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克伦
自一九七九年十一月,中央召开整顿城市治安会议以来,我省先后召开过四次整顿城市治安会议。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公、检、法全力以赴,经过一年多的整顿,各类犯罪分子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打击,社会治安有所好转。一九八〇年,处死罪犯七十三名,死缓三十七名,判刑四千二百九十二名,劳教三千四百七十八名,刑事拘留二千四百一十九名,少管五百八十名。一九八〇年打击各类犯罪分子比一九七九年增加百分之五十六。
但是,社会治安仍不稳定。主要表现在刑事案件时升时降,目前仍是上升趋势。一九八〇年发生各类刑事案件比“文化大革命”前的一九六五年上升三倍多,比一九七九年上升百分之十五点六。当前发案的特点是:农村刑事案件占全省刑事案件总数的百分之六十三;盗窃案件占刑事案件总数的百分之八十六;反革命挂钩案件占政治案件总数的百分之六十八。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的流毒和影响,以及粉碎“四人帮”后的头两年我们工作中的失误造成的后果。从我们工作上来检查,主要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干警队伍量少质弱,战斗力不强,破案率低;加之,在国民经济进行调整,经济政策适当放宽后,管理措施没有及时跟上去。因此,整顿社会治安,必须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在当前,整顿的重点仍然是城市,同时,要加强农村,加强整顿内部。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当前,群众的思想问题较多。在国民经济调整过程中,也必然会出现一些新的思想问题。要以四项基本原则为主要内容,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实事求是地把我们已经取得的巨大成绩和存在的实际困难向群众讲清楚,使群众了解国家的困难,正确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向群众继续进行四项基本原则教育、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共产主义道德教育和党的优良传统教育,使广大群众懂得,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不但要有高度的物质文明,而且要有高度的精神文明。要实行专门机关和群众相结合的办法,动员和组织群众自觉地积极地行动起来,人人检举坏人坏事,形成强大的社会力量,同一切破坏安定团结的行为作斗争。同时,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和表扬遵纪守法、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英雄模范人物。
当前,社会治安方面的问题,除部分敌我矛盾问题外,大量的是人民内部矛盾问题。解决敌我矛盾,必须采取专政的方针,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必须采取正面教育和疏导的方针。通过思想政治工作,把广大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统一到四化建设上来。
二、克服官僚主义,关心群众生活
目前发生的一些罢课事件和刑事案件,许多都是由于群众的合理要求长期得不到解决以致矛盾激化而造成的。必须克服官僚主义作风,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对群众的正当要求要坚决支持,对群众的实际困难要积极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耐心解释。
当前,要坚决刹住“涨价风”。物价问题,牵动千家万户,物价波动,就会影响社会安定。城镇待业青年问题,也是一个不安定因素,要采取各种措施,广开门路,安排就业。最近有些大专院校学生、厂矿职工、复员退伍军人,思想比较混乱,有的酝酿闹事,必须引起重视。要切实解决群众那些最迫切而又能解决的实际困难。对少数别有用心和唯恐天下不乱而煽动闹事的人,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依法处理,绝不能听之任之。同时,还要关心群众的精神生活,大力开展职工业余教育和群众的文化体育活动。
三、坚决打击刑事犯罪分子和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
对刑事犯罪分子,特别是对那些杀人、抢劫、强奸、放火、爆炸和重大盗窃等恶性案件,要及时侦破,依法从重从快处理,狠狠打击,绝不能心慈手软。对于群众扭送的犯罪分子,公安机关要积极支持,及时审理,不能推脱不管。
对劳改、劳教逃跑人员和流窜作案的犯罪分子,要坚决追捕归案。春节前,准备在全省统一部署、统一行动,收审一次流窜犯。
对以反对共产党、推翻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组织反革命集团,制造谣言,书写、散发、张贴反动标语、传单的反革命分子,以及特务间谍分子,必须坚决打击。要注意掌握确凿证据,讲究策略,针对不同对象,区别对待。
四、对违犯宪法、破坏法制的活动,坚决依法取缔
不准搞“四大”,不准搞串联,不准聚众闹事,不准妨碍交通,不准冲击机关,不准殴打民警,违者依法惩处。
要明确宣布,不允许地下组织活动和地下刊物发行。要在党内讲清楚,共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绝不允许支持地下组织和地下刊物,违者要给予党纪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对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要旗帜鲜明地抵制和批判。有人利用选举讲坛,煽动反党反社会主义情绪,要坚决制止。对正当的宗教活动,要保护,对利用宗教搞非法活动的,要坚决制止。
要反对封建迷信活动。对群众性的封建迷信活动,要说服教育,不能让其蔓延。对巫婆、神汉、阴阳和反动会道门头目的破坏活动,要坚决打击。对反动会道门的复辟活动,要坚决取缔。
要严禁走私和投机倒把,严禁贩毒、吸毒,严禁赌博,严禁暗娼,严禁印刷、出售、传抄反动淫秽的书刊、画册和图片。
罢工、罢课、集会、游行,事前要向公安部门报告登记,先经有关部门调处,调处无效的,要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进行。不得违犯宪法和法律,不得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
五、继续整顿内部治安
要加强机关、学校、厂矿的安全保卫工作,除抓紧破案外,要搞好安全防范,防止发生破坏事故和各种灾害性事故。对管钱、管物、管枪支弹药、易燃易爆物、重要文物和机密要害单位,要按已有规定,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发生问题要追究责任。民兵枪支、弹药,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民兵武器管理,防止枪支弹药被盗的通知》。如发生枪支弹药被盗案件,必须按照规定,及时侦破处理,并要追究领导责任。
