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三反”运动的深入开展,中央在各大中城市部署开展了“五反”运动,陕西省及西安市从1952年1月上旬至2月上旬,先后在各地开展了不同程度的“五反”运动。隶属中共中央西北局的西安市,“五反”运动自2月5日开始,至8月4日结束,历时半年。陕西省的“五反”运动主要在宝鸡市和南郑专区进行,从2月开始,到7月中旬结束,先后经过宣传动员、检举坦白、重点审查处理及复查核实四个阶段。而在渭南、咸阳、三原、榆林、延安、安康、商县等地只进行了“五反”教育。
西安市“五反”运动始于1952年2月5日,经过宣传动员、检举坦白和重点检查、审查处理及复查核实四个阶段,1952年8月结束,历时半年。
1.“五反”的前奏——开展以反贪污、反行贿、反漏税、反暴利的“四反”活动,随着这个活动的深入,逐渐明确为“五反”运动。1952年1月14日,西北局指示西安市要发动群众,团结正当的工商业者,反对不法工商业者的不法行为,积极开展工商界的反贪污、反行贿、反漏税、反暴利活动。17日,西安市手工业工人、店员、学徒代表举行紧急会议,决定更加积极地揭发不法工商业者的非法行为,进一步推动反行贿、反偷漏、反暴利、反欺诈运动的深入开展。同日,西安市举行反行贿、反偷漏、反暴利、反欺诈的斗争大会,到会代表1200余人,会上依法对偷捅国税、拒不坦白并破坏“四反”(时为“四反”)运动的奸商当场逮捕。1月21日,西北局批准了西安市委关于开展工商界反行贿、反漏税、反盗窃、反欺诈的紧急指示。24日,西北局发出《关于开展城市工商界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资财、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运动》的指示。25日,民主建国会西安分会邀请西北局统战部部长汪锋作了有关反行贿、反漏税、反盗窃、反欺诈的报告,号召大家和资产阶级不法行为斗争到底。2月2日,西安市总工会召开店员、学徒、手工业工人代表会,4日,《群众日报》发表西安市总工会致全市工人店员学徒的公开信,号召大家回击奸商猖狂进攻,把“五反”斗争进行到底。
2.“五反”运动的全面推进。宣传动员与坦白检举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是普遍发动群众,号召坦白检举。工商界普遍召开各种会议,组织队伍,拉开战线。2月3日,西安市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扩大会议,市委副书记赵伯平作《为广泛深入地开展“五反”运动而斗争》的报告,号召全市工商界人士击退“五毒”,来一次自我改造运动。2月5日,西安市举行反对行贿受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窃国家资财、反对偷工减料、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动员大会,各界代表20余万人参加了大会,市节约检查委员会主任赵伯平、市长方仲如在大会上向全体市民发出了“五反”的号令,全面拉开了西安市“五反”运动的大幕。会后,西安市各区分别举行了各种形式的动员布置工作。2月6日,西安市工商联召开“五反”扩大会议。方仲如市长号召不法工商业者放下包袱,彻底坦臼,在本月20日前自动彻底坦臼者从轻处理。会上收到检举信54件,要求坦臼者53人,交出坦白书583份,36个行业向工商联提出了坦白保证书。
“五反”运动刚开始,西安市委发现四区出现了不经正当手段去下面逮捕商人的情况数起。为此,2月8日,西北局批转了西安市委《关于一些机关不经正当手续,即到各区逮捕商人的报告》。指示说:不论党政军民学任何机关、单位均不得不经西安市节约检查委员会同意,擅自捕人、扣人。不遵者以违纪论处。西北局的指示使西安市“五反”运动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为了加大“五反”斗争的力度,西安市节约检查委员会专门从各机关抽调得力干部和优秀店员、民主党派和正当工商业者500人组成检查组,分7个大队、若干个小组,于2月16日奔赴“五反”前线,指导各行业的“五反”运动。同日,《群众日报》发表《不法工商业者,快快坦白》的社论,奉劝不法工商业者在2月20日最后的期限前坦臼。经过多渠道的宣传动员,“五反”运动家喻户晓,群众充分发动了起来。许多店员、学徒自觉与犯有贪污行为的经理划清界限,积极检举他们的行贿、贪污罪行,绝大多数中小违法户在强大的政策攻势下,纷纷主动交代问题,争取宽大处理。
