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党在确立工作重点转移的同时,做出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并针对拨乱反正过程中出现的错误思潮,旗帜鲜明地强调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样,“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思想开始形成。在党的十三大召开前夕,邓小平同志于1987年7月4日会见外宾时曾明确指出,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基本路线。要搞现代化建设使中国兴旺发达起来,第一,必须进行改革开放政策;第二,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主要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1987年8月29日,他又指出,我们党的十三大阐述中国社会主义是处在一个什么阶段,,就是处在初级阶段,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主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毒剂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一切都应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定规划。党的十三次代表大会,根据邓小平同志这一系列论述,系统地阐明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明确地概括了党在这个阶段的基本路线,这就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是这条基本路线的简明概括和主要内容。