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的讲话中强调,要"严明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是当前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首要任务。
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只有政治纪律严明,才能使党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党的事业蓬勃发展。如果政治纪律松弛,党的组织、宣传、群众、财经、廉政、外事、保密等纪律就会失去政治基础,长此以往,我们党就可能成为一盘散沙,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难以顺利执行,党的执政地位、领导地位就难以得到巩固,党所确定的奋斗目标也就难以实现。
目前,我们党的绝大多数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按照中央的要求,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总的情况是好的。同时也必须看到,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有些党员、干部包括有的领导干部的政治纪律意识有所放松,有的无视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领导班子内部专横霸道,搞"一言堂";有的对中央有关规定和指示置若罔闻,我行我素;有的忘记了自己是一名在党旗下宣过誓的共产党员,口无遮拦当大嘴巴,公然歪曲党的历史、否定党的政治原则、诋毁党的领袖和党的优良传统,甚至利用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散布违反马克思主义的错误观点;等等。这些违反政治纪律的言论和行为,尽管发生在少数党员、干部身上,但在党内和社会上的影响是恶劣的,给党的事业造成的损害是严重的,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予以纠正和解决。
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最根本的是要遵守和维护党章。党章是党的总党的纪律章程、总规矩,是党内法规制度和各项纪律的总源头,是最大的政治纪律。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忠诚于党,面对党章表明自己的态度和立场,自觉用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来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核心要求是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正确处理保证中央政令畅通与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任何具有地方特色的工作部署,都必须以贯彻中央精神为前提。尤其是在指导思想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关系全局的重大原则问题上,必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重大问题必须请示报告,重要情况必须及时反映。
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必须从严执纪。党的各级组织特别是纪律检查机关要自觉担负起维护和执行政治纪律的责任,全面了解把握本地区本部门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情况,发现触犯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和纠正,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坚决制止,严重的要受到纪律追究。那些不承认党章、不遵守政治纪律、连党的最基本的政治原则都反对的人,就没有资格继续留在党内。
(一)党的政治纪律的重要性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取得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是与党始终强调并致力于党的政治纪律建设分不开的。党的政治纪律是建立在广大党员共同理想信念基础之上的高度自觉的纪律,有了这种纪律,全党同志就能够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的周围,万众一心,英勇奋斗,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自觉地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地做符合党和人民利益的事,反对和抵制有损于党和人民利益的事。党的政治纪律又是建立在广大党员高度自觉基础之上的十分严格的纪律,有了这种纪律,我们的党才能具有钢铁般的意志,形成克敌制胜、无坚不摧的战斗力量,完成自己肩负的伟大而艰巨的历史使命。
党的光辉思想与优良传统(下卷)因此,党的政治纪律关系到党的事业的成败。
.政治纪律是一个政党实现其目标的最重要的保证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纪律就是维护党的政治方向和政治原则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在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的行为规范。它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如果政治纪律松弛,党的组织、宣传、群众、财经、外事、保密等工作纪律就会失去政治基础,也很难遵守好。一个党员如果政治立场不坚定,政治责任感不强,在大是大非面前就容易明哲保身,颠倒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就很难经得住各种浊风毒雾侵蚀,也就不能够自觉遵守党的其他工作纪律。这从近几年查处的一些案件中看得特别清楚。许多腐败案件从表面上看大多是发生在经济领域,但其根子还是党员干部自身在思想政治上出了问题,理想信念动摇,对党和国家的前途丧失信心,才开始想退路、留后路,最终走上邪路的。应当讲,这些问题的存在,与一些党组织治党不严,政治纪律松弛也有直接关系。如果不加强政治纪律,不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作风建设,中国共产党就很难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也就谈不上完成自己的执政目标。
.政治纪律是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内在要求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组织纪律,它的核心内容实质上也是党的政治纪律。党章规定的民主集中制基本原则的第一条是:"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在这"四个服从"中,最重要的是全党服从中央。改革体制、建立制度、制定政策、决定重大事项,既要发扬民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又要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集中统一,维护中央权威。如果遇到重大问题和重要政治动向,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按照政治原则和组织原则,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
党的纪律.政治纪律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保障在充满挑战和希望的新世纪,在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的国内任务面前,中国共产党要迎接各种挑战,经受住严峻考验,领导全国人民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就必须有严明的政治纪律做保证。改革开放30多年的实践表明,凡是党的政治纪律执行好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就坚强有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能全面地贯彻落实,那里的各项工作就开展得扎实有力,那里的人民群众就对党表示满意;凡是党的政治纪律执行不好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就软弱涣散,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就容易滋生蔓延,那个地方的各项事业就不能健康发展,人民群众就怨声连连,最终必然影响和损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因此,改革越深入,经济越发展,就越要严格党的政治纪律。
实践表明,党员对党的政治纪律认识得越深刻,政治、组织观念越强,执行就能越自觉、越坚定,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就能越全面、越正确,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能发挥得越充分。
.政治纪律是党的团结统一的坚强保证只有严格执行和维护好党的政治纪律,才能保证党的团结统一。
要保证党的预期目标的实现,保证党的各项事业更加蓬勃地向前发展,特别需要广大党员严格执行和维护好党的政治纪律,在全党努力形成讲大局、讲团结、讲稳定的良好政治局面。中国共产党是按照自己的政治纲领和政治路线,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目标而组织建立起来的政党,因此,它有着铁一般的纪律。纪律严明,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一个显著标志。从党的性质来看,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始终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根本宗旨体现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也就是说要为人民群众谋利益。这就表明了中国共产党是先进的政治组织,强调政治纪律是实现政治纲领和政治原则根本要求。只有政治纪律严明,才能维护党的党的光辉思想与优良传统(下卷)团结和统一,形成强大的战斗力,保证全党形成一个整体,步调一致向前迈进;才能维护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和社会的稳定,顺利地推动党和人民的事业蓬勃发展,永葆生机。
此外,从政治纪律与其他纪律的关系来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这是因为政治纪律最基本的内容就是要求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遵守党章,按照党章的各项规定办事,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在党的各项纪律中,政治纪律起决定性作用。一个不能够遵守政治纪律的党员,是不可能遵守好党的其他纪律的。
从党的历史进程来看,政治纪律是否严明,直接关系到党的团结和前途命运。在中国共产党发展壮大的进程中,事实雄辩地证明,党的发展和壮大,是一刻也不能离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
中国共产党发展壮大的历史证明,无论是在极端艰难困苦的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党执政后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都不能丝毫放松党的政治纪律。党的事业越发展壮大,党面临的任务越艰巨复杂,越要加强党的政治纪律,越要同破坏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既然政治纪律是党的纪律中最重要的纪律,那么,每个党员都必须严格遵守,不可有丝毫放松,更不可有丝毫变通。
(二)党的政治纪律的主要内容.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思想路线党章规定,全党应当"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党员应当"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党的基层组织要"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准则》规定:"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是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中最党的纪律根本的一条。
.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党章规定:"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准则》规定:"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之一。从中央到基层的各级党的委员会,都要按照这一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它要求各级党委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经由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最后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表决决定,而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实行集体领导,有助于发挥集体智慧和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有助于提高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
.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守党的纪律党章规定,"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是党员应当履行的义务;"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是党的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准则》规定:
每个党员要把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作为自己言论和行为的准则。"党的集中统一,是巩固党作为一个坚强整体的保证,是党的战斗力、生命力之所在。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马克思主义政党如果没有铁的纪律,就会变成一盘散沙。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根本的组织原则、组织制度和政治纪律,它高度概括了党内民主和党内集中的内容以及两者间的辩证关系,正确地体现了党员和党组织、少数和多数、下级和上级、全党和中央的关系,深刻反映了党内生活的根本规律,为健全党内生活、处理党内关系、规范党的一切活动、统一全党的意志和行动,提供了科学完备的行为准则。严守党的纪律,最根本的就是坚持民主集中制。
.坚持党性,根绝派性党章规定,"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党的光辉思想与优良传统(下卷)的两面派行为一切阴谋诡计"是党员应当履行的义务。《准则》规定:
党是无产阶级的先进分子所组成的统一的战斗的集体,必须坚持党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原则基础上的团结,反对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任何形式的派性和派别活动。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是分裂党和颠覆党的犯罪行为。共产党员绝对不允许参加反对党的秘密组织和秘密活动。
.要讲真话,言行一致党章规定,"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之一。《准则》指出:"要讲真话,言行一致","忠于党和人民的事业,说老实话,做老实事,当老实人,光明磊落,表里如一,是共产党人应有的品质。"讲真话,不仅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共产党人应当具备的政治品格。党员在党内政治生活中是否讲真话,不仅是一个关系党员个人品质的问题,而且是一个关系党的作风、党的形象和党的执政能力的大问题。讲真话,就要大兴实事求是之风以营造讲真话之境",牢记为民服务之责以强化讲真话之"能",具备无私无畏之心以坚持讲真话之"勇",建立求真务实之制以培育讲真话之"德"。言行一致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贯作风。我们党历来以"言必信,行必果的作风著称于世,取信于民。没有言行一致的作风,我们党的奋斗目标就不可能实现。言行一致不仅是个思想品质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
