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正规教育 讲座配合

三、正规教育 讲座配合

党的十四大提出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的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决策,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前提,必须用法律制度来保证。实际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法律经济,而学院现在培养的法学生正是跨世纪的建设者。为了迎接二十一世纪的挑战,使每个大学生在入校的第一天就能够受到法律课的教育,在原集中普法教育的基础上,从1992年开始,学院在教学计划里开设了法律基础课,纳入了教学计划管理,各个学生班每学期不少于32小时的法律课,按现有30个班计算每学期法律课达960个小时。并明确规定学生法律课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发给毕业证,责令其补考,成绩合格了,方能拿到毕业证分配工作。学院还在管理工程系开设了“经济法学”主课,每班课时达48小时,特聘请第二民族学院经济法教授讲课。

两年多来,学院除把学生的普法教育纳入正规教学外,还系统的组织学习了邓小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有关法律著作,以此为主线组织师生员工进行座谈讨论,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法律知识竞赛,观看法制教育录像片。1993年区公安厅安全处和银川市公安局安全科举办的“国家知识图板展”在学院展出了十天时间,引起了师生员工的反响,参展的人员络绎不绝,人员达2000多人次。购买了《国家安全法》为内容的《安全连着你和我》录像带,在区公安厅购买了《骄子的失落》等书籍,发给学院有关部门组织学习。还积极组织学院各级领导干部和师生员工走出校门参加自治区主办的法制报告会,参观司法机关举办的“严打”以来的各种刑事犯罪展览和召开的公判大会。通过以上这些法律教育活动,使广大师生员工们从法律知识、法律理论和实际的法律运用上,看到了民族的兴旺、经济的腾飞、要靠法律,国家长治久安也要靠法律,一个大学生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大显身手,也需要法律知识。

总之,通过“二五”普法教育,使学院各项工作有了新的起色,师生员工的精神面貌发生了可喜的变化,遵纪守法,按制度办事蔚然成风,1650多名教职工无一人受刑事处分,有力地促进了两个文明建设。学院先后被区党委、区人民政府、宁夏军区授予“军民共建先进单位”,被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教委、团中央评为“社会实践先进单位”。1993年又获得团中央、中国科协、全国学联组织的第二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主赛组织奖。(199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