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避免的离异

不可避免的离异

战争改变了人。几乎所有的战地记者都遭受到战争经历的痛苦,埃德加越来越变得象他的那些大名鼎鼎的记者朋友了,而绝大多数这样的朋友,都离了婚,换上了年轻的妻子。

据海伦讲,埃德加想吃老本,想歇一歇,想翻开新的一页,而海伦本人却依然被那些一直想写而无法完成的写作而困扰。海伦也想,是改弦更张的时候了。否则,就会再次陷入种种老问题之中而不能自拔。最后,他们俩人都同意离婚,尽管海伦清楚地意识到,作为婚姻的榜样,他们有过多么好的口碑!

斯诺夫妇对人对事,几乎有着完全一致的观点,以一个“二人工作队”的形式,共同工作。然而,他们俩人的性格各异。埃德加生性粗心大意,懒散随和,心不在焉,还常常迟到;而海伦总是衣着得体,引人注目,十分敏感,注意仪表仪容,细心,考虑周到,认真负责。

海伦尤其不喜饮酒———她本人从不饮酒。她也不喜欢别人一支接一支地吸烟,埃德加尽管因吸烟严重影响了健康,但他直到离婚都没有改掉这一习惯。

在整个婚姻生活期间,海伦原谅或试图原谅丈夫各种各样的小缺点,因为她从婚后头一年就认定,埃德加不是有意与她为难,只是粗心大意,忙于大事,不拘小节而已。

1945年以前,埃德加从来没有向海伦谈及分居的事。那一年,他们在纽约过冬。在埃德加再次出国前去国家城市银行作安排时,他才向海伦提出分居的事。然而,这次出国时间不长,他回来前就改变了要分居的想法。他1946年出访归来,把箱子放在他们麦迪逊住宅的后门口,想呆在家里,并且说:“这里是我能够很好工作的惟一地方”。他实际上经常这么说。正是在他的麦迪逊住宅,埃德加在几次旅行的间隙里写成了《人民在我们一边》、《斯大林需要和平》、《苏维埃政权的格局》等四本书。埃德加1947年2月离开麦迪逊后,就再也没有回这儿居住了。

1947年对美国来说,是严峻的一年。各种委员会分裂,杜鲁门主义开始施行。中国重开内战,战时联盟到处解体。1948年1月30日,甘地遇刺时,埃德加正在印度。就在甘地遇刺身亡的前几个小时,他还同埃德加•斯诺交谈,其间还向埃德加问起海伦的情况来。使斯诺吃惊的是,甘地“关心”他自己的夫人。事实上,尼赫鲁和甘地从理论到实践,对婚姻是很感兴趣的。斯诺婚姻是他们感兴趣的、为数不多的题目之一。

到了1949年,他们俩都同意离婚,尽管他们对于赡养费有着完全相反的观点。埃德加可能在一两位反对婚姻,反对赡养费的朋友的支持下,对海伦提出每月200元赡养费的要求深为恼火,也感到震惊。埃德加陈述道,海伦作为一个模范妻子,永远不应当提出赡养费之类的庸俗要求,对此,他是坚决反对的。可是,不同意给赡养费,海伦就不离婚,因为她需要这笔钱维持生活,写她的书,因为自1933年以后,她在北平不断参与了各种各样的“做好事”活动,一直无法去写作。最后,法官把赡养费定为187.50元,这个数字对当时的埃德加来说,是太多了。埃德加决定把房子给海伦,让她居住,但是向海伦声明:“如果你想有个男的扶养你,你为什么不改嫁找个富翁,改变一下生活方式呢?”

海伦对优良的传统,是有足够认识的。离婚,并不能给西方真正的“核心婚姻”的观念增添丝毫的光彩。然而,海伦坚信离婚的必要性。她认为,对具有特殊才能或特殊问题的人们,离婚则显得尤其必要,例如,作家、艺术家、音乐家、以及公众领袖。这些人,会非常容易地被已经出现麻烦的婚姻所毁掉,因为这种婚姻是他们事业发展的绊脚石。海伦说:“婚姻是一种社会契约,必须由法律来调节,一旦离婚,应当向妻子提供社会保护,当然也应当向孩子提供社会保护,除非离婚是妻子提出来的。在后一种情况下,妻子不应该要赡养费,以她已经习惯了的方式继续生活。妻子和丈夫的孩子,也必须依法抚养到21岁或更长一些。妻子如果没有改嫁,丈夫对妻子和子女,终生都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