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为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而斗争

第一节 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策略的制定

一、瓦窑堡会议

从1935年5月起,日本侵略者在华北连续制造了河北事件、张北事件,迫使国民政府先后与之签订了《何梅协定》和《秦土协定》。这两个协定的签订,实际上把包括北平、天津在内的河北、察哈尔两省的大部分主权奉送给了日本。南京国民政府的丧权辱国政策,助长了日本吞并整个华北进而灭亡中国的侵略气焰。

1935年11月7日,中共中央机关进驻瓦窑堡。11月13日,中共中央发布了《为日本帝国主义吞并华北及蒋介石出卖华北出卖中国宣言》。《宣言》指出:中国工农红军到达陕北,“将开始以中国工农红军为主力的民族革命战争的新的历史阶段”,“一切抗日反蒋的中国人民与武装队伍,不论他们的党派、性别、职业、年龄有如何的不同,都应该联合起来,为打倒日本帝国主义与蒋介石国民党而血战”。[1]

11月中旬,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所派张浩从莫斯科来到瓦窑堡,张浩带来了共产国际第七次代表大会关于建立最广泛的世界反法西斯统一战线作为各国共产党的基本策略的精神,还带来了1935年8月1日由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草拟的《中国苏维埃政府、中国共产党中央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即《八一宣言》)的主要精神。

11月20日,张闻天从瓦窑堡致函正在根据地南线部署反“围剿”战役的毛泽东,通报了张浩来到瓦窑堡的情况,以及他带来的共产国际第七次代表大会精神和《八一宣言》的内容。11月24日,张闻天和博古致电毛泽东,电报指出:估计敌三次“围剿”已经终结,建议开一详细讨论的会议。[2]

11月28日,中共中央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主席毛泽东、中国工农红军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朱德的名义发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中国工农红军革命军事委员会抗日救国宣言》。宣言指出:“在亡国灭种的前面,中国人民决不能束手待毙”,“不论任何政治派别,任何武装队伍,任何社会团体,任何个人类别,只要他们愿意抗日反蒋者,我们不但愿意同他们订立抗日反蒋的作战协定,而且愿意更进一步地同他们组织抗日联军与国防政府”。[3]宣言还提出了抗日联军与国防政府的十大纲领。

《八一宣言》和中共中央11月13日、28日发表的两个宣言,在中国社会各阶层中引起强烈反响,有力地推动了全国抗日救亡运动的发展。

12月9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由北平学联组织发动的“一二·九”运动爆发。这次大规模的抗日爱国运动,公开揭露了日本吞并华北进而侵略全中国的阴谋,打击了南京国民政府的妥协退让政策,极大地促进了中华民族的觉醒,使中国人民被压抑的爱国情绪猛烈地爆发出来。

12月17日至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即瓦窑堡会议)在瓦窑堡举行。出席会议的有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毛泽东、张闻天、周恩来、博古(秦邦宪),政治局委员王稼祥,政治局候补委员刘少奇、邓发、凯丰,列席会议的有中央有关部门和陕北省委负责人李维汉、吴亮平、张浩、邓颖超和郭洪涛等。担任会议记录的是欧阳钦。

瓦窑堡会议就新形势下的策略路线问题进行了讨论。张闻天做关于政治形势和策略问题的报告。张浩做关于共产国际七大精神的传达报告。与会者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12月23日,毛泽东向会议做了关于军事问题的报告。会议当天通过了毛泽东起草的《中央关于军事战略问题的决议》。

12月25日,会议讨论通过了由张闻天起草的《中央关于目前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决议》。决议共分为六个部分:(一)目前形势的特点;(二)党的略策路线;(三)国防政府与抗日联军;(四)苏维埃人民共和国;(五)党内主要危险是关门主义;(六)为扩大与巩固共产党而斗争。决议指出:当前国内形势最基本的特点是日本帝国主义者“正准备并吞全中国,把全中国从各帝国主义的半殖民地变为日本的殖民地”。在这种新形势下,“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各阶级、阶层、政党,以及武装势力,重新改变了与正在改变着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4]。决议指出:“我们的任务,是在不但要团结一切可能的反日的基本力量,而且要团结一切可能的反日同盟者,是在使全国人民有力出力,有钱出钱,有枪出枪,有知识出知识,不使一个爱国的中国人不参加到反日的战线上去。这就是党的最广泛的民族统一战线策略的总路线。”[5]

12月27日,根据瓦窑堡会议精神,毛泽东在瓦窑堡党的活动分子会议上做题为《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的报告。报告指出:“目前的政治形势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根据这种变化了的形势,我们的党已经规定了自己的任务。”[6]毛泽东指出:“革命的阵势,是由局部性转变到全国性,由不平衡状态逐渐地转变到某种平衡状态。目前是大变动的前夜。党的任务就是把红军的活动和全国的工人、农民、学生、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的一切活动汇合起来,成为一个统一的民族革命战线。”[7]毛泽东指出:“组织千千万万的民众,调动浩浩荡荡的革命军,是今天的革命向反革命进攻的需要。只有这样的力量,才能把日本帝国主义和汉奸卖国贼打垮,这是有目共见的真理。因此,只有统一战线的策略才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策略。关门主义的策略则是孤家寡人的策略”,“我们一定不要关门主义,我们要的是制日本帝国主义和汉奸卖国贼的死命的民族革命统一战线”。[8]

瓦窑堡会议的决议和毛泽东的报告,解决了党的政治路线问题。

瓦窑堡会议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一次极为重要的会议,会议解决了遵义会议没有来得及解决的党的政治路线问题。会议提出的关于建立抗日族统一战线的理论和策略,既说明了在抗日前提下,有必要和可能与民族资产阶级以至地主买办阶级中的一部分力量重新建立统一战线,也着重说明无产阶级在统一战线中能够和必须掌握领导权;既着重批判“左”倾教条主义在政治策略上的错误,也提醒全党警惕1927年无产阶级放弃领导权而导致革命遭受失败的教训。瓦窑堡会议的召开使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将要到来之时掌握了政治上的主动权,为实现由土地革命到抗日战争的伟大战略转折奠定了牢固的基础。

二、改变阶级政策

在瓦窑堡会议召开前后,中共中央根据民族革命新高潮到来的实际状况,实事求是地调整了阶级政策。

1935年11月25日,张闻天致函毛泽东,就抗日统一战线策略、红军行动方针、改变对富农的政策等重大问题,征求毛泽东和前方领导人的意见。随函附送了张闻天为中央起草的《关于改变对富农策略的决定》草稿等文件。[9]

12月1日,毛泽东在富县东村复电张闻天。就关于改变对富农政策这一问题,毛泽东指出:“对富农策略的转变,基本同意,但决议上应指出,当斗争发展,贫农、中农要求平分富农土地时,党应赞助这一要求。富农可与贫农、中农分得同等土地。过去分坏田的原则是不对的,但富农土地完全不动的原则,在苏区尤其在南方苏区也是不对的。在土地问题上,对富农策略同对中农应该有一点区别。农村中的党应善于领导与监督富农,严防为富农所领导。要指出当斗争深入时,富农必然转入地主阵线,这是中国半封建富农阶层的特点。对有劳动力又破产了的小地主阶层,在群众同意下应按富农待遇。[10]

12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瓦窑堡召开会议,讨论改变对富农的策略。同一天,中共中央做出《关于改变对富农策略的决定》。决定指出:在民族革命战争的形势下,“富农也开始参加反对帝国主义侵略及豪绅地主军阀官僚的革命,或采取同情与善意的中立态度,不论是富农自己参加革命斗争,或采取同情甚至中立态度,对于我们现在不是可怕的,而是有利的”[11]

12月15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发布命令,宣布改变对富农的政策,以扩大全国抗日讨蒋的革命路线。命令规定,富农之土地,除以封建性高额出租应全部没收之外,其余富农自耕及雇人经营之土地,不论其土地之好坏,一概不在没收之列;富农之动产及牲畜耕具,除以封建性高利贷出借者外,均不应没收;除统一累进税外,禁止地方政府对于富农之惩罚及特殊税捐;富农在不违反苏维埃法律时,各级政府应保障其经营工商业及雇用劳动之自由;在实行平分一切土地之区域,富农有与普通农民分得同样土地之权。命令同时还规定:富农仍无权参加红军一切武装部队,并无选举权。[12]

