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农业、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经验
1.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经验中国的最大特点是农民占人口的绝大多数,中国革命、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特殊规律或中国特色莫不与中国农业或农民问题密切相关。在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改造的理论中,农业社会主义改造问题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毛泽东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中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了列宁关于合作化的理论,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农业合作化或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理论,并在实践中取得了基本成功。
农民是私有者,又是劳动者,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要通过合作化方式,把他们引上社会主义道路,这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一条基本原理。马克思指出,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一开始就应当促进土地私有制向集体所有制过渡,让农民自己通过经济的道路来实现这种过渡。恩格斯也指出:“我们对于小农的任务,首先是把他们的私人生产和私人占有变为合作社的生产和占有,但不是采用暴力,而是通过示范和为此提供社会帮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310页。
列宁在《论合作制》一文中认为,在国家支配着一切大生产资料、无产阶级掌握着国家权力、无产阶级和农民结成联盟并对农民的领导亦有保证的情况下,文明的合作社工作的制度就是社会主义制度。
早在抗日战争时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根据地和解放区,为了打破敌人的进攻和封锁以及大力发展以粮食为主的农业生产,毛泽东就曾积极号召广大农民组织起来,举办合作社。毛泽东在《论合作社》和《组织起来》两次讲话中说:“在农民群众方面,几千年来都是个体经济,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这种分散的个体生产,就是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而使农民自己陷于永远的穷苦。克服这种状况的唯一办法,就是逐步的集体化,而达到集体化的唯一道路,依据列宁所说,就是经过合作社。”
《毛泽东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931页。从而提出了比较完整的互助合作的思想。这个时期,互助合作组织遍及陕北、华北、东北各解放区。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以及《论人民民主专政》等著作中进一步阐述了农业合作化的必要性及其伟大意义。“没有农业社会化,就没有全部的巩固的社会主义。”《毛泽东选集》第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77页。
毛泽东在理论上的探索和党在革命根据地的实践所积累的经验,为我党对农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准备了条件。
随着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酝酿和提出,毛泽东根据新中国建立初期,特别是土地改革后农村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逐步形成了关于农业合作化的一系列新的思想和认识。
第一,提出了“先合作化,后机械化”的观点。在全国性的土地改革后,毛泽东对当时农村形势作出了一个基本的判断,毛泽东指出,农村中的资本主义自发势力一天一天地在发展,新富农已经到处出现,许多富裕中农力求把自己变为富农。许多贫农则因为生产资料不足,仍然处于贫困的地位,或者欠债、破产,或者出卖土地。农村出现的新的两极分化,说明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个体经济和分散的家庭经营具有脆弱性与局限性,它与逐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趋势是相违背的,是不利于实现国家工业化的,所以唯一的选择,就是在土地改革以后趁热打铁,依靠广大贫下中农的社会主义革命热情和积极性,发展互助合作运动,使广大农民联合起来,走社会主义道路。毛泽东还认为互助合作运动可以创造并形成新的生产力,必将极大地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1955年,毛泽东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讲话中进一步指出,在经济落后、生产不发达、缺乏生产资料和资金的中国广大农村,必须“先合作化,后机械化”。他说,马克思主义认为,合作能够形成新的生产力,在中国的条件下,即使没有大批农业机械,只要按照自愿、互利原则发展合作经济组织,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达到提高生产力的目的。毛泽东正是按照这种“先合作化,后机械化”的指导思想,阐明了实现农业合作化的必要性,并形成了先通过互助合作实现集体化,然后在集体化经济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机械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
应该指出,毛泽东提出的“先合作化,后机械化”,并不是否认农业机械化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和整个农业发展中的作用,相反,他一直把农业机械化当作社会主义大农业的物质基础,一直强调:中国只有在社会经济制度方面彻底地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又在技术方面,在一切能够使用机械操作的部门和地方,统统使用机械操作,才能使社会经济面貌全面改观。
