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社会是母系氏族社会,那时候,女人在氏族中的地位很高。农业革命以后母系氏族就逐渐为父系氏族所代替,从此女人的大部分时间用来生儿育女,从事家务劳动。从事社会生产劳动的时间和机会少了,妇女的社会地位也就随之降低了,婚前接受父权,婚后接受夫权,有的时候甚至妇女成了丈夫的附属品。早在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妇女积极参加政治运动本身就是对几千年的封建压迫的一种反抗。
早在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妇女的表现尤为积极,她们向三级会议提出,要求妇女的嫁妆不被丈夫肆意挥霍,确保妇女不遭丈夫的虐待,要求国家为因经济贫困而卖身的妇女提供工作,要求建立为妇女增加就业机会的公共教育制度。特别当革命派砍了国王路易十六的头,法国遭到了5国军队的入侵,危急的巴黎政府号召妇女参加保卫祖国的斗争,迎得了妇女们的热情响应,她们护理伤员,制作军服,许多妇女甚至自愿参加革命军队的战斗。
卢梭是法国大革命的旗手,他的《社会契约论》是革命者的纲领。但是,卢梭在他的小说《爱弥尔》中却劝说妇女:
“衣着简朴,在家中辛勤劳作,永远不要到需要讲话的公众集会上去……世界上还有什么比看到被孩子们围着、指挥佣人干活、为丈夫谋得幸福生活、把家收拾得井井有条的母亲这样的情景更感人、更让人尊敬呢?”
当时,人们比较容易接受卢梭的观点,也许是受到卢梭的影响,1789年8月26日法国国民议会通过的《人权宣言》中竟然没有提到妇女的权利。
1790年,妇女们出版了自己的报纸,明确提出妇女应该有选举权、受教育的权利、参加集会的权利、担当法官的权利和离婚的权利。女权运动的鼎盛时期,他们打着“共和国革命妇女”的旗帜,头上戴着红帽,穿着长裤,腰里別着手枪,上街游行。
共和政府终于通过了一系列的法:使婚姻成为一种契约;允许合法离婚;承认妻子拥有一部分家庭财产;女孩和男孩一样具有接受政府提供的免费义务教育的权利。
在英国,18世纪最有名的女权主义者是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1759——1797),她在《为女权辩护》中明确指出:女性并非天生比男性低贱,这是因为女性缺乏足够的教育。女性的存在并非是为了取悦于男性。女性和男性都是一样有理性的生命,应该建立妇女在受教育、工作、政治上都和男人具有同样机会的理性社会。
工业革命赋予妇女一种新的角色,即除了担当家庭主妇之外,还可以参加社会的生产劳动,成为工薪一族。例如,电讯行业,由于电话的发明,为妇女提供了新的就业机会,话务员这个工作很适合女性来做。纺织行业也很适合妇女工作,她们能同时看守多台纺纱机或织布机,在企业主的眼里,女工不仅心灵手巧,而且,付给她们的工资要比男工低廉得多,因此,纺织行业的企业主特别喜欢录用女工和童工。19世纪末,工厂里妇女的平均工资还不到男人的一半,即使这样,妇女们在工厂挣到的钱比在家里做记件活挣到的钱要多。例如1914年,在英国曼切斯特棉纺厂,已婚妇女每周所挣的钱比她们在家里绣手帕所挣的钱要高一倍。
工会的领导一般都是男性,他们也似乎瞧不起女工,并不欢迎她们加入工会,加上女性自身的柔弱,女工们最容易受到剥削和虐待,她们的工作时间过长,工作环境不利于健康,所受到的惩罚措施过多。许多妇女在婚后产后就放弃了她们在工厂的工作。但是,丈夫的工资往往又不够全家的开销,因此,这些家庭妇女还得再找一些挣钱的零碎活来做。
恩格斯曾经指出:“妇女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一切女性重新回到公共的劳动中去。”
工业革命给妇女的解放提供了走出家门,重新回到社会劳动中来的机会,但是,妇女在工厂、职场任然受到种种不平等的待遇。
1909年3月8日,美国芝加哥市的女工和纺织、服装工业的工人举行了大罢工和示威游行,要求增加工资、实行8小时工作制和妇女的选举权。这一斗争得到了美国广大劳动妇女的支持和热烈响应。1910年,17个国家的妇女代表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举行第二次国际妇女代表大会。大会根据主持会议的德国社会主义革命家蔡特金的建议,为了加强世界劳动妇女的团结和支持妇女争取自由平等的斗争,规定每年的3月8日为国际妇女节。
19世纪,妇女们主要为自己获得选举权而斗争,1893年,新西兰的妇女就获得了选举权,新西兰是世界上第一个给予妇女选举权的国家。1906年,芬兰妇女又获得了投票权和议会选举权,到1950年,已有69个国家的妇女获得了参加选举的权力;到1975年,已有129个国家。现在,除少数几个阿拉伯国家以外,妇女在全世界已经普遍获得了选举权。