改变对富农的政策,是中共中央长征到达西北革命根据地后,公开纠正“左”倾错误的一个重大步骤。

1936年4月4日,中共西北中央局与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发出《关于执行改变富农策略给各级党部与苏维埃政府的指示》,指出:“党与苏维埃的富农策略的改变,是为了适应目前的新的政治形势,为着更便利于集中力量对付目前的主要敌人,为着抗日讨卖国贼,为着消灭农村中的地主阶级、孤立地主阶级,为着更巩固的联合中农,为着发展农村生产。”[13]指示要求:“正确的彻底的纠正过去决定错误的成份,还是目前许多地方的重要的工作。在改正后,土地、牲畜等,可由普通公地或没收来而未给分配的土地、牲畜,按其成份,尽量补偿,但不得再从群众手中抽去。”[14]指示明确规定:“纠正成份,一定要经过支部会、乡苏主席团或代表会、贫农团等会议讨论,本村群众会通过,经区苏土地科批准后,才作有效。”[15]指示指出:“正确纠正所发生的偏向,彻底解决土地问题,是残酷的阶级斗争。各地党与苏维埃应有高度的阶级警觉性,去辨别事实,不使一个贫苦工农错定为地主富农,也不使一个地主富农假称贫苦工农。”[16]

在改变对富农的政策后,中共中央也调整了对地主的政策。1936年7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在保安召开。会议讨论了新形势下的土地政策,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土地政策的指示》。指示共有十条规定。指示指出:“自去年12月中央政治局会议[17]后,苏维埃在土地政策方面作了许多重要的改变(如富农政策,小地主政策,分析阶级及一些特殊问题的决定等等),这种改变已经得到了广大人民的拥护,在苏区里面已经收得实际的成效。但是,为要使土地政策的实施能够实现清算封建残余与尽可能的建立广大的人民抗日统一战线的目的,需要进一步的审查现施土地政策时,并给以必要的改变。”[18]指示规定:“对地主阶级的土地粮食房屋财产,一律没收,没收之后仍分给以耕种份地,及必需的生产工具和生活资料,地主耕种份地之数量与质量,由当地农民群众多数的意见决定之。”对“生活情况很坏的小地主”的土地,“不应没收”[19]。指示还规定:“商人兼大地主时,其土地部分照一般地主办理,但不得侵犯他的商业部分。”[20]指示规定:“苏区内允许土地出租,但无论何种出租土地的业主,均须废除旧时残酷的和奴役的出租办法,一律遵守苏维埃政府所颁布的土地出租条例无有例外。”[21]

中共中央调整对地主的政策,改变了过去没收地主经营的商业部分,以及没收地主的土地和财产以后,不给其分配耕种份地和生活资料等“左”的做法。

三、调整经济政策

在瓦窑堡会议前后,中共中央还适时调整了经济政策,其中包括工商业政策、劳动互助政策等。

1935年11月25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颁布了《关于发展苏区工商业的布告》,并在同年12月1日出版的《红色中华》报上予以刊发。布告宣布:“第一、把一切工商业的捐税都完全取消,甚至于连‘关税、营业税等均一概免收’。第二、苏区的大小商人有充分的营业自由,‘白区的大小商人也可以自由的到苏区来营业’。第三、除了粮食及军用品外,苏区的出产品均可自由输出。第四、允许苏区内外正当的大小资本家投资各种工业。”[22]

瓦窑堡会议通过的《中央关于目前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的决议》,对工商业政策也提出了明确的规定,指出:要“用比较过去宽大的政策对待民族工商业资本家。在双方有利的条件下,欢迎他们到苏维埃人民共和国领土内投资,开设工厂与商店,保护他们生命财产之安全,尽可能的减低租税条件,以发展中国的经济。在红军占领的地方,保护一切对反日反卖国贼运动有利益的工商业”[23]。1936年7月3日,西北办事处主席博古签署发布了《关于发展志丹市镇贸易的布告》,布告规定:“在志丹市(即保安县所在地)恢复从前逢五逢十的集市,并由苏维埃政府帮助设立消费合作社,与志丹市机关消费合作社,经常出卖食盐、布匹等群众日用必需品,规定每天都有出卖,就是不限定市集一次。”[24]布告要求:“各区责成各区苏政府,立即帮助群众设立区消费合作社,分销食盐、布匹等,大批供给群众。”“责成中华苏维埃国家银行西北分行,设立营业部,批发食盐、布匹等大宗货物,以供给各个合作社”,“责成粮食部,组(织)设立调剂局农业品收买处,凡工农群众要出卖的生产品,如粮食、豆、羊毛、羊皮等,都可随时拿到市面上来出卖,如卖不出去的,都由收买处一齐收买”。[25]布告宣布:“自布告出示这一天起,一切买卖都只准使用苏票,严禁白票[26]在市面流通。大家公买公卖,也不得故意抬高市价。”[27]

中共中央在调整工商业政策的同时,对劳动互助政策也进行了调整。

1936年3月28日,西北办事处土地部部长王观澜签署发布了《关于劳动互助社暂行组织纲要》。纲要规定:“劳动互助社是广大农民群众一种自愿实行互相帮助耕种收获的群众组织。”“凡是农民(富农在内)只要自己愿意加入互助社,不论男女老少,都可加入为劳动互助社的社员。凡是社员,都有享受互助社新规定的特殊的权利”[28]。“劳动互助社以乡为单位组织之,一村或二三个小村的社员则组织小组”[29]。纲要规定:“互助社决定每天工资的标准,不应比普通的工资高,并要按照各地实际情形及分别农忙与平时来决定。”“决定工资要开社员大会,每工工资多少,由大多数社员意见决定。对于不能做农事主要劳动的妇女、儿童等社员工资如何,社员大会可单独决定(一般可较低些)”。“互助社还应调剂耕牛、农具。牛工可以抵人工,每个牛工抵二个或三个人工,由牛好坏和当地实际情况决定。”“工资可以每一月结束一次,或农忙将到时或过后结束一次”[30]。纲要还特别规定:“互助社对于社内的红属,应实行优待,并须特别欢迎红军家属参加互助社。凡普通社员(非红属)帮红属社员做工时,不计工数,不计工资。凡红属的社员帮普通社员做工时,要计工数,计工资。凡红属的社员帮红属的社员做工时,大家都不计工数,不计工资,或大家都计工数工资。”[31]

调整劳动互助政策,纠正了过去存在的强迫组织劳动互助社,以及不执行互利原则的错误做法。同时,又对优待红军家属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工商业政策、劳动互助政策等经济政策的调整,促进了西北革命根据地经济建设的发展。

四、调整社会政策

瓦窑堡会议之后,中共中央为了适应建立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形势,改变了不适应抗日要求的部分政策,对一些社会政策进行了及时的调整。

为了进一步扩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西北办事处于1936年1月15日公布了《西北苏维埃选举法》。这一选举法同1933年中央革命根据地公布的选举法和1935年10月陕甘晋省苏维埃政府筹委会公布的选举法相比较,有以下重大的改变:第一,一切脑力劳动者(如医生、著作家、教员等)都有选举权;第二,雇佣工人在10人以下,资本在5000元以下之工商主也有选举权;第三,在苏维埃政府及各革命团体的工作人员,不论出身如何,均可获得选举权。选举法的修改,扩大了人民阵线的成分。

在革命根据地的创建过程中,在广大乡村普遍建立的贫农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并一度具有政权组织的性质,承担过政权组织的任务。在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新形势下,对贫农团的性质和任务进行必要的调整,已是大势所趋。

