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是搞好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效方法。几年来,在防范工作中,学院基本上形成了“五建”防范路子:
制定内保制度,抓好“软件”建设。学院根据区党委、政府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院实际修改完善了《宁夏工学院内保制度》等32条14种制度,《宁夏工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评比、承包责任》制度,和《宁夏工学院学生管理教育制度汇编》,使学院综治工作做到了按章办事,有“法”可依。
进行“创安”活动,抓好“基件”建设。学院为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由“无形”变为“有形”,由空指标变为实指标,在开展治安责任制承包过程中,开展了一系列的创安全达标活动,并把它作为深化综治工作的一种手段来抓。做到常年坚持不断线,平时抓紧不放松。使学院家属区、学生宿舍楼和重点部位安全合格率达到了100%,使创安达标活动收到了实际效果。
坚持安全检查是治安检查,抓好“常建”建设。坚持安全检查是治安管理工作的一种重要手段。学院做到了值班干部天天检查,保卫部门坚持每周检查,系部处室领导经常检查,学院领导每逢节假日全面检查,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有力保证了学院的安全。
增加经费投入,抓好“硬件”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肯花本钱,提高预防与打击犯罪活动,是在新形势下对社会治安治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学院为适应治安状况的变化,在重点部位安装了较先进的报警器,教职工、学生宿舍、办公室普遍安装了防盗门、防撬板、防盗栏杆,提高了防盗防火的安全系数。
调解内部矛盾,抓好“重件”建设。经过十几年的改革开放,师生员工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但社会生活中新的矛盾不断出现。大力疏导调解这些内部矛盾和纠纷,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是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学院有一个以工会、保卫、人事部门为主组成的调解委员会,基层有7个调解小组,共有26名调解员。在这几年的内部调解矛盾和纠纷的过程中,经过工作实践,学院总结为:领导亲自到场走在前,教育疏导说在前,解决实际问题做在前,使调解成功率达到了100%,从而没有发生“民转刑”案件。
几年来,学院党委通过扎扎实实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使学院各项工作有了新的起色,师生员工的精神面貌发生了可喜的变化,有力地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为保持高校地稳定起到了积极重要地作用。 (1996年2月发表于《宁夏工作研究》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