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彤[1]
“三反”、“五反”运动,是党中央针对不法资本家腐蚀拉拢国家机关干部获取高额利润,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私营工商业者中先后开展的群众运动。开展运动的起因主要是时任河北省委、天津地委书记的刘青山、张子善两位高级领导自恃功高,贪图享乐,大量侵吞国家资财、救济粮食和巨款,引起全党的震动,给刚刚建立起来的新中国和人民群众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党中央对他们进行了坚决果断的处决,以此教育党员于部,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至今记忆犹新。因此,我觉得有必要将自己亲历和知道的这方面的一些情况,如实回顾,供后人参考。
解放初期,中共西安市委成立,我任市委委员。当时,全党思想很明确,要依靠工人阶级,恢复发展生产。不久就成立了市工会筹备委员会,党组织派我搞工会工作。开展“三反”、“五反”运动时,我在市工会任副主席。市工会的干部主要由部分陕北根据地、晋绥老区的同志,部分地下党和由工厂抽调的工人,以及在西安招收的中学生和“华大”来的几位学生组成,这些干部都很纯洁。市工会的领导班子成员由我、刘松桥、马汉三、刘蓟、刘宗文等组成,秘书长是陈来驹,领导力量很强,有些曾参加过延安整风运动,包括我在内,马汉三在边区是老工会工作者,工作方法都是深入到群众中间,很少坐办公室。“三反”、“五反”运动时,这批不到百人的骨干力量,经过短期训练之后,分别被派到工厂和各区做工会工作,他们深入基层,不畏困难,开展工作,在工作中锻炼成长。市工会主席由赵伯平书记兼任,我和刘松桥、马汉三都是副职,可见党组织对工会工作重视的程度了。
“三反”、“五反”运动开始后,各个机关统一行动,很快就把群众发动起来了,要求比较严格。“三反”在前,“五反”在后。经过一段运动后,西北局、市委领导结合西安实际,研究制定了揭查“老虎”的范围。如凡单位开支在500万元以上,必定有一个“老虎”(经过一段“五反”运动后的大致估计)。前面谈干部情况,以此说明市工会这支干部队伍纯洁有力,中央、西北局、市委的一系列指示精神都能得到很认真地贯彻执行。运动开始抓得很紧,我们经过认真动员、讨论、揭发儿个阶段,从市工会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看,经费开支起初由市财政拨款,当时机关人员不多,实行的是供给制,给带家属的干部发点钱和面粉,经费开支主要是伙食费支出,应该说没有太大的间题。1951年6月《工会法》实行以后,当年10月市工会经费独立。机关内部设了财务部,这年市工会经费收到866万(旧币),1952年“三反”运动开始,新的经费划拨还未到位。即便是这样我们还是很认真地去进行每一个步骤。
运动来了,我们体会很深,尽戳避免“逼供信”。指导思想是掌握实际情况,防止偏差,但还是要有侧重点地进行揭发。我们确定的对象是管理伙食和财务人员,让大家向他们提意见。管伙食的叫高士奎,是一位地下党员的老同志,我们很相信他。出纳袁立平是我党的一个统战关系的亲属,曾是家庭妇女,解放后来工会工作,对她也是了解的。当时查了他们两人的账,账面对不上,有差错,只好继续再查,每项工作都是认认真真、按部就班地进行,直到把账查清为止。但我们最后认为不存在贪污问题,是他们缺乏这方面的知识,不懂账务才出现这些问题。运动中,市委书记赵伯平、市长方仲如对于市工会没有按时揭发出“老虎”来,曾在大会小会上点名批评市工会领导有右倾思想,对我们的压力很大。当时,中央对“老虎”的认定是以贪污人民币(旧币)的一定限额为标准的。如贪污1亿元以上为大老虎,1亿元以下至1000万元是小老虎。运动经过一段时间后,上级领导认为,凡经费开支在500万元以上必然有“老虎”。按照上面的规定,市工会没有“老虎”,因而受到市委大会小会的多次批评。
