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4年初春,彭雪枫听第四师九旅的一位干部反映:“淮北中学的反特斗争实在惊人,全校师生20余人,已经搞出一个56人的特务集团,听说公安局已经决定先把特务头子、女教师陈秉惠枪毙……”
彭雪枫听了,大吃一惊.据他所知,目前敌人千方百计地派遣特务、密探到抗日根据地来,利用“美人计”钻进我军内部,进行各种破坏活动.这个时候,必须提高警惕,粉碎敌人的阴谋。但是,真正打进来的敌人,只能是个别的,少数的,不可能是大批的.他知道淮中女教师陈秉惠是地主的独生女儿,长得十分漂亮,性格耿直刚强,好学上进,痛恨日寇,羡慕新四军,在上海未读完大学就离开父母,离开城市,不辞劳苦地来到淮北抗日根据地,积极参加抗战,前不久她与第四师《拂晓报》社记者奚原同志结婚了。为什么突然之间她变成特务头子了呢?难道陈秉惠用“美人计”打进我师来了吗?彭雪枫是淮北区党委委员,对淮中的情况较为了解。那些教师,大部分是经过党委多次审查、挑选的;还有那批天真热情的青年学生,为了抗日,不怕艰险投奔淮中而来。这么一个淮中,为什么混进来这么多的特务?想到这些,彭雪枫安排好工作,骑着“火车头”青白马,来到公安局询问办理此案的干部,才知道“淮中案件”还未调查清楚,公安局借反“扫荡”中看押犯人困难,决定将陈秉惠枪毙。彭雪枫立即制止,并批评他们:“事情还没有弄清楚,你们怎么就要杀人呢?什么反'扫荡'看押犯人困难,你们这么多干部战士,连一个女孩子都看不住吗?!”公安局干部低头不语,当天撤销了枪毙陈秉惠的决定。
正在这时,毛泽东主席关于“一个不杀,大部不抓”等重要指示传达下来了。中共淮北区党委主要领导人邓子恢、彭雪枫、吴芝圃、刘瑞龙和新四军军部派来的梁国斌部长按照中央整风精神,在清理“泗阳案件”的同时,区党委分工由彭雪枫主持清理“淮中案件”。他首先调阅了大量有关材料,耐心地听取了一些同志对案情的报告和意见,然后利用4天时间对主要“人犯”一一审问.
一天上午,公安人员把陈秉惠带到彭雪枫的办公室。彭雪枫一见陈秉惠,发现这个被人称为“陈美人”的女教师已被打得满身血迹,折磨得不像人了.他心平气和地说:“陈秉惠,你先彻底交代一下你的犯罪经过!”
“我无罪!”陈秉惠气愤地瞪着双目,用手拍着桌子质问彭雪枫:“共产党为什么干出这样的错事来?!”
“啪!”的一声,坐在彭雪枫旁边的一个工作人员忍不住了,他拍着桌子,站起来大声训斥道:“陈秉惠,你放老实点,看看这是什么地方?为什么这样讲话?!”
陈秉惠冷笑着说:“我说的话都是事实!”
彭雪枫向工作人员使了个眼色,他才气呼呼地坐下来.
彭雪枫说:“共产党和国民党不同,如果确实是搞错了‘,淮中案件’我们可以纠正,决不冤枉好人。假如你是打入根据地的特务,我相信你是跑不掉的!”
陈秉惠恨恨地问道:“我看两天就可以弄清楚的事情,为什么你们拖了长达半年之久还不能解决呢?!”
彭雪枫回答:“我们共产党人注重调查研究,许多问题不但要找与本案有关的人了解,还需要到各地去调查,很费时间。今天找你调查问题,就是为了弄清此案真假嘛!”
