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思想内涵

一、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思想内涵

一非公有制经济存在发展的客观必然性

我国的国情决定了必须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国情是指一个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的经济、政治、思想文化、自然和社会环境的基本情况,是一个含义广泛的概念。国情是认识的基础,是认识的源泉,是推动认识发展的重要动力。马克思主义理论离不开国情这片土壤,同样,我们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思想也离不开中国的国情,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从中国实际出发。邓小平在1978年12月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作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主题报告,指出:“实事求是,是无产阶级世界观的基础,是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基础。过去我们搞革命所取得的一切胜利,是靠实事求是;现在我们要实现四个现代化,同样要靠实事求是。”《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3页。

他还指出,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迷信盛行,那它就不能前进,它的生机就停止了,就要亡党亡国。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着眼于国情研究,把正确认识中国国情摆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首要地位。他指出:“过去搞民主革命,要适合中国情况,走毛泽东开辟的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现在搞建设,也要适合中国情况,走出一条中国式的现代化道路。”《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63页。

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情况和经历,在中国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在马克思列宁的本本上是找不到的,必须把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国情结合起来,独立思考。正如1987年邓小平会见喀麦隆总统时所说:“各国情况不同,政策也应该有区别。中国搞社会主义,强调要有中国的特色。我们坚信马克思主义,但马克思主义必须与中国实际相结合。”《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13页。

“我们既不能照搬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做法,也不能照搬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做法。”《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56页。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根据我国国情,从实际出发,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指导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

我国仍然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邓小平指出:“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订规划。”《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52页。

这个科学论断既不是从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抄来的,也不是从别国的现成模式中搬来的,而是邓小平科学分析当代中国国情得出的重要论断。这个论断有两层含义:首先,从社会性质来说,肯定了我国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必须坚持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1985年3月,邓小平指出:“我们采用的所有开放、搞活、改革等方面的政策,目的都是为了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我们允许个体经济发展,允许中外合资经营和外资独营的企业发展,但是始终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10页。

1986年6月,邓小平又说:“我们执行对外开放政策,学习外国的技术,利用外资,是为了搞好社会主义建设,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道路。我们要发展生产力,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增强全民所得。”《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95页。

其次,从发展程度来说,我国的社会主义还处在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阶段,还很不成熟,很不完善。从生产力到生产关系,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都存在着与科学社会主义学说所预测的社会主义社会形态有很大的差距。只有全面地把握这两层含义,才能同“左”和右的两种错误倾向划清界限。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邓小平指出:“中国是个大国,又是个小国。所谓大国就是人多,土地面积大。所谓小国就是中国还是发展中国家,还比较穷。”《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9页。

正确分析国情,认清我国现时所处的历史阶段,是弄清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现实基础。二十多年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巨大成功的根本原因之一,就是既克服了超越阶段的错误观念和政策,又抵制了抛弃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错误主张。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告诉我们,中国是一个经济文化落后,底子薄,商品经济不发达,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的国家。我们进行现代化建设,必须从商品经济不发达的客观实际出发,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决不能超越商品经济发展的自然历史阶段,在这个自然历史阶段,必须采取多种形式,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实行社会生产商品化。因此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必然产物。

我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了必须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实现了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工作重点的历史性大转变。经济要得到快速发展,要增强综合国力,缩短同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关键是发展生产力。面对我国落后的生产力发展状况,按照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客观规律,就应该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指出:“实现四个现代化,要求大幅度地提高生产力,也要求多方面地改变同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改变一切不适应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想方式,因而是一场广泛、深刻的革命。”《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年。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根据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调整了原来不合理的过分单一的所有制结构,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1978年12月,邓小平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报告中指出:“解决过去遗留的问题,解决新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正确的改革同生产力迅速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确定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具体道路、方针、方法和措施。”《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1页。

根据邓小平提出的发展生产力,必须对我国的经济体制进行改革的思想,1987年召开的十三大,就比较系统的阐述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理论和政策,认为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继续发展包括私营经济在内的多种所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适应生产力和发展商品经济的要求。1992年春,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又指出:“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以后,还要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这是改革,所以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70页。

历史唯物论告诉我们,任何社会的生产关系都是由该社会的生产力水平和状态决定的,即任何社会的所有制结构和形式,都不是由人们的主观愿望决定的,决定所有制结构,最基本的条件是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和生产社会化的程度。在我国生产力发展较落后的情况下,私有制不但不能消灭,而且应让其大力发展。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一文中,对于“能不能一下子把私有制废除”的问题,是这样回答的:“不,不能,正像不能一下子就把现有的生产力扩大到为建立公有经济所必要的程度一样。”“只有逐步改造现社会,并且只有在废除私有制所必需的大量生产资料创造出来之后才能废除私有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219页。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只要社会上还存在“小工业”和落后的农业,非公有制经济就还有存在和发展的条件,只要它还适应生产力水平的要求,就还有生命力,就应大力发展。那么我国的生产力水平如何呢?