2月23日,中宣部向西北局宣传部发出《关于西安(群众日报〉发生右倾错误》的指示。中共中央宣传部对2月5日刊载的西安市协商委员会扩大会议的报道以及会议通过的关于“五反”运动宣传提纲,2月7日刊载的西安市工商联“五反”运动扩大会议的报道和社论,提出了批评,认为上述报道和言论违背了中央历次指示的方针,表现了严重的右倾思想。其右倾主要表现在以下儿个方面,即主张“五反”运动不是反击资产阶级进攻的一次阶级斗争,而是资产阶级内部的事情;主张这场斗争所依靠的力侬不是工人阶级,而是资产阶级自己;主张这场斗争的领导权不属于无产阶级,而属于资产阶级;主张进行这一斗争的方针不是发动群众,而是由资产阶级的一部分去反对另一部分。针对这种情况,2月24日,毛泽东致电习仲勋,询问西安市“五反”斗争实际情况及中宣部的批评是否适当。习仲勋于2月28日向毛泽东报告了检查西安市“五反”斗争的情况。报告说:“中央宣传部对《群众日报》的批评完全正确,这种批评很有必要。这主要是他们把某些策略片面地了解,拿去宣传,也就把‘五反’斗争的基本性质和基本方针说走了样。其看法、说法,实质都是带有右的倾向,必须指正。”在西北局的指导下,西安市纠正了“五反”初期右的倾向。
重点检查阶段:这一阶段从3月6日到25日,主要是审查处理工商业户,进一步发动与提高千部,形成统一战线。根据中央制定的“过去从宽,今后从严;多数从宽,少数从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工业从宽,商业从严;普通商业从宽,投机商业从严”的原则,按照违法性质、情节、政治态度和经济上的影响程度,经过工商业者自报公议,工人、店员讨论通过,市节约检查委员会批准,对工商户类型进行划分。本着“既有利于清除工商业者的‘五毒’,又有利于团结工商业者发展生产和营业”的精神,西安市委制定了《关于处理一般坦白工商户的指示》。其中对不同对象的处理原则作了以下规定:一、对守法户在坦白后不补税、不退财,并作出无事结论,鼓励积极经营;二、对半违法半守法户在自动彻底坦臼或经检举而彻底坦白或基本坦白后,并写出悔过书,保证不再重犯者,补税一年,退出全部侵吞盗窃的资财,免于罚款,亦不法办;三、对有贩卖金银毒品、解放初期浑水摸鱼盗窃国家接收财物、因经济情况好转而升为纳税户、因欺骗政府而漏掉的过去的纳税户等儿种情形的,先弄清情况,待后处理。同时,对于处理方法与批准手续、处理的时间、处理中应注意的问题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3月4日,西安市节约检查委员会召开工人、店员说理斗争大会。工人、店员及西安市人民团体代表900余人参加,方仲如亲临指导,另有违法虐待工人、学徒的不法资本家200余人被传到会。大会一致通过了关于严厉禁止资方虐待工人、店员的决议。3月13日,西北局转发西安市委关于处理守法户和基本守法户的报告。报告中说:已掌握17000余户的违法材料64000余件,证实国家损失2600万元。此外,还掌握万元以上的严重违法和完全违法的有450户。据统计,西安市五类工商户的比例为:守法户占20%,基本守法户占45%,半违法户占30%左右,严重违法户占4%左右,完全违法户占1%左右。3月25日,中共中央批转了贾拓夫同志关于西安市“五反”策略的报告,要求“五反”中市委和各地委及其领导的一切力量,其工作方向应分为前后两期。前期应以80%的力量放在弄清占95%左右的工商户即前三类工商户的问题,并作出结论,组成“五反”统一战线,而只以20%的力最放在后两类工商户方面;后期在力晕分配上与前期刚好相反。决不可颠倒顺序。
审查处理阶段:3月28日,西安市委召集参加“五反”斗争的1300名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开会,总结“五反”斗争的经验,并部署即将开展的检查严重违法与完全违法户的工作。习仲勋亲临指导,赵伯平作了《为取得“五反”全面胜利而斗争》的报告。在重点检查阶段前夕,西安市各区按照市节约检查委员会的指示,周密部署,调配精兵,逐户摸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斗争。同时,发动进步店员、学徒积极检举严重违法及完全违法工商户。按照先易后难、层层剥皮、分批审查处理的办法,在刚开始的一个半月内,已处理了85%的严重违法和完全违法工商户,安定了人心,市场逐渐恢复了正常,迅速解放与团结了多数,孤立和打击了少数违法工商户。