医疗技术的进步和避孕技术的发明,从理论上讲,妇女可以接受做母亲的身份,也可以拒绝。计划生育可以使妇女在产后重新回到原来的工作岗位,但是,世界上还只有一半妇女能够采用这项技术。妇女的生育问题还面临着来自政府、教会、丈夫等方面因素的巨大压力。
19世纪后期,一批家用电器发明出来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把妇女从繁重的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
妇女地位的另一重要变化是,教育的大门已经向她们敞开,全世界文盲的妇女人数在迅速降低。由于女性教育素质的提高,拓宽了妇女就业的门路,越来越多的妇女参加了劳动大军。例如在美国,1890年只有18.9%的成年妇女参加职场工作,到1940年增加到25%;1945年35%;1984年到了54%。
走上劳动岗位的妇女,她们立刻会发现,她们的负担过重,除了要8小时完成工作岗位上的任务之外,还要花好几个小时做家务劳动,或者哺育孩子,丈夫所做的家务一般都比妻子少,像日本男人,即使妻子在外工作,他们也基本不做家务。
全世界的妇女还面临着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这不仅仅是不发达地区的问题,据统计,20世纪末,即使在美国这样民主自由的国度里,每十五秒就有一位妇女遭受到暴力,每五分钟就有一位女性被强奸。
重男轻女的风俗还在许多国家流行,原来,用杨膜穿刺术来判断怀孕的妇女怀的胎儿是男还是女,现在,有人用B超来判定胎儿的性别。如果是女婴,就采取流产或打胎的办法,甚至把已经出生的女婴孽杀在摇篮里!印度孟买一家诊所做的8000例流产手术中,有7999例是女婴。它的广告说得更明白:花38美元流产一个女婴要比花3800美元为她置办嫁妆好。
在对待男孩和女孩的生病的问题上,这些地区的人们的态度也不完全一样,如果是男孩,大人会毫不犹豫地把他送到医院;要是女孩,就常常会说等一等再看吧。这样虐杀和虐待女婴的结果使得全世界足足少了1亿多女性。1982年在湖南省的一个村子里一岁婴儿的男女比例为503︰100,和正常的比例106︰100相差甚远。据2006年7月15号,中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透露,目前中国男女出生性别比为116.9:100,而有的省份竟达到135:100,形势不容乐观。
中国从宋代开始,就提倡年轻女子裹脚。女孩5、6岁的时候,将她们的脚用布条缠紧,不让她们的脚自然长大,使她们的脚骨变成畸形,即所谓“三寸金莲”,在许多男子眼中,这就是最美丽的脚。在裹足的过程中,女孩所经受的痛苦可想而至,在整个社会习俗的压迫下,一位幼女是无法抗拒的。这种风俗延续了一千多年,一直辛亥革命成功以后,这种女人缠足和男人留长辫子的习俗才得到了改变。
在英国人入侵之前,印度有一项迫害妇女的习俗,就是要求妻子为丈夫殉葬。丈夫死后火化的时候,妻子也必须和丈夫的尸体在火葬柴堆上一起自焚。被尊称为“近代印度之父”的拉姆•莫汉•罗伊就因为亲眼看到他姐姐在丈夫火葬柴堆上受尽折磨的场面,和父母断绝了关系,走上拯救印度的道路。罗伊认为印度教应废除萨蒂,即寡妇殉夫。他认为妇女并非出于自愿在葬礼上投进火堆自焚的。他说: “我所悲叹的是,看着妇女们如此无法自立,并且还要遭受一次次的不幸,而大家对此无动于衷,她们也就无法逃脱被绑起来焚死的命运。”
在非洲和中东的部分地区,流行着年轻女孩必须接受割礼的残酷习俗,即把女性的外生殖器割掉。其目的是为了破坏女人的性感受和抑制年轻女人的性欲,以保证结婚之前的处女之身。这种割礼不仅在手术过程中对女性是极大的伤害,而且会造成受害者在今后的生育中产生更大的痛苦、更大的生命危险。非洲每年有200万年轻女孩遭受这种残害。1997年12月,埃及最高法院终于裁定:妇女割礼不是《古兰经》规定的伊斯兰教徒必须遵守的做法。埃及妇女终于赢得了胜利,它极大地鼓舞了非洲妇女的反残害运动。
现代西方文明的女性为了迎合男性的“审美”,不仅保持了传统的描眉、抹粉、涂口红、喷香水的习惯,为了让女性的脸面变得更加年轻漂亮,发明了采取拉皮、挫骨、吸脂等手段的手术美容法。还有一项就是做隆胸,将大量硅胶一类物质填入女人的乳房,使女人的两只乳房涨得像两个足球,她们为此感到光荣和自豪,还有专门的评审委员会给她们颁奖。
上述种种不人道的做法,都是对女性不同程度的摧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