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榆林市委党史研究室
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至1958年10月,榆林市曾设榆林、绥德两个专区。榆林专区辖榆林、神木、府谷、定边、靖边、横山6县;绥德专区辖绥德、米脂、子洲、清涧、佳县、吴堡、子长、延川8县。
1951年12月中旬,“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在榆林、绥德专区展开后,两地委遵照中共中央《关于“三反”运动应和整党运动结合进行的指示》精神,及时地将整党和“三反”运动结合进行,并在“三反”运动的基础上,按照党员标准八项条件,对榆林、绥德专区党员进行登记、审查和处理。至1952年6月底,两个专区的“三反”运动先后结束。在“三反”和“五反”运动中,自愿退党和不具备党员条件而被劝退的有163人,处理犯错误党员291名,查出有贪污行为的干部606人,贪污总值32.14亿元,其中逮捕贪污1000万元(旧币)以上的“老虎”(即大贪污犯)150人。通过整党和“三反”运动,整顿了于部职工思想,严明了纪律,纯洁了组织,为榆林、绥德专区资本主义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有利条件。
在建国后的前三年,榆林、绥德两地委遵照七届二中全会和七届三中全会所制定的方针和任务,并结合本区的实际情况,确定了各自的工作重点。绥德专区是老解放区,各级政权比较健全,土地改革也于建国前基本完成,绥德地委在1950年即提出了“以经济建设为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的口号,大力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并围绕这个总目标进行了党的建设、政权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改革运动;榆林专区是个新老解放区结合的地区,虽然大部分区域已经解放,但仍有数千名有组织的武装土匪未剿灭,长城以外的广大农村土地改革任务尚未完成。因此,榆林地委领导全区人民在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国民经济的同时,着重开展清匪反霸和土地改革运动。随着经济建设的开展,在资产阶级思想和生活方式的腐蚀下,榆林、绥德专区一部分国家工作人员滋生了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的坏习气,干部中贪污、腐化、受贿享乐的苗头也开始出现。
(一)榆林专区“三反”、“五反”运动的基本情况及问题
1951年12月1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中共中央西北局12月7日召开党员干部大会,号召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必须首先开展“三反”的整风运动。中共榆林地委、榆林专员公署,也于12月27日召开了专区级、榆林军分区、榆林县,各级机关干部800多人参加的“三反”运动整风动员大会,中共榆林地委书记惠世恭作了动员报告。1952年1月9日,榆林地委召集专区各机关和榆林县负责同志,检查榆林整风运动开展情况,同时成立了专区和榆林县增产节约委员会,地委副书记李会友为主任委员,冯太春、杨沛琛等10人为委员。1月13日,指示各县委,动员全体干部立即开展“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整风运动。专区和各县委遵照省委、地委的指示和安排,组织机关单位干部一边学习中央、省委、地委有关“三反”运动的文件、指示、领导讲话及材料,一边组织力量调查摸底、掌握情况并动员有问题的人坦白交代。专、县两级(军分区在内)的“三反”运动,从1月上下旬先后开始。专区以机关单位全体人员大会,县级以三级干部大会形式进行的,经过大会动员、学习文件、领导带头检讨、普遍检举暴露问题、转入打“虎”。2月5日,地委、专署决定:由李子川专员、梁士堂、徐子猷、韩丰部长、臼克明处长、李向槐科长、刘海珠庭长、团地委陈智亮书记、党校李奋之副校长、分区工会王忠鸿主任等,分别组成6个工作组,分赴各县帮助工作。于4月中旬转入建设阶段,结合追赃定案处理问题。专区大部分机关思想批判较彻底,少数机关和部分县尚不深刻。
