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廷对戊戌维新运动的镇压和扼杀,其客观效果也确实使光绪皇帝、康有为等人倡导、推行的诸项改革事业陷入绝境,中国历史的改革之势也由此发生了一次大倒退。
然而,1900年,庚子事变爆发,八国联军入侵首都北京,慈禧太后下令和谈,接受八国联军提出的《辛丑条约》,使列强得以继续加强对华的侵略和经济扩张。他们除继续在中国设立工厂、输出商品外,还进一步夺取筑路和开矿的权力,用直接投资和高利贷两种方式把持中国的铁路、矿山。铁路和矿山权利的丧失,成为当时最为严重的问题。
1902年后,中英、中美及中葡商约,都有允许外国在中国开办矿务的规定。清政府为迎合列强的需要制订了《筹办矿务章程》,规定,或华人自办,或洋人承办,或华洋合办,均无不可。此后数年内,云南、福建、广西、贵州、四川、安徽、广东、蒙古、吉林等十几个省区的重要矿权,相继被英、法、比、美、俄、意各国霸占。帝国主义者不仅大量霸占铁路沿线的矿山开采权,而且深入到内地和边远省区。帝国主义者在攫取某处矿权时,往往还附有更换他处矿权的权力,实际上等于霸占全省全区的矿权。到清朝末年,帝国主义直接间接控制下的煤矿占了90%以上。
对于中国的铁路权,帝国主义的争夺更为激烈。因为攫取铁路权,不仅是资本输出,而且是扩大政治、军事侵略的工具。日本《朝日新闻》曾经鼓吹,有铁路权,即有一切权,是“今分人土,亡人国者,其铁路政策乎?分之使不知其分,亡之使不知其亡”宓汝成:《中国近代铁路史资料》,1963年,第68页。的绝妙方法。
日、俄两国分割了南满和中东铁路的利权,进而分别霸占了南满和北满,便是据有铁路权即有一切权的典型事例。
20世纪初英、俄、日展开了争夺山海关内外铁路的激烈斗争;法国企图夺取两广路权;英国欲插手粤汉铁路并争夺江浙路权;英、德夺取津镇铁路等。1901年至1902年,粤汉、京奉、平汉、陇海、正太、沪宁等十四条铁路权,都被帝国主义所掠夺。
1902年至1903年,英、美、日先后还与清政府订立了新的《通商行船条约》,增开长沙、万县、安庆、惠州、江门、沈阳、大东沟等地为商埠,扩大了帝国主义对华商品倾销、资本输出和内河航行的特权。到辛亥革命前夕,全国通商口岸已达八十二个,帝国主义在十五个城市设立了三十多个“租界”。
在此期间,外国商品大量涌入中国。据统计,1903年,洋货进口总值为四亿八千多万银元,土货出口总值为三亿六千多万银元,入超额达一亿一千多万银元,比19世纪末年增加一倍以上,外国人在华企业盈余为二千四百多万银元。与此同时,帝国主义向中国输出的生产资本和借贷资本迅速膨胀。帝国主义的疯狂掠夺,使中国民穷财尽,百业调敝。
帝国主义对中国的经济掠夺和军事入侵,再加上义和团运动的失败,中国面临严重的民族危机,这深刻地刺激着清政府朝野上下,许多有识之士认识到必须整顿政治、改弦更张,才有可能继续维护清朝的统治。另一方面顽固保守派在义和团运动失败后遭到沉重打击,它作为一股政治力量已严重削弱,从而大大减少清朝统治集团内部反对改革的阻力。清朝最高统治阶层,在八国联军入侵北京及清廷被迫出逃的强烈刺激下,逐渐接受改革派主张,准备实行新政,摆脱困境。清政府于1901年1月29日,正式颁布新政上谕,公开打出了两年前还拼死反对的“变法维新”的旗号,大张旗鼓地推行新政,指出“世有万古不易之常经,无一成不变之治法”,强调“三纲五常”是不可改变的,而“令甲令乙”是可以改变的,从而以自己的行动否定了戊戌政变以来的基本国策,重新认同了光绪帝、康有为等的危机意识和维新思想。慈禧承认中国未来发展的基本取向是改革,要求朝臣和地方大吏各就所知,各抒己见,限两个月时间,向朝廷作一个详细的报告,由此开始了清末十年的“新政”改革。正如《中外日报》癸卯年1903年十月所载《论中国必革政始能维新》一文所分析的那样,西太后在内惧舆情、外惧强邻的两难之下,不得不拿起新政相号召,重新实行改革以自救的措施。这次在西太后主宰下的新政,是为解救统治危机、重建统治秩序,而在统治方法上进行的一次范围广泛的变革,较之洋务运动时期和戊戌变法时期,其深度和广度,都要大得多。
首先,改革官制。1901年5月,裁撤各部书吏,令各部员司亲自办理部务;6月,令各省府州县“将从前蠹吏,尽行裁汰”;7月,按《辛丑条约》要求,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9月,下令永远停止纳捐买官;1902年,裁撤河东河道总督,罢詹事府及通政使司;
190年,裁撤督抚同城的湖北、云南巡抚,粤海关、淮安关及江宁织造衙门,罢福建水师提督归并于陆路提督;通令各省对各州县官实行考勤,其政绩逐个查明上报政务处。1905年,裁撤广东巡抚衙门。
同时还采取措施整顿吏治,调整满汉关系,允许满汉通婚,令旗人自食其力,初步确立了满人、汉人的平等地位。