第一,我国社会生产力总体发展水平还比较低。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脱胎于经济、文化、生产力都十分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起点低,虽然经历了几十年的经济发展,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农业仍以手工劳动为主,没有改变靠天吃饭的局面,劳动生产率低。因而我国的社会生产力总体水平比较低下。第二,生产力的水平多层次性明显。既有自动化、机械化的现代化劳动,又有原始的手工劳动;既有社会化的大生产,又有简单的协作劳动和劳动者的单独劳动。我国生产力的结构是“现代—近代—古代—原始生产力的四世同堂”。第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不平衡。一是各种产业之间和产业内部的生产力发展不平衡。二是各个地域之间和地域内部的生产力发展也不平衡。面对低水平、多层次、不平衡的生产力发展状况,根据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客观规律,在经济上不能实行单一的纯而又纯的公有制经济,必须实行多种所有制经济,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也决定了公有制经济的不发达,这样,公有制经济就不能以社会化大生产的姿态,在全国范围内的各个空间占据一切领域,就不能完全满足纷繁复杂的社会需要,因此必须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这就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了空间和舞台。

由此可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基本的国情和低水平、多层次、不平衡的生产力发展状况等因素都决定了必须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二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必要的、有益的补充,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

考察一种经济形式是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不能简单的以公有还是私有,有无雇工等形式来判断,这是由于生产力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一种新的所有制形式是在一定的所有制关系中逐渐生长出来的,应当将所考察的经济形式放到社会生产关系的总和中进行研究。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必然要决定、影响着私有制经济的存在形式,并决定它的社会性质。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指出:“在一切社会形式中都有一种一定的生产支配着其他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因而它的关系也支配着其他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这是一种普照的光,一切其他色彩都隐没其中,它使他们的特点变了样。”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经济就是这种普照的光,在公有制经济的制约与引导下,是可以把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动纳入社会主义轨道的。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就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把非公有制经济推向社会主义的对立面是错误的。如私营经济,我国原有的私营经济在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完成后基本上被消灭了,现阶段的私营经济是改革开放后在个体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渐成长起来的。这种私营经济从它产生的条件以至从事私营经济的业主来看,都和社会主义经济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是社会主义经济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在社会主义经济引导下,它是可以而且能够为社会主义服务的。由邓小平主持起草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明确指出:“一定范围的劳动者个体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787页。

随着个体经济的发展及其作用的日益突出,邓小平对个体经济给予进一步的肯定和支持。党的十二大指出,个体经济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适当的发展,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十二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21页。

。这就在“必要补充”提法的基础上,又加了“有益的”三个字。1982年12月,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宪法,确认了个体经济的合法地位,此后,党的中央全会和全国代表大会对这个提法又有所发展。在十二届三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我国现在的个体经济是和社会主义公有制相联系的,不同于和资本主义私有制相联系的个体经济……,是从属于社会主义经济的;”而且利用外资“也是对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十二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580页。

。十二届三中全会把非公有制经济的范围覆盖到外资经济,并指出它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必要的有益的补充。早在1980年邓小平就说过“吸收外国资金、外国技术,甚至包括外国在中国建厂,可以作为我们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补充”《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51页。

我国的外商独资经济是在国家管理下的资本主义经济,是一种特殊的社会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的联合,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属于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范围。它对于弥补我国技术、资金的不足,对于开发自然资源,振兴我国经济是有着积极作用的,因而它也是社会主义经济必要的补充,不会改变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这正如邓小平所说:“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很大,吸收上百亿、上千亿外资,冲击不了这个基础。吸收外国资金肯定可以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补充,今天看来可以说是不可缺的补充。”《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65页。

我们通过开放搞活这一途径,同外国人合资经营,经营的实际收益,大半是我们拿来,得益处的大头是国家,是人民,不会是资本主义,这又正如邓小平在1985年8月所说:“发展一点个体经济,吸收外国的资金和技术,欢迎中外合资合作,甚至欢迎外国独资到中国办工厂,这些都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一个三资企业办起来,工人可以拿到工资,国家可以得到税收,合资合作的企业收入还有一部分归社会主义所有。更重要的是,从这些企业中,我们可以学到一些好的管理经验和先进的技术,用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38~139页。

可见,无论是外商独资还是中外合资等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都受到我国整个政治、经济条件的制约,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补充,归根到底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

