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见的概念
意见是上级领导机关对下级机关部署工作,指导下级机关工作活动的原则、步骤和方法的一种文体。
二、意见的特点
(一)指导性
意见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它一般是针对普遍性或者局部性的问题而发布的。
(二)阶段性
意见往往在一定的的时间内发生效力,一旦过了这一时段,就不再有效。
三、意见的分类
意见一般分为指导性意见、规划性意见、建议性意见、政策性意见和指示性意见五大类。
(一)指导性意见:是行政机关单位对本机关的重要问题的探索与处理提出的见解和处理办法。
(二)规划性意见:是针对某重大项目或本机关未来发展趋势的预期而提出的具有规划意义的意见。
(三)建议性意见:是党政机关关于某项措施从善意的、积极负责的角度出发,而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四)政策性意见:是党政机关在解读党中央的有关政策文件过程中,结合自身与政策相关的有关情况,为贯彻党中央政策而开创性的制定出的开展工作的政策指导意见。
(五)指示性意见:是指为了能够更好地贯彻政策或者更好地完成某项举措而制定的指导性的意见。
四、意见的写作格式
意见的正文一般由开头、主体、结尾组成。
(一) 开头
概括性说明制定意见背景,然后用一句过渡性的语句引出下文,如“现提出如下意见”。
(二)主体
主体必须注意结构的安排,如采取分条列项还是别的结构,必须写出原则性指导意见和具体性指导意见。
(三)结尾
结尾时可提出请求批转的要求,如“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单位)执行”。
五、意见的注意事项
(一)意见的语气要缓和一些,不能使用强制性的语气,这样可能会产生一些负面的影响。
(二)意见的写作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
六、意见的发布机关或者单位
国家机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等。
七、意见的写作范例
范例一:指导性意见
关于提高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
党员领导干部××生活会质量的意见
中组发〔××××〕××号
××××年中央下发《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生活会的若干规定》以来,各地普遍建立了××生活会制度,多数单位能按期召开,对于活跃党内××生活,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在那些领导重视、准备充分、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好的单位,效果更为明显。但总的看,××生活会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会议的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不够强,汇报工作多,思想交锋少,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得不认真甚至根本没有开展起来。为了深入地贯彻党的十四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生活会的质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开好领导干部××生活会重要性的认识
党员领导干部××生活会制度,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解决领导班子自身矛盾、加强党内监督、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水平和党性修养的有效途径,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一项重要措施。实践证明,坚持××生活会制度,有利于党组织对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有利于领导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廉洁自律,有利于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增强团结、提高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的党员领导干部在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的同时,要认真参加领导班子××生活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经受党内生活的锻炼,努力使自己成为新时期合格的领导干部。
二、明确××生活会的目的要求,充分做好会前的准备工作
××生活会不同于一般的工作会、总结会,应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增强党性锻炼为重点,按照“三严”、“四自”的要求,围绕学习、思想、作风、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的问题汇报思想状况,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能把××生活会开成研究工作的会议,不能回避矛盾,脱离实际空泛议论。根据实际需要每次会议要重点解决一两个突出问题或召开专题××生活会。××生活会召开的问题、议题,会前应报告上级党组织。
××生活会前,应委托纪委(纪检组)、组织部或机关党组织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和建议。要采取多种形式把群众的意见收集起来,并如实向主要负责同志及每个成员反馈,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上级党委、纪委、组织部门要事先有组织地收集和掌握群众和干部反映及有关情况。对有关领导成员需要在××生活会上说明或检查的问题,可以会前同主要领导干部或领导成员本人沟通。参加指导下级党委(党组)××生活会的人员,根据需要可提前到会,同主要领导干部一起研究开好××生活会的有关事项。
××生活会后,应将会议的基本情况、解决的问题、整改措施,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必要时向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通报。
三、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开好××生活会,必须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这是提高××生活会质量,搞好党内监督的关键。每个领导成员都要以对党的事业、对同志的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分清是非,团结同志,坚持真理,修正错误。
首先要进行自我批评。每个同志都要严以律己,襟怀坦白,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实际和廉洁自律情况,认真对照检查,防止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问题、只讲集体不讲个人的现象。要正视自己的缺点、不足或错误,说老实话,反映真实情况,暴露真实思想。对群众意见较多的问题,特别是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更不能回避。必须如实说明,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不能就事论事,不能避重就轻,不能文过饰非。