第二,分析了实现农业合作化的条件和可能性。一是国际、国内条件十分有利。从国内看,新中国经过三年的国民经济恢复,经济不但恢复到了战前最高水平,而且社会化大生产已初具规模,经济结构也得到调整。政治清明,社会稳定,工农群众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从国际看,帝国主义挑动第三次世界大战的企图受到了挫折,世界和平民主阵营更加强大,殖民地半殖民地民族民主运动继续发展,相对稳定的国际政治环境为国内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二是社会主义前途对广大人民有巨大的吸引力,农民中孕育着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极大的积极性。毛泽东认为,土地改革后,贫农、中农经济地位有所改善但仍然不富裕,他们有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强烈要求,是农业合作化的中坚力量,特别是他们中间的觉悟较高者,这种要求更加强烈。所以,共产党的责任就是引导农业向社会主义方向发展,采取适当形式,领导农民走农业合作化的道路,搞社会主义。三是经过中国革命长期考验的中国共产党的崇高威望和正确领导是农业合作化的有力保证。在长期的民主革命中,中国共产党已经形成了善于领导农民的特点和优势,有领导农民组织带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农业生产互助组的经验,有土地改革的伟大胜利为农业合作化打下的基础,又有强大的国营经济为整个国民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所奠定的物质基础,拥有这些条件就一定能够领导农民搞好合作化运动。
第三,提出了农业合作化的步骤、方针、政策和具体措施,提出了一系列独到的见解,从多方面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农业合作化理论。一是把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有机地结合起来。毛泽东认为,农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彼此之间可相互促进、相互推动。一方面,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可以隔断城市资产阶级同带有自发倾向的个体农民的联系,有利于推动私有工商业者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另一方面,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又可以进一步巩固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成果。在两个联盟中,一方面国家依靠农民的联盟取得粮食和工业原料,以控制资产阶级,迫使资产阶级不得不把工业品卖给国家,进而迫使它接受社会主义的改造;另一方面国家利用与资产阶级的暂时性的联盟取得更多的工业品去满足农民的需要,并换取更多的农副产品,用以解决国家工业化和人民生活的需要。通过两种联盟的相互作用,促进整个社会主义改造,这是毛泽东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的重要补充和发展。二是坚持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与社会主义建设同时并举的方针。在抓好农业合作化,推进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同时,要不失时机地搞好农业生产,保证农业的增产增收,使农民感受到合作化给他们带来的实际好处,以便积极投身到农业合作化的运动中。因此,中国的合作化虽然发生过一些失误和偏差,但仍然实现了连年增产。同时,在合作化以后,中国农业机械化特别是农村水利建设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集体经济的威力和优越性。三是坚持自愿、互利的原则,反对强迫、命令。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苏联的经验,农业合作化是通过土地国有化实现的。中国的情况不同,中国的农民为中国革命的胜利作出了巨大贡献,是革命的主力军,经过土地改革后,广大农民成为拥有一小块土地的小私有者。毛泽东认为,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农民既是私有者又是劳动者,对他们不能采取剥夺的办法,只能引导、说服教育,使之自觉自愿地走上合作化的道路。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指出,在农业互助合作运动中,强迫、命令的领导方法是错误的,放任自流也是错误的,必须随时注意纠正和防止这两种错误的领导方法,而掌握正确的领导方法。这种正确的领导方法首先采取典型示范而逐步推广的方法,一般的是由小到大,由少而多,由低级到高级。为此,中共中央和毛泽东专门对自愿原则作了说明,指出所谓自愿原则,就是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在经济上坚持平等互利的原则,主要是处理好贫农与中农的关系,贫农不能随便占中农的便宜,中农也应从大局出发,不要斤斤计较。四是采取循序渐进的“三步走”的步骤,逐步实现过渡。第一步号召农民组织带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几户或十几户的农业生产互助组。第二步在互助组的基础上组织以土地入股和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小型的带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合作社。第三步在初级社的基础上,组织大型的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社。这三步中的其中任何一步都要贯彻“自愿、互利”的原则。五是坚持党的领导,正确掌握农村的阶级政策。中共中央和毛泽东认为,党的领导是搞好农业合作化的关键,而正确执行党的阶级路线和其他方针、政策是搞好合作化的重要保证,能确保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健康发展。195年12月,中共中央对农业合作化时期的农村阶级政策作的规定是:依靠贫农包括中农,巩固地团结其他中农,发展互助合作,限制并逐步改造富农。邓子恢还提出了贫农、中农“合则两利,离则两伤”的重要观点,强调搞好合作社要依靠贫农与中农的团结,暂时不动富农,以团结和保护中农。这些都是合作化时期的阶级政策。