.发扬党内民主,正确对待不同意见在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条件下,发展党内民主是党始终面临和必须认真解决的重大课题。江泽民同志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
胡锦涛同志指出:"党内民主是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这是总结党的历史经验得出的科学结论,科学阐明了党内民主的重要意义。党内民主是由党的性质、宗旨和奋斗目标所决定的,体现在党的制度和党内生活中的,由全体党员一律平等地、直接或间接地决定党内一切重大事务的权利。对于我们党来讲,党内民主不仅党的纪律是一套完整的组织原则和制度安排,更是一种基本的、健康的政治生活状态。毛泽东同志指出:"扩大党内民主,应看作是巩固党和发展党的必要的步骤,是使党在伟大斗争中生动活跃,胜任愉快,生长新的力量,突破战争难关的一个重要的武器。"党内民主不是对民主一般化原则的否定,而是民主一般原则在党的组织和党内生活中的反映。当然,作为一种政治组织内部的民主和一般民主是有区别的,但这种区别不是内在的本质的不同,而是范围和表现形式的不同。借口民主形式和范围不同,否定党内民主所包含的民主的一般原则是错误的。同样,任何民主都是具体的,党内民主也不能等同于一般民主,更不能在实践中将民主的一般原则完全照搬到党内来,党内民主应当有自己的表现形式和独特内容。在党内民主的范畴中,党员的权利是平等的,党的组织结构是民主的,党内权力的运作形态是民主的。从这种意义上讲,党内民主是党的本质属性,是决定我们党永远走在时代前列、保持先进性的重要因素,在党的发展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发扬党内民主,正确对待不同意见,关键在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领导干部。党章规定,"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是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同时要求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关键是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从一般意义上讲,党员主体地位指党员是党的事业和建设的主体,党员应当在党内生活和党的工作实践中居于重要地位,发挥积极作用。党员主体地位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党员积极参与党内活动,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在党的事务与决策中发挥主体作用,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从党的领导者和党的光辉思想与优良传统(下卷)决策者的角度来看,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就是要在党内生活和工作中充分体现党员的意志,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体现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使党的各项决策和政策都能充分代表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利益。从党员的角度来看,尊重党员主体地位,需要广大党员具有明确的主体意识,积极参与党内事务和活动,具备一定的参政议政的素质和能力,在认真履行党员各项义务的同时,积极行使党员的各项权利,做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推动者和实践者。
党员的权利是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应享有的权利和利益。党章规定,党员享有八项权利,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准则》
规定:"各级党组织必须切实保障党员的各项权利。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是严重违反党纪的。"《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规定:"对任何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都应当予以追究;情节严重的,必须给予党纪处分。"一般地讲,党章规定了党员享有八项权利,党内又对保障党员的权利做了具体规定,就不应该有权利不够、保障不够的感觉。但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长期以来,党员应当享受的这些民主权利,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党员的知情权,是党员履行其他权利的基础,然而党员对党内事务往往知之甚少,或者一无所知。如果知情权得不到保障,参与党内事务和决定权就更谈不上了。事实上,党员的选举权、被选举权、监督权、申诉和控告权等,也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问题呢?关键是由于党内权力配置机制不够科学合理。某些领导干部用党员授予的权力取代了党员的主体地位,把自己的工作职权当特权,这是党员权利得不到保障的根本性原因。政党作为一个政治组织,要求它的成员必须以服从为前提。但这种服从绝不意味着可以剥夺党员的主体地位。如果只停留在党员参与而不是拥有对党内事务决策的权力,这些权力仅仅由少数人来行使,所谓党员权利的保障就只能是"水中月,镜中花",广大党员就不可能感到自己在党内的主体地位,就不可能保证党的纪律自己的权利不受侵犯。所谓科学合理配置党内权力体系,就是把本来应当属于党员的权力归还党员,由党员直接或间接地决定党内各种事务。
.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在民主政治的发展过程中,选举制度的完善和运作是民主与专制的主要区别,是民主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就党内民主而言,依靠什么确立党员在党内的主体地位并实现这种主体地位?选举权是党员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党员民主权利的"底线"和"杀手锏"。这项权利的有效运用,将强化党员在党内的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从而有效制约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为。从这种角度上讲,党内选举远远超出其本身的意义而成为党内民主发展的基础。在党内选举中,客观上还存在着选举不能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民主选举流于形式的现象。选举的关键是差额选举,没有差额的选举谈不上真正意义上的民主选举。只有实行差额选举,党员才能体现择优的意志。党章规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准则》指出:"选举要充分发扬民主,真正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只有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才能在党内真正实现民主选举,才有可能建立起在党员和群众中有威信的强有力的领导班子。
.同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做斗争党章规定,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必须"反对一切'左'的和右的错误倾向,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党员应当"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准则》指出:"为了端正党风,巩固无产阶级专政,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团结全体人民同心同德搞好四化,必须同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作斗争。"这里的"坏人坏事"主要是指违法乱纪和丧失社会主义道德的人和事。坏人坏事是与党的性质和宗旨背道而驰的,严重损党的光辉思想与优良传统(下卷)害了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党内的错误倾向特别是"左"和右的错误都是脱离革命、建设、改革开放实际和脱离群众的,势必对党完成特定历史时期的目标任务造成损失,特别是给党内团结、稳定、和谐的政治生活局面带来危害。在党发展的历程中出现的党内错误倾向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即党内错误路线、党内错误思潮、党内宗派和派别、党内一般的思想错误与行为错误。在新世纪新阶段,党内错误倾向突出表现在一些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着的"四风"问题,主要表现是: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漠视群众、脱离实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铺张浪费、贪图享乐,阳奉阴违、我行我素,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以权谋私、骄奢淫逸,等等。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领导干部身上,但其消极影响和后果不可低估。各级党组织和每一个党员都必须同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做坚决的斗争,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政治局面,努力为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做出应有的贡献。
.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同志党章规定:"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违反这些规定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受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追究。"《准则》指出:"在党内斗争中,对犯错误的同志,采取'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达到既弄清思想、又团结同志的目的,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我们党同其他事物一样,也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矛盾始终存在于党内的全部生活和整个历史发展过程中。毛泽东同志指出:"党内不同思想的对立和斗争是经常发生的,这是社会的阶级矛盾和新旧事物的矛盾在党内的反映。党内如果没有矛盾和解决矛盾的思想斗争,党的生命也就停止了。"党内矛盾和党的团结统一是党内矛盾运动的两个方面,是辩证党的纪律统一的关系。党的团结统一是解决党内矛盾的出发点和归宿,正确认识和处理党内矛盾,是实现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途径。通过解决党内矛盾,达到党的团结统一,又在解决新的矛盾的基础上,实现新的团结统一,这是我们党由小变大、由弱变强的发展规律。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同志是解决党内矛盾、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方面,也是党的政治纪律的基本规范。
.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不准搞特权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党员领导干部应"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准则》指出:"为了保持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防止党的领导干部和党员由人民的公仆变成骑在人民头上的老爷,必须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党内和党外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党组织和群众对党的领导干部和党员的监督。"毛泽东同志指出:"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决无私利可图。它应该受人民的监督,而决不应该违背人民的意旨。它的党员应该站在民众之中,而决不应该站在民众之上。"邓小平同志指出:"宪法上规定了党的领导,党要领导得好,就要不断地克服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就要受监督,就要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如果我们不受监督,不注意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就一定要脱离群众,犯大错误。"在新世纪新阶段,胡锦涛同志强调:"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党的光辉思想与优良传统(下卷)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因此,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是保持党的先进性、从严治党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需要。
.努力学习,做到又红又专又红又专"就是德才兼备,它是我们党对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在政治上的一项基本要求,也是党的政治纪律的基本规范。
党章规定,"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是党员应尽的义务;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水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准则》规定,"努力学习,做到又红又专"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条重要准则,同时指出:"共产党员必须成为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先锋战士,努力做到又红又专。"邓小平同志指出:"对又红又专要有正确的理解,合理的要求。""一个人,如果爱我们社会主义祖国,自觉自愿地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工农兵服务,应该说这表示他初步确立了无产阶级世界观,按政治标准来说,就不能说他是白,而应该说是红了。我们的科学事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一个重要方面。致力于社会主义的科学事业,做出贡献,这固然是专的表现,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说是红的表现。""红"就是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专"就是学习和掌握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所需的专业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内行和能手。专不等于红,但红必须专。
又红又专"就是政治上过硬、业务上精通,也就是德才兼备。
党的纪律.遵守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积极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使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这些规定,是我们党和国家关于民族政策的核心内容。在新世纪新阶段,胡锦涛同志强调:"历史和现实、国外和国内的大量事实都告诉我们,一个国家,没有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就没有社会安定团结、国家繁荣昌盛。民族关系,过去、现在、将来都是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一个重大关系。能不能正确处理民族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我们能不能实现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国家统一、保卫领土完整,必须始终全面把握并正确加以处理。"由此可见,遵守和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是党的组织和党员的一项政治任务。
