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宝鸡市委党史研究室 边宁弟
宝鸡是红色文化资源大市,宝鸡的革命活动起步较早,范陨较广,革命先烈、革命英雄在这片红色沃土上留下了一大批珍贵的革命遗址、遗迹。这些革命遗址,铭刻着中国共产党人和宝鸡人民为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而英勇奋斗的光辉历程,蕴含着中国共产党人和宝鸡人民艰苦奋斗、不屈不挠、一往无前、敢于胜利的革命精神,是一笔宝贵的革命历史文化遗产。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市部分革命遗址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利用和开发,一些新的纪念场馆的建立和对外开放,为开展党史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发挥了重要作用。加强对这些红色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有利于新时期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开展和党的优良传统的继承与弘扬,有利于宝鸡红色品牌的做大做强,推动宝鸡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也有利千宝鸡经济社会更好更快的发展。
经过对全市革命遗址、遗迹的全面普查,宝鸡市现有革命遗址、遗迹125处,从类别看,涉及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21个,多为中共早期县委、区委、党支部和农民协会遗址;重要历史事件及人物活动纪念地72个,如彭德怀“攻取宝鸡”指挥部遗址、东北竞存学校遗址、扶风县农民协会成立大会遗址等等;革命领导人故居8个,如张云锦故居遗址、李达故居等;烈士墓9个,如严子夏烈士墓、王乐天墓等;各类纪念设施15个,如扶眉战役纪念馆、陇县烈士陵园等。从分布情况来看,大部分遗址主要分布在宝鸡市区以东的川原地带和北部山区。具体分布情况为:风翔县3个、岐山县23个、麟游县16个、扶风县30个、太臼县5个、风县8个、眉县9个、陇县2个、于阳县4个、金台区3个、渭滨区5个、陈仓区17个。
1.部分革命遗址、遗迹遭自然损毁、人为破坏严重
宝鸡市现有的125处革命遗址中,设定有保护级别的只有17处,仅占革命遗址总数的13.6%, 且保护级别相对较低,现存革命遗址保护、利用情况让人堪忧。大部分革命遗址由于年代久远,加之无保护措施,有些遗址巳找不到当年痕迹,如周原镇张谢村彭德怀居住地、西堡村地下党小组成立地旧址等,原旧居巳全部拆除,现已建为新民居。慕仪镇四郎庙焦振祥游击队成立地、吕正操后方办事处等由于年代久远及村民生产生活活动影响,其环境早已面目全非,给恢复保护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习仲勋在风县组织策划”两当起义”旧址,是几户居民私人住宅,保护和开发利用都有一定的难度。路易·艾黎旧居虽然在国际、国内影响很大,但至今没有被列为革命文物而进行全面的修复保护和开发利用。全市范围内的战斗遗址很多,至今没有一处建有纪念标识,只有极少数群众知道历史上在这里发生的事件。
2.红色文化资源的宣传教育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开发
宝鸡市的125处革命遗址,仅13处遗址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文物保护单位,开发利用清况较好,其它遗址由千年代久远,加之宣传不够,没有发挥其应有的宣传教育作用。有些甚至出现了黑白颠倒,以讹传讹的现象。如钓渭镇颉头战斗遗址,当地老百姓都不知道当年颉头战斗时牺牲的王九儿等5人是游击队员和革命烈士。他们有声有色地说:“一伙土匪在去潘家实施抢劫时,被国民党军队围剿,土匪头子王九儿被打死”。新中国成立巳61年了,而这些英烈在民间却背负了半个多世纪“土匪”的罪名,这不能不让人痛心。还有,分布在于河西岸的10个稠堡,在调查时,当地很多人不知道这是什么,更谈不上保护和利用了,现在10个稠堡大多遭到破坏,有的被当作垃圾仓,有些被村民在上面盖了房子等等。
3.革命遗址、遗迹权屈混乱,缺乏统一管理
现存革命遗址没有自上而下的统一管理部门,责任主体不明确,保护工作开展不顺。有的归民政部门管理;有的屈于文化部门管理;有的归文物旅游局管理;有的归当地乡镇管理;有的解放后被机关、学校使用,现属单位或部门;还有许多散落在山区的革命遗址未被报批,无人管理、保护,甚至被随意改建拆除。
4.缺乏专项维护资金
革命遗址数擞多、分布广,维修经费需求大。由于长期以来缺乏专项维护资金,革命遗址、遗迹大多无法得到有效保护。有些遗址亟待修护,但因缺乏资金只能任其损毁。
5.利用不足,缺乏深度开发
多数革命遗址没有得到开发利用,没有发挥其应有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些已列入文物保护单位或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革命遗址、遗迹利用情况也不容乐观,开发形式初级、单调,不能全面、深度的展示丰富鲜明的红色文化,缺乏必要的游客参与和体验活动,缺乏现代化数字声光展览设施设备和具有特色的娱乐设施,特别是交通不便成为制约红色旅游发展的瓶颈。
1.理顺管理体制,完善政策法规
建议把现存革命遗址、遗迹统归文物旅游单位管理。在《文物保护法》规定的各项原则、条款的框架范围内,制定“宝鸡市革命遗址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等地方性政策法规,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权利、义务、责任、任务和工作程序,理顺管理体制,切实加大对各类革命遗址的保护力度,杜绝各类人为破坏损毁现象的发生,为宝鸡红色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提供更加完备的制度保障。
2.落实专项经费,分批分期修复
建议将革命遗址修缮、保护所需费用列人财政预算,积极争取国家、省级的专项保护资金,突出重点,分期分批进行修缮。对于具有重大教育意义和保护利用价值的革命遗址要重点保护开发,想方设法恢复其原貌。
3.注重史料的抢救性保护
要做好相关革命文物的征集和展示工作,加强相关工作规划和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抓紧向社会,特别是老干部、老红军、烈士遗孤等社会各方广泛征集史料实物,使革命文物的收藏和展示更加丰富。
4.加大推介力度,提升知名度和人们的保护意识
文化文物部门应加强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宝鸡革命遗址、遗迹、文物的历史背景、历史地位和现实意义,深入挖掘其内涵,提升革命遗址遗迹的知名度。同时,大力宣传《文物保护法》和革命遗址保护的相关政策法规,提高全社会的自觉保护意识。
5.灵活形式、深入挖掘革命遗址的红色内涵
对千已经确定开发的红色景点,要把景点承载的革命历史、革命事迹和革命精神深入挖掘、全面收集、系统整理。利用传统手段和高科技手段相结合,采用实物展示、图片展览、声光电兰维虚拟等多种形式再现重要历史场景,增强红色旅游景点的特色和吸引力。使革命遗址在保护中得到利用,在开发利用中得到更好的保护,真正发挥革命遗址在传承和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革命精神,培养和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建设和巩固社会主义思想文化阵地,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服务红色旅游,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总而言之,宝鸡红色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工作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加大投入,使红色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