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法家

E、法家

法家重视国家的法治,主张依法治国,不论平民和贵族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这一学派,经济上主张废弃井田制,重视农业,抑制商业、奖励耕战;政治上主张废除分封制,设郡县制,实行君主专制,以严刑峻法进行统治;主张禁断诸子百家学说,以法为教,以吏为师。法家的学说为秦始皇建立君主专制的大一统王朝,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建设方略。

商鞅(公元前390年至公元前338年)是法家的重要代表人物。商鞅原先在魏相公叔痤门下。公叔痤知道商鞅有才,向魏惠王推荐,未被惠王纳用。待公叔痤去世后,听说秦孝公求贤,于是商鞅西入秦国。秦孝公不喜欢儒家的王道,而相信法家的霸道,恰与商鞅的思想一致。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商鞅在秦国实行最为彻底的变法运动,史称商鞅变法。

商鞅在秦国前后实行了废井田、开阡陌、重农抑商、奖励耕织、惩治私斗、奖励军功、统一度量衡和实行郡县制等一整套变法,经过商鞅变法,比较彻底地废除了旧制度,实行了新制度,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封建国家。为了镇压奴隶主贵族的反抗,把公子驷的两位老师,一个在脸上刺了字,另一个割掉了鼻子。到秦孝公死后,太子即位,贵族保守派诬陷商鞅谋反,商鞅因此被处以车裂的极刑。商鞅虽然死了,但是,商鞅在秦国的变法却不可逆转地发展了下去,为秦国最后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

法家的集大成者是韩非子。韩非(约前280-前233),战国晚期韩国(今河南省新郑)人。原为韩国贵族,与李斯同为荀子的学生。荀子和孟子是儒家的两个不同派别,孟子认为“人性本善”,主张实行“仁政”,对民众实行教化“礼制”;荀子认为“人性本恶”,除了应该重视教化兼用“礼制”外,治理天下要靠“法治”。韩非虽然是荀卿的学生,但思想观念却与荀卿大不相同,他抛弃了荀子的儒家思想传统,在战国末期新形势下,他顺应时代发展的需求,研究总结前人的“刑名法术之学”,继承并发展了荀子的法治思想,成为战国末年法家之集大成者。他口吃,但好著述。曾多次上书韩王变法图强,但韩王置若罔闻,始终都未采纳。于是发愤著书立说,以求让别人看到和了解他的主张。他研究了“观往者得失之变”,从中探索到了国家怎样由弱变强的道路,他写了《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等十多万言的著作,抒发了他不容于时的孤独和忧愤,阐述了他的系统的法治思想。这些著作流传到秦国,秦始皇读了《孤愤》、《五蠹》之后,对作者非常赞赏,推崇备至,仰慕之极。感叹道:“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秦始皇从李斯那里得知作者是韩国的韩非,便急切下令攻打韩国。索要韩非,韩非随入秦国,但还没见到秦王的时候,他的同学李斯就对他谗言陷害。韩非上书劝秦始皇先伐赵缓伐韩,由此李斯对秦王说:“韩非是韩国的公子。今天大王想兼并诸侯,韩非始终为韩不为秦,这也是人之常情。今天大王如果不用他,留了这么长时间又让他回去,这是你自己遣留祸患啊,不如以他的过错用律法把他杀掉。”秦王大怒,把韩非子关进了监狱。韩非想向秦始皇申述,却又见不到秦王。李斯派人给韩非送去毒药,让他自杀。当秦始皇感到懊悔,想赦免他的时候,韩非已经死了。

韩非虽然死了,但是,秦始皇却采用韩非的法家学说,废弃井田,重农抑商,奖励耕战,使秦国强盛起来。灭六国以后,又统一文字,统一法度,统一度量衡,焚书坑儒,实行郡县制,建立了君主专制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持续两千年的帝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