经过广大工人、店员的依法说理和劝导小组的“现身说法”,以及坦白从宽政策的启发,少数严重违法户与完全违法户解除了思想顾虑,主动坦白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对于拒不坦白的,则集中力量进行了破获与打击。4月11B至17日,西安市宜判了首批重点户,各区先后宣判了104户严重违法户。6月14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和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举行联席扩大会议,讨论顺利结束“五反”运动,恢复与发展生产经营。赵伯平作了《迅速地恢复与发展生产经营,顺利地结束“五反”运动》的报告。他强调核实定案和处理问题是“五反”运动成败的关键。同时对定案处理的原则、定案标准、关于补退罚问题、核实定案的步骤等具体问题作出了安排。在对严重违法户和完全违法户的审查处理中,严格执行政策把关、实事求是、慎重处理的原则。每处理一户,案件材料都先经过工人店员仔细审查、充分讨论、提出意见,然后送检查组和评断委员会研究,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报市节约检查委员会审查,最后再反馈给工人店员核实,才能定案。这种办法,使许多案件的处理合理合法。经过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最后审查处理的结果为:西安市工商户数共计19095户,其中守法户2475户,占13%;基本守法户11829户,占61.9%;半守法半违法户4257户,占22.24%;严重违法户462户,占2.36%;完全违法户82户,占0.5%。违法金额为3589亿元。
按照西北局、陕西省委关于开展城市“五反”运动的指示,宝鸡、南郑、渭南、咸阳、安康、榆林、绥德、延安等市和专区,从1952年1月上旬至2月上旬,先后在不同程度上开展了“五反”运动。一般地进行了政策宜传、号召检举和坦白。
由于各地领导机关忙于“三反”、土改和查田定产等工作,对于开展“五反”斗争没有做好必要的思想、组织与工作准备,各地只一般地进行了政策宣传、号召检举和坦臼,因而在斗争中表现出思想混乱、政策方针不明确、组织无力、工作无计划,“五反”处于摸索前进的状态。针对“五反”初期存在的这些问题,陕西省委都及时进行了纠正。
按照中央2月24日电示,省委于2月27日通知各地,除宝鸡、南郑两市外,其余各地一律暂不进行“开反”,已开展的,立即进行收缩工作。1952年3月3日至5日,省委召开南郑、宝鸡、渭南、咸阳四城市“五反”工作单报会议,批判了干部中存在的严重右倾思想与模糊认识,并决定只在宝鸡、南郑两城市继续开展“五反”斗争,创造和吸取经验,争取在4月中旬基本结束。其余城市准备在五六月间进行第二批城市的“五反”。
宝鸡、南郑是陕西省的两个中等城市,共有私营工商户6552户,分30个行业,共雇佣工人、店员9629人,资金总额1741亿元。工商业资本家1023户,占15.3%;独立工商业户5529户,占84.7%。解放后,私营工商业在党和政府的领导和扶植下得到发展。工商业者拥护党的政策,努力生产,积极经营,对恢复国民经济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宝鸡、南郑的“五反”运动自2月初至5月底历时4个月,大体分为四个步骤:
第一步:组织训练队伍,初步整顿工会,召开各种会议,动员和组织各阶层、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力量,大张旗鼓地揭露资产阶级,深入宣传政策,广泛发动工人、店员,争取高级职员、店员,团结爱国的守法工商业者和民主人士,组成“五反”统一战线。
省委从咸阳、渭南、安康三市及省党校和于校抽调干部、学员分别到宝鸡、南郑参加“五反”工作,并以宝鸡为省委领导的重点,派省委宣传部长甘一飞前去领导。2月1日,中共宝鸡地委召开了宝鸡市工商业者大会。地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王自强传达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展开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反”斗争的指示》,并作了动员。会后,地委抽调297名千部,编成6个工作队深入各行业、各店厂,宣讲中央文件和党的政策。工作队动员工人、店员检举揭发奸商受贿、偷税漏税、编造假账、掺杂使假、偷工减料、以劣充优、盗窃国家财产、投机倒把等不法行为。南郑市的“五反”运动在2月中旬以前做了一般准备工作,从2月15日以后,在货栈、行商、木料、石灰、布绸百货、铁器等五个重点行业中试办。3月21日在全市工商业十六个行业中全面进行“五反”运动。