1936年2月8日,西北办事处发布了《关于贫农团的组织与工作大纲》。大纲开宗明义地指出:“贫农团是广大贫农群众的组织,是土地革命的坚决实行者与拥护者,是扫荡农村中封建半封建势力,打击汉奸卖国贼的强大力量,同时也是领导民族革命战争的无产阶级的可靠的朋友,是苏维埃的支柱。”[32]大纲回顾与总结了西北革命根据地创建过程中贫农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与历史经验,并指出:“根据苏维埃运动中对于领导贫农团的工作经验,依照陕甘苏区的实际情形,特颁布这一《贫农团组织与工作大纲》。”[33]大纲指出:“贫农团不是纯粹一个阶级的组织,而是在革命政府(苏维埃或革命委员会等)管辖区域内广大贫苦群众的组织。同时,农村工人必须参加贫农团,组织工人小组,在里面起积极领导作用,团结广大贫农群众在无产阶级领导之下,成为革命政权最可靠的柱石。”[34]关于贫农团的组织形式,大纲要求:“加入贫农团以自愿为原则,那种按户派人的方式,是错误的。为了严厉防止地主、富农的混入,新会员应该按照分析阶级的标准,加以考查。”[35]大纲规定:“以乡为单位来组织贫农团。乡贫农团之下分小组,不设村分会。小组可以一个村庄或附近的几个小村庄为单位,每个小组会员不得超过二十个以上,五个以下。”[36]关于贫农团的作用,大纲指出:“贫农团的作用,一方面是为本身利益而斗争,另一方面是赞助政府,实现政府一切法令命令,而不是代替政府的工作。”[37]大纲指出:“贫农团要注意中农的利益与权利,使中农环绕在贫农团的周围。”“在土地问题解决后,贫农团的注意重心就应移到怎样去增加土地生产,发展农村经济,发展畜牧业,改善自己的生活,充实革命战争物质供应而斗争。”[38]大纲要求:“贫农团除夺取地主阶级的土地,发展农村经济,改善自己生活外,还要进行扩大与巩固民族革命战争的先锋力量,争取民族革命战争的胜利,为自己的最后解放,为整个革命民众的利益而斗争。”[71]大纲要求贫农团“帮助与强固自己的革命政府,坚决拥护与执行革命政府的主张、法令、命令,具体实现。排斥与反对反革命分子破坏革命政府的意见与行动”[72]

随着西征战役的开展和胜利,西北革命根据地得到进一步拓展,民族与宗教问题也被提上了中共中央的议事日程。

1936年5月25日,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主席毛泽东发表《对回族人民的宣言》,向回族人民宣告:主张回民自己的事情,完全由回民自己解决;保护清真寺,担保回民信仰的绝对自由;联合回族中一切武装力量,成立“回民抗日军”;取消军阀官僚民团的一切苛捐杂税,改善回民的生活;保护回文,发展回民的文化教育;回汉两大民族亲密地联合起来,打倒日本帝国主义与汉奸卖国贼。[39]

6月8日,毛泽东同周恩来、杨尚昆致电正在西征前线的彭德怀等,指出:“中央决定回民工作基本原则是回民自决,我们应站在帮助地位上去推动和发动回民斗争。”[40]电报还提出了对回民工作的主要政策。

同年8月,中共陕甘宁省委书记李富春,红十五军团政委程子华、政治部主任王首道和回族青年干部等组成筹备委员会,筹备成立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10月20日,豫海回民自治县政府成立,回族雇农马和福当选为主席。这是中国共产党在西北革命根据地建立的第一个回族自治县政权。

在重视回族工作的同时,中共中央还加强了对蒙古族的工作。1936年5月28日,毛泽东同周恩来致电彭德怀等:“你们取得宁条梁后,将进到蒙民集中地区,要特别注意执行中央对内蒙人民的宣传,扶助蒙民自决,而不是赤化,以建立北线上的缓冲地带。”[41]同年5月,毛泽东致信盟克耳纪,提出:“蒙族内部事务,应由蒙族自己解决,国民党绥远政府不得借此挑拨离间;愿与蒙族人民团结一致,以实力援助其解放;蒙人自己组织政府,有应用自己语言文字及宗教信仰的自由;坚决反对日本侵略内蒙及国民党官员的欺凌压迫;将长城沿边各地如宁条梁等地划为通商地区,增进汉蒙商业的发展;愿与蒙族联合一起,缓急相助,共同打倒公敌。”[42]

靖边县宁条梁一带是天主教在陕北的重要传教地。毛泽东同周恩来在1936年5月28日致彭德怀等人的电报中,除对蒙族工作提出基本政策外,还特别指出:当占领教堂区域时,如俘得神父,应特别优待,不应侮辱。[43]

6月9日,张闻天就西征中关于教堂区域工作方针问题致电中共陕甘宁省委书记李富春,指出:“我们应需要教堂在原则上承认苏维埃政府的主权与苏维埃一切法律,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目前不应没收其财产,解除他们的武装,推翻他们的统治。目前我们着重于抗日救国的宣传与组织的工作,组织抗日救国会与改良人民生活的工作。目前不必立刻在教堂区成立苏维埃,而首先成立救国会。把教堂弄得太红在目前对于我们是不利的。我们目前的方针是在教堂区事实上成为我们与白区交通与通商的缓冲地带,对我们守善意中立的地带,这对我们更为有利。我们同那些神甫应该建立很好的友谊关系,以便利于我们同外面建立好的交通与通商关系,使他们为我们做一些好的宣传。”[44]

中共中央关于民族自治政策的提出和实施,以及对宗教问题所提出的政策原则,有力地促进了西北革命根据地新开辟地区的巩固和发展。

哥老会是西北革命根据地内部及周边地区广泛存在的一种帮会组织。

1936年7月15日,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主席毛泽东发表对《哥老会宣言》。宣言肯定哥老会自辛亥革命以来“光荣的事迹”,并指出:不管我们过去互相间有过怎样的误会与不满,我们现在都应该忘却抛弃,我们要在共同的抗日救国的要求下联合起来,共赴国难。“我们欢迎各地各山堂的哥老会山主大爷,四路好汉弟兄都派代表来或亲来与我们共同商讨救国大计。”[45]7月16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争取哥老会的指示》。

10月6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争取哥老会的指示》,周恩来致函中共陕北省委郭洪涛、王达成、龚逢春等,指出开山堂是争取哥老会的有效方式,过去有些同志没有着眼于争取哥老会的广大群众。中共争取对哥老会领导的最基本任务是:将苏区的哥老会引导到保卫苏区的任务上来,将边境白区的哥老会引导到发展苏维埃运动上来,将一切哥老会会员统一到抗日救国的事业上来。为此,要求陕北省委在总结过去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在党内进行争取哥老会基本方针的教育。[46]

在中共中央和西北办事处的指导下,全国哥老会代表会议于同年8月在保安县永宁马头山召开。会议提出了哥老会抗日救国十大条规,并通过了中华江湖抗日救国会简章,选举产生了中华江湖抗日救国会领导机构。

中共中央对哥老会政策的调整,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对哥老会广大群众的团结,也推动了哥老会的逐步改造与走向进步。

在中共中央的领导下,经过全面调整政策,西北革命根据地出现了政治上民主团结,经济上充满生机,人民生活日益得到改善的大好局面。

第二节 西北地区联合抗日局面的初步形成

一、中共中央对东北军与第十七路军的统战工作

中共中央率领中央红军进入西北革命根据地后,对在西北“剿共”前线的国民党各地方实力派的处境和现状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认为张学良的东北军和杨虎城的第十七路军是首先能够争取的统战对象。为此,中共中央决定大力开展对东北军和十七路军的统战工作,宣传党的抗日救亡的主张,争取使其成为联合抗日的同盟者,改变西北革命根据地和红军的被动态势,造成西北地区联合抗日的新局面。

