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铭[1]
“三反”、“五反”运动,志丹县大致是在1952年上半年搞的,搞了半年多,时间很长,是一场共产党领导下的群众性运动。运动主要是反对领导干部贪污、浪费、官僚主义,反对经济领域和生产战线上的铺张浪费、偷税涌税、盗骗国家财物、偷工减料、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等。建国初期,在全国各地确实存在上述现象。刚刚成立的新中国,百废待兴,国力很弱,需要好好建设,但是一些不法之徒乘国家制度不完善,兴风作浪,违法乱纪,一些领导于部也被胜利冲昏了头脑,忘乎所以,在群众面前拿谱摆架子,作威作福,这确实要加以反对并纠正。“三反”、“五反”收到了效果,纠正了社会上存在的严重问题,粮食部门的干部贪污了粮票、工商业界贪污了钱都得到了退赔,同时干部群众的关系也得到改善。但是“三反”、“五反”运动实际搞的有些扩大化,运动中的一些做法和采取的手段不好,严重地伤害了一些千部和工商户的利益,影响了他们的爱国热情和工作积极性。志丹县被打住的18只“大老虎”,在运动后期虽然得到了纠正,但是运动中残酷的整治和肉体的折磨,使他们在平反后仍然心有余悸,一直低头做人,经历过“三反”、“五反”运动的人,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整理:刘志学)
注释
[1]胡志铭,志丹县人,1947年参加工作,1948年入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