.遵守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党章规定:"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团结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指出:"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和国家对待宗教问题的一项长期的基本政策。"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我国社会主义党的光辉思想与优良传统(下卷)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指出:"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这是一项长期政策,是一直要贯彻执行到将来宗教自然消亡的时候为止的政策。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是我们党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所制定的、真正符合人民利益的唯一正确的宗教政策。"《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强信教群众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的团结,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切实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建设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全党的大事,需要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共同努力。从实践来看,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建设,当前和今后需要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建设,首要的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党中央的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事业胜利前进最可靠的保证,任何时候都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否则党和人民的事业就会因为没有正确的思想灵魂和前进路标而迷失方向,就可能归于失败。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中央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就是维护全党、全国的大局,就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所有党员和党的干部在这个大是大非面前都必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同一切违反政治纪律的言行做斗争。这是维护政治纪律的必然要求。
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建设,要进一步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尤其是党的干部的政治纪律意识。党的纪律尤其是党的政治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党的纪律证党的步调一致、完成党的任务的可靠保证。越是改革开放,越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越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没有严明的政治纪律,党员干部中的自由主义就会泛滥,党的各级组织就会软弱涣散,甚至是一盘散沙,党的各项事业就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建设,党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在政治上自觉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的领导首先是政治领导,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能否发挥好带头作用,是严格执行和维护好党的政治纪律的关键。党的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能否真正得到贯彻落实,是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是不是认真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检验。只有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发挥了表率作用,党才能带领全体党员和广大群众沿着一致的方向奋勇向前。"领导带头"并不是一个空洞和抽象的口号,而应该具体体现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如当前对贯彻落实中央的八项规定",究竟是挂在嘴皮上,还是一步一个脚印地体现在执行和落实中;对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究竟是不折不扣,一抓到底,坚决落实,还是敷衍塞责,阳奉阴违,弄虚作假;对社会上出现的一些不正之风和党内腐败问题,究竟是坚决斗争,认真查办,决不手软,还是视而不见,包庇纵容甚至同流合污;等等。如果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在这些大是大非的问题上认识不清,解决不好,带领广大党员和群众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就会成为一句空话。这就要求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不断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真正做到"四个服从",自觉反对自由主义和其他错误倾向。只有这样,党的政治纪律才能得到坚定的贯彻执行。
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把严肃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上。严格维护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重要职责。当前,我国的改革开放正在向纵深发展,各种矛盾错综复杂,党面临的考验越来越多。在这种情党的光辉思想与优良传统(下卷)况下,就更加需要党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同一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做坚决的斗争。对于公开违反中央有关规定自行其是、公开散布政治谣言和错误观点,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等违纪行为,更应该加大查处力度。工作在纪检监察战线的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执行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发扬与时俱进的精神,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维护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新形式、新举措,进一步提高从政治上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努力成为维护执行党的纪律,推进党的事业的坚强卫士。
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建设,要注重搞好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理论上清醒是政治上清醒的前提,理论上坚定是政治上坚定的保证。没有正确的理论指导和正确的政治观点,就等于没有灵魂,就不可能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有一些党员尤其是一些领导干部没有很好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能运用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观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以致在纷繁复杂的现实生活中迷失方向,对什么是正确的、应该坚持和怎样坚持,对什么是错误的、应该反对和怎样反对,思想上困惑,政治上摇摆,以致出现种种偏差和错误,无法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理论上的贫乏必然导致思想上的落伍,一些人的精神状态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政治意识日渐淡薄,革命意志日渐衰退,忘记了共产党员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哪里还会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只有以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才能增强执行政治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所以,通过学习和教育,提高广大党员素质特别是思想政治素质,是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保证全党统一意志、统一指挥和统一行动的最根本、最重要的途径。
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建设,要求广大党员必须增强党的观念和政治意识,严格遵守党章。共产党员要时刻想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要有党的纪律很强的党的观念和政治意识,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政治立场,这样才能在事关全局、事关政治方向的根本原则上,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具有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善于识别从"左"的或右的方面干扰党的基本路线、危害党和人民事业的思想和行为,并坚决地与之斗争;才能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考虑和处理一切问题,而不是从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出发考虑和处理问题;才能自觉、坚定地坚持和支持正确的东西,旗帜鲜明地制止和反对错误的东西,维护政治纪律的严肃性。目前,在一些党员、干部中,放松党性锻炼,党性不纯的问题比较严重,突出表现为个人意识增强、组织观念弱化,本位意识增强、大局意识弱化,名利意识增强、奉献意识弱化。有些党员、干部把坚持原则视为"思想僵化",把强调纪律视为束缚手脚,把钻改革和政策的空子视为"思想解放",把党的基本的政治原则和政治纪律抛到脑后,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么干就怎么干,根本无视中央的统一领导和中央政令的严肃性。在这样的思想意识支配下,必然不能正确对待和处理个人与组织、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必然导致政治纪律涣散。加强党的政治纪律,最基本的就是要遵守党章,按党章的规定去做。党章规定了党员的基本权利、义务和行为准则,是最基本的党规,也是最重要的政治纪律。所有党员都要严格遵守党章,按照党的规矩和原则办事,使自己的言行符合党的政治纪律的要求,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特别是在紧要关头和复杂环境中,做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模范。
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建设,要增强民主集中制观念,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民主集中制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又是党的根本政治纪律。离开了这一根本的制度和纪律,就无法保证党的集中统一,无法正确处理党内关系,就不能把党的高度组织性和统一性与发挥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结合起来。目前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还存在不少问题。有些党员、干部不按民主集中制处理党内事党的光辉思想与优良传统(下卷)务,处理上级与下级之间、个人与组织之间、少数与多数之间、局部与整体之间的关系,这是政治纪律松弛的一个重要原因。由于对民主集中制的精神实质缺乏深刻的理解和全面的把握,有的同志常常自觉不自觉地把民主和集中对立起来,导致不是民主不够,就是集中不够。这从两个不同的方面影响和妨碍着政治纪律的加强。因此,要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就必须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当前尤其要强调坚持"四个服从的原则。这"四个服从",是党内生活中民主与集中的统一,自由与纪律的统一,也是党的根本纪律,应当贯彻于党的一切生活领域。"四个服从"最重要的是全党服从中央。这是党的最高利益所在,也是全国人民的最高利益所在,是遵守政治纪律的最基本要求。必须坚决维护中央的权威,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对于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各项决定,任何党组织和党员都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贯彻执行,不能自行其是,特别是对中央已有明确规定的,更不能令不行、禁不止。如果对党的议决和政策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自己的意见,并且可以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但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绝不允许阳奉阴违,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两面派行为。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形象的言论,禁止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建设,必须健全党内生活,把"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治党不严,党内生活不健全,必然导致组织软弱涣散和政治纪律松弛。一个时期以来,有些党组织放松了对党员、干部的要求,对党员、干部思想上、行为上存在的问题,不闻不问,麻木不仁,少数党员甚至少数党的基层干部基本上处于无人教育、无人管理、无人监督的状态;有的党组织软弱涣散,在党内生活中,不讲党性原则,不坚持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组织原则,积极的思想斗争开展不起来,党员的意见得不到充分发表,致使党内一些消极腐败现象和违纪行为不能得到党的纪律及时发现和纠正;有的党组织的生活会流于形式,党内监督名存实亡,一些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忘记了自己是党组织的一员,拒绝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实际上成为不受党纪约束的"特殊党员";有的党组织不抓经常性政治教育,执行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致使一些党员政策水平差,对党的基本知识知之甚少,加之政治纪律观念淡薄,有时不知不觉地就违反了政治纪律,自己还不知道错在哪里。加强党的政治纪律,要求党的各级组织一方面要把政治纪律教育作为党员教育的经常性内容,根据不断发展变化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着力抓,反复抓,帮助党员提高遵守政治纪律的自觉性;另一方面,对于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及时严肃地查处,决不能姑息迁就。党的各级组织和纪检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坚强的党性原则,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严肃性。