直罗镇战役后,毛泽东于1935年11月26日致信东北军第五十七军军长董英斌,信中指出:“今与贵军长约:(一)东北军不打红军,红军亦不打东北军。(二)贵军与任何其他东北军部队,凡愿抗日反蒋者,不论过去打过红军与否,红军愿与订立条约,一同打日本打蒋介石。(三)红军优待东北军官兵,不但一律不杀,且分别任职或资遣回队;负伤官兵,均照红军伤员一体医治。”[47]在此前后,毛泽东同彭德怀、王稼祥等红一方面军领导人于当月发布了《告围攻陕甘苏区的各部队官长与士兵书》,提出:“只要你们不打红军和陕甘苏区,我们愿意和你们互派代表,订立抗日作战协定,并组成抗日联军与国防政府,联合起来,打日本救中国。”[48]

瓦窑堡会议后,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以周恩来为书记、叶剑英为副书记的东北军工作委员会,加强对东北军的统战工作。在此前后,红军将大批在劳山战役、榆林桥战役和直罗镇战役中俘虏的东北军官兵释放回去,加深了东北军对共产党联合抗日诚意的认识。

1936年1月19日,中共中央派遣联络局局长李克农前往东北军第六十七军军部驻地洛川城,先后与六十七军军长王以哲和张学良进行了会谈。在此基础上,中国共产党和红军领导人毛泽东、周恩来、彭德怀等于1月25日联名发出《为红军愿意同东北军联合抗日致东北军全体将士书》,明确表示:“中国苏维埃政府与工农红军是愿意与任何抗日的武装联合起来,组织国防政府与抗日联军,去同日本帝国主义直接作战的。我们愿意首先同东北军共同实现这一主张,为全中国人民抗日的先锋。”[49]2月25日,李克农再次前往洛川,于3月2日达成了红军与第六十七军互不侵犯及经济通商的口头协定。3月4日,李克农与张学良就双方联合抗日问题在洛川交换了意见。

根据张学良的要求,周恩来代表中共中央于4月9日前往东北军第六十七军第一二九师驻地延安,在城内一座基督教堂内举行了秘密会谈。会谈中,张学良表示接受中共关于停止内战、共同抗日的政治主张,并提出争取蒋介石抗日的意见。双方还商定了红军与东北军互不侵犯、互派代表等事项。此后,中共中央决定派刘鼎作为中共驻东北军代表,在西安开展工作。

5月12日,周恩来再次前往延安,与张学良进行了第二次秘密会谈。双方就东北军的政治、军事、经济问题和红军今后的行动方向等问题交换了意见,并取得了共识。此后,中共中央对东北军开展的统一战线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6月20日,中共中央发出党内指示《关于东北军工作的指导原则》。这一文件共包括十项内容。

在争取东北军共同抗日的同时,中共中央进一步加强了对国民党第十七路军的工作。1935年12月5日,毛泽东同彭德怀联名致信杨虎城,信中写道:“鄙人等卫国有心,剑履俱奋,行程二万,所为何来,即达三秦,愿求同志。倘得阁下一军,联镳并进,则河山有幸,气势更雄,减少后顾之忧,增加前军之力。”[50]毛泽东还在当天致信十七路军总参议杜斌丞:“为今之计,诚宜急与敝方取一致行动,组成联合战线,敝方愿在互不攻击的初步条件下,与虎城先生商洽一切救亡图存之根本大计”,“如得先生居中策划,以共同作战对付公敌为目标,则敝军甚愿与虎城先生成立谅解,逐渐进到共组抗日联军、国防政府之步骤”。[51]随后,毛泽东指派曾在第十七路军从事过兵运工作的汪锋前往西安,当面送达写给杨虎城、杜斌丞的信件。汪锋到西安后,和杨虎城就联合抗日问题交换了意见。此后,中共中央北方局指派王世英、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指派王炳南也相继到杨虎城处做争取合作抗日的工作。经过多方面的努力,中共与第十七路军的关系已初步得到了确定,在红军与十七路军接触的地带,实际形成了停战和互不侵犯的状态。

在此期间,中共中央还通过各种渠道,在张学良、杨虎城之间做工作,促进他们的团结合作,并在东北军与第十七路军内部展开各种形式的联合工作。经过各方努力,张学良与杨虎城开始了日趋密切的合作。

1936年8月13日,毛泽东再次致信杨虎城,提出:“望确实表示先生之意向,以便敝方作全盘之策划。先生如以诚意参加联合阵线,则先生之一切顾虑与困难,敝方均愿代为设计,务使先生及贵军全部立于无损有益之地位。”[52]同一天,毛泽东还致信杜斌丞,希望他进一步推动杨虎城参加抗日联合战线,对西北各部亦望他大力斡旋。此后,毛泽东指派自己的秘书张文彬于8月26日来到西安。经过谈判,杨虎城表示赞成互不侵犯、取消经济封锁、建立军事联络、联合抗日等主张,并同意张文彬作为中共和红军的代表驻西安。中国共产党与第十七路军建立了比较牢固的关系。

二、中共中央对其他地方实力派的统战工作

从1936年初起,中共中央还先后开展了对其他地方实力派的统战工作。

1936年1月,毛泽东、周恩来、彭德怀致信驻防陕北绥德一带的第八十四师师长高桂滋,提议两军各守原防,互不相犯;互相接济所需物资;互派代表,在共同基础上订立初步的抗日讨卖国贼协定等谈判合作条件。信中指出:“嘤其鸣矣,求其友声,暴虎入门,懦夫奋臂,谁谓秦无人而曰甘受亡国奴之辱乎?寇深情急,竭意进言,惟阁下熟思而审图之。”[73]经过沟通与谈判,高桂滋表示赞成中共关于建立国防政府与抗日联军的提议。

8月14日,毛泽东致信绥远省主席、国民党第三十五军军长傅作义,信中写道:“先生北方领袖,爱国宁肯后人?保卫绥远,保卫西北,保卫华北,先生之责,亦红军及全国人民之责也。今之大计,退则亡,抗则存;自相煎艾则亡,举国奋战则存”,“近日红军渐次集中,力量加厚,先生如能毅然抗战,弟等决为后援,亟望互派代表,速定大计,为救亡图存而努力,知先生必有同心也”。[53]

红军西征期间,还发布了给宁夏当局马鸿逵、马鸿宾的停止内战、共同抗日的倡议书。

经过多方努力,到1936年冬,西北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进一步扩大,西北地区联合抗日的局面已初步形成。

第三节 西安事变的爆发及和平解决

一、西安事变的爆发

1936年9月两广事变[54]结束后,蒋介石开始把关注的目光投向西北地区。10月22日,蒋介石和夫人宋美龄在侍从室第一处主任钱大钧等人的陪同下,由南京飞抵西安。在西安期间,蒋介石调集军队,加紧部署,企图以武力向会聚于西北地区的三大主力红军发动进攻。在西安,蒋介石分别召见了张学良和杨虎城,向他们面授“剿共”机宜。10月29日,蒋介石一行乘专列前往洛阳。10月31日,蒋介石在洛阳度过自己的五十寿辰。随后,他将两广事变期间南调的30万大军大部北调,屯集于平汉路、陇海路之间待命,准备进发西北地区。蒋介石还下令扩建西安、兰州两地的机场,将100多架新购进的美式战斗机、轰炸机部署在这两个机场,准备伺机而动。蒋介石还先后与阎锡山、韩复榘、傅作义等将领一起,部署“剿共”事宜。

经过一个多月的精心部署,蒋介石于12月4日再次来到西安,并设行辕于临潼华清池。陈诚、卫立煌、陈调元、蒋鼎文、朱绍良等军政大员也先后抵达西安,下榻于西安城内的西京招待所。

蒋介石到西安后,扬言至多一个月即可消灭西北地区的红军,并“荡平”西北根据地。蒋介石迫令张学良、杨虎城立即将军队全部开赴“剿共”前线,由中央军在后接应督战。若张、杨拒不从命,则要把东北军调往福建,将第十七路军调往安徽,由中央军在西北地区“剿共”。

张学良、杨虎城连续几天向蒋介石“进谏”,希望蒋介石以国家和民族大义为重,容纳抗日主张,但都遭到蒋介石的斥责。

12月9日,西安近两万名学生发起纪念“一二·九”运动一周年游行请愿活动,要求停止内战,一致抗日。国民党特务竟公然向游行队伍开枪,打伤了东北竞存小学一名12岁的小学生。惨案发生后,游行者无不义愤填膺,情绪激愤,遂前往临潼,准备向蒋介石当面请愿。张学良得知这一消息后,立即驱车追赶游行队伍。在西安城东十里铺,张学良劝阻学生不要前往临潼。张学良为学生们的爱国热忱所感动,答应在一星期之内答复学生。