我和马汉三、刘蓟等都是党的地下工作者,经常进出革命老区工作,也曾参加过1943年的边区整风运动。这些情况赵伯平、贾拓夫、习仲勋三位书记都有深刻的体会。所以市工会的领导思想上有个原则,既要克服右倾,又要实事求是,防止运动出偏差,按部就班、认认真真做好每一项工作程序,有“老虎”就有,没有就没有。为此,也曾引起其他单位领导对市工会提出质疑,因而在大小会上受到点名批评。后来再查高士奎、袁立平的账,还是对不上,组织让他们自己掏腰包把短缺的钱补上。最后的结论是工作失误出的差错,不属于贪污,也没有调离工作岗位。后来上面的压力太大,必须得抓出个“老虎”来,这时有20人揭发龚云(市工会的会计)用6万元(旧币)买了一块时髦手表,怀疑钱的来路不明,可能有问题。后来组织上就把目标放在龚身上,但心里终究不踏实。虽然经受市上领导多次批评,在市工会内部思想是明确的,实事求是开展运动,小心掌握政策,不夹杂个人私念。我们认为在全国掀起“三反”、“五反”群众运动是正确的,确确实实有的单位或是管钱的人思想有变化,当然也包括个别老干部在内,旧政权的留用人员和参加工作不久的人问题比较大。从开始到结束,市委对这次运动抓得很紧,确实是严格、认真的。记得1953年春,全国总工会抽调工会领导干部组团到国外共庆“五一“劳动节,我有幸成为其中一员。临出国时,赵伯平书记还当面对我说:“我不相信市工会没有‘老虎’,你认为没有,得给我写个保证来!“回来后我确实也给市委领导写了保证书。还记得有这样一件事,打“虎”期间,有位老同志,负责市上农业方面工作,由于机关揪不出“老虎”,曾听市委秘书长说他是思想“老虎”,气得该同志想不通,自寻短见,由于体胖跳井时被井口卡住,才避免了一场事端。像市工会没有弄出“老虎”的也是少数。上面压力太大,情急中把龚云报了个“小老虎”,但经过后来的定案复查,龚云的事情也不算贪污。运动中我也曾在大会上点名批评过个别同志对揭发不够积极等。多年后我碰见了该同志还向他道歉说,当时我在这个问题上批评得不对。运动后期,有些地方不实事求是,没有“老虎”硬要找出儿个“老虎”,使运动出现某些偏差。根据中央精神各地对有些不实的“老虎”都进行了平反。
市委领导机关在整个运动中抓得很紧,要求更为严格,这与有一个坚强廉政的领导班子分不开。解放初期,市委经常组织学习党的七届二中全会精神,市委机关对节约特别注意。当时,市委机关的办公地址是新民街一家银行的宿舍旧平房内。现在市政府的办公地址是沿用解放时接收下来的旧址。1954年以后,市委机关才搬到南院门、五岳庙门办公,是省委由原住址转交的。由于领导机关带头节俭,谁也不能修建办公楼房,办公费用也枢得十分紧,广大群众反映特别好。在用车方面,只有市委赵伯平书记、市政府方仲如市长有专车,便于向上级汇报工作和开会使用。其他副书记和不会骑自行车的同志用车叫作公车。各部委领导因公用车都是使用公车或自行车,各区委、区政府领导外出办公都是骑的公用自行车。
1952年,市委某领导回老家探亲,顺便用公款给机关购买了一些土特产作为一点福利。在“三反”中照样有人提出这件事,市委领导对他也进行了批评教育。我认为市委对待“三反”运动是严格的,无论哪一级干部,群众揭发的问题属实,都要受到组织批评,严重的还要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在市委批评某领导同志的问题上,我认为是对的。当时,在市上召开的党代表会议,或是人民代表大会上,对赵书记、方市长开展批评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三反”运动以后,因马汉三同志身体不好,有肺病,市工会领导考虑给他制作了一件羊恙皮大衣。有人向上级反映,市委专门派了组织部领导到机关凋查此事。调查结果是确有其事。但不属于挪用公款和贪污,而是为了照顾病号所为。我们对群众反映情况没有任何反感,鼓励大家这样做。那时候真是这样,工作极具透明度。没有什么以权谋私现象,不怕群众反映问题。当领导的没有什么特殊化,出现问题该批评就批评。开展“五反”运动比“三反”运动稍晚一些,大概是1952年2月开始。我们作为群众团体,配合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开展工作。我跟马汉三同志分别负责工厂和各区的“五反”运动。