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基雅弗利的君主论显然不能满足新兴资产阶级发展资本主义的要求。他们要探索一种新的民主共和政体,对于这种新的政体,除了古希腊雅典实行过奴隶主贵族的民主共和政体,在欧洲各国封建国家从平民到国王都闻所未闻。
一场社会大变动之前,总是要先做舆论工作,改变人们的思想意识。资产阶级大革命来临之前更是这样,一大批思想家、哲学家、甚至有的在当时还称不上什么家,只是一般的教师、记者、文化工作者之类的知识分子,他们首先出来大声疾呼,提出一系列的反传统的新观念。他们说:以前的漫长岁月是黑暗和愚昧的时代,只有经过启蒙运动,人类才开始由黑暗走向光明,从愚昧走向智慧。
英国的资产阶级革命最早是从清教反对国教开始的。同欧洲的其他国家一样,英国早先也是罗马天主教国家。1534年英王亨利八世断绝了罗马教皇的附属关系,封闭了天主教寺院,没收了寺院的土地和财产,创立了英吉利国教,国王就是国教教会的首脑。马丁•路德宗教改革以来,在英国出现了许多新教派,其中加尔文教以要求清除教会中的天主教的残余势力而被人们简称“清教”。英国新兴的资产阶级利用“清教”宣传自己的意识形态,反对封建专制,因而受到迫害和镇压。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人有没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当时英国的新兴贵族和资产阶级认为,宗教信仰的自由,这是对人最起码的尊重。经过激烈的辩论,人们逐步达成了共识:强迫人们信仰某一个教派是不道德的,也是无效的。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最大贡献在于为未来的资本主义确立了自由主义的原则。
除了宗教信仰的自由以外,人还应该有哪些自由?关于人权问题人们也有激烈的争论,人究竟有哪些权利?这些权利是由谁赋予的?还有财产的安全问题:私有财产是否应该受到保护,财富是不是应该平均分配?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光荣革命”前后,人们遇到了许多思想认识上的问题,它引起了欧洲思想界的大辩论,在以后整整一个世纪的时间里,一大批思想家提出了各种社会问题和他们解决这些问题的主张。这个时代就是思想家思考、争论和启蒙的时代,我们有必要对这些启蒙思想家及其主要思想作一个最简要的了解。英国、法国和美国的主要启蒙思想家有:
早期的英国启蒙思想家霍布斯(1588——1679)提出君主的权利不是神授的,而是人民授予的,国家不是神的意志而是人们通过社会契约创造的。君主一旦获得人民的授权,人民就要绝对服从君主,不能后悔。
英国的伟大启蒙思想家洛克(1632——1704)进一步修正了霍布斯的观念,认为人们按契约成立国家的目的是保护私有财产,因此国家不应干涉公民的私有财产。他的句名言:“我的小茅屋,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在政权形式上,他赞成君主立宪制,主张国家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处理外交事务的权利分立。
洛克的分权思想后来被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1689——1755)进一步完善,成为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体制的立法、行政、司法的三权分立。
18世纪法国运动的旗手是伏尔泰(1694——1778)。他进一步提出了“天赋人权论”,他说:人生来就是自由和平等的,一切人都有生存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这是天赋的,是不能被剥夺的。他主张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伏尔泰有句名言:“我不能同意你说的每一个字,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法国哲学家狄德罗(1713——1769)主张国家起源于社会契约,君主的权利来自人民的协议。同时他还指出任何政体都会趋于死亡,封建专制政体终将消逝,能够实现人民自由平等的政体终将实现。
卢梭(1712——1778)是法国最著名的启蒙思想家,他是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的思想先驱,他是激进的民主主义者。他认为,一切权利属于人民,政府和官吏是人民委任的,人民有权委任他们,也有权罢免他们,甚至有权起义,推翻奴役压迫人民的统治者。同时,他又强调代表“公共意志”的法律非常重要,只有遵守法律的行为才是自由的行为。
移民北美的英国人托马斯•潘恩(1737—1809年)最早把启蒙思想带到了北美。在他写的《常识》一书中,他把洛克的天赋人权的思想,采用通俗易懂的口语介绍给北美民众,明确鼓动美国独立,只有独立才符合“天赋人权”,他甚至把美国独立后叫“美利坚合众国”的称谓都想好了。
乔治•华盛顿(1732——1799年)深受潘恩的影响,1775年美国爆发了独立战争,华盛顿被民众提举为总司令,1776年发表“独立宣言”,他被推选为第一届美国总统。
人们究竟应该怎样认识世界?那时候,牛顿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人们对自然界已经有了一系列的成功认识。总结成功的经验,当时的人们认为完全是沿着理性的道路取得的。有些思想家们开始信任理性,用理性的眼光来审视人类社会,相信和物质世界一样,人类社会也一定存在某种自然规律。