同一天,蒋介石致函陕西省政府主席邵力子,让他向《大公报》驻陕记者披露将任命蒋鼎文为西北“剿匪”军前敌总司令,卫立煌为晋陕绥宁四省边区总指挥,陈诚以军政部次长名义指挥绥东中央军各部的部署。蒋介石的这些部署,既是为了大举“剿共”,同时也是为了增强对张学良、杨虎城的压力,准备解决张、杨的问题。

12月10日、11日,张学良又两次向蒋介石进谏,却被蒋介石斥责为“犯上作乱”。在此情况下,张学良、杨虎城感到除发动“兵谏”外,已别无出路。他们遂秘密部署,调兵遣将,进行“兵谏”的准备工作。

12月12日清晨6时许,临潼扣蒋行动和西安城内的战斗同时打响。东北军包围了华清池五间厅,随后将跳墙逃跑、躲藏在骊山半山腰虎斑石石缝中的蒋介石扣留。第十七路军在西京招待所等地也扣留了随蒋介石来陕的军政大员。当天,张学良、杨虎城领衔发表了《对时局宣言》,提出八项救国主张。这就是震惊中外的西安事变。

二、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

西安事变的当天,张学良、杨虎城致电中共中央,告知了发动事变的经过,并希望中共中央派负责人前来协助工作。张学良、杨虎城还分别致电南京国民政府领导人和各地实力派领导人,说明了发动西安事变的原委、经过和主张,希望得到理解和响应。

西安事变的爆发,在国内各界引起强烈反响,国际舆论也沸沸扬扬。

12月12日晚上,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及中央政府委员在南京召开临时紧急会议。会议做出决议,由行政院副院长孔祥熙代理行政院长,军事委员会常委、军政部长何应钦负责指挥调动军队,并将张学良褫夺本兼各职,交军委会严办,所部军队归军委会直接指挥。12月16日,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由何应钦任“讨逆军”总司令,指挥国军扫荡“叛逆”。从当天起,何应钦命令空军出动飞机轰炸渭南、富平、三原县城和赤水车站。而宋子文、宋美龄则为保全蒋介石,主张用和平方式解决西安事变。

各地实力派领导人中,少数人表示支持张学良、杨虎城,大多数人赞成抗日,但是担心张、杨的行动会引发更大规模的内战,因而对张、杨不表示支持。这些实力派领导人尽管态度不一致,但他们主张消弭内乱,和平解决西安事变,几乎一致要求恢复蒋介石的自由。

得知西安事变爆发的消息后,中共中央于12月13日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毛泽东在做会议结论时指出:现在处在一个历史事变新的阶段,前面摆着很多道路,也有许多困难。为了争取群众,我们对西安事变不轻易发言。我们不是正面反蒋,而是具体指出蒋介石个人的错误,不把反蒋抗日并列,应该把抗日援绥的旗帜突出起来。[55]

12月14日,中央军委主席团发出关于西安事变的指示电,指出:西安的抗日起义,开始了中国革命形势的又一新阶段。我们要从政治上和组织上巩固东北军、十七路军和西北民众今后的联合;争取全国民众、南京抗日派、各省和蒋系军队中一切可能参加抗日的力量到我们方面来;争取英法的同情赞助,在反对内战的旗帜下坚决击破亲日派的进攻,巩固西北抗日局面;暂不公开反对蒋介石,以便争取可能抗日的部分。[56]12月15日,毛泽东、朱德、周恩来等红军将领致电南京政府诸先生,呼吁他们谋国共之合作,化敌为友,共赴国仇,希望他们立下决心,接受张、杨主张,停止正在发动的内战,罢免蒋氏,交付国人裁判,联合各党各派各界各军,组织统一战线政府。12月16日,毛泽东致电阎锡山,提出“时局应和平解决,万不宜再起内战,自速覆亡”[57]

12月15日清晨,周恩来作为中共中央代表离开保安。12月17日,周恩来乘坐张学良派来的飞机,从延安抵达西安。当天晚上,周恩来与张学良进行了单独会谈。随后,周恩来致电中共中央,汇报了他同张学良会谈情况。12月18日上午,周恩来致电中共中央,汇报了国内各派对西安事变的反应,并陈述了个人对于解决事变的意见。

12月18日,中共中央第一次就西安事变发表公开宣言,致电国民党中央,呼吁和平解决西安事变,并提出了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五项条件。

12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讨论力争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有关问题。会议通过了《中央关于西安事变及我们的任务的指示》。当天,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和中共中央联名向南京、西安当局发出通电,重申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主张,并提出具体建议:双方军队暂以潼关为界,听候和平会议解决;由南京立即召集和平会议,各党各派各界各军包括共产党苏维埃政府参加。

面对西安事变之后急速变化的国际和国内政治局势,中国共产党迅速而正确地确定了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方针和各项政策。中国共产党的决策得到了西安事变发动者张学良、杨虎城的认同。

南京方面在了解张学良、杨虎城和共产党并不想加害蒋介石,而希望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态度后,即派出谈判代表宋子文、宋美龄,于12月22日来到西安。蒋介石见到宋子文、宋美龄后,授意宋氏兄妹代表他与西安方面谈判。

12月23日下午,博古、叶剑英乘坐张学良提供的飞机,从延安抵达西安。周恩来、博古、叶剑英的具体分工是:周恩来负责上层统战和群众团体工作,博古主持党内工作,叶剑英参加西北联军参谋团的工作。

从12月23日起,张学良、杨虎城与宋子文、宋美龄进行谈判。周恩来作为中共中央全权代表也参加了谈判。经过两天的谈判,达成以下六项条件:“(一)改组国民党与国民政府,驱逐亲日派,容纳抗日分子;(二)释放上海爱国领袖,释放一切政治犯,保证人民的自由权利;(三)停止‘剿共’政策,联合红军抗日;(四)召集各党各派各界各军的救国会议,决定抗日救亡方针;(五)与同情中国抗日的国家建立合作关系;(六)其他具体的救国办法。”[58]

12月24日晚和25日上午,周恩来再次会见蒋介石,当面向蒋介石说明中国共产党抗日救国的政策。蒋介石表示同意谈判议定的六项条件,并表示以他的人格担保履行这些条件。

12月25日下午,张学良在没有告知周恩来的情况下,陪同蒋介石乘飞机离开西安,前往洛阳。26日,蒋介石回到南京。

蒋介石回到南京后,态度立刻发生了变化。在他的授意下,张学良被扣留,并遭到军法审判。从此,张学良在所谓“严加管束”的名义下,开始了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幽禁生涯。蒋介石还调集重兵,进逼西安,内战大有一触即发之势。在此情况下,西安出现了动荡不安的局面。1937年2月2日,东北军中坚决主张联共抗日、和平解决事变的第六十七军军长王以哲被一部分激进的青年军官杀害,酿成了充满血腥的“二·二”事件,内战危险又重新出现。

面对错综复杂的形势,中共中央审时度势,力挽狂澜,制定了一系列保持和平解决西安事变成果的方针政策。周恩来、博古、叶剑英等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进行了艰苦细致的工作,及时解决了一系列的棘手问题。在苦撑危局的杨虎城和于学忠等人的协助下,红军和东北军、第十七路军的团结得以巩固,内战危机被化解,从而基本上保持了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成果。

1937年3月上旬,东北军主力部队被调往河南、安徽、江苏一带。5月初,第十七路军建制和西安绥靖公署被撤销,仅保留第三十八军番号。杨虎城被迫辞职后,于同年6月底出国考察。1937年12月2日,在蒋介石授意下,杨虎城被从香港诱至江西南昌,从此身陷囹圄达12年之久。1949年9月7日,杨虎城被国民党特务秘密杀害于重庆中美合作所。