1. 查处了一批贪污分子。专、县两级共查出贪污分子1083人,占干部总数2291人的47.3%(干部总数与贪污人数内包括定、横、神参加三干会的区、乡干部)。贪污分子中县长级13人,区、科长级169人,一般干部901人。百万元以下不以贪污论者862人,占贪污总人数的70%;百万元以上千万元以下者187人,占贪污总人数的17.2%;共捕获千万元以上的“老虎”34只,占贪污总人数的3.1%,贪污总额为16.68亿元(均为旧币,万元等于现在1元,下同)。退赃6.61亿元,占贪污总值的39.6%。百万元以下者贪污1.72亿元,退赃9724万元,退赃占贪污总值的56.3%;百万以上于万元以下者贪污5.98亿元;退赃2.02亿元,退赃占贪污总值的33.7%;于万元以上者贪污8.98亿元,退赃2.89亿元,退赃占贪污总值的32.3%;千万元以上贪污分子34人,宣布处理了21人。榆林军分区查出贪污分子485人,占总人数的22.3%,贪污在百万元以下者378人,百万元以上于万元以下者94人,千万元以上者13人。贪污分子中团级3人、营级19人、连级49人、排级114人。这些贪污分子中很多又是倒贩大烟使用银洋的走私分子,如刘某贩卖大烟达700余两,榆林市解放以后仅在积成恒一处即取过银洋3900余元(代别人出售在内);王某一边倒贩大烟,一边以500元银洋投资私商,并顶5厘身股(经理),盗窃国家经济情报,供给私商牟取暴利;刘某身任缉私委员会秘书,自己走私并且保私,又如刘某、王某、李某等都是既贪污又走私。榆林专区“三反”运动开始有严重的右倾思想,主要是各级领导官僚主义较严重,认为小地区经济不多,或者这里没贪污,那个人不会贪污等,实际证明是错误的。在运动深入后到处理阶段,又出现了左的倾向,个别负责人和积极分子不愿执行中央规定的控制数,量刑偏重。靖边、府谷县凡打成“老虎”者均要给予刑事处分,又要清算历史陈账,认为中央规定的计算方法便宜了贪污分子等。有些单位在打“虎”阶段中发生“车轮战”,搞“逼供信”,并有个别拉扯踢打及喊口号动用刑具等威胁手段。如部队在围攻贪污分子时,取下火筷、麻绳、水盆威吓,动手打,喊口号“推出西门外枪毙”,并画漫画、编快板侮辱人格。个别地方捕人过多,如府谷押13人,其中有几人捕前未请示,捕后未报告,违犯了请示制度。
2. 查出浪费现象与官僚主义作风严重。榆林专、县两级仅浪费一项,据不完全统计即达1.87亿元之巨,其中修建费、事业费、物资保管三项即损失1.2亿元。除此外军分区浪费总额为1亿元,其中修建骑兵大队和卫生部营房即浪费1900余万元,主要原因是管理不严,计划不周,粗估冒计,制度松弛。榆林县在2月11日的全体干部大会上,杨在清检讨了由于他很少下基层了解情况,造成在修建归德堡大桥、镇川滚水坝工程中,发生了严重的贪污和偷工减料现象。神木县委在修建房子、办公用具时,由于管理人员没有很好地负责地监督,浪费了3.4石小米。陕北防沙林场神木分场,在1951年2月造林中,用了1亿元植了60万株树,结果成活率不到5%,使国家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神木邮电局、公安局,在电、油、碳等方面,也有很大的浪费。定边县长对原二科科长、文教科等贪污坐视不理,造成了国家的损失,断送了干部。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革命胜利后干部中滋长了享乐、腐化、追求资产阶级的生活方式;其次是对新录用、留用人员思想教育抓得不紧,世界观未得到彻底改造;三是纪律松弛,管理制度洞洞较多,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3. 体现宽严政策,挽救并教育了一批犯错误的干部。4月18日,榆林专区机关人民法院成立,人民法庭成立后,随即开展工作。在定案审查处理过程中,坚决贯彻中央节检委员会关于处理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的若干规定及追缴贪污分子赃款赃物及惩治办法的规定,对贪污分子的最刑均按中央指示精神控制数字比例,严格遵守,并发动群众进行追赃洗污。在专、县两级中仅有1人打错(横山县政府秘书高X),同时也没有因职位高低、功劳大小,而放松有问题的人。原来可疑的人很多,不管是谁,只要有问题,必须搞清。最后结合思想批判作出了干部的个人鉴定,为专区以后大规模经济建设扫除了障碍,清除了完全腐烂不可救药的蜕化分子,同时也挽救了绝大多数虽已失足,但愿改过的干部,堵塞了贪污浪费的涌洞,教育了其他干部。对贪污受贿违反党纪分子的处理办法,本着中央对党员于部在“三反”中处分规定之精神和贪污分子不同的坦白程度,退赃态度及贪污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处分。