由此可以看出,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私有制经济不同于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私有制经济,社会主义的私有制经济,是指在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生产资料归私人所有,由个人支配的经济成分,主要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商独资经济等,这些非公有制经济都是在遵守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存在的。在公有制占主导地位的时代,非公有制是公有制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

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第一,它可以增加就业机会,减轻国家压力,促进安定团结。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每年的新增劳动力处于严重待业状态,同时由于产业结构的调整,企业的生产方式在由粗放型向集约型、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国企下岗职工人数较多,完全依靠公有制经济来解决就业问题已不可能,这样只能依靠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来解决部分就业压力。目前,我国非公有制经济提供了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广大农民工主要在中小企业务工,促进了我国的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近年来,非公有制经济还逐渐成为大学生和退伍军人就业的重要渠道。2009年11月6日贾庆林在第三届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说,非公有制经济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了重要贡献。长期以来,广大非公有制企业积极安排就业、吸纳下岗职工再就业、安置城乡富余劳动力,成为安排社会就业的主渠道。特别是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许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倡议并坚持不裁员、不欠薪,积极增加就业岗位、吸纳就业。2010年1月至9月,全国城镇实现新增就业851万人,其中90%左右是非公有制企业解决的。第二,有利于繁荣市场,满足人民群众的各种特殊需要。在这方面,非公有制经济发挥着其他经济无法替代的作用。由于搞活了经济,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大为提高,也更加丰富,大家心目中的“三大件”早已不是自行车、缝纫机、手表,也不是彩电、冰箱、洗衣机,而是住房、汽车、电脑等;同时,由于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发展,人们的就业方式也多样化了,国有企业的“铁饭碗”不再是人们唯一的追求,私企、外企、“自主创业”“个人择业”等成了许多新一代年轻人的选择;又如,个人财产性收入增多,投资理财成为热门话题,国债、基金、股票、期货、外汇、黄金等成为很多人的投资手段。第三,有利于增加各级政府的财政税收,成为许多地方经济的增长点,成为振兴地方经济的重要途径。以宁夏为例,随着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壮大,宁夏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各级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2007年宁夏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30亿元,财政总收入1.亿元,其中非公有制经济税收收入比重为82.7%。非公有制经济也为国家财富增加了积累,截至2009年6月,非公有制经济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已超过全国的一半以上,上缴国家的税收比重不断增加。第四,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这是因为市场经济不是对商品经济的否定,而是以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为基础的,而商品经济又是以承认各经济实体对生产条件的独立占有为前提的。这些经济实体不仅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还应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等。如果没有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也就没有市场经济。十五大报告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才能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早日形成。正如贾庆林在第三届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所说,非公有制经济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出了重要贡献。非公有制企业自觉按照国家经济建设的总体要求,踊跃投身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等发展战略,参与国家一系列大型建设项目;通过承包、租赁、参股、兼并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推动市场建设,加速了产权、土地、劳务、资本、信息和技术等多种要素市场的形成,推动了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建设,促进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可见,在社会主义制度下非公有制经济是公有制经济必要的、有益的补充,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在社会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为一切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增强国家的综合实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所有制形式,都是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事业和符合人民根本利益的,都是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的。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广大非公有制企业同党和政府风雨同舟、共克时艰,积极转变发展方式,踊跃投身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基础产业、文化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推动了经济实力的增强。

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是长期不变的方针

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中,私有制都居于主体地位,只是到了社会主义社会,才从统治地位跌落下来,由公有制取而代之。早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就郑重地向全世界宣布:“共产主义的特征并不是要废除一般的所有制,而是要废除资产阶级的所有制。”马克思、恩格斯讲的废除资产阶级的所有制的任务我们早已完成了,废除一般的所有制即废除不是建立在阶级对立上面的非公有制经济的任务还有待条件的具备,这个条件从根本上说就是高度发达的社会化生产力。在这个条件实现之前私有制是绝对不会消失的,也就是说在高度发达的社会化生产力没有形成之前,私有制还不能完全消失。正如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所说:“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只要仔细考察就可以发现,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形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私有制的消失只有在它消失的物质条件形成的时候才有可能,目前我国的国情离这个条件还差的很远,因而私有制还必须长期存在。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在深刻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根据生产关系一定要符合生产力的客观规律,制定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这是一个长期不变的方针。根据邓小平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思想,1981年10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决定》,第一次提出多种经济成分和多种经营形式长期并存的战略决策,决定指出,在公有制占优势的前提下,实行多种经济形式和多种经营方式长期并存,是我党的一项战略决策,绝不是一种权宜之计。这表明我党发展多种经济形式不是权宜之计,而是为了更好的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198年10月,邓小平指出:“我们要向世界说明,我们现在制定的这些方针、政策、战略,谁也变不了。为什么?因为实践证明现在的政策是正确的,是行之有效的。”《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83页。

