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6月27日)

李富春关于成立盐池县委等情的报告

(1936年6月27日)

彭并告毛、周、中央:

一、定边县委较强,早已去定边县。

二、盐池干部前日已动身赴盐池,可成立盐池县委,并且高岗已去,省委及赤安派得力同志去主持盐池工作。

三、省委除我在此外,实无其它人可在〔再〕派去,如刘晓同志布置好了,两县可直接接受省委指导无问题,而定边全部及省委亦早讨论与接收。

四、已电中央要得力干部,尚未见复。

富春

廿七日廿时

(根据中央档案馆馆藏档案刊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