在“三反”运动中交代问题较好,退赃又积极者309人。如贸易公司人事科于事文某贪污于万元以上,在“三反”中坦白较好,退出全部赃款,并检举别人,只给予记过处分。专区财政科员李某,曾贪污4600多万元,工业技术学校刘某贪污3285万元,情节都相当严重,但能坦白认错,并将贪污赃款全部退出,被免于刑事处分。专区农协会主任刘某贪污于万元以上及走私等问题,经过个别谈话和大小会上11次帮助,始终不交代问题,给予机关管制一年半,党内开除党籍。榆林畜产公司艾某,先后勾结奸商贪污受贿1425万元,使国家财产遭受1.2亿元的损失,在“三反”运动中,不彻底坦白,又不退出贪污赃款,给予加重处分,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追缴全部赃款。全专区受党纪处分者90人,内开除17人,占总数18.8%,留党察看者15人,占总数16.6%,撤销工作者2人,占总数2.2%,警告、劝告56人,占总数62.2%,免予处分者356人,占总数75.3%,问题未弄清者27人,占总数的5.7%。
4.“五反”运动取得了一定进展。在“三反”运动开展过程中,根据中央的部署安排,榆林专区在私营工商业者中开展了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财产、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运动开始时,大部分工商业者表现出十分恐惧的心理,经过学习教育,使工商业者认识到“五毒”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性,使不法私商受到打击和取缔,个别人受到法律制裁。榆林县百货业、成衣业、地毯业等截至2月4日,检举出贪污、行贿、偷税等案件57件。榆林县工商界在2月18日举行大会,工商联合会各基层人员130多人参加了大会,会上当场逮捕了骗取国家资金、垄断粮食市场,取得暴利,贩卖大烟、黄金、银洋,拒不坦白,而又破坏“五反”运动的粮行奸商谢回回、百货业奸商申宝山。至1952年底,私营商业由1233户收编为1145户。府谷县城关共有工商业者232户,暴露出偷漏国税的有55户,行贿有26件,走私违法有150户,拉拢干部贪污走私盗窃国家资财的奸商8户。
(二)绥德专区“三反”运动的基本情况及问题
1951年12月中旬,绥德地委书记杨彩霖作了动员报告,“三反”运动首先在分区机关展开,到2月初各县也以三于会形式开始。经过学习文件、普遍暴露、打“虎”,3月初分区机关结束打“虎”阶段,转入建设阶段并配合个别搜查。各县于中旬结束三千会后,并指定专人负责处理“三反”运动中遗留下来的问题。4月中旬以后,根据中央定案、赃物计算的精神,作了复核定案处理工作。绥德专区检查出大、小贪污分子2020人,专区330人,县上1690人,占干部总数的41.7%,占参加“三反”运动人数的46.8%。贪污总额15.33亿元。专区级4.67亿元,县级贪污10.63亿元。县长级11人,占贪污总人数的0.5%;科、区长级230人,占贪污总人数的11.4%;一般干部1178人,占贪污总人数的88%;党员占贪污总人数的70.2%;新干部占贪污总人数的24.9%;贪污百万元以下者1774人,占贪污总人数的87.8%,贪污百万元以上于万元以下者209人,占贪污总人数的10.4%,贪污千万元以上五千万元以下者36人,占贪污总人数的1.8%,捕获“老虎”116只,专区级26只,县级(包括区乡)90只,占贪污总人数的5.7%。从贪污干部多属于区乡干部看,说明区乡领导的官僚主义思想严重,造成经济制度混乱,让贪污分子钻了空子。量刑问题严格遵守中央控制数字,一般贪污分子,除9人未定案外,其他均已定案全部处理。原定“老虎”116只,最后定案成为47只,因材料不足未定案者8只,已定案的47只“老虎”中,判刑者25只,占贪污总人数的1.2%,占“老虎”总数的53.2%。免刑事处分者22人,占贪污总人数的1.1%,占“老虎”总数的46.8%。千万元以下百万元以上,因其情节恶劣判刑事处分者4人,占贪污总人数的0.2%,受刑事处分者共29人,其中判机关管制者 17人,占判刑数的58.6%,劳役改造的12人,占判刑总数的41.4%。以中央控制比例看,于万元以下提高处分者未超过中央50%的规定,“老虎”判刑者超过3.4%,机关管制与劳役改造者也超过中央控制数字,主要原因是没有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死刑等。除判处刑事处分的29人外,免予处分者1730人,占贪污总人数的86%。