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保安科给大荔公安分处的信

(1949.4.1)

于处长、袁科长:

前面谕决定十一号与敌联络一次,经昨、今两日的收听,亦未听到其叫号。同时据十一号与十二号的亲试机器,其内发报机中之高周率阻流圈(RFC)线断了,因此无法联络通报。究竟其他地方有无毛病,现还未发现。按十一号与十二号的意见,此种线如我们这方能找到,即可修复。否则,非派交通到敌方报告领取。假若这样,时间就会拖长的。特此报告,请指示。

此致

敬礼!

高步林(印)史志春(印)
4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