由于工人和城市各阶层人民参加了“五反”运动,在实际的斗争中受到了教育与锻炼,普遍地和资产阶级从思想上划清了界限,阶级觉悟提高了一步,许多工人、店员参加了工会,清洗出了混在工会中的资产阶级坐探分子,工会得到进一步巩固,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在城市中进一步树立,对于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城乡互助、内外交流以及防止资产阶级不法分子实施破坏,发展正当的工商业,建设人民新城市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第二步:发动群众,集中力量划清了基本守法、半守法半违法户和严重违法户,把斗争矛头指向严重违法的重点户。根据中央制定的“过去从宽,今后从严;多数从宽,少数从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工业从宽,商业从严;普通商业从宽,投机商业从严”的原则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工商户分类处理的标准和办法,宝鸡、南郑两市按照违法性质、情节、政治态度和经济上的影响程度,经过工商业者自报公议,工人、店员讨论通过,市节约检查委员会批准,对工商户类型进行划分。划分守法户1805户,占总户数的27.7%,基本守法户3658户,占55.8%,半守法半违法户911户,占13.9%多,严重违法户及应专案处理的174户,约占2.6%。这样,既易于处理,又打击轻重适当,很快就团结起城市小资产阶级、守法及基本守法户,争取了半守法半违法户,形成了广泛的“五反”统一战线,孤立和打击了严重违法户和少数最严重的毒品犯。总计查出违法金额158万元,烟毒金银违法金额1363万元。
随着运动的不断深入,一些顽固不化的不法奸商为掩盖罪行,逃避政府打击,竟然对检举揭发他们违法事实的工人、店员采取解雇、打骂、冻饿等手段进行威逼报复,还采取施以小恩小惠的办法拉拢利诱,企图蒙混过关。还有极个别的不法奸商,竟然行凶杀人,抗拒“五反”运动。4月15日和16日,宝鸡市、风翔县各发生了一起不法商人不满店员揭露其违法经营而将店员学徒杀死、砍伤的案件。这两起凶杀案,引起了中共陕西省委的高度重视。中共陕西省委批转了《宝鸡地委关于凤翔不法商人杀害店员、学徒事件的报告》。省委指出,这些事实说明,开展“五反”运动是及时必要的,是彻底反对资产阶级腐化堕落的斗争,要继续动员工人、店员和市民把这场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进行到底。宝鸡地委以这两起凶杀案为反面教材,在全区开展了“与资产阶级作坚决斗争”的教育,更进一步坚定了工人、店员、市民夺取“五反”运动最后胜利的决心。
“五反”运动进入高潮后,揭露出的“五毒”问题十分严重,宝鸡、南郑两市个别奸商违法贩毒,倒卖金银,扰乱金融秩序,危害社会。针对走私贩毒、违法经营金银情况严重,宝鸡市制定了《关于在“五反”运动中私人工商户分类划界结合处理贩卖毒品、金银的暂行办法》。《办法》提出了结合“五反”一并处理贩运毒品、金银的方针,主要内容是:制贩毒品、金银均系不法行为,务求根绝。但在处理时,应本着偶贩从宽,屡贩从严;小最从宽,大量从严;金银从宽,毒品从严;多数从宽,少数从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过去从宽,今后从严的精神。并根据上述原则确定毒品计算日期从1950年2月20日政务院颁布禁毒禁烟令之日算起,在此之前一律免于追究。1949年10月1日以前使用与倒贩金银者免于追究;此后使用金银者与经手介绍回收现存金银者,按国家管理金银法令,分别处理;自动彻底坦白并检举别人有功者,可降级处理。情节特别严重者加重处罚。对于贩运毒品、金银分别以“贩卖”、“介绍”、“代运”三种类型,按违法金额及罚款累计率计算,处以数额不等的罚款。陕西省委于1950年4月30日批复此《办法》,要求在宝鸡、南郑两市施行。