受行政、党内处分者253人,占贪污总人数的12.5%,受行政处分者163人,占贪污总人数的8.7%;受党纪处分者166人(其中双重处分者76人),占贪污总人数的8.2%。截至5月下旬,退回赃款6.62亿元,占贪污总额的43.2%。其中百万元以下者退赃3.71亿元。占退赃总额的56.1%,百万以上者退赃3.11亿元,占退赃总额的33.9%。处理过程中做了调查、分析、证实材料的工作,达到了不冤一个、不漏一个,处理得基本正确,但在某些方面也有“先紧后松”、“先重后轻“现象。“三反”运动的后期,建设阶段表现松懈,没有进行批判就很快转入生产。主要是领导对于这一重要工作思想认识不明确,只一般地看了几个文件,做了个报告就仓促结束,未能认识问题的本质,未能进一步深刻理解“三反”运动的政策问题。以致在追赃定案的收口工作中,一部分干部和某些单位的领导思想上产生了右的倾向,这种右的思想集中表现是对于追赃工作抓得不紧,片面强调了宽大政策的一面,认为“能追多少算多少”,“都宽了,一两个人不算什么问题”,表现出了处理问题不严肃,所以使一些贪污分子钻了空子,口供翻案,拖延不交赃等,造成了工作中的不少困难。而另一部分同志,特别是运动中的积极分子也因为没有深刻领会中央“严肃与宽大相结合,改造与惩治相结合”的政策,觉得“党的政策太宽大了”、“雷声大,雨点小”、“过来过去,把咱们夹在当中受气”等,情绪消极低落,不能够正确地认识和对待“三反”运动,也给工作上增添了不少困难。绥德专区“三反”运动在斗争过程中,某些地区某些单位或者在某些具体人具体事上程度不同地存在过“逼供信”,形式主要是“车轮战”、捆绑、打骂、威吓等。如外贸公司对贪污分子攻不下,将绳子、棍子放在面前让其“坦白”;子洲县也有捆绑吓唬等现象,至于“车轮战”各县较为普遍。
浪费和官僚主义现象更为普遍,财粮系统和企业单位尤为严重。如专区粮食局直属仓库11名干部中就有9人参与贪污盗窃国家财产合1.58亿元;延川县粮食局仓库从1942年起就盗卖公粮肥己;合作系统从1938年开始国家财产一直被贪污着;绥德一区1951年浪费达800余万元,但却无人过问;绥德粮食局90%以上的人贪污,贪污最少的在百万元以上,多的如仓库主任卜某达4000万元;米脂县仓库主任窦某从1944年起到1952年贪污67次,盗窃公粮109石;各县粮食局大小不等都有贪污问题。子长县因领导上的官僚主义,在修建一完全小学时,盲目施工浪费7956万元;清涧县修建解家沟中心小学,因选择地基不妥,窑修起即坰塌,浪费1200万元。诸如此类造成全专区浪费总值约7.29亿元。这些贪污浪费行为直接造成了国家经济建设中的损失和破坏,在“三反”运动中,这些问题均得到了清算和纠正。
“三反”运动是党夺取并掌握政权以后,为了巩固政权、反对腐败而首次发动的一场全国性的广泛的政治运动。这场运动首先是打退了资产阶级的猖狂进攻,保卫了各级人民政权,增强了政权的稳固性。其次是教育、挽救和培养了一大批干部,保证了党和国家一代干部的纯洁性和可靠性。三是提高了党和各级政府的威望,确保了数十年内各级党组织和人民政府的清正廉洁。四是对全国人民群众也是一次深刻的社会主义思想大教育,使广大的于部和群众提高了政治思想觉悟,增强了防止资产阶级思想腐蚀的能力,在社会上也起到了移风易俗、清除旧社会遗毒的作用。五是对党后来进行的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及农业的合作化运动都起到了促进作用。
榆林、绥德两个专区经过“三反”运动以后,各级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干部精神面貌大振,政治思想及道德素质普遍得到了提高,不仅使贪污分子本身得到挽救和教育,而且使广大的国家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也得到一次最实际、深刻的教育。舞弊、贿赂、吸毒、赌博、淫秽暗娼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遏止,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治安稳定,党内团结,民心向党,政通人和,各项生产突飞猛进,经济建设蒸蒸日上。“三反”运动教育和挽救了大批党政于部,解决了建国初期千部的腐败问题,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其作用是非常积极的。
(执笔:付建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