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崇基[1]
我记得“三反”和“五反”运动是从1951年冬开始的。开始搞“三反”,是指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不久增加了“五反”,是指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简称为“三反”、“五反”运动,影响很大。
我们现在的宝塔区那时叫延安县,属延安专署管辖。当时的“三反”和“五反”运动是根据上级的部署安排,由延安县委和县人委组织实施的。为了把“三反”和“五反”运动深入开展好,当时的县委和县人委两套班子多次召开会议,学习了上级的有关文件,成立了延安县“三反”和“五反”运动指导委员会,还召开了四级干部会议进行了宣传动员,具体安排运动的开展工作,依靠发动群众,并要求领导干部和共产党员带头参与运动,鼓励干部群众踊跃揭发检举问题。记得那时候是工作半天,学习半天。
1951年的时候我在乡政府工作,1952年就到了县政府(相当于现在的宝塔区)搞统计工作。当时“运动”的规模还是比较浩大的,开始还是以教育为主,到后来就发展到了所谓的打“老虎”阶段,也就是揭发检举清查问题阶段,主要打击了那些贪污受贿、贩大烟和投机倒把的人。当时的“老虎”是指贪污1000万元以上金额的,是重点打击对象。那时的1万元其实约相当于现在的1元人民币。贪污2000万元以上称“大老虎”,百姓十分憎恨这些“大老虎”。发展到后来“五反”运动,面就大了,涉及到商业、财务、金融等行业部门。不过回想起来,那时人们的思想还是比较单纯,再加上经济也不发达,所以总体上还是比较好的,犯错误的也是少数人,这其中也有个别冤假错案,不过后来基本都给平反了。大部分干部群众在这次运动中还是受到了深刻教育,特别是教育和挽救了一些干部。
总而言之,解放初的“三反”、“五反”运动是十分必要的,是我党在建国初开展的一次大规模的反腐倡廉运动。通过开展此次运动,有力地打击了建国初出现的一些沾染了腐朽思想坏习气的腐败分子,维护了当时还略显稚嫩的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对我们当今的反腐和警示教育工作有着一定的借鉴作用。
(整理:宝塔区委党史研究室)
注释
[1]刘崇基,1929年生,延安城区人,1942年参加革命。解放后曾任延安卷烟厂厂长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