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赈民[1]
新中国建立到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实现这一阶段,是我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时期。回首发生在这一时期的事件,历历在目,特别是我亲身参与并组织领导实施的咸阳县“三反”、“五反”运动,给我留下最为深刻的记忆。
1952年,我任中共咸阳县委宣传部部长、咸阳县增产节约委员会副主任。我们遵照党中央的指示和省委、咸阳地委的工作部署,从1月5日至11月8日,组织干部群众在咸阳县先后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资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三反”、“五反”运动。
咸阳县“三反”运动,从1月5日至11月8日分两期进行。为加强对运动的领导,县委成立了以书记任兴田任主任的咸阳县增产节约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三反”的日常工作。1月5日至4月20日,第一期“三反”运动首先在县级机关干部中进行,全县有10个部门,390余名干部参加。第二期“三反”运动,从10月11日至11月8日在区、乡机关和未参加县级机关“三反”的部分干部(共92人,其中区级于部43人,乡级干部35人,县级干部14人)中,采取召开三级于部会议的形式进行。运动分为学习文件、思想动员;民主检查、坦白交代;思想批判和处理四个阶段。
第一期“三反”共查出有贪污问题的干部172人,贪污旧币5亿多元,其中贪污百万元以上于万元以下的48人,百万元以下106人,占参加运动总人数的43%,“捕虎”18只(贪污千万元以上者为“虎”)。对164名有贪污问题的干部分别作了处理,其中受刑事处分12人、给予政纪处分34人、免予处分118人。共收回赃款3.3亿多元,占贪污总数的66%。第二期“三反”中查出有贪污问题的78人(其中县级11人、区级34人、乡级33人),占参加第二期“三反”运动干部总数的85%,贪污总额为6300万元(旧币)。21人受到政纪处分,其中开除公职l人、撤职5人、降级降职1人、记过9人、警告5人。
1952年1月31日,根据省委开展“五反”运动的工作部署,咸阳地委决定在工商业较为集中的咸阳县和三原县开展此项工作。咸阳县“五反”运动于2月4日开始,重点在辖区工商界进行,并成立了以咸阳县县长张振为主任、我为副主任的咸阳县工商节约检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杜锋任主任),领导“五反”运动。2月6日咸阳县委召开了“五反”运动动员大会,有1400多人参加。会议要求广大工商业主积极进行自查,主动交代问题,争取宽大处理。并号召工人、店员积极揭发问题。运动分为宜传政策、坦白检查、处理问题和划分类别三个阶段。全县共有300多工商户,1330多人参加。运动中对有问题的工商业户采取个别谈话、限期坦白交代、“下水洗澡”的方法进行教育和改造。节约检查委员会根据“对资产阶级既要团结又要斗争”的方针,执行“多数从宽、少数从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过去从宽、今后从严”的原则。经过“五反”运动,共收回了偷漏税和物资总计3亿多元(旧币)。划分半守法户2个、基本守法户236个、守法户95个。4月2日,运动基本结束。
“三反”、“五反”运动的开展,对于巩固新生的革命政权、根除国民党旧政权残留下的污泥浊水,推动抗美援朝,恢复和发展经济,净化社会风气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社会生活秩序至今令人向往。“三反”、“五反”运动的开展不仅解决了当时存在于党、政机关部分干部中的为政不廉、违法乱纪等问题,而且也为日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教育和培养干部提供了历史借鉴。
“三反”、“五反”运动的历史作用是不容置疑的。但运动中的教训也是深刻的。这主要表现在:一是人为地下达指标,不坚持实事求是。如给各参加单位、部门下达“捕虎”的硬指标,造成没有那么严重贪污问题的也被拔高,被当“虎”来打,使个别干部压力过大,跳井、吞食金戒指自杀事件时有发生。二是扩大化的问题,运动中人人过关、无限上纲上线,挫伤了干部工作的积极性,教训深刻,值得反思。
(整理:宋东林 樊永婷)
注释
[1]米赈民,时任咸阳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