二、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组织纪律党的组织纪律是指党员和党的组织必须遵守的维护党在组织上团结统一的行为准则。习近平同志在建党91周年前夕谈到坚持和发挥党的独特优势时,对党的组织优势做了这样的论述:"马克思主义政党力量的凝聚和运用,在于科学的组织。我们党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建立了由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构成的科学严密的组织体系,使全党形成一个统一整体,为实现共同目标而奋斗。现在,我们党已发展成为拥有400多万个基层组织、8500多万名党员的大党,集中了全国数量众多的先进分子和各方面优秀人才,具有强大的组织动员力。这是巨大的组织资源和组织优势。充分运用党的组织资源,把各级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发挥好,把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领导干部的骨干带头作用进一步发挥好,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就有了可靠的组织保证。"他强调,"要充分发挥党的组织优势,党的光辉思想与优良传统(下卷)最重要的就是必须坚持健全党的组织体系和完善党的组织方式,努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切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从组织上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就要求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增强党的组织纪律观念,严守党的组织纪律。
(一)党的组织纪律的重要性.党的组织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保证党的团结统一是党的生命。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提出"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的伟大号召,强调工人阶级政党的革命团结对无产阶级革命胜利的重要意义。列宁也强调:"特别需要保持党的队伍的统一和团结,保证党员相互之间的完全信任,保证在工作中真正齐心协力,真正体现无产阶级先锋队的意志的统一。"共产党是在马克思主义原则指导下,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统一整体。每个党员都是为着实现党的政治纲领和理想,自觉自愿地参加到党的队伍中来的。党的这种共同的信仰和理想、统一的组织原则和纪律,是党内团结和具有强大生命力的牢固基础,是共产党人不可战胜的力量源泉。中国共产党和其他政党发展的历史都表明,一切宗派组织和宗派活动,实质上都起着瓦解党的作用。我们党的性质和任务决定其必须是一个具有高度组织纪律性的团结统一的政治组织,党从一建立就是一个统一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它坚决反对党内以任何形式出现的宗派组织和宗派活动。在执政以后,党对团结统一尤为重视。胡锦涛同志指出:
全党同志要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切实保证政令畅通。"在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尤其需要全党同志在基本路线的基础上的团结统一,每一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应当始终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这个大局。在新世纪新阶段,党的团结统一表现为党内和谐,是时代赋予党的先进性一个显著特征。它是党在思想上空前统一的体现,是党站党的纪律在时代前列的首要条件;它是党在政治上高度一致的象征,是党推进社会进步的行动基础;它是党在组织上完全巩固的展示,是党领导人民实现政治目标的物质保证;它是党员积极性充分调动的生动说明,是党推动社会和谐的模范和榜样。党的历史反复证明,什么时候全党团结统一,党的组织就巩固发展,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就不断取得胜利;反之,党和人民的利益就受到极大危害。
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核心是维护中央的权威,切实保证政令畅通。
这就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都应当认真执行党章的规定,坚持四个服从"。"四个服从"中最重要的就是全党服从中央。因此,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大政方针和重要工作部署上,全党必须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无论哪个地区、哪个部门、哪个单位的党组织,无论担任何种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都要自觉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决服从中央的统一领导,切实保证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得到贯彻落实。维护中央权威,与发挥地方积极性是相辅相成的,两者统一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过程之中。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坚持把贯彻中央精神同立足本地实际相结合,在结合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维护中央的权威与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创造性结合起来,把局部利益同全局利益统一起来,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开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局面。这既是党的政治纪律的要求,也是党的组织纪律的要求。
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关键是加强党内监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一些党员和干部对党内监督没有明确的认识,既漠不关心又缺乏信心。由于特权思想的影响和旧的思想方法、工作方法习惯以及市场经济条件下等价交换原则的冲击等原因,有的领导干部把所管的单位和部门看成是自己的"领地",独断专行,搞家长制,凌驾于党组织之上,从而使党内有纪不依、违纪不究的现象蔓延;有的没有处理好坚持党的党的光辉思想与优良传统(下卷)领导与党要接受监督的关系,往往只强调党员服从组织和下级服从上级的一面,而忽视党的各级组织必须接受监督和下级对上级监督的一面;改革开放对原有的是非标准和行为规范造成巨大冲击,有些人对新的是非标准观念缺乏认同感,因而在行为规范上出现混乱,导致党内监督的软弱涣散。同时,党内监督的渠道也不够畅通。在现实党内生活中,一些党员组织纪律涣散,不参加组织活动,不过组织生活,不接受组织教育和监督;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不愿发扬民主,更不重视党内民主监督;一些党组织软弱涣散,党不管党,民主生活不够正常,党内批评难以开展,党委民主生活扭曲变形;一些党员不能自觉履行自己的权利,对监督麻木不仁。这些问题直接损害了党的团结统一。加强党内监督既是党的组织纪律的客观要求,也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只有按照党的组织纪律的要求,采取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形式,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等进行有效的监督,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有效防止一切形式的宗派主义、分散主义和个人主义,预防和制止瓦解党、分裂党、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的发生。
.党的组织纪律是促进党内民主的保证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构建党内和谐,关键是发展党内民主。离开了党内民主,就谈不上真正意义的党内和谐。从本质上讲,党内民主就是党员和党组织的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毛泽东同志指出:"处于伟大斗争面前的中国共产党,要求整个党的领导机关,全党的党员和干部,高度地发挥其积极性,才能取得胜利。所谓发挥积极性,必须具体地表现在领导机关、干部和党员的创造能力,负责精神,工作的活跃,敢于和善于提出问题、发表意见、批评缺点,以及对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从爱护观点出发的监督作用。没有党的纪律这些,所谓积极性就是空的。党内缺乏民主生活,发挥积极性的目的就不能达到。"在新世纪新阶段,胡锦涛同志强调:"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正确集中,是凝聚全党智慧、进行正确决策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增强党的创造力和战斗力的必然要求,是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齐心协力完成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人民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由此可见,坚持和发展党内民主,有助于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党员和党的各级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集中全党的智慧,凝聚全党的意志和力量;有助于解放思想,在全党形成认真学习、民主讨论、积极探索和求真务实的风气,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有助于全党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实行切实有效的党内监督,不断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促进党内和谐。
党的组织纪律是党内民主的保障。从党的建设和发展的历史经验来看,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党内民主往往受到两种极端的政治倾向的干扰和破坏:一是家长制的专制主义倾向,二是极端民主化倾向。对于民主集中制建设和发展而言,党的组织纪律之所以能够克服极端民主化和专制主义倾向,不仅在于党的组织纪律的严肃性,而且在于党的组织纪律的自觉性。就党的组织纪律本身而言,它具有明确的价值取向,不是为纪律而纪律,而是为了党的团结统一而纪律,为了实现民主集中制而纪律。就党的组织纪律的维持而言,纪律的维持不仅仅依靠强制,而且还要依靠党员的自觉,靠党员的忠诚和理想。从表面上看,对一个组织来讲,纪律能够保证集中统一但不能推进民主。但是,这个道理在我们党内民主的问题上却是不完全成立的。因为,党的纪律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纪律,它不仅有合理的价值取向,而且有深厚的信仰和认同基础,它不仅仅是一些规章和条例,而且是一种信仰、一种忠诚、一种信念、一种制度;同时,党内的自由,既不是一般民主制度下的自由,更不是绝对党的光辉思想与优良传统(下卷)的自由,是基于党章赋予党员权利而形成的,这种自由应当在党章许可的范围内。党的组织纪律的内在规定性与党内自由的内在规定性,决定了在党内民主中,纪律与自由是有机统一的,纪律是自由的保障,因此也是党内民主的保障。可以说,没有党的组织纪律,就没有党内民主。
当前,由于多种复杂因素的影响或制约,党内民主很大程度受控于权力,取决于领导干部的素质,正如胡锦涛同志所说:"党内民主发挥得充分不充分,同领导干部尤其是第一把手的作风关系极大。"坚持和发展党内民主,关键是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作为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加强集体领导、发展党内民主和防止个人专断、极端民主化倾向的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在领导方式上,民主集中制要求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既要敢于广言纳谏,又要善于集思广益,既有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又有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从总体上讲,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能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摆正自己在领导班子中、在党员群众中的位置。但是,确有少数领导干部在贯彻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着比较突出的问题,有的不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靠拍脑袋做决策;有的不注意发挥大家的作用,习惯于独往独来、包办代替;有的无视组织原则和程序,擅自决定重大事项,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有的唯我独尊,作风霸道,搞"一言堂",甚至打击报复提不同意见的同志。这些行为,不仅对党和人民的事业有害,而且对干部自身也有害,是党的组织纪律所不允许的。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纪律,通过纪律的方式来约束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只有按照党的组织纪律的要求,坚持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相结合,才能真正坚持和发扬党内民主。
(二)党的组织纪律的主要内容.党章对组织纪律内容规定对于党的组织纪律,党章中规定了其基本内容。主要有以下七条。
党的纪律党员必须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
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并向选举产生它们的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
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必须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不允许任何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人凌驾于党的纪律之上。
党内不允许搞派别组织,进行派别活动,也不允许在党外参加和支持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违背上述原则的行为都是违犯了党的组织纪律,都应当受到党的纪律的追究。
.民主集中制的四条基本原则每个党员都生活在党的一个组织里,党的组织内部、上下级组织之间,必须有一定的活动原则,这就是中国共产党实行的民主集中制。这种民主集中制规定了党的组织纪律性,有这样四条基本原则: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
(三)切实加强党的组织纪律建设世纪末,从国际大环境看,苏东剧变后,一些社会主义国家会纷党的光辉思想与优良传统(下卷)纷瓦解。但也不尽然,如一些西方所谓"预言家"宣称,古巴共产党也会因这个"多米诺骨牌效应"随之变化,但今天,这个加勒比海上人口多万的小国依然存在,执政40多年的古巴共产党依然保持执政地位。
究其原因,与古巴共产党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自身建设是密不可分的。
其中重要的两点是:一是重视组织建设,健全组织制度,在党的组织建设上严把入党关,宁缺毋滥。古巴共产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行政机构高效,组织结构严密。二是重视制度监管,严格执行程序,在全国范围形成一个较完善的监管机制。经验表明,一个政党具备严密的组织纪律是十分重要的。