第四,总结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经验。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我国的农业合作化运动是比较成功的,到1956年基本上实现了农业合作化,农民从私有制的小农经济转向社会主义集体经济,而且在合作化运动中不仅没有破坏农村生产力,使农业产量下降,相反却促进了农业生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发展,为以后农业发展水平的提高创造了条件。我国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成功经验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从我国国情出发,在土地改革后,不失时机地领导农民走互助合作道路。毛泽东认为由于我国国情和苏联不同,按照苏联模式,等到机械化条件成熟后再搞合作化,这在中国是行不通的。另外,土地改革后,如果不能及时地把农民组织起来,就会发生两极分化,贫困农民在土改中分到的土地就有可能得而复失。二是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采取了由低级到高级的步骤和形式。这是根据我国农业的特点和农民的习惯,采取了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这样从低级到高级的步骤和形式,逐步地引导农民摆脱私有制走上公有制的道路,这样既能避免农村生产力的破坏,又能使农民愿意接受。三是实行依靠贫农、巩固地团结中农、限制并逐步地改造富农的政策。毛泽东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分析土改后中农在生产中的地位、生活状况和对社会主义的态度,确定了团结中农的政策。这样,贫农和中农一起,约占农村人口的60%~70%,解决了这个问题,就从根本上解决了在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党在农村依靠农民的大多数和占据无产阶级优势的问题,使我国农业合作化运动有了坚实的阶级基础,保证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进行。
在全国农业合作化的过程中,主要农作物的产量有了很大增长,粮食产量平均每年增长3.7%,棉花产量平均每年增长.7%,主要农作物的单位面积产量也有很大提高,粮食亩产最高超过1000斤,棉花亩产最高已超过100斤。这期间,政府进行了大量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对于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起了很大作用。同时,畜牧业也得到了发展,截至1957年,大牲畜繁殖头数比1952年增加了9.6%,羊的头数比1952年增长59.6%。
但是,我国的农业合作化运动进入1955年下半年至1956年后期时,由于指导工作中产生了“左”的急躁情绪,对农业合作化运动存在着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于单一等弊端,以致在长期内遗留了一些问题。
总之,农业合作化的推进,改变了农村的生产关系,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加上农民迸发出的建设社会主义的热情,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经济的发展,基本保证了城乡人民对农产品的需要,还为国家工业化积累了资金,有利于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2.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经验在农业合作化运动开展的同时,中国共产党在个体手工业中也开展了以手工业合作化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改造。个体手工业者主要依靠手工劳动,是劳动者又是私有者;个体手工业经济都是分散的、小规模的个体私有经济,经营规模小,技术落后,劳动生产率十分低下,只有通过合作化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才能使之适应国家工业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但是个体手工业经济又具有不同于个体农业经济的特点,它是纯粹的小商品经济,生产活动同市场有更密切的联系,它的行业复杂,品种繁多,有行业帮会传统。这些不同于个体农业的特点,就决定了对手工业合作化要采取一些与农业合作化不同的方针、政策。
为此,党和政府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采取了“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在具体改造过程中从供销合作入手,逐步发展到走生产合作的道路。与此相适应,手工业合作所采取的经济组织形式是从手工业供销小组到手工业供销合作社、再到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的逐步前进的步骤和方式。在这个过程中,始终采取耐心地说服教育、典型示范和国家援助的办法,提高手工业劳动者的社会主义觉悟,引导他们在自愿互助的基础上联合起来。毛泽东指出:国家调拨物资给合作社,要合理作价,一般以低于国家调拨价格作价,将国营企业替换下来的机器和公私合营并厂后多余的机器、厂房,低价拨给合作社。“将欲取之,必先予之”,只有待合作社的基础扩大后,国家才能多收税。
毛泽东还规定手工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方针是:为农业服务,为群众生活服务,为出口贸易服务,特别强调要为农业生产服务。他还要求,手工业要向半机械化、机械化方向发展,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手工业生产要纳入国家计划,等等。但是,他也告诫绝不能搞掉手工业中许多好的东西,如王麻子、张小泉的刀剪,一万年也不要搞掉,我们民族好的东西被搞掉的,一定都要来一个恢复,而且要搞得更好一些。
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经验
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改造理论,包括工商业、农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改造理论三个方面,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理论是其中心内容,也是最有理论创造性的一个方面。新中国建立后,在没收官僚资本的基础上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和平赎买的方针,通过多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把资本家私有制逐步改造为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重大创造和巨大成就。
1.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和平赎买的基本依据无产阶级掌握政权以后,如何对待资本主义工商业,马克思、恩格斯曾经设想了多种方式,并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快的增加生产力的总量”。列宁讲,马克思曾说“正是为了便于过渡到社会主义,保存极大的生产组织规模是很重要的,如果环境迫使资本家和平屈服,并在赎买的条件下文明地、有组织地转到社会主义,那就要给资本家付出较高的价钱,向他们赎买,这种思想是完全可以容许的。”《列宁全集》第2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319页。