陈秉惠沉思片刻,心情平静下来。她如实地诉说了“淮中案件”的经过。
此案发生在1943年8月下旬,从淮中一个女同学孙某偷了蔡钧50元淮币开始的。在此之前,淮中副校长张某和女教员周某对人说,要同暗藏的敌人特务作斗争,就要培养一个“内线”打入敌特组织里去。他们挑选孙某当“内线”骨干,很快发展她入了党。不久,孙某偷钱的事件暴露了。周找孙谈话,孙为了掩饰错误,竟捏造说是另一个“特务”女学生胡坚指示她偷的.周某不作调查,便指示孙某立即参加“特务”组织。孙为了继续掩盖错误,便经常编造敌特情况向周某汇报。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先后报告了填写“自愿书”,参加特务组织,组织的名称是“进步青年建国团”,在学校各班设有小组,团的领导有正副团长6人,各人都有代号的情况,还上交了“特务领导人”指示信等物。这时,有一个同学的包袱丢失了.女教员周某估计又是“特务”破坏,指派孙去从“内线”侦察,孙又捏造说是真的。由于打骂逼供,案子越搞越扩大、越复杂,甚至连来淮中探亲的学生家属,也成了“特务”的“交通联络员”和“秘密送毒药”的“放毒犯”。在揭发批判中,陈秉惠被诬陷进去,被说成“是特务组织”的主要负责人,遭到严重的殴打和逼供……①
彭雪枫听了陈秉惠的交代,认为她是一个诚实的人。前几天他从调查中发现,这个案件的第一阶段,孙某还向周某报汇,胡坚布置她“偷陈秉惠的箱子”;到第二阶段批斗时,陈秉惠却变成比胡坚还大“的特务头子”了。再说,靳如茂同学检举陈秉惠是特务的总负责人时,是在打断三根绳子的情况下,纯粹由女教员周某指供出来的。在周某的高压之下,靳如茂不得已说:“特务的负责人是两个男教员。”周某马上否定:“是个女的。”靳问:“是个女同学吗?”周说:“不是.”靳如茂想,淮中只有两个女教员,周教员是女的,她正审查自己,那肯定是女教员陈秉惠,所以靳就顺着周某的意图说是陈秉惠。就这样,陈秉惠被“检举”出来了。看来这个案子与陈关系不大。彭雪枫暗自思忖之后,又问道:“陈秉惠,你那'CC'特务的证件是怎么来的?”
陈秉惠摇了摇头,肯定地说“:不,不是特务证件,那是我在上海读书时,一个同学在百货商店买的一枚英文‘C’字鸡心别针送我的,来到淮北工作丢失了,被误认为是‘C’C特务的铁证。这都是事实,我一点也没说谎,你不相信可以派人调查。”
彭雪枫认为陈秉惠刚才的交代和昨天他询问刚从上海回来的陈如东等同志的情况基本一样,大家都说这个东西上在海的百货商店到处都可以买到。他根据调查判断:淮中送来的证物不能成立。
审问结束后,彭雪枫冷静地分析了调查的情况,发现有四个重大疑点:一是陈秉惠没有口供,没有铁证,淮中送来证物不能成立,估计陈与“淮中案件”关系不大,甚至没关系。二是在审问过程中,发现淮中严重的逼供,在这样情况下获得的口供,往往大都是不可靠的。三是串供。四是口供中有不合情理的“事实”。①
彭雪枫及时向淮北区党委报告了这四个重大疑点,党委成员们开始怀疑“淮中案件”的真实性。淮北区党委决定彭雪枫和梁国斌等人继续清理“淮中案件”。
一天,梁国斌向彭雪枫汇报了他与“内线”孙某谈话的详细内容一一
那天,梁国斌启发引导孙某向党交心,并告诉她胡坚在半城公安局关押时被日寇飞机轰炸死了。孙某得知曾和她同屋住了多日的同学离开了人世,突然以极度后悔的心情哭着说:“我对不起党,我对党不忠实!我害了胡坚,起初只想害胡坚一个人,哪知道牵连这么多人呢?”
“你为什么要陷害胡坚,说她领导反动组织呢?”
“因为胡坚经常爱发牢骚,是周先生叫我了解她的。主要是我偷了蔡钧的钱买钢笔,当学校追问时心里很矛盾,承认了怕开除学籍,回家不好见人;不承认又不行,只好来害胡坚,就向周先生编造说是胡坚指示我偷的。”
“你为什么要说填表加入了胡坚的组织?”
“周先生说胡坚可能要我加入她的组织,我就随机应变说胡坚要我填写自愿书,当天仿照学员登记表写了一份,送给周先生看过。实际上没有交给胡坚,我偷偷地把表烧掉了。”
“'进步青年建国团'是怎么回事?”
“填表后,周先生问我参加的特务组织叫什么名字?我想起人家说有'三青团'、'世界上最进步的党',我就自造了一个'进步青年建国团'的名称……”
“为什么你写报告给胡坚而后面又批上红字呢?”