中国共产党由成立之初拥有50多名党员的小党,发展到今天拥有多万名党员、40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在13亿多人口的大国长期执政的大党。有人说,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有着"严密组织体系"的"精英党",其中一条指的就是这个党有着严明的组织纪律。现在,中国共产党是在国际形势深刻变化、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国内改革开放日益深化的条件下带领全国人民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深刻变化的国际国内环境,给党员队伍和党的自身建设带来了深刻影响,使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既面临许多新情况新考验,又面临许多新任务新要求。所以,必须更加注重组织纪律建设。
一要有坚强的组织观念。组织观念主要是指一切党员不论党龄长短,职务高低,都要毫不例外地把自己置于党的组织之下,自觉地接受党的组织纪律的约束,使自己的一切思想和行动符合党的利益要求。组织纪律观念的重要标志,就在于服从党组织,遵守党的纪律的高度自觉,把组织纪律的约束视为当然,由"不自由"感到自由。它要求党员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组织的分配,执行党的决议,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和检查,在任何情况下都按照党章办事。即使在最困难、最危险,甚至威胁到自己生命的情况下,党的纪律也能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每个共产党员都必须加强组织纪律观念的修养,经常同无组织无纪律的现象做斗争。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与党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它与那种唯唯诺诺,只知道服从而毫无主动精神、创造精神的奴隶主义是根本不同的。
二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了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2003年12月,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这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是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个全面、系统地对于党内违纪行为定性和量化标准的法规。这个条例是在1997年2月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基础上颁布的,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形式,明确地回答了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党纪处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的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这也是《党纪处分条例》制定实施的目的,包含惩罚和保护两方面内容。关于实施党纪处分的基本原则,《党纪处分条例》规定了以下原则: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坚持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
《党纪处分条例》是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自身建设的实际制定的。其中第七章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做出了相应的处分规定,具体内容有: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违反有关规定程党的光辉思想与优良传统(下卷)序发展党员;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做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在党内搞非组织活动,破坏党的团结统一;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在选举中,进行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有关章程活动。
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拒不执行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决定;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都要严格按照《党纪处分条例》要求,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不断对照检查,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组织纪律。这是对党员党性的考验,也是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要求。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都应将贯彻执行《党纪处分条例》作为加强纪律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学习好、宣传好、掌握好《党纪处分条例》,是贯彻执行的前提和基础。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严格遵守《党纪处分条例》,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通过学习好、运用好《党纪处分条例》,为加强我们党的纪律建设,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巨大的作用。
三、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群众纪律党员遵守党的群众纪律,从根本上说,就是党员对待群众采取什么态度和行动的问题。对一个执政党来说,不管何时何地何种条件,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始终都是一个值得高度关注的根本性问题。且不说从政党执政的最根本规律上讲,人心向背问题最终决定着执政党的盛衰兴亡,就是从政党执政的各个具体历史时期看,党群关系问题也都是一个具有决定意义的重大课题。道理很简单,执政党为完成历史任务所制定的任党的纪律何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如果哪一项离开了人民群众的拥护、支持和积极贯彻执行,最终必然陷入尴尬的境地。
中共十六大以来,胡锦涛同志对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这个问题做过多次论述,其中最著名的就是他提出的"三为民"思想:"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胡锦涛同志总结党在90年发展历程中保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政党先进性的根本经验时,提出了几个"坚持",其中一条就是"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习近平同志在建党周年前夕召开的创先争优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也对这个问题做了重点阐述,他指出:"我们党是在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中成长、发展、壮大起来的。人民是党的力量之源和胜利之本。没有人民的支持,党就不可能生存和发展,就一事无成。因此,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优势。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削弱和丢掉这个优势,否则党的一切工作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会招致挫折和失败。"胡锦涛同志、习近平同志的这些论述,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广大党员、党的各级干部严守群众纪律,培养并增强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念,更好地践行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具有强烈的现实指导意义。
(一)党的群众纪律的重要性.党的群众纪律是巩固党的群众基础的保证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能否始终保持和发展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盛衰兴亡。党只有尊重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为了群众,才能保持和发展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只有保持和发展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才能真正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只有真正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才能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力量源泉,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党的光辉思想与优良传统(下卷)胜利。
伟大的事业需要伟大的力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相信和依靠群众的力量。列宁指出:"劳动群众拥护我们。我们的力量就在这里。全世界共产主义运动不可战胜的根源就在这里。"毛泽东同志指出:"真正的铜墙铁壁是什么?是群众,是千百万真心实意地拥护革命的群众。这是真正的铜墙铁壁,什么力量也打不破的,完全打不破的。""一切工作,如果仅仅提出任务而不注意实行时候的工作方法,不反对官僚主义的工作方法而采取实际的具体的工作方法,不抛弃命令主义的工作方法而采取耐心说服的方法,那末,什么任务也是不能实现的。"胡锦涛同志强调:"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群众在我们心里的分量有多重,我们在群众心里的分量就有多重。"在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党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对的挑战也前所未有。党要带领人民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力军作用,动员和组织最广大人民群众,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努力形成社会各阶层群众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得民心则兴,失民心则亡。什么时候紧密联系群众,什么时候就会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党的事业就会兴旺发达;什么时候严重脱离了群众,什么时候就会失去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那将一事无成。
当前,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脱离群众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大大增加。这是因为:一是党员干部工作和成长的环境比建国以来任何时期都要复杂,更容易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腐蚀,更容易淡化甚至背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乐于和群众交朋友。二是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少数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感党的纪律情没有过去那么深厚了,管理的难度加大,使一些党员干部产生畏惧心理,不敢与群众交朋友。三是各种问题和矛盾复杂多变,解决起来难度大、时间长,使一些党员干部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不勤于和群众交朋友。四是有的党员干部热衷于"四个轮子转,隔着玻璃看",看不到群众的疾苦,听不到群众的呼声,摸不到群众的实情,与群众的心理距离越拉越大,越来越无意和群众交朋友。五是有的党员干部把市场经济错误地理解为"能人经济""英雄经济",看不到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和创造历史的决定性作用,以为党的群众路线过时了,同时由于干部人事制度不健全,使一些"跑官""要官""买官"者得到好处,助长了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的"跑上""跑富"行为,热衷于攀大权、附大势、傍大款,不屑和群众交朋友。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损害了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要解决这些问题,应当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群众纪律,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坚信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能丢。在具体工作中,要代表群众,不要背离群众;要依靠群众,不要藐视群众;要亲近群众,不要疏远群众;要关心群众,不要漠视群众;要教育群众,不要迁就群众。只要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以民为重、以民为先,我们党就会充满生机与活力,我们的事业就会无往而不胜。
.党的群众纪律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保证江泽民同志指出:"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新世纪新阶段的现实体现。我们党自从建立的那一天起就确立了立党为公的宗旨,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而不懈奋斗,因而才得到了人民的衷心爱戴。我们成为执政党之后,是否还能坚持立党党的光辉思想与优良传统(下卷)为公的原则,是否能坚持执政为民的关键。剥削阶级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也可以标榜自己立党是为了大众的,当他们依靠人民的力量夺得政权之后,就会肆无忌惮地以权谋私。如果我们党也像其他剥削阶级政党一样,依靠人民大众仅仅是为了让人民帮助他们获得政权,而一旦掌握了政权就开始为自己的私利而奋斗,那么,就不是一个马克思主义的政党,也就必然遭到人民的唾弃,而最终成为历史的罪人。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对中国共产党面临新的历史条件提出的新要求。经过90多年的发展,我们党已经从一个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一个领导人民掌握着全国政权并连续执政60多年的党。党的地位的这种历史性变化,使党有了更多更好为人民服务的条件,同时也为党员和干部队伍带来一场严峻的考验。翻开中国历史长卷,不难发现这样一个规律性的现象:无论是农民起义建立的政权,还是封建政权的更迭,历代封建王朝无一不是开国时期励精图治,甚至创造"太平盛世";但奢靡腐化之风也随之盛行泛滥,国运由此从鼎盛走向衰亡,形成由盛而衰、始兴终亡的"周期律"。像秦朝、隋朝都历尽艰辛,完成了统一中国的大业,却都在儿孙辈的挥霍中转瞬而亡;两汉、盛唐数百年的江山仍难逃土崩瓦解的命运;还有从马上威武得天下,到混迹市井吃喝玩乐的清朝八旗等,无不重复了始兴终亡的"周期律"。究其原因,最根本的是君权至上的专制体制决定了无论是明君还是贤臣,都不可能从根本上彻底解决封建政权自身的腐败问题,都无法跳出从得民心兴到失民心亡的逻辑。早在延安时期,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开始思考未来中国如何跳出这个"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周期律,在对历史经验教训进行科学总结和对执政规律深刻思考的基础上,找到了跳出这个周期律的新路,这就是民主,让人民监督政府。这条新路要求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代表人民执政、执政为了人民。