恩格斯也曾指出,我们决不认为,赎买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允许的,马克思曾向我讲过他的意见,假如我们能用赎买摆脱整个匪帮,那对于我们是便宜不过的事情了。可见,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在一定条件下,实行赎买政策是允许的,是对工人阶级有利的。
十月革命后,列宁在1918年上半年批判“左派共产主义者”时,提出要对资本家实行赎买政策。他说要与“文明资本家”中那些肯接受“国家资本主义”,能实施“国家资本主义”,并能真正用产品供应千百万人民的极大的企业,而对无产阶级有益的资本家谋求妥协,或向他们实行赎买政策。对不肯接受国家资本主义的“不文明资本家”则加以无情的惩治。由于俄国资本家不肯接受国家资本主义,而且还勾结白匪发动反革命内乱,使赎买政策不能贯彻落实,列宁的设想未能实现。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和平赎买的设想,为中国共产党通过多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把资本家私有制逐步改造为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提供了理论依据。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和平赎买是必要的,这是因为,在经济上,我国社会主义工业产品还不能满足国家和人民的需要,这样国家可以利用资本主义工业产品来补充社会主义工业生产的不足,供应一部分人民生活所必需的消费品和生产资料。我国民族资产阶级中的大多数人具有不同程度的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有一定技术专长和管理经验,实行和平改造,有利于发挥他们的知识和才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同时可以通过他们的企业培养出更多的技术人员和熟练工人。另外,资本主义经济拥有广大的商业网和国外贸易联系,国家可以利用它活跃城乡经济,促进内外交流,在政治上有利于争取和稳定民族资产阶级及与其有关系的知识分子,有利于团结各民主党派和各界爱国人士,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以便顺利地实现向社会主义的转变。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和平赎买是可能的,这是因为在阶级力量的对比上,无产阶级占绝对优势。无产阶级掌握着国家政权,而且建立了强大的社会主义国营经济,还同农民结成了巩固的工农联盟,割断了资产阶级同个体农民的联系,加上私营企业工人监督的加强,工人、农民两头一夹攻,促使资产阶级不得不接受和平赎买。另一方面,民族资产阶级这时仍有两面性,既有剥削工人阶级,取得利润的一面,又有拥护宪法,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一面,新中国成立后,经过各种斗争和教育,大多数资本家认识到只有接受改造才有出路。此外,新中国建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对民族资产阶级及其工商业采取了正确的政策,即对资本主义经济采取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对资方人员采取团结、教育、改造的政策。
但是,在土地改革完成后,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转为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社会主义道路同资本主义道路之间的矛盾。然而资本主义经济和社会主义经济在性质上是两种根本对立的经济,如果要任其自由地发展,必然会与社会主义经济发生矛盾,并破坏整个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所以,国家在对民族资本主义采取利用政策的同时,还采取限制的政策,即限制其不利于国计民生消极作用的一面。但是,追求利润是资本主义生产的本质,因此,国家对民族资本主义的限制政策,必然会遭到民族资产阶级的反抗,这样的限制和反限制将是一场激烈的斗争。
利用和限制并不能改变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也不能解决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资本家与工人的矛盾。中国共产党认为要进行社会主义革命,要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就必须要解决这个矛盾,就要把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改变成为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把资本家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中国共产党利用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通过和平赎买的办法,逐步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和资产阶级的和平改造。
2.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通过调整工商业、“五反”运动等,对私营工商业实行了加工订货、统购包销政策,对私营商业采取了经销、代销政策,从而使这部分私营企业的生产和经营纳入国家计划的轨道。截至1952年年底,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工业的产值占私营工业总产值的56%。1953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肯定了李维汉在《资本主义工业中的公私关系问题》的报告中的建议,确定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不但要利用、限制,而且要改造的政策,并明确规定通过国家资本主义道路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而公私合营是最有利于改造资本主义私有制和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形式。同年9月,毛泽东在同民主党派和工商界部分代表谈话时指出,国家资本主义是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和逐步完成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必经之路。这样就把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方针明确概括为利用、限制和改造,这是指导思想上的一个飞跃。