相互批评要打破情面,讲党性、讲原则,不能迁就照顾。要克服好人主义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的自由主义态度,做到坦诚相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被批评的同志要欢迎别人批评,虚心听取各种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能压制批评,不能打击报复批评者。相互批评要紧紧抓住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坚持实事求是,以理服人,不闹无原则纠纷。
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交心谈心,经常交换意见,沟通思想,消除隔阂和误会。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化解矛盾,增进团结。
对有违纪问题又不在××生活会上自查自纠的班子成员,必须严肃纪律,从重处分;对虽有违纪问题但能自觉检查,主动纠正错误的,可以不予处分或从轻处分。
四、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开好××生活会的责任
××生活会开得好不好,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负有主要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的责任是:
(一)会前根据上级党组织和群众反映的意见,同其他领导成员交心通气,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廉洁自律的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对领导班子基本状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要做到心中有数。
(二)会上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承担工作中发生失误的领导责任,诚心鼓励大家对自己提出批评意见。正确引导其他成员的发言,正确引导成员之间开展相互批评。
(三)会议结束时,对××生活会情况作出评价和总结。指出不足,提出要求。
在××生活会上,如果有的班子成员存在违纪问题,本人不自查,主要负责同志了解情况又不提出、不批评的,一经发现要追究主要负责同志的责任。
范例二:规划性意见
关于继续做好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的意见
交通部财政部公安部国家计委
(××××年××月××日)
近几个月来,一些单位和个人错误地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修改后即可不缴纳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因而出现了拖欠、拒缴、抗缴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事件,造成国家交通规费大量流失。为保障公路养路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的正常进行,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在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方案正式公布实施之前,各地仍应严格执行现有交通规费征收的有关规定,继续做好公路养路费、车辆购置附加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长江干线航道养护费、内河航道养护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海南省燃油加费等交通规费的征收工作。
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为交通规费征稽创造必要的环境,切实做好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的征收工作;交通、财政、公安、计划等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通力协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的征收工作的领导、宣传和协调工作,及时解决征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维护征费秩序。
三、各缴费义务人要严格按现行征缴办法和标准,自觉缴纳规费。对漏缴和拖欠的交通规费,交通规费征稽机构要继续追缴其规费并依法收取滞纳金和罚款;对故意妨碍国家征费人员执行公务的,要依法严惩,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各地交通规费征稽机构和人员要按照《关于加强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的紧急通知》(交公路发〔××××〕××号)和《关于切实做好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号)的要求,充分认识税费改革的重大意义,以国家利益为重,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保持队伍稳定,照章收费。
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车辆登记等工作中,要继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车辆管理的规定,对没有缴纳车辆购置附加费和公路养路费的车辆,不予办理登记;对妨碍国家交通征费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理。
范例三:建议性意见
对搞好流动人口普查工作的一些看法
国务院在2006年发布的《人口发展“十一五”和2020年规划》中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面临的人口形势时指出:“流动迁移人口规模庞大,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出严峻挑战”,“庞大的流动迁移人口在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对基础设施、资源环境尤其是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构成巨大压力。”可见,流动人口问题不但是人口发展中的问题,更是关系到社会发展的大问题。第五次人口普查质量抽查的结果:其人口漏报率达1.81%(国家统计局、国务院人口普办公室,2001),比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升高了近30倍,而在分析原因时,人口的流动性被列为第一影响因素。由此可见,摸清流动人口情况,把握其内涵实质,不但是分析探究其发展变化规律前提,也是高质量完成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的基础。
一、流动人口的含义