党的纪律一个党执政久了容易产生脱离群众的倾向,容易产生官僚主义、滋长既得利益,容易失去生机与活力。这对每个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都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维护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这种考验又增加了新的内容。最主要的问题是,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能不能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做到"权为民所用"?能不能坚持走群众路线,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永远不脱离群众,做到"情为民所系"?能不能始终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做到"利为民所谋"?在这些问题上,绝大多数党员经受住了考验。但是许多事实也一再说明,我们党成为执政党以后,党内确有一些人逐渐不思进取、好逸恶劳,不愿意艰苦奋斗,贪图享乐的思想滋长起来了;确有一些人高高在上做官当老爷,大搞贪图虚名、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形式主义。他们把党和人民赋予的职权,把自己的地位、影响和工作条件,看成是自己的所谓既得利益,不是用这些职权和条件来为党、为人民更好地工作,而是用来为自己捞取不合理的、非法的私利,有的甚至把这些东西看成是谁也碰不得、动不得的私有财产,想方设法地要去维护和扩大这种所谓既得利益。这些行为有悖于党的根本宗旨,有害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的群众纪律所不允许的。党的群众纪律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坚持用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来衡量我们的一切决策和决策的执行;必须心里装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谁脱离群众,谁损害群众利益,谁就要受到党的群众纪律的制裁。
党的光辉思想与优良传统(下卷)(二)党的群众纪律的主要内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群众路线是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在无产阶级政党实践中的具体运用。
党章规定:"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指出:"党在长期斗争中创造和发展起来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实现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的根本工作路线,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规定:"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发扬民主作风,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集中起来,坚持下去的群众路线,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来自基层和实践的丰富经验。"《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强调:"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集中起来,坚持下去,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全党必须始终不渝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广泛深入地动员和组织群众,把党的方针政策落到实处,坚定不移地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认真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千方百计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由此可见,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长期革命和建设经验的总结,是由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所决定的,是我们的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也是我们党始终保持生机的重要源泉。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盛衰和党的纪律兴亡。
.保证决策和决策的执行符合人民的利益《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指出:"我们党要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领导人民群众胜利前进,首要的问题是必须保证决策和决策的执行符合人民的利益。"胡锦涛同志指出:"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作为决策的根本依据,使各项决策既体现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又代表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既反映大多数群众的普遍愿望又照顾部分群众的特殊要求;要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下大气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下大气力做好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多办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实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党员干部决策水平的高低直接反映着为人民服务水平的高低,正确的决策能给人民群众带来实际利益,并能使这些决策变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而决策错误则会劳民伤财,直接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要保证决策正确,执行有效,必须建立和健全民主的、科学的决策和执行程序。
.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工作,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规定:"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扎实实工作,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胡锦涛同志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在思想感情上贴近群众,真正把人民群众当主人、当亲人、当老师,越是职务高了越是要注意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越是要深入到基层和群众中去,了解实情、体察疾苦、汲取智慧、获得力量,做到同人民群众心连心,要在抓好落实上狠下功夫,察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定下来的事情就要雷厉风行、抓紧实施,部署了的工作就要督促检查、一抓到底,重要环节要身先士卒、靠前指挥,一步一个脚印地把我们的事业推向前进,使各项政绩真正经得起实践、群众、历史检验"。由此可党的光辉思想与优良传统(下卷)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扎实实工作,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是党的群众纪律的基本规范。
.积极疏通和拓宽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规定:"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都要在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积极疏通和拓宽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要求:"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保证人民当家做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无论是党联系群众,还是群众参与管理和监督,都需要通过一定的途径和渠道。只有规范、畅通群众的利益表达方式和渠道,扩大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我们党才能深入了解群众意愿,倾听群众的呼声,综合群众的利益需求,才能增进理解,化解矛盾,真正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关心群众。
.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党章规定,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规定:"对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必须加强监督。要建立和完善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自上而下的监督与自下而上的监督的制度。各级党组织和党的所有干部都要接受监督。领导层次和领导职位越高的越要自觉接受监督,绝不允许有特殊党员。"《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规定:
党员无论从事何种职业,担负何种领导职务,都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规定:"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各级党组织和干部都要自觉接受党员和人民群众监督。拓宽和健全监督渠道,把权力运行置于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之下。
党的纪律由此可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是党的群众纪律的基本规范。
.党的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都要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列宁指出:"我们党的一切组织和团体每天经常进行的全部工作,即宣传、鼓动和组织工作,都是为了加强和扩大同群众的联系。这种工作任何时候都是必要的。"党的基层组织既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党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它分布在各行各业生产、科研和工作的第一线,扎根在人民群众之中,同人民群众有着最广泛、最直接的联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依靠基层党组织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去贯彻落实,同时,人民群众的各种意愿和要求,也要通过基层党组织及时反映到党的各级领导机关中来。党的基层组织不仅是人民群众认识、了解党的"窗口",而且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了解民情民意的主要渠道。直接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既是基层党组织的重要责任,又是它独有的特点和政治优势,也是任何组织所无法替代的。
(三)切实加强党的群众纪律建设现阶段,我们党的群众纪律建设状况总体上是好的。现实工作和生活中,我们看到,党的各项重大任务能够自上而下,从群众中来又到群众中去;广大党员尤其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能坚持经常深入实际、基层,走群众路线。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一些单位、一些人中,也还确实存在着损害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违纪现象。比如,官僚主义,高高在上,作风漂浮,不了解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情况;比如,对群众愿望不上心,对群众生活不关心,对群众疾苦不动心,以冷漠的感情对待群众;与民争利,侵犯人民群众政治、经济、文化上的合法权益;不珍惜人力、物力、财力,搞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如城镇房屋拆迁、土党的光辉思想与优良传统(下卷)地征收征用、国有和集体资产的管理和处理等,不向群众公开,不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形式主义,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加重群众负担;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作风霸道,欺压群众,侵害群众的利益;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玩忽职守,视人民生命财产如儿戏;等等。这些不良倾向都从根本上违背了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宗旨,极大地败坏了中国共产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必须严肃查处,坚决制止。
那么,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加强党的群众纪律建设呢?从实际情况来看,必须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观念这是严明群众工作纪律的思想基础。人民群众怎么看中国共产党?
党是不是真正做到了"三个代表"?这不在于开了多少次会议、发了多少个红头文件、讲了多少个大道理,而要看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是不是给人民群众带来了实际利益,是不是真心实意为他们谋幸福,是不是切实维护他们的利益。"群众利益无小事"是一句朴实的语言,反映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共产党员尤其是党的干部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就是要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时时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牛玉儒、杨善洲、沈浩、李林森等一大批党的好干部之所以能得到人民群众的爱戴,就是因为他们善于走群众路线,模范遵守群众纪律,做到了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无论时代如何变迁,环境如何变化,广大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都要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
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观念,就要彻底转变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把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当作执政用权的第一信号。要善于倾听群众呼声,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党的纪律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广开言路,尊重民意,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弄清群众想什么、急什么,查民情,解民困,济民苦,做群众的贴心人,真正成为人民的公仆,就要从群众关心的问题入手,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把好事办在关键处,把温暖送到心坎上。群众遇到的实际问题,一定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去解决,把解困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另外,还要认真研究和处理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利益调整问题,尤其要重视有利于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制度建设。不仅要谋一时之利,更要谋长远之利;不仅要谋局部之利,更要谋全局之利;不仅要锦上添花,更要雪中送炭,努力使改革发展的成果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共享。