当地驻军要继续支持地方维护治安,参加巡逻。
对于停建、缓建项目和关、停、并、转企业,要对职工加强思想教育,妥善处理善后工作,组织职工参加生产和学习,不要让其闲散在社会上,影响治安。物资、器材,要严加维护管理,不能失散。如有私分、哄抢、盗窃行为,要追究领导责任,依法惩处首要分子。
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要充分发挥街道居民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调解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的作用。要加强治安管理,管好户口,掌握社会动态和治安情况,及时发现和打击犯罪活动。要及时调处人民内部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有不少刑事案件,是因民事纠纷得不到解决以致矛盾激化而引起的。对于调解无效的民事纠纷,法院要受理、仲裁,不能推拖不管。
今年春季,要对基层治安组织进行一次整顿。现在基层社会治安的基础工作薄弱。要加强领导,建立和健全组织,提高认识,落实责任,依靠群众,维护社会治安。
七、加强青少年教育和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工作
青少年违法犯罪,在刑事案件和政治案件中都占很大比重。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文化等部门,都要加强青少年教育工作。要使青少年从小就养成守纪律、讲礼貌、维护公共利益的良好习惯。要把社会教育、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结合起来,将青少年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知识,热爱祖国、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的一代新人。
对违法青少年要坚持教育、改造和挽救的方针。各地的经验是:党委加强领导,各方齐心协力,密切配合,才能取得成效。请各地区、各部门春节前后,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加强领导,总结经验,落实措施,改进工作。帮教方式可以多种多样,根据不同对象,因人施教。可以采取几结合帮教小组的方式,也可以采取老师帮教、邻里帮教、亲友帮教和家庭包教等方式。这项工作,应当认真抓紧进行。事实证明,做好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工作,刑事案件、政治案件都会大幅度下降。
八、加强政法部门的组织建设
我省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经过不断整顿充实,基本上是好的。但有三个问题比较突出:一是年龄偏大;二是懂业务、懂法律的很少;三是有些领导班子很不得力。这些都需要继续进行调整和提高。
政法干警队伍总的来看也是好的。急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充实力量,一是提高素质。一九七九年,中央给我省公安、检察、法院和司法四个系统,增加干部指标八千七百多人,已调入了五千九百多人,现在力量仍然不足,所缺名额,请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按规定条件尽快调齐。选调时,尽量把过去做过政法工作,特别是受过政法专业教育的干部调回归队。对补充的政法干部,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要进行调整。
全省现有政法干警,三分之二以上是新手,受过专业教育的,法院系统不到百分之十,检察院系统仅占百分之四点七,至于律师、公证和教学干部,更是量少质弱,需要大力培训提高。目前培训政法干部困难很大,全省除公安系统有公安民警学校外,其他政法系统都没有培训干部的场所。省政法干校,应尽快办起来。各地市县应在党校开设司法干部训练班,进行专业培训,力争在今明两年内,把现有在职干警普遍轮训一次。今后补充干警,都应当经过专业训练。要加强专业教育,不断提高干警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
此外,在政法干警中,有少数人严重违法乱纪。据西安市公安局调查,约占干警总数的百分之一点六。这些人利用职权,胡作非为,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声誉,引起群众不满。对这些违法乱纪分子,要严肃处理。对不宜在政法部门工作的人员,应坚决调离。
为了实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需要,各级司法、律师、公证机构,应按规定尽快建立起来,充实力量,开展工作。
今年《刑法》、《刑事诉讼法》全面实施后,除涉外、涉及国家机密、未成年罪犯和隐私案件外,都要公开审判,但全省普遍没有法庭,没有囚车。现在案件增加了,干警增加了,实行财政包干后,行政费、业务费都减少了,有的单位甚至连破案、外调的路费都没有钱开支。这些实际困难,请各地统筹兼顾,分别轻重缓急,逐步解决,以保证必需的工作条件。
九、加强领导
整顿好社会治安,是一场尖锐复杂的政治斗争。既要有声势,又要依法办事。我们要用中央工作会议文件精神武装干警思想,要学会运用宪法、法律和法令武器,同刑事犯罪分子、反革命分子和一切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进行斗争。需要明令禁止和取缔的活动,由人大常委会和政府出面,作出决定,颁发布告。公、检、法机关,按照司法程序,采取逮捕、拘留、判刑、劳教、拘役、收容审查等手段,依法进行处理。
《刑法》、《刑事诉讼法》全面实施后,党委对政法工作,要加强检查、监督,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贯彻执行。要支持政法部门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保证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党委一般不再审批案件,但对重大案件、疑难案件和有争议的案件,仍要过问。
当前,社会治安,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社会问题。各级党委必须加强领导,加强综合治理,统一安排部署,切实把社会治安整顿好,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以保证国民经济调整工作顺利进行。
现在,春节快到了。当前,在治安方面应着重抓好两件事:一是抓紧侦查破案,坚决打击现行犯罪活动。对于那些严重的刑事犯罪活动和那些危害性大的反革命破坏活动,要狠狠打击,依法严惩。二是抓紧调查研究,做好这次对流窜犯的收审和处理工作,以维护社会安定,保障城乡人民安度春节。
[1] 节自严克伦1981年1月28日在中共陕西省委召开的三级干部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