人口流动,是人口再生产过程中的一种现象。一个国家保持一定人口数量的流动,是社会经济有活力的一种表现。人口流动一般是指人们的地区移动或者空间移动,它是人因从事某种活动离开了定居地并且未伴随户口变动的一种现象。而流动人口就是处于上述流动中的人口。这种流动它在时间和空间上是有约定的。从前几次人口普查(抽样调查)来看,其约定是有所变化的。1990的第四次人口普查规定:已在本县(市)常住一年以上,常住户口在外地的和在本县(市)居住不满一年,但已离开常住户口登记地一年以上的人口,计作流动人口(确切是流入人口)。而2000年的五普中一种计算方法是将原来的规定的流动人口(离开户口登记地异地居住超过一定时间的人)中的城市人户分离人口(在一个城市市区范围内因为搬迁等原因而形成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相分离的人)扣除后计作流动人口,也就是定义范围趋窄了。在2005年的1%人口抽样调查中科学设置了调查指标增加了交叉分组,既考察流入人口又考察流出人口,而流动人口(流入计)的范围却没有变化。流动人口在公安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的约定: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地区暂住的人员。 不包括:出差、探亲、访友、旅游、就医人员。而有的公安部门在办理暂住证的条件是:年满16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1个月或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来市人员。由此可见,在人口普查时,对各部门的数据的处理与利用也是比较复杂和艰难的工作。
二、流动人口的特征
把握流动人口的特征是做好人口普查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从2000年兴城的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来看,从外地来兴城的人口达11759人,占常住人口的2.24%;而兴城各乡镇街道间的流动人口达30401人,占常住人口的5.80%。由此可见流动人口中的外来人口仅占29.8%。五普中来兴城的暂住人口为2713人,按照上述比例推算来兴城人口为813人,这样在流动人口中流入兴城的就达12572人。而当年外出人口24416人(同样按上述比例推算),所以兴城属于净流出人口地区。
从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中,常住人口中“人在本区而户口不在本区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为657人,占样本的常住人口的13.82%,比“五普”8.10%多5.72个百分点。由此可见,流动人口规模在不断扩大。
从地域上看,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是经济条件较好,交通比较发达的城镇。从“五普”数据的流动人口上看,由多到少的前十名乡级单位依次是:东辛庄、宁远、温泉、双树(现归龙港区)、古城、钓鱼台、沙后所、元台子、四家、羊安。而这些单位在兴城都是经济比较发达,交通便利的地区。
在第五次人口普查时只是抽取了一部分人考察了一定比例的人口迁移情况,并且也未对流动人口中5年前迁移进行原因的考察,但从距普查时点近5年的调查数据看,得出流动人口的经济活动分类如下:在考察流动人口的2007人中,务工经商的有344人,工作调动的有138人,分配录用的有17人,学习培训的有34人,拆迁搬家的有218人,婚姻迁入的有335人,随迁家属的有448人,投亲靠友的有462人,其他原因的有11人。可见在流动人口中投亲靠友、务工经商、婚姻迁入是三大主因,而随迁家属是因家庭主要成员的迁移而产生的,居于从属地位。从目前对流动人口的调查来看,可将其归入三类进行分别对待,一类是有固定居住处所、固定收入、固定职业的流动人口,在普查时可按常规普查对象对待;二类是从事劳务、生产经营、上学、探亲、访友、旅游、出差等短期居住人口,对于此类人员可由各乡村两级及县级的流动人口办公室共同协作做好普查工作,并且做好实时、实名、实情登记,及时变更,及时注销。确保流动人口的准确登记;三类是在用工单位、桑拿等服务行业,歌舞厅、录像厅等娱乐业打工谋生的流动人口,这类人员可由公安部门、工商部门和企业(业主)共同协作做好登记工作;四类是居住期限不定的具有潜在的危险性的流动人口,此类人员应列为重点管理对象,由政府、纪检监查、公安部门集中力量各个突破。
三、存在问题
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比较差。从计生和公安两部门了解,目前对流动人口(流入和流出)管理并非乐观。
1.管理的重点各有侧重。比如计划生育部门多是注重育龄群众,针对婚育证明情况进行管理,注重流出,对注入管理力度较小,并且忽视其他群体,从2009年度(2008年10月~2009年9月底)来看,其流动人口总规模为4022人,其中流入为1134人,流出为2888人,净流出为1754人,其统计标准是按30日计算,并且不包括:因出差、就医、上学、旅游、探亲、访友等事由异地居住、预期将返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人员;在直辖市、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区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这与普查界定的流动人口根本没有可比性。而公安部门多是对流入进行登记。
2.流动人口的界定问题。管理对象在流动人口的管理法规上身份界限定义不十分明确,什么是流动人口、外来人口、暂住人口这一基本概念至今没有统一的界定,还有“两半户”和跨区经商、打工人员以及商品楼、开发区的住户归属界定不清,人户分离,导致管理对象混乱。
3.纳入管理的时限问题。一个流动人口什么时候开始属于流入地管理,没有统一标准。国家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规定了“成年流动人口到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交验婚育证明”,但是,到居住地后交验时间没有界定。公安部门对虽有规定日期,但也存在办证的和登记不办证的。由于各部门的管理不统一,从而造成流动人口的管理不协调、不同步,人口数据也不一样。
4.调查中发现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国,基层管理人员对流动人口管理的意识和责任心不强。辖区内暂住人口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出租房屋和用工单位意识不强,不积极主动申报外聘人员。一些旅店不按时录入、登记、上传入住人员信息。具备留宿人员条件的其他产业,虽具备登记等功能,但为追求利益,不按要求上传住宿人员的信息。楼房出租日益增多,但楼房出租业主对入住的外流人口所知甚少,起不到监督作用。信息化条件下管理渠道狭窄、滞后,流动人后管理机制不健全,常住户从不定期向公安机关报送出租及转让房屋承租人,购买人信息,公安机关处于被动状态。
四、措施与建议
1.部门协调,多措并举,由普查领导小组牵头布置工作,各成员单位特别是相关管理部门要组成专项工作组,采取有利手段,多措并举,全面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控制,为普查登记工作作好前期准备。
2.各相关部门要联合制定统一的流动人口管理措施,加强检查、核查,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依据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出租房屋、旅馆、娱乐单位等的人员管理,落实旅馆等场所的流动人口的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旅馆等场所台账资料,不定期依法进行住宿登记检查抽查,建立并落实旅馆业等场所的流动人口管理责任制。做到紧密跟踪,记录清晰准确。
3.实行社会化管理形式,完善流动人口的综合治理。要组建机构,配置人员,按照人口分布,人口变动情况因地、因需要推行村居登记站,企业远程申报点,综合中心办证点,出租房屋管理站等社会化登记模式,做到“横到边”(遍及管辖区域)、“竖到底”(管理不但到村、到社区,还要到“村居小组”、到工矿企业)。
4.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管理信息化手段。积极拓展信息来源,制定统一的信息采集制度,提高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建立信息分类标准,更好的实现信息共享,为普查工作奠定坚实的信息资源基础。
×××××××××××
××××年××月××日
范例四:政策性意见
中国工程机械行业“十二五”规划
政策性建议和措施意见
(一)调整国家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的支持方向与支持力度。