工会的领导成员多半都被安排到各个工作组中指导工作,工作组力最较强,老同志居多,还有新招收的中学生和几个大学生。市工会还成立了派出机构---区工会办事处,由区委书记兼任主任,工作组负责人任副主任。我主要分管西安市各工厂这一块,按照市委工作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在大华纱厂、华峰面粉厂、成丰面粉厂、和合面粉厂、中南火柴厂、三酸厂等工厂搞“五反”运动,也给各厂都派了工作组。当时,我们首先进驻了大华纱厂。大华纱厂有党委书记,有工会主席,还有企业党委派的工作组,组织力量较强。我到大华纱厂有两重身份,一方面是工会副主席,代表市工会开展工作;另一方面是市委委员,代表市委开展工作。企业党委书记冯力生也亲自到大华纱厂一起工作。大华纱厂是当时陕西乃至西北最大的纱厂,经营规模比较大,有3000多工人,30000多个纱锭,800台布机。我跟冯力生都住在厂里,精心组织开展“五反”运动。工作进行了两个月都比较正常,没有出现什么问题。四五月间,大华纱厂经理熊轩卿在他的卧房里自缢身亡。我们在大华纱厂一再告诉各委员、积极分子,在工作中无论如何也要防止急躁情绪,要做细致的思想工作,但还是出了严重问题。知道此事后,我立即向赵伯平书记进行汇报,赵书记听后没有吭声,市委很快向西北局习仲勋书记汇报,立即受到了严厉批评。习仲勋书记很不客气地说:“你们做了一件漂亮的工作吗!“工作中出了这么大的事,在陕西、西北影响很大。他责成在大华的工作组认真做检讨,必须有文字的东西。市委也要做检讨,等候处理。下面出了这样的问题,作为责任领导,我们连续检讨了三四次都过不了关。具体工作的同志没有严格追究责任,但我们就不同了,责任在身,必须找出工作中的疏漏和问题。
实际上,我们开展“五反”运动,是严格按照市委的部署进行的,首先在全厂发动工人群众,使他们明确“五反”运动的重大意义,积极踊跃揭发资本家的“五毒”。随后工作组的同志对一些知情人做劝说引导工作,让他们站出来揭发资本家的问题。对熊轩卿没有采取硬逼口供,也没有搞过车轮战,只是对其看管较严,让其在家办公,交代问题。由于他对“五反”运动认识不清,思想上有抵触情绪,加上曾有不光彩的历史,因害怕过不了关而自杀。由此我们也得出一些教训来。一是经验不足。没有料到熊会上吊自缢,更没有想到在蚊帐杆上挂个绳子也可以死人。二是工作不细。思想启发教育工作做得不够,违法者没有了解政策尺度,害怕没有好结果,则是造成死人的原因。例如解放前,熊曾在大华纱厂当过车间主任,对工人尤其是对女工极为恶劣,积有民愤。解放后经过镇反等一系列运动,他心里害怕,又对“五反”目的摸不清楚,心里没底,才出现问题的。现在实事求是地讲,上级领导要求我们三四次做检讨是完全正确的,思想上没有任何怨言,不管怎样死人了,自己应负的责任是推脱不了的。
马汉三同志在各区街道、商店发动店员、群众,观点明确,立场坚定,掌握政策稳健,大会小会批判没有出现过问题。其他面粉厂、火柴厂、三酸厂等都没有出现此类问题。运动中以党的领导为主,工会配合行政、税务、工商拧成一股绳把这事办好。街道运动的领导都是依靠区委领导来进行的,工作上掌握政策比较准确、稳妥。我们经过很多事,都深有体会。但工作经验的不足,则是主要问题。以此写出材料供后人参考,则大有裨益!当时,党内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方面,是很正常的。赵书记、方市长对干部的批评也是很严厉的,不拐弯抹角,不论对谁都是一样,对党认真负责,不讲情面。但过后被批评者可以解释,即使批评不当,事后他也会自觉改正,这些都是平常的事。这方面的许多事例都反映在上下级之间、干群之间、同志之间的团结上,真正形成了和谐相处、心情舒畅的局面。总之,经过了“三反”、“五反”运动,深刻教育了党员干部,打击了不法商人严重的“五毒“行为,挽回了经济损失,巩固了新生人民政权的成果,为完成新民主主义过渡时期的总任务打下了一定基础。
(整理:宋东林 樊永婷)
注释
[1]朱子彤,时为中共西安市委委员,西安市工会主持工作的副主席。1990年离休前,任西安市顾问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