西安事变的爆发及和平解决,成为时局转换的枢纽。从此,十年内战的局面基本结束,国内和平初步实现。在抗日的前提下,国共两党实行第二次合作已成为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

随着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西北革命根据地的发展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三、重建中共陕西省委与恢复陕甘省

西安事变发生后,中共中央决定重建中共陕西省委。

1933年7月中共陕西省委遭到破坏后,陕西党组织虽经多方努力,多次组建临时省委,但省委机关始终无法正式恢复。1936年2月,在周恩来的指示下,谢华等人在十七路军宪兵营支部的基础上建立了中共西北特别支部。鉴于中共陕西省委屡遭破坏的沉痛教训,西北特支受命“与地下党组织不发生关系”,“自成一个机构”[59],主要在第十七路军内部从事统战工作,并领导西安地区的抗日救亡团体。

1936年12月25日,博古在西安北门内二府街二府园3号院主持召开重建中共陕西省委会议,罗瑞卿参加了会议。博古传达了中共中央关于重建中共陕西省委的决定和人事安排。根据中共中央的决定,贾拓夫任重建后的中共陕西省委书记,担任省委常委的有欧阳钦、张德生、朱理治、李一氓、彭加伦、惠子俊,委员有李初黎、崔廷儒、谢华、王俊。省委秘书长由彭加伦兼任,副秘书长崔廷儒;组织部长张德生,副部长谢华;宣传部长李一氓。1937年1月,省委增设青年部,部长王俊;妇女部,部长危拱之。省委还下设有东北军工作委员会,书记朱理治;西北军工作委员会,书记欧阳钦;民众运动指导委员会,主任赵伯平。

中共中央在宣布重建中共陕西省委的同时,决定撤销中共西北特别支部。

1936年12月下旬,中共中央决定恢复陕甘省。李维汉任中共陕甘省委书记,秘书长申力生,组织部长张邦英、副部长曹德茂,宣传部长李华生,统战部长杨一木,军事部长刘景范、副部长张仲良,妇女部长先后为刘锦如、白国英。与此同时,陕甘省苏维埃政府成立,主席刘景范,副主席霍维德、艾楚南,财政部长由艾楚南兼任,国民经济部长李会友,教育部长李之钦,粮食部长郭子青。陕甘省的治所先后设在甘泉县高哨和中部县店头镇,下辖淳耀、赤水、永红、甘洛、肤施、红泉、宜川、富县等苏维埃县治。

在中共中央的领导下,西北革命根据地不断巩固和扩大,进入全面发展的鼎盛时期。

四、神府苏区的第五次反“围剿”斗争

1937年1月初,国民党地方当局乘神府苏区与中共中央中断联系,对西安事变和平解决的情况尚不了解之际,对神府苏区发动了第五次军事“围剿”。这次“围剿”行动以第八十四师师长高桂滋为总指挥,共调集第八十四师李少堂团和史文华骑兵营,第八十六师两个步兵团和一个骑兵营,晋军第二〇九旅段树华部四个团,共两万余人,分别由佳县、榆林、米脂一线向北进攻,企图将神府苏区的红军和游击队压至一个狭小地区加以诱降或武力消灭。

面对国民党军的第五次军事“围剿”,中共神府特委虽然不了解西安事变的详情,但基于坚持自卫的原则和统一战线的政策,决定在军事上坚决抗击国民党军的“围剿”,在政治上则积极开展统战宣传,争取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1月中旬,神府独立师第一团在佳芦县薛家会村设伏,打垮“进剿”苏区的国民党军一个连,击毙敌连长,并俘虏数十人。第二团则在王家墕打伏击战,俘虏第八十六师某团团附苏鼎臣等十余人。中共神府特委从苏鼎臣处始知西安事变已和平解决的消息,经过教育,将苏鼎臣等人予以释放。

1月28日,神府特区在温家川召开第二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将神府特区抗日人民革命委员会改为神府特区苏维埃政府,乔钟灵仍任主席。

同年2月,中共中央派遣王宝珊、杨文谟、张江全回到神府苏区。根据中共中央的决定,张秀山任中共神府特委书记,杨和亭任副书记兼组织部长,王宝珊任神府独立师政委,杨文谟任参谋长。

随后,张秀山主持召开神府特委扩大会议,决定继续打破国民党地方当局的军事“围剿”。为与中共中央取得联系,会议决定派遣独立师打进佳县、米脂一带,通过国民党的报纸让中共中央得知神府苏区仍然处在反“围剿”的战争环境中。会议同时决定主动给“围剿”神府苏区的国民党军队写信,呼吁停战,一致抗日。

3月20日,神府独立师转战至佳县、米脂、榆林一带,与“围剿”之敌展开周旋,彻底打乱了国民党军的“围剿”部署。神府独立师的行动引起了山西和陕北国民党地方当局舆论的重视,一些关于神府独立师活动的消息被披露报端。

正在西安与国民党西安行营主任顾祝同谈判的周恩来从报纸上得知神府苏区尚处在国民党军“围剿”之中的消息后,立即向顾祝同提出交涉和抗议。此后,国民党地方当局对神府苏区的第五次军事“围剿”被迫停止。中共神府特委先后派遣王恩惠、武开章、杨文谟、刘北垣、毛凤翔、杨和亭等与苏区周边的国民党驻军展开谈判。双方在国共合作一致抗日的精神下,达成了停战协议。

1937年4月3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出致陕北省委转神府特委的指示信,信中指出:“你们长久离开省委和中央的领导,独立的在神府艰苦斗争,保卫了神府苏区,扩大了地方武装,最近自动的和进攻部队协商停战。我们听到这些消息非常愉快,向你们致以最热烈的民族革命敬礼!”[60]

同时,中共中央组织部决定派出以张邦英为团长、吴溉之为副团长的工作团前往神府苏区,全面检查特委的工作。1937年5月,工作团来到神府苏区。工作团充分肯定神府特区的党组织和群众基础好,工作比较扎实,游击战争打得机动灵活,发挥了重要的战略作用。工作团要求神府苏区继续宣传和扩大统一战线,加强部队的政治工作和军事训练,积极准备投入抗日战争。根据工作团的指示,神府苏区以抗日为中心,对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整顿和加强。随后,神府独立师进行了整编,师长王兆相,政委王宝珊,参谋长杨文谟,政治部主任王恩惠,下辖三个步兵团和一个警卫连,并将原骑兵团缩编为师部直属的骑兵连。同年7月底,中共神府特委决定将原神府特区苏维埃政府和下辖的神木县苏维埃政府、佳芦县苏维埃政府、府谷县革命委员会予以合并,改为神府县抗日民主政府。

第四节 西北革命根据地历史使命的转换

一、中共中央进驻延安

西安事变爆发后,由陕西省政府委任的肤施县县长高锦尚于1936年12月17日晚弃城逃离。延安各界民众遂自发组织起来,捣毁了国民党肤施县党部。12月18日早晨,红军围城部队和游击队开进延安城。

红军进入延安城后,成立了以王观澜为书记的工作委员会和以李坚真为团长的群众工作团,并决定成立以白志文为司令员、江华为政委的延安城防司令部。由于白志文一直未到职履责,延安城防司令部司令员一职由政委江华代理。

同年12月22日,毛泽东致电在西安的周恩来,通报了红军南进和陕北苏区恢复的情况。电报说:陕北苏区均恢复,瓦窑堡、延川、延长、延安四城均入我手。[61]12月底,富县、甘泉两地也被移交给红军。

西安事变和平解决后,中共中央机关即开始部署进驻延安的工作。1937年1月10日,毛泽东、张闻天、朱德等率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机关离开保安,前往延安。1月13日,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机关进驻延安城,延安从此成为中共中央的所在地,成为中国人民解放斗争的总后方。

二、中共中央向国民党提出“五项要求”与“四项保证”

西安事变和平解决后,为了促进国共两党第二次合作的成功,早日实现全民族共同抗战,中共中央政治局在1937年2月9日召开常委会议,讨论由张闻天起草的中共中央《给中国国民党三中全会电》。

