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学院党委领导成员多次通过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文件和邓小平同志关于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一贯思想,对在改革开放新形势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学院稳定的重要性,有了深刻的认识,分清了三个关系:一是学院稳定与社会稳定的关系;二是学院治安与高等教育改革的关系;三是学院治安与校纪校风的关系。在形成共识的基础上,学院党委和行政领导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四实工作”。
组织落实。学院在1987年就成立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系部处室建立了5个治保小组。由于干部的调整与调动,学院及时予以补充新成员,从组织上保证了综合治理工作的连续性。随着教学规模的不断扩大,上级党委和政府不断地对综合治理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在原组织地基础上成立了以一名院长为主、各系部处室主要负责人共13人组成院综合治理委员会,基层共建立了10个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30人。使学院基层“综治”组织得到了落实和加强。
制度落实。学院党委认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宏伟地系统工程,不抓制度建设和落实,就没有坚实地基础,就不可能取得预期效果。学院曾三次修订了《宁夏工学院综合治理承包、检查、评比、总结》制度、《宁夏工学院安全保卫制度汇编》、《宁夏工学院处置突发事件方案》等各项制度。做到了分清责任、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坚持“综治”组织活动经常化,布置“综治”任务纳入日常化。
工作落实。一是有综合治理地规划和管理目标。学院做到了对“综治”工作有长期打算,远有五年规划、近有周密安排和阶段部署,每年都有工作安排和总结,半年有实施意见和小结,扎扎实实进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二是分管领导亲自抓。对综合治理的一些重要会议和重大案件亲自参加和指导,提出任务,明确要求,落实责任,,1994年3月18日,学院总务处花房价值8000多元地两台水泵和上千米电缆线被盗。院党委副书记孙树和同志责成保卫部门要及时破案挽回经济损失,并作了具体指示。3月19日晚案件被破获,4名犯罪分子全部被抓获,赃物及时追回。三是建立健全了档案和台帐。经过几年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累和建立了“综治”文书、户口、案件、民事调解等14种档案。四是解决了综合治理经费问题。在资金紧张地情况下,每年拨出一定数额资金用于购买设施、书籍、录象带,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验收总结表彰落实。学院经过综合治理委员会每年初与各系部处室签订综合治理承包书,6月份进行一次初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12月份按签定的承包合同全面检查验收。学院党政部门联合召开表彰大会,对达标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不达标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