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三反”“五反”运动

陕西“三反”“五反”运动综述

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

一、“三反”“五反”运动的源起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面对满目疮痍、百废待兴的局面,中共中央为了恢复国民经济,扭转财政困难,在1951年10月要求各地从11月起全面开展爱国增产节约运动。在增产节约运动中,为了遏制党政机关内存在的腐败态势,中央发动了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而“五反”运动,则是在1952年初“三反”运动的高潮中,经毛泽东提议,在全国大中城市为打击不法资本家的行贿、偷税漏税、盗骗国家财产、偷工减料、盗窃经济情报等违法行为而开展的大规模的群众运动。

新中国建立以后,党和政府依照《共同纲领》,有效地保护了私营工商业的合法经营和适当的发展,但是资本家中的一些不法分子,不满足于用正常方式获得一般的利润,力图用向国家干部行贿等非法手段获取非法利润。这种情况的严重发展,使党政军机关和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中,出现了大量的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现象,尤其是贪污现象更为严重。这些问题的发生,大大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给党的事业和经济建设造成了极大的损失。

原天津地委前后两任书记刘青山、张子善案发后,查获二人利用职权直接盗骗钱财高达171亿元(旧币,下同,1万元折今人民币1元)。毛泽东亲自批准了处决二人的决定。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中国共产党人已形成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及艰苦朴素、严格遵守纪律的光荣传统,不能容忍腐败现象的滋生。进北京后,毛泽东多次告诫全党,不要做“李自成第二”,希望共产党人能以自己的信仰、清廉及民主,打破历史上所有政权出现的那种“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人存政兴”、“人亡政息”的周期律。从政治上考虑,党中央和毛泽东感到运动必须向纵深发展。1951年10月下旬,中共中央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决定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运动。随之增产节约运动在全国各条战线迅速展开。12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增产节约运动由此扩大为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作为贯彻精兵简政、增产节约这一中心任务的重大措施。运动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检查贪污浪费现象。12月8日,又发出《关于反贪污斗争必须大张旗鼓地去进行的指示》,明确指出“三反”运动是一场反对资产阶级侵蚀的严肃斗争。

遵照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的指示,“三反”运动在全国范围迅速展开。随着“三反”运动的深入,进一步发现党、政、军、民内部贪污分子的违法行为,大多数是和社会上不法分子互相勾结进行的。因此,要彻底铲除内部的“三害”(即贪污、浪费、官僚主义),就必须同时反掉资产阶级的“五毒”(即行贿、偷税漏税、盗骗国家财产、偷工减料、盗窃经济情报)。1952年1月26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展开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反”斗争的指示》,要求在全国大中城市向违法的资产阶级开展一场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窃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和反对盗窃经济情报的斗争,以配合党、政、军、民内部的“三反”斗争。

根据中共中央和中央西北局的部署,陕西省和西安市(隶属中共中央西北局)从1951年12月上旬到1952年5月底,在县级以上机关、学校、团体及国营、公私合营企业内开展了“三反”运动;从1952年2月到8月,主要在西安、宝鸡、南郑三城市进行了“五反”运动。

陕西通过开展“三反”、“五反”运动,清除了一些严重的贪污蜕化分子,挽救了绝大多数虽已失足但愿悔过自新的人,教育了千部,纯洁了国家机关,加强了工人阶级对国营经济的领导,清洗了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污泥浊水”,保证了经济建设和增产节约运动的深入开展。同时,也把资本主义工商业进一步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为对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一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