“周先生对我说,你要求胡坚给你分配工作,最好是能得到她的文字指示.所以,我就假造报告胡坚的信,并伪造‘一○二’、‘九○八’两个代号,还在信封上写'转陈絮雄阅'五个红字,然后有意扔掉,让别人发现这是胡坚收到我的信批转陈絮雄阅的。”
“胡坚的指示信又是从哪里来的呢?”
“一天上新文字课,我问胡坚的名字用新文字怎么写,她就在我本子上写出来了。我把这张纸裁成信纸一样大小,把胡坚写的字放在下面,模仿誊写了几句话,伪造了一封胡坚的指示信。”
彭雪枫认为孙某的口供是可信的。经过调查,所谓“进步青年建国团”纯系虚构.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孙某为了应付女教员周某,经常编造一些所谓的敌特情况,张副校长和女教员周某信以为真,不作调查研究,并继续扩大“成果”,追求“成绩”。
陈秉惠在回忆彭雪枫调查冤案时这么写道:“他当时指出:真正的敌人、特务一定要肃清,但如果扩大化,到处都是'敌人',冤枉伤害了好人,结果是会搞垮自己,搞垮革命的.他把冤、假、错案问题提到了应有的原则高度,即关系战争胜负,革命成败的高度,加以重视。这种看法是完全符合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同时,也出于他对同志、对群众的高度责任感。他常说:'我们必须在政治上对同志负责,我们绝不能拿同志的政治生命当儿戏。'彭雪枫不但严格区分敌我,帮助被冤的同志弄清问题,而且在弄清之后,还继续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甚至亲自替他们解决困难。”①
彭雪枫、梁国斌等经过调查证明包袱是女教员周某的妹妹偷的,里边仅有1双新棉鞋和1条旧棉裤,她偷后交给阳景街上的小胖子妈妈。当彭雪枫、梁国斌等调查周某妹妹为什么要偷包袱时,她说:“王竹村丢下1件棉袄借给我穿,一天到晚穿着,遗失了,到处没找到,很着急,我没勇气负这个责任,没钱赔偿,又不敢和三姐(即女教员周某)讲,开学了王竹村又要棉衣,又不敢向上级讲,那时女生班丢很多东西,都以为是特务活动,所以当时便拿了张克英的包袱,心想偷走以后,人家是不会怀疑我们的,而是特务偷的,王竹村的棉袄也可以使人相信是特务偷的了,不想这事搞得这么大,每次提起这事心里很难过,但还是不承认,我认为这面黑幕不撕破,自己是不会进步的……”②可是,当时发现丢包袱后,女教员周某认为是敌特在淮中破坏,当即指示“内线”孙某从内部侦察。于是孙某很快编造了“证据”,一下子使案情复杂化了。该校副校长张某在全校师生大会上说什么:“今天特务可以偷一个包袱,明天可以偷枪,后天可以偷大家的头!”孙某听了张副校长的话,又编造了所谓特务“偷枪”和“杀人计划”。这样一来,淮中搞得十分紧张,夜里师生吓得不敢出门.张副校长和女教员周某未请示淮北区党委,组织召开了全校反特斗争大会,对一些师生进行了追查和斗争。在彭雪枫、梁国斌等调查下,才发现有人揭发周某的妹妹偷了包袱。淮中领导听不进彭雪枫他们的劝告,认为“这是特务想坑害好人”.彭雪枫他们为了以理服人,采取攻心战,终于使女教员周某的妹妹讲清内幕,弄清了偷包袱的真相.事实证明,偷包袱这件事,不能作为淮中特务活动的证据。
在重新审理“淮中案件”的过程中,彭雪枫、梁国斌等人早就听说“五路毒药汇淮中”.“第一路老韩圩;第二路双沟;第三路高良涧;第四路明光;第五路归仁集。”还有人反映:“宝应、淮阴、泗城也有放毒药的。”“而这五路又由靳如茂母亲从归仁集来这一路所引起的。”