总之,罢免了中央和地方政权机构中一些冗员,裁撤了一些闲散的、重叠的政府机构在清末中央官制改革,甚至在中国政治史上都是一个重大的事件。这次改革一改自隋以来沿袭了一千多年的三省六部制,将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改变成了近代国家机构。重要的是,这一改革体现了资产阶级三权分立的进步原则,这对中国传统的政治制度是一个巨大的冲击,对皇帝至高无上的权力是一个大大的限制。清末中央官制改革代表了中国近代历史发展的方向——资本主义近代化。
其次,进行兵制改革编练新军和警察。1901年,朝廷下令裁汰制兵、练勇,停止武科举,并要求各省于年内裁汰绿营、防勇十之二三,在原有各军队中精选若干营,一律操习新式枪炮。同时下令各省设立武备学堂,培养将才。1903年,在京师成立练兵处,统筹练兵事务,以奕劻为总理大臣,袁世凯为会办大臣,令各省成立督练公所,计划在五年内编练新军36镇。此外还制订新军编制及陆军学堂规范,决定选派陆军学生出洋留学。1905年,袁世凯宣布他所负责的北洋六镇练成,练兵处统一编成各军番号。此后,北洋六镇成为清末新军一支基本骨干力量。随后不久,湖广总督张之洞在湖北宣布练成一镇一混成协,这是北洋以外练军成绩最好的。1907年,新建立的统摄全国军事工作的陆军部宣布,视各省财力和战略需要,将计划建立的36镇兵力分配于各省,要求各省在三五年之内训练完成。实际上,到清政权垮台,也只练1镇又18混成协又四标以及禁卫军一镇,共约十六万人。
清廷在注意新式军队建设的同时,也注意近代警察制度的建立。1901年,清廷令袁世凯从新建陆军中抽调年龄较大理应退伍的兵士维护京津治安。袁世凯、张之洞也招募警察,训练警军。清廷还要求各省推广警务制度。这是中国设立近代警察制度之始。1905年,清廷下令设立巡警部,管理京城内外工巡事务,督办各省巡警。
废科举,办学堂,派遣留学生。为了使近代教育真正得到发展,清政府逐步改革废除了科举制度。1901年后,清政府开始对科举制进行改革,一方面修改科举考试内容,增加了历史、地理、军事等科目,另一方面逐渐减少科举名额,使学堂与科举最终合流。1906年,停止各级科举考试,延续一千多年的科举制度终于被废除了。同时清政府还奖励出洋留学。1901年9月,清政府令各省先派学生出洋留学,后又命选派八旗子弟出洋。1901年,清廷下诏要求各省所有书院于省城者一律改设为大学堂,各府及直隶州均设为中堂,各州县均设为小学堂等。这样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类型比较齐全,体制比较完备的学校体系初步建立。在新政的推动下,办学之风便兴盛起来,上有各府州县官学堂之设立,下有爱国志士热心设立的各种私学堂。据学部年统计,京师有学堂127所,直隶59所,吉林1526所,湖北1298所,河南2692所。
调整和制订法律制度。在法制改革的过程中,吸收了一些国外留学生参加,也曾聘请外国法律专家,同时大量翻译、借鉴外国法律。着手起草了《大清新刑律草案》《大清法律草案》《大清商律草案》《民事诉讼律草案》《刑事诉讼律草案》。这些法律草案在一定程度上借鉴了西方资产阶级的法律体系,打破了中国自古以来民刑不分、诸法合一的旧法律体系,初步体现了三权分立与立法、司法和检察分离的精神,在某些法律条文上体现了自由、平等的思想。
提倡实业,奖励工商。1903年设立商部后改工商部,以载振为尚书,张謇为头等顾问,并制定商律,颁布《奖励公司章程》《商会简明章程》《重订铁路章程》《公司注册试办章程》等,提倡私人经营工商企业。这些规章宣布发展实业为合法,奖励资本家发展实业,并且承担保护投资者的责任,鼓励民族资本创办各式各样的实业公司、银行等,鼓励资本家建立商会,对近代中国工商业的发展起过积极的作用。
清末新政的最大成就是经济自由,中国人获取自由是由经济领域开始的。就传统经济领域而言,中国人当然可以经营农业、商业和手工业。可是,有个障碍迎面而来:财产所有权的限制。《大清律》承袭传统,明确规定,祖父母、父母在,子孙不得私财,这是严重压抑经营积极性的规定。更为严重的是清政府为新经济的发展设置了种种障碍。突出的表现是办新式工商、交通和金融事业,一律实行批准制,往往相应设置垄断特权,不准民间资本自由进入。新政在经济上,允许和奖励私人资本主义的自由发展,承担保护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责任,提高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民族资产阶级的政治和社会地位。
清末“新政”在政治上增设了一些适应近代化的机构,修改了《大清刑律》,废除酷刑峻法,注入了一些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原则;在文化教育上,给西学以合法地位,允许学习和传播资本主义的自然科学和资产阶级的社会政治学说;在军事上,采用西方近代资本主义建军理论和原则,使古老的封建军事制度发生了一些变革,促进了中国社会近代化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