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中分区自卫军的整理与扩大计划,原来规定如下:
新正:2430(原有人数),3200(决定扩大人数),2500(决定扩大基干队人数);
[新]宁:1963(原有人数),1500(决定扩大人数),1500(决定扩大基干队人数);
赤水:2900(原有人数),2000(决定扩大人数),2000(决定扩大基干队人数);
淳耀:2250(原有人数),1200(决定扩大人数),2000(决定扩大基干队人数)。
[1] 原载1937年12月10日《新中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