彭雪枫、梁国斌等人从淮中报告中得知:“一是靳如茂母亲被盘问后,即一个人慌忙跑到淮中厨房后面院内蹲下,有人听到水响,据说是倒药水的声音。二是靳母蹲下后,有人听到砸瓶子声音。三是有人拾到瓶子的碎片。四是靳母蹲下的地方,有碗口大湿印子,土变黑色,挖起来干后变成灰白色,据该校医生说:并无阿摩尼亚气味。五是据校医说:瓶子多粗多高,大约可贮50CC的容量。六是胡锡山供出这里面是贮的霍乱菌。七是这毒药是归仁集敌人经过农民苏良才给靳如茂母亲的。八是靳如茂在三十三天反扫荡中被捕,答应为敌服务,靳母在威胁下不得不带毒药来。”①从淮中报告上看,靳如茂母亲带毒药来毒淮中师生的事是事实。
彭雪枫为了弄清这件事,派人多方调查,证明淮中在报告中说放毒一事毫无根据。调查组查遍淮中师生,没有一个人听到砸瓶子的声音,也没有找到瓶子的碎片.经过多方内查外调,“靳如茂没有被捕,亦未为敌服务,靳本人在根据地,敌人无威胁靳服务的根据。苏良才系一良善农民,与敌人无关系。”靳母来到淮中那天晚上下了一场雨,地下全是湿的。靳母到屋外小便过一次,那“倒药”声和“湿印子”是和小便有关,不能作为倒毒药的证据。经过调查,没有发现一瓶真正的毒药,也没有见毒死任何人.那么,毒药究竟从哪里来的呢?原来是淮中有人看了当时报上刊登太行根据地麻田镇的放毒案的消息后,联想靳母来淮中可能是放毒的。另外,淮中领导指示一伙人将靳如茂吊到房梁上,多次毒打,绳子连断三次,才按他人指示供认他母亲带来一瓶毒药.该校派人毒打靳母,将其半个脸都打肿了。她为了救她的孩子,才承认带毒药来.“五路毒药”也是淮中吊打赵某逼出来的.
偷包袱和放毒药本来是证实淮中特务活动的重要事件,经过彭雪枫领导审案之后,这两个牵强附会、主观臆造的案件告破了。
彭雪枫他们认为:“淮中支部犯了主观主义、宗派主义的错误,在案情发展过程中采取了扩大化、逼供的方法。结果,搞了一个冤、假、错案,没有打击到真正的特务,相反冤枉牵累了不少好人.”建议中共淮北区党委为此案平反。①
消息传出后,淮中的张副校长极为不满,声言要到中共中央、华中局去打官司。
彭雪枫听后笑了笑说:“告我?很好,就请你去告状吧!”
女教员周某坚持认为某某人不是特务,至少也是三青团员。
彭雪枫严肃地说:“我们共产党人办案,是凭证据的.没有证据,光猜测怎么能行!”
淮北公安局参加办理此案的一个干部当面向彭雪枫赌咒:“某某如果不是特务,砍我的头以谢天下!”
彭雪枫当即驳斥道:“是不是特务,要重证据,即使是特务也砍不到你的头!”
1944年7月17日,中共淮北区党委正式作出决定,为“淮中案件”平反,严厉批评了淮中支部在此案中所犯的错误,宣布全部被牵连的56人无罪,学生恢复了学籍,教师恢复了工作,党员恢复了党籍。淮中的张副校长对此案负主要责任,行政上撤销副校长职务,党内给予严重警告之处分。女教员周某是促成错误的主要责任人之一,行政上撤销教导员职务,党内给予严重警告之处分。徐某也是促成错误主要责任人之一,行政上撤销教导主任职务,党内给予警告之处分。孙某因为后来提供了许多真实的材料,党内给予延长半年后补期之处分.对大胆揭发,抵制假供者奖励.彭雪枫明断淮中案之后,许多师生流着眼泪说:“彭师长实事求是,善于调查研究,敢于明断是非,挽救了我们学校几十个人的生命啊!”
①刘瑞龙:《淮北中学第二次反特案件总结》,《拂晓》杂志1卷第13期。
①陈秉惠:《回忆彭雪枫同志三十五年前亲自纠正“淮中案件”假案》,《忆彭雪枫同志》,河南人民出版社,1979年10月出版,第176页。
②刘瑞龙:《淮北中学第二次反特案件总结》,《拂晓》杂志1卷第13期。
①刘瑞龙:《淮北中学第二次反特案件总结》,《拂晓》杂志1卷第1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