在我国,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国家资本主义,是无产阶级专政下的国家资本主义,资本主义被纳入国家资本主义轨道之后,就与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发生了比较固定的联系,而在他们中间也就逐渐渗入了社会主义的因素,并逐渐增加,最终实现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国家资本主义的发展经过了初级形式和高级形式两个阶段。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有委托加工,计划订贷,统购统销,委托经销、代销等,它基本上仍然是资本主义经济,但是它已经同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建立了较密切的关系。国家对资本主义企业通过订立合同,在企业外部,即在流通过程建立了联系;国家控制了资本主义企业的原料购买和产品销售两个环节,因而造成了资本主义企业对社会主义经济的依赖。这样资本主义企业在生产和经营、活动范围、剥削程度、产品价格和市场条件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纳入国家计划之中。1953年下半年,国家扩大了加工订货、统购统销、经销代销的范围,使更多的私营企业纳入了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轨道。
高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是公私合营,主要是实行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和全行业的公私合营。
首先是实行个别企业公私合营。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利用、限制、改造政策和粮棉统购统销的实行,大大促进了私营工商业改造的进程。195年1月,中央财经委员会提出《关于有步骤的将有十个工人以上的资本主义工商业基本上改造为公私合营企业的意见》,确定把公私合营作为改造私营工业的重点。同年9月,国务院颁布了《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条例规定,发展公私合营必须采取积极的稳步前进的方针,应当根据国家需要,企业改造的可能性和资本家的自愿来进行,这样更促进公私合营的发展。截止到1955年公私合营企业已发展到3193户,其产值占全国私营包括合营的工业总产值的9.6%。这时,国家对资本家的赎买形式为“四马分肥”,即在企业利润分配时,国家税收占3.5%,职工福利费占15%,企业公积金占30%,资本家红利占20.5%。由此可见,这种国家资本主义主要不是为了资本家的利润而存在,而是为了供应人民和国家的需要而存在,是带有很大的社会主义性质的。
其次,实行全行业的公私合营。1955年下半年,在农业合作化运动迅速发展的情况下,私营工商业也加快了改造的步伐。中共中央和毛泽东认为,资本主义经济经过几年的改造,他的一只脚已经跨入社会主义的门槛,另一只脚也是非跟进来不可的。1955年10月毛泽东邀请工商界代表人士举行座谈,他指出: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即将走上一个新的阶段,工商界人士要认清社会发展规律,掌握自己的命运,不要像十五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的。社会主义是大势所趋,要把自己的命运同国家的前途结合起来,走社会主义道路。党和国家将对接受改造的工商界人士给以政治上和工作上的安排,继续贯彻赎买政策,并鼓励他们把自己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同年11月期间,全国工商联召开执委会,学习毛泽东的讲话,听取陈云、陈毅作的有关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报告。经过学习和讨论,会议发表了《告全国工商界书》,号召工商界人士积极接受社会主义改造。1955年11月21日,上海私营绒面、棉布两个行业的零售商店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重庆的橡胶业和电池业也实现了全行业的公私合营。1956年1月10日,北京首先宣布全部实现全行业合营。截止到1月底,全国私营工业户数的99%、私营商业户数的82.2%实行了公私合营,这标志着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全行业公私合营后的赎买政策是:对私股实行定息办法,即把资本家的利润限制在一定的息率上,统一规定年息为五厘。这样,全行业公私合营后,企业的生产关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资本家的生产资料已归国家所有,由国家统一使用、管理和支配,资本家失去了对企业的财产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和人事调配权。因此,实行全行业合营的企业,除了资本家还拿定息之外,已经和国营经济没有多大差别,基本上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了。
3.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经验第一,严格区别官僚资本和民族资本,对民族资本采取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实行和平赎买,避免了暴力冲突,从而使我国和平地实现了生产关系的深刻变革。第二,创造了一系列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过渡形式,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能够缓解同资本家的矛盾,保证了对资本主义改造的顺利进行,也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第三,注意把对人的改造同对企业的改造结合起来,
在政治上对他们进行适当安排,在工作上发挥其作用,在生活上对其妥善照顾,
逐步把资本家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社会主义劳动者,以改造阶级成员的方式和途径达到从整体上消灭资产阶级的目的。
但是,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中也存在一些缺点和偏差,主要是后期要求过急,速度过快,工作过粗,把大量并无剥削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和只有轻微剥削的小业主错定为资本家,混淆了劳动者和剥削者的界限;合营后改组、合并过急,使产品单调、质量下降;商业网点撤销过多,给人民生活带来不便;对一部分原工商业者的使用和安排也有不当之处,使他们不能发挥所长来为社会主义服务。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是我国社会主义革命的一个历史性的胜利,标志着我国已经基本上消灭了资本主义剥削制度和资产阶级,这就为生产力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景。这个胜利证明了中国共产党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理论和政策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