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主席马和福

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主席马和福

在宁夏,有许多为解放事业而献身的英雄。陕甘宁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主席马和福,就是中华民族的优秀儿女、名副其实的宁夏回族英雄。

马和福于1893年出生在甘肃省河州(今甘肃临夏)一个贫苦农民家里,4岁时随祖父和父母逃难来到宁夏西吉县落户。1920年海原大地震后,又投奔在同心张家塬乡险崖子村扛长工的大哥马金山,开始了他在豫旺堡一带当长工、打短工的生活。1927年,他离开了豫旺堡,流浪到金积鸿乐府给人当长工。1935年,马和福又拖家带口回到豫旺堡南塬刘家岗子村居住。他出身贫苦,深知穷人的苦难,乐于帮助穷人,在穷人中的威信很高。

1936年6月,彭德怀率领西征红军攻占了军阀马鸿逵占据的豫旺堡。马和福见到红军纪律严明,对老百姓秋毫无犯,把地主的牛羊、布匹分给穷人,废除了多如牛毛的苛捐杂税。在党的抗日主张和民族政策的影响下,马和福对革命有了一定的认识。他把红军当作亲人看待,主动帮助红军做事,每天走东跑西、上山下洼做宣传,揭露敌人的造谣欺骗。在他的宣传带动下,许多回汉群众陆续返回家园,还纷纷给红军送“欢迎粮”,捐“抗日款”,帮助红军解决吃粮吃水问题。

豫海县解放后,建立了临时苏维埃政府。在一次由红军回民独立师师长马青年主持召开的军民座谈会上,马和福讲述了自己苦难的经历,表达了跟共产党闹革命的决心。7月,马和福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中共豫旺堡区委成立后,为适应广大回族群众寻求自身解放的积极性空前高涨的新形势,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回族的事情由回族自己解决”的指示精神,党中央决定筹建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根据中华苏维埃政府《对回族人民的宣言》,在西征红军和陕甘宁省委的帮助下,在豫旺县西部和海原县东部地区筹建第一个县级回族自治政权——陕甘宁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10月20日,在历史悠久的同心清真大寺,举行了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成立大会。22日,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正式宣告成立,马和福当选为主席。

在党的领导下,马和福深入山乡宣传党的抗日救国主张,联系、团结和争取回民中有威望的教主、阿訇,利用回民上清真寺的机会,动员穆斯林为红军筹粮筹款。他到同心城、豫旺堡、王家团庄等地向群众宣传时说:“我们豫海地区的各族人民得到了解放,但宁夏川的劳苦大众还处在水深火热之中,我们要打到宁夏城去,解放全宁夏!宁夏,宁夏(谐音‘硬下’),要硬硬地下,才能拿下!”马和福说话稍带河州口音,铿锵有力,感人肺腑。

马和福发动和组织群众成立了回民解放会与农会,还建立了一支有40多人的县回民游击队,并亲自担任队长。他带领游击队员协助红军侦察敌情,打击不法豪绅,宣传党的抗日主张和民族宗教政策,动员妇女为红军战士捻毛线、织毛袜,发动回族乡亲筹集粮饷。先后为红军筹粮6万多斤、银元8万多块、滩羊二毛皮和老羊皮大衣4000多件以及许多布匹等支前物资。

11月中旬,红军向东撤退以后,军阀马鸿逵的军队就侵占了豫海县,大搞“清党”“清红”,整个豫海县笼罩在白色恐怖之中,自治政府工作被迫转入地下。马和福谢绝了组织上要他跟大部队一起撤走的要求,只要了四五条枪,在同心一带坚持同敌人打游击。此时,在陇东边区工作的马青年受党组织委托,秘密到豫海县寻找未撤出的马和福。由于敌人严密封锁消息,马青年没能与马和福及时取得联系。后因坏人告密,马和福不幸被捕。国民党宁夏省主席、军阀马鸿逵多次派人对他严刑逼供,并亲自审讯,但马和福始终大义凛然,视死如归。敌人软硬兼施,严刑拷打,终因马和福坚贞不屈而一无所获,于是把他押回同心秘密枪杀。临刑前,敌县长问他:“你还有什么话要讲的吗?”马和福拖着沉重的镣铐,坦然地说:“为民族的解放,虽死无悔!”

1937年4月3日,马和福在同心城西门外河滩上英勇就义。

(执笔:王辉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