.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近年来,中共中央对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高度重视。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召开的一次会议上,严肃批评了"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等突出问题的十种表现,明确强调要更加关注民生、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首先,必须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增强维护群众利益的自觉性,加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不断增强群众观念,关心群众的安危冷暖,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现实、最直接的问题,做到爱民、为民、富民、安民。凡是与民争利、欺压群众的事,一点也不能做;凡是有益于人民的事,就要千方百计地做好。其次,要坚决查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必须认真抓好行业作风建设,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阳奉阴违、逃避检查的事。对于那些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肆意欺压群众的行为,失职渎职、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作风粗暴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要坚决查处,绝不留情,绝不手软。
.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打牢严守党的群众纪律的思想根基严守党的群众纪律,思想的根基在于培养与人民群众的真挚感情。
党的光辉思想与优良传统(下卷)做到这一点,根本的在于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即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观点;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相一致的观点;党要依靠群众又要教育和引导群众前进的观点。通过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强化爱民观念,切实将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看作是共产党人的天职。
.加强对遵守群众工作纪律方面的监督,维护党的群众工作纪律的严肃性当前,在严守党的群众工作纪律方面,总的情况是好的,但也要看到,一些党员尤其是一些党的领导干部严守党的群众工作纪律的意识还比较淡薄,存在着违反群众工作纪律的现象。因此,加强党的群众工作纪律建设,就要以群众利益为核心,切实加强监督,以维护党的群众工作纪律的严肃性。要认真加强对遵守群众工作纪律的教育,加强对执行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那些作风霸道、欺压群众等违反党的群众工作纪律的行为,要严加查处,以坚决的态度和行动,维护党的群众工作纪律的严肃性。
四、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经济纪律、宣传纪律与保密纪律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以来,随着革命和建设事业的不断前进,随着队伍的不断壮大,党的纪律建设也在不断发展,现在已经形成了以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核心的,具有中国共产党特点的比较完整的纪律体系。党的纪律,除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外,还有经济纪律、宣传纪律、保密纪律、人事纪律、外事纪律等方面。本书重点谈谈经济纪律、宣传纪律和保密纪律。
(一)党的经济纪律党的经济纪律,也称为"财经纪律",它包含的范围较广,如财经党的纪律政策、税收政策、信贷政策、物价政策、工资政策、现金管理政策和市场政策等。经济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尤其是党的干部在经济工作中必须遵守的法规,是指保证党的政策的顺利执行而制定的财经政策和财经制度,是党员和党的干部在经济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如近些年中共中央陆续制定颁发的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关于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关于党政干部在经济活动中正常"回扣"一律上缴的规定,关于严禁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干部索贿、受贿的规定等,都属于经济纪律范畴。模范地遵守党的各项经济纪律,是共产党员必须履行的一项义务。
党的经济工作纪律是规范经济管理行为、维护经济秩序的规章制度,是党的组织和干部在经济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是碰不得的高压线"。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开放扩大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加强经济工作纪律,特别是财政金融工作纪律越来越重要,从中央到地方,各部门、各单位都建立健全了财政金融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规范,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更要带头严格执行财政金融工作制度。
严肃经济工作纪律,是当前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面临的一个紧迫任务。在这方面,要做的工作很多,比如,要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腐败多发易发部位和领域的监督;要加大在项目审批、招标投标、财政资金使用、国有资产运营、金融资本运作、土地使用权出让、行政审批权运用、公共产品与服务采购等方面的监督力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通过纪律建设和完善制度,防止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严重以权谋私行为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权力"寻租"机会。
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加强经济工作纪律,特别是财政金融工作纪律,已越来越重要。从现阶段党员、党的干部违反经济工作纪律的情况来看,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截留党的光辉思想与优良传统(下卷)国家财政收入;二是将预算内资金转为预算外资金;三是非常规集资,违规存储;四是挪用资金,私分公款,私设"小金库";五是执法犯法,偷逃税收。为此,中共中央要求,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抓紧健全财政金融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规范,所有从事财政金融工作的共产党员都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都要严格遵守财政金融工作制度,不得超越职权规定插手财政金融工作。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发展,党员、干部队伍中违反经济纪律的现象越来越突出,适应这种要求,党中央做出了一系列加强党的经济纪律的规定。这些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严禁在社会经济活动中非法牟利。党的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不得在社会经济活动中非法接受任何名义的酬金或馈赠,不得向上级机关或有关单位以及工作人员馈赠现金和实物,不得非法转让或倒卖经济合同,不得以工作之便勒索或收取现金和实物等。第二,坚决维护国家税收制度。不许随意改变税种、税率和减免税收,必须按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反对偷税漏税。第三,严禁以试用为名侵占国家物品和集体单位的物品,严禁用公款宴请、旅游和违反规定为领导人个人修建住宅。第四,严禁私设"小金库",严禁干部经商办企业,严禁领导干部子女、配偶经商,等等。
党的经济纪律是党的纪律的重要内容,是经济活动中的行为规则。
党员尤其是党的干部要充分认识"经济"和"经济纪律"的重要性,模范地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党员和干部都要遵守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纪律,必须管好自己的一双手,要经得起考验,要坚持艰苦奋斗思想,廉洁从政,使自己成为自觉遵守党和国家法纪法规的模范。要从小事做起,绝不能因小失大,不能"因恶小而为之",否则只会使自己越陷越深,最后不能自拔,犯下大错。
党的纪律新时期的主要特征就是党的各项工作都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然地要同各种经济活动、经济组织发生广泛而复杂的联系,这就导致了加强党的经济纪律必然成为维护党的纪律的突出任务。经济纪律是以维护党的纯洁性和经济工作健康与正常运行为目标的行为规范。违反经济纪律的行为,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个人利用所掌握的公共权力占用、截留、挪用、侵占、浪费国家、集体或他人的财产,从而危害国家、集体和社会经济利益的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它包含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贪污贿赂的行为、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等。由于我国的改革和发展正处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违反经济纪律的行为成为违反党的纪律行为中的突出问题。因此,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必须十分重视严肃党的经济纪律。
模范地遵守党和国家规定的各项经济纪律,是共产党员尤其是党的干部必须履行的重要义务。随着改革的深化、开放的扩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严肃党的经济纪律,对于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反对党内腐败现象,从严治党,端正党风,有着特殊的重要意义。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经济纪律。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谋利益,坚决杜绝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等损害政府和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同时,必须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无论哪一个领导班子,哪一个干部,哪一个党员,不遵守经济工作纪律,都要追究责任。
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加强党的经济纪律建设,必须牢固树立以下两个理念。
.牢固树立发展决定一切的理念党的经济纪律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提供了纪律保证,对治理经济环境,克服小团体利益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及防止以权谋私具有很党的光辉思想与优良传统(下卷)好的警戒作用。只有经济发展了,才能促进人民富裕、社会进步、民族振兴、国家强盛。发展决定一切,这就要求在贯彻执行经济纪律中更加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第一要务,把保护发展、促进发展、加快发展作为第一职责,将学习贯彻执行党的经济纪律放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来把握,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中来实施,放在提高政治、经济、社会的综合效果中来考虑,保证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牢固树立"人民利益至高无上"的理念为民高于一切,把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严肃经济纪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具体地、深入地贯彻到严肃经济纪律的各项工作中去。要落实并实践好这一要求,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时刻关注群众的利益,把群众的呼声当作第一信号,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种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竭尽全力维护好人民群众最现实、最直接、最关心的利益,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严肃党的经济纪律,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明确:模范地遵守党和国家规定的各项经济纪律,是共产党员尤其是党的干部必须履行的重要义务。要严格遵守党的经济纪律,维护廉洁自律规定,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在各种腐朽思想尤其是"灯红酒绿"面前,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顶得住邪说,管得住自己。总之,要清清白白做官,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以良好的形象取信于民。
(二)党的宣传纪律党的宣传纪律,是指党对从事报刊、新闻、广播、电视、出版等党的纪律宣传工作的党组织和党员规定的工作准则和党对宣传工作的要求。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组织的报刊和其他宣传工具,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党的报刊必须无条件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治观点。对于中央已经做出决定的这种有重大政治性的理论和政策问题,党员如有意见,可以经过一定的组织程序提出,但是绝对不允许在报刊、广播的公开宣传中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反的言论;也不得在群众中散布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相反的意见。这是党的纪律。
宣传纪律要求党的宣传工作必须接受和服从党的领导,凡是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政治性理论问题,对外必须统一于党中央的决定和口径,与党的步调一致。对重大问题,不按党的统一部署进行;擅自发表和宣传与党的决定相反的言论;违反政策规定出版黄色、淫秽有害的印刷品、录音录像制品;违反保密原则,泄露党和国家的政治、经济、科技等方面的机密等,都是违反党的宣传纪律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
宣传纪律是党的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宣传纪律的重要性,是由宣传工作的特点所决定的。宣传工作的特点是它的公开性和广泛性。党的许多决议是通过新闻媒介传达的,党的许多政策是通过新闻渠道向广大群众宣传和解释的,党的许多工作是通过宣传工作进行指导的,无论是正确的或错误的宣传,影响都是相当大的。所以,党一贯重视宣传纪律,要求一切从事党的宣传工作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与党中央保持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认真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党所规定的宣传纪律有所不同。在解放战争时期,中共中央于1948年6月5日颁发了《关于宣传工作中请示与报告制度的决定》,1949年6月5日中宣部转发华东局《关于加强宣传工作中纪律性的指示》,同年10月30日中宣部和新华总社下发了《关于中央人民党的光辉思想与优良传统(下卷)政府成立后宣传工作应注意事项给新华社各总分社和各地党报的指示》