2月10日,中共中央发出《给中国国民党三中全会电》。电文提出“五项要求”,希望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定为国策”:(一)停止一切内战,集中国力,一致对外;(二)保障言论、集会、结社之自由,释放一切政治犯;(三)召集各党各派各军的代表会议,集中全国人才,共同救国;(四)迅速完成对日抗战之一切准备工作;(五)改善人民的生活。电文还提出“四项保证”:(一)在全国范围内停止推翻国民政府之武装暴动方针;(二)苏维埃政府改名为中华民国特区政府;红军改名为国民革命军,直接受南京中央政府与军事委员会之指导;(三)在特区政府区域内实施普选的彻底民主制度;(四)停止没收地主土地之政策,坚决执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之共同纲领。

中共中央提出的“五项要求”是积极的,也是合理的,是一切主张抗日的人们所赞成的。而“四项保证”则是对国民党的重大让步。这一让步是有原则性的,也是必要的。只有做出这样的让步,才能取消国内两个政权的对立,才便于组成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一致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对华侵略。电文发表后,得到了全国各界广大爱国人士的赞同,也进一步推动了国民党内部抗日派对亲日派的斗争。

2月15日至22日,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在南京召开。

在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上,汪精卫提出了坚持“剿共”方针的政治决议案草案,但遭到与会的多数人的反对。21日,会议通过了五届三中全会宣言和《关于根绝“赤祸”之决议案》,决定将“武装剿共”改变为“和平统一”共产党的方针。会议还在外交政策上提出了“对日让步如果超过忍耐的限度,只有抗战一途”的口号。

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虽然没有制定出明确的抗日方针,没有检讨国民党过去政策上的错误,但确定了和平统一、修改选举法、扩大民主、释放政治犯等项原则;虽然还没有从根本上放弃反共立场,但提出的谈判条件与共产党所提出的条件在原则上是接近的。这就表明,由于国民党左派的努力以及蒋介石态度的有所改变,国民党已经开始接受共产党倡导的国共两党合作抗日的主张。

在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闭幕的当天,周恩来致电中共中央书记处,提出: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宣言和《关于根绝“赤祸”之决议案》,表明蒋介石在接受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国共合作主张的同时“树起了根绝赤祸的旗帜”。我们应在不失立场不放弃原则的情况下接受对国民党一切可以让步的条件,以求重登全国政治舞台,参加和组织全国的抗日运动。[62]

2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常委会议,讨论人事和特区组织机构问题。毛泽东在会上发言指出:苏区工作委员会可暂不成立,中央在此,特区政府当然要归中央管,不归工作委员会管。会议决定:政府名义暂时不变动,工作由林伯渠负责,暂时不成立苏区工作委员会。会议还决定:博古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郭洪涛任副部长;何凯丰任中共中央宣传部部长,吴亮平任副部长;张浩任中共中央工农部部长;李见珍(李坚真)任中共中央妇女部部长,邓颖超参加工作。[63]

3月5日,毛泽东同张闻天复电周恩来并告彭德怀、任弼时,指示:陕甘宁行政区设主席与委员会制为宜,林伯渠为主席,经费(包括保安团队在内)每月30万,又收回苏票200万。[64]

3月8日,周恩来、叶剑英同顾祝同、贺衷寒、张冲在西安会谈。周恩来和叶剑英将双方一月来谈判予以归纳总结,其中关于陕甘宁行政区的内容为:取消苏维埃政府及其制度,将目前红军驻在地区改为陕甘宁行政区,执行国民政府统一法令与民选制度,其行政人员经民选推荐,由国民政府任命;行政经费由行政院及省政府规定。[65]但此后,顾祝同约张冲、贺衷寒对3月8日的提案做了重大改动,其中将“陕甘宁行政区”改为“地方行政区”,直属各省;取消“民选制度”等。[66]

国民党谈判代表的倒行逆施引起周恩来等人的强烈抗议。周恩来随即电告中共中央。3月12日、13日,中共中央书记处连续复电周恩来:顾、贺所改各点太不成话,完全不能承认,谈判须重新做起。可声明在西安无可再谈,要求见蒋解决。[67]3月14日,周恩来按照中共中央指示,将中共中央不承认顾、贺方案,谈判须重新做起的电报转给张冲。3月15日,周恩来同张冲谈判。张冲申明贺案作废,改以3月8日提案做谈判基础。[68]

此后,周恩来于3月下旬赴杭州,与蒋介石进行直接谈判。经过谈判,蒋介石表示:陕甘宁行政区可以是整个的,由中共推荐南京方面的人任正职,中共派人任副职。

4月初,周恩来回到延安。4月26日,周恩来携中共中央关于《御侮救亡、复兴中国的民族统一纲领草案》由延安飞抵西安。随后,又与顾祝同、张冲在西安进行了谈判。

5月23日,周恩来致电张闻天、毛泽东、博古(秦邦宪),提议边区政府委员会由林伯渠、董必武、徐特立、高岗、郭洪涛(或马明方)以及国民党方面的张冲、杜斌丞组成。此后,周恩来从6月8日至15日,在江西庐山同蒋介石进行了多次会谈,并向蒋介石提交了中共中央关于《御侮救亡、复兴中国的民族统一纲领草案》。会谈中,蒋介石就红军改编、释放在狱中的中共党员等问题表示了自己的意见。关于边区政府人员组成问题,蒋介石仍然坚持边区政府由中共推荐国民政府方面的人任正职,中共推荐副职。

6月18日,周恩来回到延安,向中共中央汇报了与蒋介石谈判的情况。根据中共中央书记处对谈判问题讨论的情况,周恩来于6月25日起草了关于谈判的新提案,其中提出:陕甘宁边区于7月实行民主选举,在张继、宋子文、于右任三人中择一人任边区行政长官,林伯渠任副长官。

三、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正式建立与陕甘宁边区政府成立

在中国共产党同国民党的谈判取得明显进展、国共合作的形势已渐趋明朗化的形势下,中共中央开展了以争取民主为中心的巩固和平、促进团结、实现抗战的各项准备工作。

1937年4月26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西北办事处设立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起草陕甘宁特区的选举法、政府组织法、文化建设计划和经济建设计划。

选举法起草委员会由蔡树藩负责,成员包括周景宁、谢觉哉、萧劲光、郭洪涛、董必武、王观澜等。

特区行政组织法起草委员会由谢觉哉负责,成员包括蔡树藩、林伯渠、黄亚光、周兴等。

文化建设计划起草委员会由徐特立负责,成员包括凯丰、廖承志、郭洪涛、向仲华、冯文彬等。

经济建设计划起草委员会由蔡子伟负责,成员包括伍修权、马明方、曹菊如、宋裕和、汤振连、王海山等。

5月12日,西北办事处行政会议正式通过了《陕甘宁边区议会及行政组织纲要》《陕甘宁边区选举条例》,确立了陕甘宁边区实行抗日民主制度的组织形式和具体内容。5月17日,西北办事处召开各省、特区、县苏维埃政府主席会议。林伯渠在会议上做关于由苏维埃制度转变为民主共和制的报告。会议决定,根据《陕甘宁边区选举条例》《陕甘宁边区议会及行政组织纲要》等法规,从当年7月起进行第一届选举,采用普选的办法选举各级议会,并由议会选举同级政府。

从同年7月开始进行的边区第一次民主普选,自下而上进行。乡级选举于同年8月底完成,区级选举于9月20日左右完成,边区议员选举于11月底完成。

在中国革命和国共关系即将发生重大变化的历史转折关头,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和中国共产党白区工作会议于1937年5月至6月,先后在延安召开。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69]是5月2日至14日举行的。会上,张闻天致开幕词,毛泽东做《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时期的任务》的报告和《为争取千百万群众进入抗日民族统一路线而斗争》的结论,博古做《组织问题》的报告,刘少奇、朱德等做专题发言。