“改变现在的政策,国家要受损失,人民要受损失,人民不会赞成”《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83页。

。事实也是如此,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在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完善所有制结构,繁荣区域经济,吸纳劳动力就业等方面,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要改变它,我国的经济发展就会受挫。“所以,从我们自己的实践看,不但我们这一代不能变,下一代,下几代,都不能变,变不了。”《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8页。

如果政策对,能推动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使人民生活逐步好起来,就说明这种政策本身是正确的,就保证了它的连续性和不变性。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促进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因而是正确的,是连续的,是长期不变的。正如1992年1月邓小平所说:“在这短短的十几年内,我们的国家发展得这么快,使人民高兴,世界瞩目,这就足以证明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性,谁想变也变不了。”《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71页。

这就包括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不变。1992年党的十四大根据邓小平南巡讲话的精神指出:“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不同经济成分还可以自愿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经营。”《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北京: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22页。

1992年以后私营企业一直以15%以上的速度增长。随着非公有制经济在整个社会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的日益突出,到十五大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又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十五大报告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这表明,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党和国家的长期方针,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展示了新的发展前景。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又明确指出,第一,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第二,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胡锦涛总书记再次强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强调“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党和政府坚定不移的方针”,前不久国务院继2005年发布的建国以来第一次最全面、最系统的文件,即《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非公有制经济36条”和2009年出台的“中小企业29条”后,又出台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民间投资36条”,这有利于提振民间投资意愿,增强经济内在动力和活力,预示着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将迎来新一轮的更大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充分证明:我们党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的理论、方针、政策是完全正确的,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必须坚持和完善;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独特优势和作用。总之,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让非公有制经济

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长期存在于我国的经济生活中,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对非公有制经济应继续鼓励、引导和适当调节,使之健康发展。

四非公有制经济理论实现了从“共同发展论”到“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历史性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不久,从1953年到1956年短短三年时间内,在所有制上就完成了从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到单一公有制的过渡,并以此为标志判定我国已开始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当时,人们认为公有制与私有制完全对立,互不相容,社会主义必须消灭私有制。结果,那种试图通过政治运动来改变生产关系,从而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做法是不成功的。这种超越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过分单一的所有制结构,并没有给人们带来预期的社会主义经济繁荣,相反却造成了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以致社会经济发展长期停滞。

改革开放后,我国已经突破了这种传统观念。邓小平根据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思想。在这一思想的指引下,从1979年起,中央提出了恢复和发展个体工商业,允许多种经济形式存在的方针,鼓励和扶持城镇待业人员自谋职业。1982年,十二大报告提出,个体经济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适当的发展,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十二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21页。

。这表明我国实际上已逐步认识到发展包括个体经济在内的多种经济形式的重要性。党的十三大根据邓小平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思想,正式提出允许私营经济存在和发展的方针,明确使用了私营经济的概念,这是党对私营经济认识的一次飞跃。十三大报告还指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它必须同占优势的公有制经济相联系,并受公有制经济的巨大影响。”《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32页。

“尽快制订有关私营经济的政策和法律,保护它们的合法利益”《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32页。

。通过法律来明确私营经济的地位,从此,私营经济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时提出了“三个有利于”的标准,这就进一步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开辟了更为广阔的道路。根据邓小平南巡谈话的精神,1992年10月召开的十四大,对非公有制经济有了突破性的认识。十四大报告认为,非公有制经济和公有制经济同处于一个所有制结构之中,这个所有制结构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基础。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策》指出,国家要为各种所有制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肯定了在市场中,非公有制企业与公有制企业之间的平等竞争的关系,这对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对于非公有制经济认识的不断提高,为十五大将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打下了基础。

1997年,十五大报告第一次比较系统地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理论,报告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这一科学论断,是对近二十年来我国改革开放所取得的伟大成果的一种肯定。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又明确指出,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各种所有制经济完全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2007年十七大也强调指出,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新格局。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终于实现了与公有制经济从共同发展论到平等竞争、相互促进基础上的共同发展的历史性飞跃。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由共同发展到平等竞争、相互促进,为我国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的生机和活力,使我们走上了一条快速发展的轨道。1978年至2008年,我国经济年均增长9.8%,不仅明显高于1953年至1978年年均增长6.1%的速度,而且比日本经济起飞阶段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2%和韩国经济起飞阶段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5%还略高。实践证明,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基础上的共同发展,对于我们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生产力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在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方面取得巨大成功的实践,表明了我党制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能与时俱进,不断完善,能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提出一系列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