工程机械产业支持的发展资金(专项财政补贴、技改贴息、免税政策、增值税返还政策、发展基金等)要主要用于创新研发工程(人才、软件、装备等)、行业共性基础技术、产品质量可靠性工程研究、工业工程管理建设、信息化效益工程、创新联盟及相应的技术设计与工艺攻关项目、产业集群规划等。
(二)建议在国家标委会领导下,改革标准化制修订工作体系,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标准化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和话语权,与国际接轨,促进行业技术进步。
(三)装备制造业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的界定,应由鼓励、限止、淘汰类产品的表述原则,转向相关产品领域内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行业标准方面来界定。不达标者予以淘汰,属新领域且技术优异的产品予以鼓励。属于创新鼓励类产品应享受优惠政策。
(四)对影响我国工程机械发展的关键功能部件,由国家主管部门牵头,编制具体的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专项规划,将产业发展重心向基础技术和关键功能部件产品领域转移。
(五)支持以龙头企业为主的地方产业集群基地的技术升级,提升规模效益和流程效益。
(六)继续支持企业实行走出去发展战略,开拓和巩固海外市场,对出口企业(基地)的薄弱环节要有政策与资金的支持,培育成为国际化竞争企业。
范例五:指示性意见
创先争优活动全面推进阶段工作安排意见
根据《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就我县创先争优活动全面推进阶段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阶段是创先争优活动承上启下的关键阶段,认真做好这一阶段的工作,对于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创先争优活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围绕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主要内容,把握全县创先争优活动“双推双争”工程的工作重点,通过全面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重点
创先争优全面推进阶段自××××年××月开始,到××××年××月结束,重点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活动,着重把握以下关键环节。
(一)承诺践诺(××××年××月至××××年××月)。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承诺践诺活动要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内容,基层党组织要提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工作目标,党员要提出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打算;明确要求,要围绕基层党组织职能任务和党员岗位职责,以正在干的事情为中心进行承诺,防止假、大、空;明确步骤,承诺活动要按照宣传动员、提出承诺、支部讨论、组织审定、公开承诺、公开公示等步骤进行;明确奖惩,要建立承诺践诺督查通报机制,对较好完成承诺事项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予以表彰奖励,对实施承诺践诺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二)领导点评(××××年××月、××××年××月)。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分别对所联系的单位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点评;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要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点评。点评工作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也可根据活动进展情况和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重点是对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及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践诺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督促整改提高。
(三)群众评议(××××年××月、××××年××月)。群众评议每半年进行一次,由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采取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聘请活动监督员等形式组织群众进行评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评议结果要作为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在一定范围内通过适当形式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并将评议结果作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评选表彰(××××年“七一”前)。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情况进行考核,在此基础上,分级评选全县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培育树立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标杆”,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学有目标、赶有对象。县委将在××××年“七一”前,结合全县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一年来的工作,集中对各行业各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各级党组织可根据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及创先争优活动进展情况,适时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表彰奖励。
三、有关要求
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抓好创先争优活动。要加强督促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创先争优公开承诺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确保承诺内容项项有着落,件件有结果。要正确处理完成日常工作与创先争优阶段任务的关系,坚持统筹兼顾,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创先争优活动全面推进阶段基本结束时,各单位要对本阶段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确保步骤不减、环节不少、内容不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