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略阳县史志办 赵飞
保护、利用、发展红色资源,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升文化自觉,增强文化自信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发挥地方资源优势,促进旅游产业升级,带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对地方政治、文化、经济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就陕西而言,红色资源底蕴深厚,存址丰富,大有文章可做。在这种大的背景下,县一级如何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在保护利用红色资源上有所作为,应该引起更多的重视和研究。
近年来,随着国家《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和相关政策的出台,我省各地在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方面进一步采取措施,保护力度不断加大,成效逐步显现。但就县一级而言,由于受多方面因素制约,发展并不平衡,总体上,革命老区好于其它地区,经济发达地区好于贫困地区,存在的具体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地方还没有充分认识到保护利用红色资源对当地政治、经济、文化建设会产生的重要影响和带来的综合效应,不同程度上存在着重经济建设,轻文化建设的思想倾向,没有真正把这一项工作纳人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来研究和部署。二是保护措施不到位。一些地方由于受点多、规模小、面广、保护难度大以及重视不够、资金投入等方面的影响,红色资源保护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机制不健全,致使有的红色资源面临“褪色”“变色”甚至消失的严峻形势。有的红色遗址屈地保护职责没有落实,基本处于无保护状态,年久失修,自然和人为损毁严重;有的革命文物散落民间,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和管理。三是总体规划不到位。在有效利用和合理开发红色资源上缺乏长远谋划和合理规划,特别是在与省市及周边地区红色资源利用开发有效对接,与当地文化旅游资源开发进行有机整合方面缺乏通盘考虑,往往因为“单打一”和“低层次”而导致利用价值低、开发效益差甚至难以为继。四是宣传教育不到位。一方面,对于《文物保护法》以及相关红色资源保护政策法规和属地管理职责缺乏深入宜传,没有真正形成各级重视、各方支持、依法保护的浓厚氛围。另一方面,对于红色资源利用开发和品牌打造对外宣传推介不够,影响力不大。五是资金投入不到位。目前,在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方面,无论是自上而下的专项资金,还是地方投入都十分有限,更没有形成一个长期有效的投入机制,这是影响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的根本制约因素。此外,地方管理体制不顺,宣传、民政、文物、旅游、党史等部门多头管理,条块分割,各自为政,互相争利,也是影响红色资源整合和保护利用的重要因素。
加强对红色资源的保护利用,关键在于提高一种认识,把握两个原则,落实三个纳入,抓住四个重点,建立五项机制。
提高一种认识。红色资源作为我们党进行革命的历史见证,作为一种遗留下来的珍贵资源,其特殊性在于它的不可再生、不可替代性和它鲜明的政治价值、重要的文化价值和潜在的经济价值。对此,地方党委、政府应从推进政治、文化、经济建设的高度来认识红色资源的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形成“保护红色资源,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共识,进一步增强各级各方面保护红色资源的责任意识和紧迫意识。
把握两个原则。一是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的原则。坚持把保护放在首位,进一步落实责任、措施和资金,实现应保尽保,在保护中传承和发扬红色精神;同时,积极探索有效保护红色资源的新思路,在保护的前提下进行合理利用和开发,在利用开发中实现更好的保护。二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坚持把保护红色资源作为地方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和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政府在开展普查、制定规划、落实资金、监管协曲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同时,通过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加强宣传教育等方式,教育引导各级各方面和全社会积极参与红色资源保护,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良好格局。
落实三个纳入。一是将红色资源保护纳入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真正做到领导重视,措施到位。二是将红色资源保护纳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切实制定红色资源保护详规,确保红色资源保护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三是将红色资源保护纳入党委、政府的政绩考核,建立检查、评估、考核机制,以重视程度、责任落实、资金投入、保护成效为主要考损标准,进一步涸动地方的工作积极性。
抓住四个重点。一是全面普查。保护红色资源,首先要摸清底子,做到心中有数。近年来,中省市先后组织开展了文物普查和革命遗址普查活动,但就红色资源这一块,由于受经费、人员等因素的影响,还不够全面仔细,对此,有必要在现有普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开展专项普查。建议由省市统一部署,以县为单位,镇村配合,落实人员经费,坚持全面普查与重点凋研相结合,实地调查和档案核查相结合,采取实地勘测、走访当事人、核查资料、研究分析等方式方法,力求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每一个县的红色资源情况,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红色资源的整理和研究工作。二是科学规划。在制定规划过程中,紧密联系县情实际,加强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文物保护规划、旅游发展规划和周边县区的衔接,有效整合利用资源,增强辐射力和影响力。坚持放眼长远,立足当前,既考虑将来保护和发展需要,超前谋划,同时又兼顾县情实际,注重低点起步、逐步推进的可行性,促进红色资源保护利用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防止脱离实际和短期行为。在资源利用方面,按照“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总体要求来规划设计,突出地方特色,打造品牌亮点,进一步发掘红色资源的政治、文化、经济价值。三是重点保护。加大《文物保护法》、红色资源保护利用规划以及重要意义的舆论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营造各级重视、各方参与红色资源保护的社会氛围。进一步落实保护措施,对于敢点红色资源,以县为主,优先安排资金,集中人力物力,进行重点保护;对其它资源,区分轻重缓急,分门别类、分级负责组织保护。在明晰资源产权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征收、购买、租赁、合作开发以及委记管理等途径和方式,实现对红色资源的多渠道保护。同时,充分发挥文化主管部门的职能,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和和打击破坏红色资源的行为。四是合理利用。一方面,深入发掘红色资源的政治和文化价值,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营造红色文化氛围,弘扬革命优良传统,充分发挥其在“激励人、教育人、启迪人、警示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引人市场机制,进行综合开发,大力发展红色旅游业,进一步发掘红色资源的旅游和经济价值,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同时,在发展红色旅游业的过程中建立反哺机制,实现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良性循环。
建立五项机制。一是建立领导机制。建立县级红色资源保护利用专门领导机构,加强组织协调,形成“领导亲自抓,部门具体抓,各方配合抓”的工作格局。逐步理顺红色资源多头管理的现实体制,进一步加强对红色资源的行业管理。二是建立责任机制。进一步落实红色资源属地保护的责任,建立县、镇、村三级责任体系,形成上下联动的保护合力。三是建立投入机制。通过争取中省专项资金投人,将红色资源保护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对外招商引资,进行合作开发以及接受社会捐赌等多种渠道解决保护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四是建立人才机制。整合党史、文化、旅游等方面专业人才,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加强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为开展红色资源整理研究和保护用利提供智力支撑。五是建立宣传机制。利用媒体、报刊、网络等多种方式加大对红色资源优势和品牌的宣传推介,不断扩大影响力和感染力,为保护利用红色资源营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