毛泽东在报告中指出:“在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和统一的民主共和国而斗争的总任务下,红军和抗日根据地的任务是:(1)使红军适合抗日战争的情况,应即改组为国民革命军,并将军事的政治的文化的教育提高一步,造成抗日战争中的模范兵团。(2)根据地改为全国的一个组成部分,实行新条件下的民主制度,重新编制保安部队,肃清汉奸和捣乱分子,造成抗日和民主的模范区。(3)在此区域内实行必要的经济建设,改善人民的生活状况。(4)实行必要的文化建设。”[70]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闭幕后,陕甘宁边区第一次党代表大会于5月15日在延安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共84人。会议由林伯渠主持。经过与会代表的充分讨论与表决,分别通过了中共中央于5月1日批准的中国共产党陕甘宁边区委员会执行委员17人和候补执行委员6人的名单。随后,会议进行正式投票选举。根据选举结果,当选为执行委员的是高岗、林伯渠、吴亮平、马明方、李富春、周兴、李坚真、郭洪涛、王达成、习仲勋、白治民、刘长胜、崔田民、张秀山、刘景范、崔田夫、李维汉;当选为候补执行委员的是罗梓铭、蔡畅、马锡五、王世泰、张邦英、马佩勋。

5月17日上午,中国共产党陕甘宁边区委员会召开第一次执委会,推选郭洪涛为书记,并选举产生了常委会。会议决定:高克林任秘书长;王达成任组织部长,张邦英任副部长;吴亮平任宣传部长;王涛任统战部长;李坚真任妇女部长。

从5月17日至6月10日,中国共产党白区工作会议在延安召开。

陕甘宁边区党委成立后,中共陕北省委、陕甘省委、陕甘宁省委相继撤销。中共关中特委则划归中共陕西省委领导。

6月20日,陕甘宁边区党委公布民主政府施政纲领,共16条,主要包括:动员一切人力物力财力,准备抗日战争;实行民主普选制度与议会政治;发扬苏维埃时期实行的各种民主设施;加强人民的抗日武装组织;保证人民的言论、集会、结社、出版等自由。

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爆发,全国抗日民族解放战争从此开始。7月8日,中共中央发表《中国共产党为日军进攻卢沟桥通电》。7月15日,中国共产党代表周恩来在庐山将《中共中央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交给蒋介石。

9月6日,根据国共两党关于国共合作的协议,以延安为首府的陕甘宁边区政府正式成立,主席林伯渠,副主席张国焘,主席团其他成员为博古、董必武、徐特立、谢觉哉、郭洪涛、马明方、高岗。

至此,西北革命根据地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

[1]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上卷,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2月第1版,第488页。

[2] 张培森主编:《张闻天年谱》上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00年8月第1版,第281页。

[3]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上卷,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2月第1版,第491页。

[4] 张培森主编:《张闻天年谱》上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00年8月第1版,第288页。

[5] 张培森主编:《张闻天年谱》上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00年8月第1版,第289页。

[6] 《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2版,第142页。

[7] 《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2版,第151页。

[8] 《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2版,第155页。

[9] 张培森主编:《张闻天年谱》上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00年8月第1版,第281页。

[10]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上卷,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2月第1版,第493—494页。

[11] 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编:《西北革命根据地》,中共党史出版社1998年10月第1版,第18页。

[12]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上卷,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2月第1版,第496—497页。

[13] 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编:《西北革命根据地》,中共党史出版社1998年10月第1版,第151页。

[14] 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编:《西北革命根据地》,中共党史出版社1998年10月第1版,第152页。

[15] 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编:《西北革命根据地》,中共党史出版社1998年10月第1版,第152页。

[16] 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编:《西北革命根据地》,中共党史出版社1998年10月第1版,第152—153页。

[17] 即瓦窑堡会议。

[18] 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编:《西北革命根据地》,中共党史出版社1998年10月第1版,第160页。

[19] 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编:《西北革命根据地》,中共党史出版社1998年10月第1版,第160页。

[20] 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编:《西北革命根据地》,中共党史出版社1998年10月第1版,第161页。

[21] 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编:《西北革命根据地》,中共党史出版社1998年10月第1版,第161页。

[22] 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编:《西北革命根据地》,中共党史出版社1998年10月第1版,第131页。

[23] 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0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3月第1版,第612页。

[24] 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编:《西北革命根据地》,中共党史出版社1998年10月第1版,第158页。

[25] 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编:《西北革命根据地》,中共党史出版社1998年10月第1版,第158页。

[26] 即法币。

[27] 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编:《西北革命根据地》,中共党史出版社1998年10月第1版,第159页。

[28] 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编:《西北革命根据地》,中共党史出版社1998年10月第1版,第149页。

[29] 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编:《西北革命根据地》,中共党史出版社1998年10月第1版,第149页。

[30] 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编:《西北革命根据地》,中共党史出版社1998年10月第1版,第149页。

[31] 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编:《西北革命根据地》,中共党史出版社1998年10月第1版,第149页。

[32] 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编:《西北革命根据地》,中共党史出版社1998年10月第1版,第143页。

[33] 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编:《西北革命根据地》,中共党史出版社1998年10月第1版,第144页。

[34] 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编:《西北革命根据地》,中共党史出版社1998年10月第1版,第144页。

[35] 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编:《西北革命根据地》,中共党史出版社1998年10月第1版,第145页。

[36] 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编:《西北革命根据地》,中共党史出版社1998年10月第1版,第145页。

[37] 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编:《西北革命根据地》,中共党史出版社1998年10月第1版,第145页。

[38] 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编:《西北革命根据地》,中共党史出版社1998年10月第1版,第146页。

[39] 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编:《西北革命根据地》,中共党史出版社1998年10月第1版,第146—147页。

[40] 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编:《西北革命根据地》,中共党史出版社1998年10月第1版,第147页。

[41]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上卷,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2月第1版,第543页。

[42]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上卷,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2月第1版,第549页。

[43]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上卷,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2月第1版,第545—546页。

[44]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上卷,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2月第1版,第546页。

[45]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上卷,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2月第1版,第546页。

[46] 张培森主编:《张闻天年谱》上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00年8月第1版,第330页。

[47]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上卷,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2月第1版,第557—558页。

[48]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周恩来年谱(1898—1949)》修订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2月第1版,第331页。

[49]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上卷,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2月第1版,第490页。

[50]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上卷,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2月第1版,第493页。

[51]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上卷,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2月第1版,第508页。

[52]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上卷,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2月第1版,第494页。

[53]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上卷,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2月第1版,第495页。

[54]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上卷,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2月第1版,第495页。

[55]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上卷,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2月第1版,第506页。

[56] 《毛泽东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2月第1版,第422页。

[57] 1936年6月,广东的陈济棠与广西的李宗仁、白崇禧等在广州召开会议,发表通电,宣布成立军事委员会和抗日救国军,北上抗日反蒋,并联合出兵湖南。蒋介石通过收买陈济棠部属余汉谋等人,迫使陈济棠下野。随后,蒋介石与李宗仁、白崇禧等人达成和解,双方停止军事行动,事变得以解决。

[58]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上卷,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2月第1版,第621—622页。

[59]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上卷,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2月第1版,第622页。

[60]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上卷,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2月第1版,第623页。

[61] 《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2版,第246页。

[62]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陕西省档案馆编:《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组织史资料(1925.10—1987.10)》,陕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7月第1版,第117页。

[63] 中共陕西省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中共榆林地委党史办公室、中共神木县委党史办公室编:《神府革命根据地》,陕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7月第1版,第74页。

[64]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上卷,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2月第1版,第628页。

[65]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周恩来年谱(1898—1949)》修订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2月第1版,第360页。

[66]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上卷,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2月第1版,第654—655页。

[67]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上卷,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2月第1版,第659页。

[68]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周恩来年谱(1898—1949)》修订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2月第1版,第363—364页。

[69]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周恩来年谱(1898—1949)》修订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2月第1版,第364页。

[70]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周恩来年谱(1898—1949)》修订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2月第1版,第365页。

[71]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周恩来年谱(1898—1949)》修订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2月第1版,第367页。

[72] 当时称之为苏区党代表会议。

[73] 《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2版,第26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