用理性的方法,才能透过现象看到本质。18世纪的这些思想家用理性的目光去审视法国当时的社会现实的时候,腐朽的法国封建王朝的种种弊端就立刻清晰地暴露在人们的面前了。革命势在必然,但是,革命朝什么方向前进?建设什么样的社会制度?启蒙思想家们虽然没有像牛顿那样,发现人类社会简单的可以用数学和逻辑来推演的自然规律,但是,他们确实发现了一些革命的原则,可以归结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宗教方面:启蒙思想家们都抛弃了上帝支配世界,神决定人的命运的传统信仰。这是文艺复兴以来的人本主义的一贯思想,他们认为,人们有权追求现实世界的幸福生活,现世现报,不再寄希望于来世和天堂。一些思想家企图沿着理性的道路寻找一种和理智的判断相一致的自然宗教;唯有自然是值得敬畏和崇拜的;有些思想家彻底否定上帝的存在,走向了无神论,认为宗教是统治者用来麻痹和愚弄民众的工具;也有些思想家阐述了不可知论的理由,他们认为,既不能肯定上帝的存在,也不能否定上帝的存在。多数人对宗教的态度是自然神论者,承认上帝创造了这个世界,但是,一经创造,就不再干涉,让这个世界按照理性去运转,就像牛顿那样,认为地球在万有引力作用下绕太阳运转,是因为上帝踢了它一脚,上帝是第一推动力。这样,既可以接受基督教的教义,又可以按理性来认识世界,拒绝那些荒唐的神灵操纵这个世界之类的无稽之谈。
二、政治方面:自从国家产生以来,都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统治,国王说他们的权利是神赋予的,霍布斯和洛克说,错啦!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是一种政治契约,统治者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卢梭说,应该是社会契约,而非政治契约,这种社会契约就像民间的一个协议罢了,统治者的权利是按被统治者的意志行事的“代办权”。人民既可以委托政府官员;也可以罢免那些不称职的,另选能够表达人民意志的官员。这样就把自古以来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的关系颠倒过来了。
三、经济方面:启蒙思想家们在经济方面的一个口号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正如洛克的名言:“我的小茅屋,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国家不应该干涉公民的私有财产,而应该保护它。另一个口号是:国家不干涉公民经济领域的活动,在法律范围之内自由放任,让公民做他们愿意做的事。政府容易指挥民众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干涉民众的经济生活。在18世纪资本主义兴起的时代,这种做法被证明是多余的,有害的。实际应该完全自由放任,才能使国家富强起来。英国著名的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他1776年出版的《国富论》中做了详细的论证,他说:自我利益是个人活动的动机,国家的利益只不过是在一个国家中起作用的个人利益的总和,每一个人都比任何政治家更清楚地知道其自身的利益。所以,“每个人,在他不违反正义的法律时,都应该放任他完全自由,让他采用自己的方法,追求自己的利益,以其劳动及资本和任何其他人或其他阶级竞争。”那么,这种自由竞争会不会导致生产和贸易的紊乱呢?亚当•斯密说,不会的,市场是一只“看不见的手”,它在自动调节着市场的生产和需求,调节着资源的配置。
总之,启蒙思想家为资本主义发展确立了自由主义的原则,其特点是把个人从宗教,政府,社团、阶级等等束缚中彻底解放出来,让他们在具有正义的法律范围内,去追求个人的利益,这对社会的中产阶级的兴起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它与资本主义的崛起有着密切的关系。
自由主义的学说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中首次被明确提出并得到认真的贯彻,在法国大革命中,自由主义学说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法国《人权宣言》的第一条就是:“人们生来并且始终是自由的,在权利上是平等的;社会的差别只可以基于共同的利益。”在美国的独立革命中,自由主义再一次得到了应用和发挥,它的《人权法案》明确保证了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出版自由、集会自由。美国东海岸至今矗立着法国人送给他们的“照耀世界的自由女神”像。为了保护资产阶级的利益,同英国一样,美国也是通过限制公民权,并且规定对总统和参议员采用间接选举的办法等等措施,防止激进的民众运动利用《人权法案》向政府发难。
英国、美国、法国的资产阶级革命胜利以后,采取了立宪议会政体,自由主义的原则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初期,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对于广大的劳苦大众来说,这些还不是他们的专利,因为他们为了生活,没有不劳动的自由;在政治上和社会上没有平等的权利;因为没有财产,谈不上神圣不可侵犯。甚至他们还没有获得公民权。那时候的自由主义只是相对少数有产阶级的自由主义。到20世纪,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民众的教育和文化有所提高,财富有所增加,西欧大部分国家的成年人的普遍获得了公民权;经济领域的放任自由也得到了某些修正,古典自由主义逐步演化为今天的民主自由主义。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通过宫廷政变的方式,把国家的权利从国王手中转移到了国会,其标志就是国会选择了威廉和玛丽为英国国王,英国王接受了阐明国会权利至高无上的《权利法案》,从此,英国由封建专制走向民主国家。从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总结和发展起来的这些启蒙思想,为法国18世纪的资产阶级大革命准备了有力的思想武器和行动准则,也是美国独立战争准备了舆论工具和行为准则。法国革命的《人权宣言》和美国的《独立宣言》无不体现了上述启蒙思想家的思想、理论和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