以及11月20日中宣部颁发的《关于克服新闻工作系统中无政府无纪律现象、坚持请示报告制度的指示》,从不同侧面强调克服无政府主义,坚持请示与报告制度。1981年1月29日中共中央颁发的《关于当前报刊新闻广播宣传方针的决定》,是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对新闻工作者的要求。
其基本点是:新闻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宣传;认真进行关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宣传;大张旗鼓地宣传建设社会主义的高度精神文明;坚持以表扬为主的方针,正确处理表扬和批评的关系;文艺作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方向。
做好宣传工作,就要如同其他一切工作一样,切实有效地把握好重要的工作原则,处理好方方面面的关系,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围绕党的工作大局,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要紧紧把握正确的宣传导向。导向即是方向,也是总的原则。我国当前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时,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化,从中央到地方,全社会上下,对于如何加快民主政治建设进程日益重视。体察民生,了解民情,关注民权,汇聚民智,集中民力成为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中着力体现的实际内容。民主呼声、人权愿望、政治清明、平等协商成为了党委、政府所关注的焦点和工作的努力方向。面对国内、国际各种复杂思想信息、新闻舆论环境的影响,正确地把握好舆论导向就显得尤为重要。只有把握住大局、大方向,宣传才不会事与愿违,才不会"走板""走样"。因此,党的宣传工作要把讲政治这条纪律要求放在第一突出位置上,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高度的一致,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宣传活动,才能在宣传舆论导向上不偏离方向,才能不迷失宣传的最终目标。
党的纪律宣传工作有其自身的规定和纪律,不可违背,否则容易导致负面效果的产生。具体地说,宣传工作要重点把握好几个关键环节:既要突出宣传党组织的主要工作内容,也要充分反映党内畅所欲言的民主气氛;既要注重宣传党委、政府等领导同志的各种会议、各项活动精神,也要多方面反映来自各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既要做好必要的程序性会议、活动方面的宣传,又要精心策划一些有深度、有影响的党的活动专题报道;既要坚持宣传的严肃性、遵守宣传纪律,又要使宣传生动活泼,为受众所接受、喜闻乐见;既要做到主动、积极,又要做到平稳、有序,不可操之过急或者"操之过集"。另外,虽然中国共产党有著名的"三不主义",不同的意见允许发表,但公开宣传也得把握好分寸和尺度。
我们党向来主张"理论、学术研究无禁区,但宣传有纪律",所以,对那些公开发表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言论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清除出党。正确的态度应该是:要有科学性、前瞻性、预见性、创见性,应该注意多从正面加以宣传,注重正面说服和引导。
做好新时期的宣传工作,要建立规范的工作机制。党的宣传工作是党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创新发展的重要手段,搞好这项工作,有其特殊的必要性。为此,首先是思想上应该重视。要把宣传工作列入党的工作的重要内容,要经常研究,精心谋划,抓好落实,应给予宣传工作人力、物力、财力上的照顾和支持。其次,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宣传鼓动制度。诸如与宣传部门、各大媒体联手沟通交流活动以及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以严密的制度促成工作落实。再次,要建立新闻宣传通讯、信息交流的平台和网络,创建一支专业的宣传队伍,提高现代化采集、编发新闻宣传稿件的软件、硬件水平。最后,要创造一种和谐宽松的宣传环境。要通过踏踏实实的努力,通过卓有成效的宣传,凝聚力量,统一认识,达成共识,为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为夺取全面建党的光辉思想与优良传统(下卷)成小康社会新胜利而贡献力量。
(三)党的保密纪律.保密纪律的含义党的保密纪律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严格遵守的维护有关秘密事项规定的行为规范。《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每个党员都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机密,并同泄露党和国家机密的现象做坚决的斗争,坚决保卫党和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外交部、公安部《关于在对外活动中加强保密工作的请示报告》的通知中,规定了国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10条保密守则,这也是每个党员应当遵守的保密纪律,具体可归纳为"十不":(1)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2)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3)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4)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9)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10)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每一个党员必须把遵守保密纪律、严格按保密制度办事、严守党和国家的机密当作自己的神圣职责。
.关于违犯保密纪律的处罚在改革开放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保密纪律只能加强,不能放松。一方面要针对部分党员保密观念淡薄的状况,经常不断地进行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另一方面,对失密行为必须严格执行纪律。对泄露或遗失党和国家秘密的党员,要视其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或党的纪律党纪处分。其中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者,应开除党籍,直至由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党内文件有关条款规定,违反党的保密纪律应当给予党的纪律处分。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泄露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的,应当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必须给予党的纪律处分。
党委(党组)成员及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泄露党委(党组)酝酿、讨论干部任免情况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外职务处分。
丢失秘密文件资料或者泄露党和国家秘密,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保密工作方面不负责任,致使发生重大失密泄密事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或者将批评、检举、控告、申诉材料私自扣押、销毁,或者故意将其泄露给被批评人、被检举人、被控告人,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擅自脱离组织,或者从事外事、机要、军事等工作的党员,违反有关规定同国(境)外机构、人员联系和交往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党的光辉思想与优良传统(下卷)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在党的执政过程中,会处理很多国家大事,很多关系国计民生、关系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事情,如果随意张扬泄露,会使国家遭受巨大的难以挽回的损失,比如国家的军事机密,一旦泄露,就会威胁到国家的安危,民族的存亡,因此保密纪律非常重要,不可等闲视之。中国共产党是负责任的党,治国先治家,律人先律己。因此,党章明确把"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作为党员的八项义务之一,并写进了入党誓词。因此,每一个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的保密纪律。
.加强法规教育,增强保密观念加强党的保密纪律,关键是提高对"保密"二字的认识,增强保密意识。因此,要抓好以《保密法》为中心内容的一系列保密法规的教育,提高依法治密的自觉性。保密法规的宣传教育,必须紧密联系广大党员、尤其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业务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要针对不同特点的涉密人员,分层次、有重点地进行,重点是抓好领导干部和专管机密工作事项人员的保密教育;要经常组织内勤人员、档案人员、机要工作人员等自查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引导大家增强保密工作的责任心。总之,通过保密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党员尤其是有关涉密党员对保密法规的理解深度和在业务工作中的应用能力,并对保密工作经常进行讨论,引导大家学习贯彻新时期保密工作的指导思想,切实树立忧患意识,遵守好党的保密纪律。
总之,我们开展保密纪律教育的目的,在于提高大家的保密观念,提高遵守保密纪律的自觉性。在保密和安全方面,始终要做到万无一失。这要求我们:不仅要警钟长鸣,更要落实在行动上,把遵守保密纪律同共产党员的光荣感、责任感结合起来,从而进一步提高遵守保密纪律的自觉性。
清正廉洁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指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自觉遵守廉政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既严于律己,又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搞特权。"习近平同志强调:"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清正廉洁既是构成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内涵之一,也是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保障。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既是共产党人赢得人民群众信赖和支持的宝贵经验,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有力保证。
清正廉洁是共产党人最可宝贵的品质的和本色。共产党人坚守清正廉洁,反对奢侈浪费,是因为清正廉洁可以使人刚直不阿,心系人民群众,自觉无悔地为人民群众的事业而奋斗。共产党人一旦失去了清正廉洁,就不可能深入群众,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就不可能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和拥护。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必须把清正廉洁这一根本价值追求深深植根于全体党员的思想和内心中,使之成为引领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一面精神旗帜。
清正廉洁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领导干部为政之德的内在要求,是践行"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的迫切需要。竹以直而美,人以正而尊,党以廉而强。我们说,大到一个政党、一个国家,小到一个基层党组织、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上和行动上能不能真正做到清正廉党的光辉思想与优良传统(下卷)洁,是无法回避的过关大考,更是生死存亡的严峻挑战。清正廉洁是良好形象,集中体现着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清正廉洁是基本标准,切实衡量着每一位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轻重高低;清正廉洁是重要目标,正确指引着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方向。清正廉洁,民心向背之所据,生死存亡之所系,党的根本之所在,万万不能掉以轻心。其身正,不令而行。清正廉洁赋予广大党员干部浩然正气、凛然之身。
清正廉洁作为一种道德价值、道德规范和道德操守,集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廉政思想和我国传统德治思想的高度统一。清正廉洁是追求社会公共利益的一种价值观念和道德情操以及由此所形成的道德行为和社会状态,其本质就是能够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为了人民、服务人民、造福人民。清正是做人的一种境界,廉洁是为官的一种操守,清正廉洁是为人之要,履职之本,执政之基。
唐代诗人白居易说:"今我何功德,曾不事农桑。吏禄三百石,岁晏有余粮。念此私自愧,尽日不能忘。"共产党人在这个问题上更应该有一种积极健康的心态和正确的标准,以修身立德为立身处世之本。
自律其心,把执政为民作为修身立德的第一追求,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观念,净化主观世界。以公正律心、以理性律家,修身齐家才能治国平天下。党员干部要崇尚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踏踏实实干事、默默无闻奉献,这样才能抒写一曲曲无愧于党和人民的正气歌。
共产党人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这种权力只有用于为人民群众谋利益才能体现其存在的价值。相比权力带来的名誉、地位,权力更多的则是一种责任和义务。党内监督的实质在于监督权力。不讲监督的信任就是轻信,放弃监督的信任就是放纵。事实证明,缺少监督的权力,正是一些掌权者走向深渊的放大器和加速器。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既是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一种态度,也是对党员干部关心和爱护的一种责任。党员干部应在思想上正确认识监督,在感情上清正廉洁真诚欢迎监督,在行动上主动接受监督,在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下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能力。
可见,权力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服务意识,党员干部要把掌权用权寓于对人民、对事业、对社会、对党、对国家的奉献之中。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珍惜手中的权力,奉公而使,为民而用。时刻把握好自己,不为名利所缚,不为权欲所惑,心系群众,服务群众,从而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
为政之要在于廉洁,廉洁之本在于自律,自律之道在于防患未然。
廉洁自律是广大党员干部的基本行为准则,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处世之道和为政之要,是党和人民对党员干部最为基本的要求。在加快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的进程中,党员干部应该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和重托,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加强党性修养,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努力做到廉洁自律,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