养地方干部、与地方干部建立正确关系的必要问题,并告富春。

洛甫

请罗迈派干部赴固、豫二县工作

(根据中央档案馆馆藏档案刊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