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保安分处给韩城保安科的指示信

(1949.2)

步林、志春同志:

看了十一号“西安之行经过”后,一般的都比较详细,还有几个问题很模糊,没有说清楚,你们今后在谈话中注意考查以下两个问题:

(一)十一号给刘庆曾报告了韩城县级负责人姓名,究竟报告了谁,没有具体的名子。另还报告了些什么具体情报内容,详情要他另补充写来。

(二)刘庆曾如何知道十一号与高步林同志的关系,既然知道他们中间有这样一个关系(不是工作关系),这次去十一号给刘庆曾说没有见高,但这次回来总要见高,而高又是保安科长,尽人皆知。刘究竟怎样布置十一号见高后的口供?并是否对高进行“策反”工作?值得注意。这点十一号可能没有说。不过,在对敌斗争中,我们要高度的警惕(思想上)。但对十一号的态度仍与过去一样,这并不是说我们不相信十一号,而是要提高警惕性。

以上在谈话中可以考查,其情况告我们。

此致

敬礼!

于桑(印)
[1]/2

[1] □:原文此日期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