第三步:处理“五毒”与毒品金银犯,进行补、退、罚款,集中力量处理完全或严重违法的大奸商,取得斗争的基本胜利。5月3日省委转发了《宝鸡市关于工商户五毒计算和处理办法》,对于行贿、偷税漏税、侵吞、盗窃国家财产计算办法和处理原则以及对于工商户偷税漏税、偷工减料、盗窃国家资财的补罚办法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人民法庭对严重违犯户的违法案件进行审判定案,对贩毒倒卖金银犯进行严肃处理,有的绳之以法。根据违法程度及对错误的认识态度,在核实定案时,分别给予减免应补缴的税金和罚款,或退出非法所得,或刑事处罚等处理。两市共补、退、罚款65万元,占违法经营额的41%。根据西北局和省委指示,宝鸡市将补退罚款期限延长到1952年底或1953年春。
第四步:全面检查,健全工会,改组工商联,讨论增强和改善经营,订立“五不“公约,实行公私兼营、劳资两利方针,搞好生产经营。当运动进入高潮后,及时贯彻中央“生产、运输、金融、贸易均不能停顿”的要求,调动工商业者生产经营的积极性,整顿了基层工会,改选了工商联及同业工会,推动了工商户普遍订立爱国守法公约,工人、店员修订爱国公约,合理处理劳资关系,在工商业者中进行了一次守法经营教育,在私营企业中建立了工人监督制度,并实行了民主改革。
在“五反”运动中,各阶段的工作内容、策略方法各有不同,但发动工人、群众,培养积极分子,结合生产经营,利用资本家家庭间的矛盾和资本家之间的矛盾,进行分化瓦解,最广泛地组织“五反”斗争统一战线,是每个阶段都坚持的。
在“五反”运动中,渭南、咸阳、三原、榆林、延安、安康、商县等地只进行了“五反”教育。到1952年8月,西安、宝鸡、南郑三城市的“五反”运动结束。
陕西省及西安市的“五反”运动的发展是健康的,收获也是巨大的。“五反”运动打退了不法资本家的进攻,巩固了工人阶级和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在私营工商业中开始建立工人、店员监督生产与参与管理的制度,为后来的大规模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五反”运动使私营工商业者受到了一次极为深刻的教育,思想得到了初步的改造。再加之运动后,党和政府进行第二次商业调整,采取了扩大加工订货、提供货源、收购包销、银行贷款及提高加工缴费等一系列扶持和保护措施,使私营工商业得到恢复和继续发展,增强了私营工商业者的经营信心和守法意识,为以后全行业公私合营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打下了基础。但在“五反”运动中也有一些教训是值得总结的。
1. 没有将“三反”运动和“五反”运动密切结合、统一领导,从而形成了两条线上的斗争。运动初期,没有充分认识“三反”与“五反”是同一目的的两条战线上的斗争,把“五反”摆在“三反”运动的从属地位,倒因为果。“五反”运动初期,准备不充分,事前没有经过调查研究,有些盲目性,对工商户的违法情况未能掌握,等运动开始后才了解情况,使运动初期斗争扩大化。
2. 运动的指导力量不够。因各地“三反”、“五反”运动同时开展,地、市、县领导主要忙于“三反”运动,对“五反”运动顾及不到。再加之解放后许多地市县工商业非常不发达,这一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多,因而领导上重视不够,投入“五反”运动的干部数量也不足。因此,运动全面展开后,显得力措不够。许多市县开展的时间也较短,进行得不够深入,对有些问题还未彻底搞清和处理。“五反”运动在一些地方出现虎头蛇尾的现象。
3. 政策执行不够准确,出现过违反政策的现象。少数单位出现对不法商人打骂、捆绑、罚站等过火行为和对违法金额“多算”、“高算“现象。这些现象一经发现,根据党的政策都及时得到了纠正。
陕西的“三反”、“五反”运动已经过去60多年,回顾历史,借鉴经验,对于当前全省的改革开放、反腐败斗争不无裨益。当前社会上出现的一些腐败现象,如以权谋私、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索贿行贿受贿、权钱交易等,实质上就是资产阶级思想影响的结果。这种腐败现象已经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的安定团结,严重败坏了党的形象。因此,必须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切实抓好廉政建设。在非公有制经济日益发展,并在整个国民经济所占比例日益增大的情况下,借鉴“三反”、“五反”运动的历史经验,及时深入地进行法制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执笔:杨晓武陈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